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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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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1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多篇)

2018年,城區XXX在城區黨委、城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實依法行政各項目標任務,着力提升民政系統依法行政能力,促進了民政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職責任務。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領導責任制。根據工作領導成員變動情況,及時對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確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責任明確,工作落實。年內製訂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方案,召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務,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股(室)協同抓,全局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學習計劃,明確了具體的學習內容和學習時間,系統廣大幹部職工依法履行職責,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年內,集中學習了《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城鄉醫療救助辦法》、《農村五保供養條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各項民政工作的實際情況,年內多次組織業務股(室)人員參加“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培訓班”、 “XX區村級災害信息員培訓班”、“社會救助工作業務培訓班”等一系列業務培訓。通過綜合法律培訓及有關業務培訓,民政幹部職工進一步熟悉了執法依據和政策規定,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嚴格執法,提高了業務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對涉及重要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規劃、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考核、錄用任免及獎懲等重要事宜,嚴格執行集體審議規範性文件及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決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辦事、規範操作。二是積極開展“放管服”工作。根據“放管服”有關文件精神,我局落實人員我局落實人員下放了婚姻登記等行政審批事項。三是開展行政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程序。2018年,我局對全城區所有在享低保對象開展一次清理核查工作。專項整治活動以問題為導向,着重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騙保”、“錯保”、多房有車、死亡人員領低保等違規享受低保問題。通過建立完善精準識別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做到精準識別低保對象,精準救助困難羣眾,規範審核審批操作程序,動態管理有序,監督檢查常態,全面提高我城區低保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促進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實施,推動了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規範實施,全面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層社會救助服務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顯著。四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專門組織學習了上級關於《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系列制度,接受外部監督。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率達到100%。接受社會監督。完善羣眾舉報投訴制度,公開舉報投訴電話,信訪按期辦結率100%。是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更新工作動態,對民政工作的新動向及時向社會和公眾公佈,確保各類信息公開按規定程序及時公開。

二、依法履行職責,各項民政工作開展規範有序

(一)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各項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切實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時足額為全城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信息平台。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特困對象納入供養範圍,足額發放供養定補金。

(二)以落實政策為重點,依法保障優撫對象各種權益。貫徹落實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政策,及時調整並足額發放優撫對象撫卹生活補助金。根據《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大概有6000餘人,登記採集工作從2018年11月1日開始。

(三)依法加強民間組織管理。民間組織依法依規,健全管理,全年依法新成立登記5家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變更法人8家,建立7家社會組織黨支部,年檢95家,推進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105家。

(四)穩步推進社會福利事業和規範社會事務工作。一是孤兒救助及時到位。2018年XXX供養孤兒共XX人,全年累計發放救助金XXX萬元。二是流浪乞討人員得到有效救助。組織集中專項救助活動6次(民政局每年2次、各鎮街每年4次)。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261人次。三是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社會保護工作取得成效。XX區共有農村留守兒童XXX人,目前全城區認定散居孤兒XX名,2018年因死亡退出1名超齡退出2名,-新增2名,信息錄入規範齊全,全部信息錄入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管理系統。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對XXX名重點對象實施干預幫扶工作。四是婚姻登記進一步規範。截止2018年11月共辦理婚姻登記:XXX對,其中結婚登記XXX對,離婚登記XXX對,補發婚姻證件XXX份,出具證明4份,登記合格率為100%。

三、完善行政監督制度,依法接受監督

我局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意見以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對於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民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深入調查研究,狠抓具體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意見以及政協委員提案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年內共辦理XXX件。同時,加強對各項民政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救災款物、低保資金、其他民政專項資金等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糾,有效杜絕了違規撥款和擠佔挪用民政專項資金的現象,促進了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依法接受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完善行政複議和信訪制度,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在實際工作中,我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複議法》,引導民政對象依法通過行政複議渠道解決行政爭議,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處理各種敏感問題時,嚴肅對待,認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説服教育工作,及時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緊緊圍繞民政中心工作,通過開展領導包案,重信重訪專項治理等活動,堅持認真辦信、文明接訪,做到件件有答覆、有迴音、有落實。特別是復員退伍軍人、民工等羣體的來信來訪,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解工作,並採取有力措施進行處理和解決。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對重點苗頭和重點對象做好監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對準備集體上訪、鬧事苗頭,及時採取措施,與有關部門一起積極做好化解工作,對重點對象實行教育、監控,落實防範措施,維護社會的穩定。

   五、存在問題

2018年以來,雖然我局在民政法治工作上作出了積極努力,但與上級的要求和羣眾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落實普法責任制上,普法手段和方式較單一,與服務對象的需求還存在較大差距。二是民政執法力量還很薄弱,日常法制工作與民政業務工作銜接方面有待提高。三是民政系統社會矛盾糾紛較為集中,化解手段有限,目前,信訪、維穩壓力持續加強,法律宣傳、政策解釋難度增大,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成效不明顯。

    六、下一步工作要點  

(一)完善救助幫困保障體系。強化社會救助工作審核職能,加強現有救助政策的銜接。推進“救急難”工作試點。實施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和支出型貧困人員生活救助。繼續開展 “5·12”防災減災日系列宣傳活動,組織社區災害信息員培訓。

(二)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做實居民區聯席會議,加強民主協商。再創一批居民自治示範社區。推廣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創建成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各街鎮做好居委會(社區)服務用房建設工作。

  (三)推動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力度。鼓勵有條件的街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和社區基金會。激發社會組織發展活力。切實發揮街鎮社會組織服務功能。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工作。加大對社會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推進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加大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力度,加強社會監督。

  (四)提升雙擁優撫安置工作。堅持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努力做好創建“全國雙擁模範城”工作。規範並完善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加強優撫業務規範化、精細化建設,完善優撫社工、志願者隊伍建設。做好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2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我市法治政府建設調研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銀川市民政局及時組織開展自查,現將銀川市民政局法治建設牽頭的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進法治建設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重新調整。落實了一把手抓總,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組織領導體系。二是統籌謀劃工作。認真對照《銀川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局重點工作任務,確保措施落到實處。三是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普法,進一步完善局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集中學習《憲法》及黨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論述、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區市重要文件精神。通過領導幹部學法的引領示範作用,帶動民政系統共同學法,營造“人人學法,人人守法”的學習氛圍。

二、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推進社會自治

(一)選準配強村級“兩委”班子,加強農村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依法組織實施並完成了第十屆農村“兩委”換屆選舉,會同市委組織部嚴格按照《銀川市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市村黨組織和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導並監督各縣(市)區抓好村委會換屆選舉,核定村“兩委”職數,選齊配強282個村委會班子,依法解決信訪矛盾。本次換屆中,應換屆275個村順利完成換屆選舉,選出村黨組織委員1281人,其中村黨組織書記275名;選舉產生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1313人,其中村委會主任275名,新一屆村“兩委”班子人員知識結構、年齡層次更趨合理,選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細化培訓,提升農村“兩委”班子在綜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農村“兩委”換屆結束後,各縣(市)區、鄉鎮對新當選的“兩委”成員、村監會成員、村民代表分別組織了共78場次培訓,其中縣(市)區組織培訓13場次,培訓人員1825人次;鄉鎮級組織培訓65場次,培訓人員7876人次。

(三)在全市農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提高村級治理水平的指導意見》和《自治區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6年全區城鄉社區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農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級羣眾自治制度,提升了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水平。西夏區團結村和永寧縣新華中心村被民政廳推薦為“全國農村社區建設示範單位”。

(四)推進農村民生建設項目,提升農村綜合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根據2017、2018年度城鄉社區服務站建設計劃任務,我市19個社區服務站項目資金已下撥至所在縣區,其中16個城市社區服務站,3個農村社區服務站建設項目。

(五)着力開展社區減負增效,為城市社區開展綜合治理提升動力。今年以來,我市認真落實社區減負會議精神,按照自治區民政廳和市委、市政府對全市社區減負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部署,在社區減負增效“回頭看”的過程,繼續在“嚴”和“實”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減事務、減牌子、減盒子、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社區綜合管理服務制度改革,減少工作任務指標,壓縮創建達標評比,歸併考核項目,“停、減、並、轉”社區行政事務,減輕了社區負擔,有效提升了社區服務羣眾的水平,讓社區重新迴歸了服務與自治的本位。一是堅持市委領導牽頭抓總,部門協調聯動推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區建設工作,把推動社區“減負增效”作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羣眾效能、加強社區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堅克難、強勢推進。市委副書記周雲峯對社區減負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傳部王瑋部長組織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對社區減負增效“回頭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一梳理,並責成涉及的相關單位和部門制定具體措施限時整改,對下一步社區減負增效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層廣泛調研,摸清情況查找問題。在社區減負增效“回頭看”過程中,市民政局與市委宣傳部、組織部、文明辦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深入社區進行實地調查,對全市247個社區准入事項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和再梳理,共通報社區負擔非准入事項76項,主要分為3類,其中:考核創評類30項,開具證明類29項,行政工作類17項,涉及21家行政事業單位,5家企業。推進會後,經梳理,有7項事項是屬於銀川市社區服務事項准入清單內的事項,涉及行政事業單位6家;有10項事項是部門通過購買事項委託社區開展的,涉及行政事業單位4家;有18項事項已經不在社區承擔,涉及行政事業單位3家。最終,確定還有40項事項是屬於要清理事項,涉及行政事業單位16家,企業3家,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礎。三是強化源頭治理,將社區減負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社區減負工作,按照銀川市社區減負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社區減負工作“回頭看”,繼續清理社區不合理負擔。結合工作實際,細化本縣(市)區社區辦理事項清單,強化培訓,使縣(市)區單位、部門、街道和社區都明確各自工作內容和職責,做到有據可依。各單位和部門要本着為民服務的宗旨,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公示辦事流程,讓羣眾明白辦事流程,找準辦事部門,不跑冤枉路。加強社區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升社區工作人員對進入社區服務事項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該開展的工作、提供的證明堅決不做。四是加強溝通協調,進一步提升社區服務功能。各縣(市)區在強化社區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嚴格按照準入清單安排部署工作。各單位凡需要社區協助開展的工作,均須事前與轄區政府和街道社區協商溝通,徵得同意後方可開展相關工作。對需社區長期承擔的工作,必須落實人員及工作經費,並制定完善相關制度,避免將工作全部轉嫁給社區。五是調整完善《銀川市社區服務事項准入清單》。2015年,我市出台《銀川市社區服務事項准入清單》,運行3年來,准入事項與部分單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適應,及時對準入事項進行完善。例如: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衞生許可、小飯桌、學校門口檢查,牛羊肉專項檢查,農貿市場普查摸底”根據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區開展;銀川市總工會提出,社區工會工作屬於社區工會組織職責內的基礎性工作,要在社區開展;銀川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範單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區”三個創建活動是中央和自治區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要求要在社區開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減輕社區負擔。定期開展社區減負增效督查行動,市民政局及時與市委督查室進行協調,對事項准入情況進行定期督查,找準社區“減負增效”工作反彈原因,抓住突出問題,通過召開工作協調會和通報會、下發督查通報、在媒體上公開督查結果等方式,及時通報清理工作進展情況,對不按清單要求執行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倒逼機關各單位理順工作機制,對確需要社區人員完成的任務,各部門也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經費保障,及時向社區工作人員劃撥勞務費用,有效推動社區減負增效常態化制度化。各縣(市)區也結合工作實際,加大督查考核,特別是針對社區存在的普遍問題和主要投訴事項,及時進行整改,通過建立投訴處理等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社區減負工作落實落細,切實減輕社區負擔。

(六)開展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按照,實現社區綜合治理無縫對接。“街巷定界、規模適度、無縫覆蓋、動態調整”原則,以每個社區300-500户的標準將244個社區劃分為2024個網格,將轄區內人、地、物、情、事、組織全部納入網格進行管理,建立“分片包乾”責任制,實現社會管理服務觸角向基層的有效延伸。全面落實自治區《關於進一步深化和諧社區創建工作的意見》中“社區網格員除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不兼任網格員,其他“兩委”成員全部兼任網格員”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銀川市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為三區新招聘了330名網格員,重點解決了社區網格人員配備問題實現了“一格一員”。每年395萬元網格員招聘補貼資金已列入市財政預算。

(七)開展社區公益創投,積極為社區綜合治理營造環境。根據民政廳下發了《關於開展社區公益創投項目工作的通知》(寧民字〔2016〕100號)和《自治區財政廳關於下達2017年自治區福彩公益金項目資金(第一批)的通知》(寧財神綜指標〔2017〕62號)精神,自治區福彩資金270萬元用於我市開展社區公益創投,我們積極就公益創投情況與自治區民政廳基層政權處、市財政局等進行了溝通,確定以招聘第三方社會組織承辦並負責開展公益創投,並制定了公益創投方案。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銀川寸草心社會組織服務中心中標,成為銀川市2017年社區公益創投項目的承辦方。為保證社區公益創投資金服務於社區,服務於社區“為老為小”羣體和培育、扶持社區組織,根據民政廳《通知》要求,第一批資金190萬元,用於面向全市註冊社會組織開展公益創投,引進專業化社會組織服務“為老為小”羣體,為培育社區社會組織起到典型引領示範作用。第二批資金80萬元用於探索社區公益創投大賽,培育、扶持社區社會組織,使社區社會組織能更好的、長遠的紮根社區,服務社區居民,並作為民政創新、亮點工作。截止目前,最終確定入選項目25個社區公益創投項目已經開始實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贏得了社會羣眾的讚譽。社區公益創投大賽,主要面向全市社區備案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設一等獎3名,每個項目資金8萬元;二等獎5名,第個項目資金6萬元;三等獎8名,每個項目資金3萬元,共計項目經費78萬元,項目正在執行中。

(八)繼續深入開展星級和諧社區創建,積極提升社區綜合治理水平。為將“綠色、高端、和諧、宜居”發展理念落實到社區治理進程中,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繼續加大投入,搭建好社區服務平台。將社區服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強化社區服務各項措施,落實考評激勵機制。加大老年活動中心、衞生服務站、文化活動設施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力度。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落實工作經費,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在服務隊伍人員配備、專業化培訓等方面向社區傾斜,夯實社區服務工作的基礎。二是深入開展居民自治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加強社區居委會規範化建設,強化社區自治功能。抓住第十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的有利時機,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的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提高他們服務羣眾的能力和水平。對老舊小區和新建小區分類指導,充分發揮典型社區的示範帶動作用,推進社區網格化管理和民主管理“三會”制度,提升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水平。三是創新社區社會管理和服務體制,增強基層管理和服務功能。堅持重心下移,建立精街道、強社區體制,促進街道及各級職能部門圍繞社會管理和社區服務轉變職能,開展工作,把人力、物力、財力更多的投入到社區,夯實基層基礎、壯大基層力量,推進社區精細化服務管理。大力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將更多貼近居民需求的服務項目和服務內容落實到社區。

(九)積極探索社區治理體制改革,加強社區綜合治理能力建設。2018年以來,我局根據自治區民政廳相關精神,先後起草了《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關於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實施方案》上報市委、政府印發,為推動城鄉社區治理打下堅實的基礎。一是設立專項資金助推社區發展。為破解社區“有心理事、無錢辦事”的難題,銀川市設立了社區為民服務和發展專項資金,制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和支持社區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為民服務辦實事。二是通過項目化運作的方式,啟動社區服務特色品牌項目建設。以“自治互助”為主題,挖掘和培育了66個鄰里互助、關愛幫扶、志願服務等各具特色的社區服務品牌項目,以點帶面推動了全市社區服務向精細化邁進。三是推動居務公開和監督。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社區居務公開辦法》,制定了以社區黨務、政務、財務、事務為主要內容的居務公開目錄,規範了居務公開內容、形式和時限,確保了黨和政府各項惠民政策執行到位,使城市低保、廉租(公租)房、福利津貼、社保、再就業和慈善捐贈等事項公開、公正、透明。強化居務監督工作,建立了社區黨風廉政監督員隊伍,加強對社區居務工作的監督。四是制定《銀川市城鄉社區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實施方案》,對城鄉社區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進行了明確,對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等村(居)民自治制度進行了完善,規範了議事規程、制定了議事指導目錄,為城鄉社區協商奠定了基礎。

三、創新治理,做好社會組織依法監管工作

(一)做好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工作。印發《關於做好社會組織年度報告的通知》,對市屬各類社會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情況,遵守章程及活動開展情況,人員和機構變更情況,財務管理和經費收支情況,內部管理及制度建設情況,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情況,黨組織建設7項問題逐一進行年度審查,全市需開展年度審查的社會組織共有617家,目前,已完成審查36家。

(二)組織開展非法集資專項排查活動。以務主管單位和縣(市)區民政局為依託,動員全市各類社會組織認真開展了防犯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採取畫報、暴光典型案件、以案説法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組織和社會羣眾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手段和危害,提高社會防犯意識。同時加大對監管盲區的排查力度。為提高排查工作效率,明確提出將不按規定進行重大活動報備,法人、住所等相關信息與登記不符;多年不參加年度報告,不開展活動,無辦公場所;強行向企業或會員推派收取會費或捐款,違規設立和使用賬外賬户;以項目投資名義違規吸收會員或不特定對象資金業務等7類情況列為重點排查內容,切實做到了早預警、早打擊、早處置。

(三)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堅持宣傳教育滲入、獎勵激勵引導、懲戒打擊震懾同步推進。加強了誠信建設宣傳教育,強化社會組織誠信意識。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使誠信建設經常化、制度化。健全了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實現社會組織信用管理與信用中國平台對接,上半年,將570餘家社會組織基本信息錄入信用中國網絡平台並及時更新,為市屬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打好了基礎。與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評價、社會組織等級分類評估掛鈎,對講誠信的給予加分,對失信的在責任評價和分類評估時予以扣分,直接影響其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資格。同時強化社會組織內部自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民主機制,完善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逐步推行決策、執行、監督分離的法人權力運行、制衡機制。健全和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向會員、社會公開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運作情況等。

(四)組織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成立了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與市公安局聯合印發《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方案》,建立各業務主管單位、各相關部門橫向聯合,各級民政部門縱向聯動機制,對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被撤銷登記後仍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和籌備期間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組織進行堅決查處;對打着“鄉村振興”、“精準扶貧”、“一帶一路”倡議、“軍民融合”等國家戰略旗號,以投融資名義行騙斂財以及涉政、涉教、涉黃、涉毒等各類非法社會組織予以嚴厲打擊、堅決取締,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維護全市社會穩定。

(五)督促社會組織強化內部治理。督促銀川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銀川建築業協會、銀川房產協會等28家社會組織如期換屆和召開年會,及時向會員報告重大決策和財務狀況。啟動社會組織年度抽查審計制度,通過隨機抽取或將長期不報告工作並在社會上有不良反應的社會組織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委託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抽查查審計,2018年,初步計劃抽查審計10家,目前,此項工作已全面展開。

(六)切實做好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推薦。按照3A、4A、5A標準,建立銀川社會組織A級庫,以社會組織A級庫為基礎,按等級評定級別、行業類別、業務特長等,提前做好社會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支持項目、公益創投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儲備,提升銀川社會組織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競爭力。

(七)繼續跟進脱鈎工作。在2017年全面啟動脱鈎工作以來,2018年一方面繼續對各類社會組織進行摸到底,詳細瞭解紅頂中介、部門辦養社會組織的存在情況,督促各相關單位及時推進機構、職能、人員、資產財務等與社會組織脱鈎。另一方面,及時跟進已脱鈎社會組織的運行管理情況,督促各業務主管單位“脱鈎不脱管”,防止各類社會組織脱鈎後放任自流,避免出現監管盲區。

(八)切實做好評價評估基礎工作。結合社會組織監管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問題,從履行章程、制度建設、法人治理、作用發揮、財務規範等方面,進一步細化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評價和分類評估細則和辦法。督促社會組織完善資料、規範治理,切實做好迎接評價評估各項準備工作,以評估評價引導社會組織規範發展。

(九)督促縣(市)區加大社會組織監管力度。在全面加強市屬社會組織監管工作的同時,密集下發各類社會組織監管文件,督促市轄縣(市)區嚴格落實自治區社會組織監管工作的統一要求和部署,促使縣(市)區在社會組織監管工作上出重拳、下猛藥。各縣(市)區都按照自治區和銀川市部署,開展了排查打擊非法集資、三化治理、非法社會組織打擊等四項內容的社會組織整治工作。賀蘭縣對46家不作為、不活動的社會組織,依法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與縣公安局溝通協調,為各派出所下發已經被撤銷的社會組織名單,確保被撤銷的社會組織不再繼續活動;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協同教育部門重點查處了民辦教育培訓領域的非法辦學情況,處理了一大批非法社會組織;靈武市結合地方實際,重點開展了三化治理工作,嚴格社會組織申請、審批、登記、備案等程序,規範其名稱、章程,並做好對非宗教團體社會組織負責人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

2018年上半年,銀川市民政局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突出社會組織監管主體責任,社會組織監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容忽視的是,隨着銀川社會組織登記審批程序的簡化,銀川市社會組織登記數量相關以前呈現異常快速的增長態勢,再加上執法力量相對薄弱的現實情況,銀川社會組織監管面臨極大挑戰。今後,我局將創新工作方式,充分調動各縣(市)區民政局、各業務主管單位的積極性、主動性,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努力在全市形成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及社會組織非法活動的防火牆,通過有力的監管手段,使全市社會組織真正成為專業能力突出、內部治理規範、公益理念至上,為政府分憂解難的有利助手。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3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法制辦的精心指導下,我局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以“三提一創”為抓手,認真貫徹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推進權責清單全覆蓋;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全力推進“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實;及時向市工商局報送了我局11項市場監管事項清單。

2、堅持放管並重,處理好“放”和“管”的關係。一方面簡政放權,優化服務,降低門檻,加大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和社區社會組織加大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力度,2018年全年共申請到省福彩100萬元,市福彩23萬元支持社會組織發展;一方面深入貫徹部省相關文件要求,轉發了民政部《關於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中加強名稱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民行審發〔2018〕183號),建立了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對連續三年以上未參加年檢的67家“殭屍”社會組織下發了“擬撤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強化信用對社會組織的約束作用,營造社會組織誠信的發展環境。

3、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個人誠信建設。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守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社會組織誠信承諾制度。一是在社會組織新成立或辦理變更登記時,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須簽訂《承諾書》,承諾社會組織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信服務,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截至目前,共簽訂《承諾書》259份。‚建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平台。我們委託第三方通過自籌資金和市福彩公益金項目支持的方式,建立了我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網絡平台,致力於解決社會問題、改善社會治理,為政府提供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的參考依據。ƒ建立婚姻誠信制度。為預防和懲治婚姻登記領域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維護法律尊嚴,我局與市工信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將婚姻登記失信信息納入陝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通知》要求,每位婚姻當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均要填寫《婚姻登記誠信告知書》,承擔因個人不誠信導致的信用懲戒和相關法律責任。各婚姻登記處將婚姻登記失信人員信息納入陝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4、繼續推動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脱鈎。5月18日,我局印發了《關於全面完成市屬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工作的通知》,對2018年49家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截止目前,共31個行業協會商會完成了與行政機關脱鈎工作,其中6個行業協會商會屬於“殭屍”組織待清理,6個行業協會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建議其進行註銷登記,4個行業協會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建議不予脱鈎,2個行業協會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目前正在溝通協調之中。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做好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編制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印發的《西安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計劃的通知》精神,為高標準完成立法編制工作,9月29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標形式,委託第三方西安交通大學承擔本次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立法的調研、論證、起草工作。目前,經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和研究討論,已完成了《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編制工作,並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

   2、按照市法制辦《關於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要求,認真實施《西安市規範化文件管理辦法》,2012年9月11日發佈的《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市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8】88號)予以作廢。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為建立行政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推進我局重大行政決策規範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提高行政決策水平,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制定出台了《西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辦法》。

2、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法律顧問工作規定》,聘請陝西金鏑律師事務所為我局2018年度法律顧問。充分發揮其在制定重大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

四、嚴格規範、文明執法

1、紮實開展秦嶺北麓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關要求,結合秦嶺北麓專項整治工作,將秦嶺北麓範圍內公墓的管理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加大力度予以規範。先後對秦嶺北麓西安範圍內沿山區域進行了全面排查,印發了《西安市關於加強秦嶺北麓公墓管理的實施意見》《西安市秦嶺北麓公墓巡查管理制度》以及《關於進一步加強秦嶺北麓公墓長效管理的通知》等,加強對保護範圍內殯葬業的監管檢查,嚴禁散埋亂葬,強化經營性公墓管理,禁止新建、擴建經營性公墓,全面建立秦嶺北麓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2、以打非整治為抓手,持續加強和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按照中省部署,會同公安部門制定出台《西安市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方案》,通過聯合執法,分類整治等方式,全力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全市共收到舉報線索30條,打擊整治非法組織71家,其中民非70個,社團1個。紮實開展了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問題,16個行業協會商會取消了諮詢費、培訓費、檔案整理費、會費等收費項目,減少收費金額1413.92萬元,降低會費標準,減少收費金額2萬元,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

3、全面加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今年,我們結合農村換屆選舉,會同市委組織部、市掃黑辦聯合下發了《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努力營造村“兩委”換屆選舉良好氛圍》的通知,全面加強對農村涉黑涉惡實力的排查。對摸底排查發現的問題,實行台賬管理,逐一處理,逐個銷號。會同市委組織部先後8次召開農村兩委會選舉工作推進會,明確要求嚴把關口,堅決杜絕村霸、涉黑涉惡人員進入村委會班子。同時,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換屆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嚴查干擾破壞選舉的違法違紀行為,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勢力等妨礙選舉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對黑惡勢力干擾破壞選舉的,堅決依法打擊,絕不手軟,堅決防止了“村霸”等不符合條件人選進入村委班子。選舉期間,全市發現移交農村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線索7條15人,其中4人被批捕。全市選舉工作總體順利,呈現出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完成了59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省政協委員楊晨專程到我局表示感謝。今年我局被評為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先進單位受到表彰。

2、加強門户網站管理,全面推進信息公開。認真辦理“12345”市民熱線711件,輿情37件,堅持辦好民政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通過民政網站發佈信息845條,微信公眾號發佈信息1665條,在國務院信息辦和省市信息辦隨機抽查中,西安民政網站都被評為合格網站。

3、重點推進民政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按照標準一流,國內領先理念,積極做好西安市兒童福利院改擴建項目,目前,該項目已完成方案設計,計劃於2020年完工。西安市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基地項目進展順利,全年完成投資3700萬元,超額完成年度3000萬元的投資任務,已於十一月底進行了竣工驗收,室內展陳裝修即將全面展開。積極推進PPP項目建設,在市本級層面,已梳理包裝了西安市康寧精神病醫院PPP項目、西安市殯儀館三兆骨灰公墓改擴建PPP項目2個項目,總投資約3.3億元。在區縣層面,已實施臨潼區殯儀館遷建項目、鄠邑區殯儀館建設項目、鄠邑區殯儀館公墓項目3個PPP項目,臨潼區殯儀館項目已於6月份投入使用。這些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都做到了信息公開。

六、依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1、辦理行政複議案兩件:關於奚鑫申請恢復享受低保資格行政複議案,由於作出行政行為的規範性文件沒有備案審查,最終撤銷了具體行政行為,並出具《西安市民政局行政複議決定書(西民政復字【2018】第01號)》;‚關於孫國軍要求恢復特困人員資格的行政複議申請,經核查予以支持,並出具《西安市民政局行政複議決定書(西民政復字【2018】第02號)。

2、辦理行政訴訟案2件,田榮輝就第八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訴我局不履行法定監督職責,高陵縣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田榮輝就第九次村民選舉,訴我局不履行法定監督職責,目前案件正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中。

七、開展普法教育,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把學習宣傳憲法同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把學習憲法同常態化法治宣傳活動結合起來,不斷推動落實普法責任制。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出台的《關於全市黨政機關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的通知》,我局全面推進民政普法責任機制,落實部門普法責任,下發了《關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通知》,對全市民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對照“三定”方案和法律規定,堅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在開展日常法治宣傳的同時,結合民政工作職能,通過重大節日和時間節點各種有效形式,向執法對象、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開展集中宣講活動,積極宣傳、普及民政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執法辦案和普法宣傳相結合,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執法辦案全過程,充分發揮案例在依法行政、規範執法中的警示作用,通過文明執法促進深度普法,通過廣泛普法優化執法環境。

2、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把遵守紀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任用幹部的重要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共提拔9名處級幹部;完成了17名局屬單位處級領導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工作;完成了107人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數據錄入和統計上報,19名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了抽查核實,對填報有問題的5人進行了批評教育,2人給予了誡勉談話處理。

3、強化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培訓。認真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把憲法、法律列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制定領導幹部年度集體學法計劃。今年安排四次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領導幹部集體學法活動,邀請專家學者講授《村委會組織法》、《憲法》和《憲法修正案》、《監察法》以及《貫徹“兩山理論”依法加強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題講座。持續開展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考試,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不斷提高領導幹部憲法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養成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習慣。

4、開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導檢查工作。印發了西安市民政局關於開展“七五”普法中期及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區縣民政局、西鹹新區人社民政局和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對“七五”普法進行自查和抽查;ƒ將“七五”普法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④上報我局“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報告。

八、不斷深化行政效能革命

優化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效能,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西安市“馬上就辦、辦就辦好”若干規定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了6方面18條的具體落實措施,不斷改革和優化服務模式;‚今年我局行政審批處全部進駐政務大廳,並對進駐市政務中心的民政審批事項,一律啟用“西安市民政局行政審批專用章”,進一步簡化了行政審批流程;ƒ下發了《西安市民政局關於開展365天無假日婚姻登記工作的通知》,推進全年無休辦理婚姻登記業務;④開展了為期半年的《西安市老年人優待證》上門辦理工作,主動上門服務辦證1245張,讓老年人實現“零跑腿”;⑤積極探索“容缺辦理”機制,採取“先照後證”、“簽約承諾”等審批服務模式,當好“店小二”,提供“五星級服務”,讓辦事羣眾只跑一次。在今年的行政效能滿意度測評中,我局的測評滿意度名列前茅。在市政務中心全年考核中,我局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取得好成績。

今後我們將以十九大精神為統領,以“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為指引,繼續深入依法履行民政職能,切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為民政法治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4

 2018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區民政局緊緊圍繞“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實依法行政各項目標任務,着力提升民政系統依法行政能力,促進了民政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現將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職責任務
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領導責任制。根據工作領導成員變動情況,及時對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確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責任明確,工作落實。年內製訂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方案,召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務,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科室協同抓,全局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強學習,建立領導幹部學法制度。訂購了相關法規學習教材,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學習計劃,明確了具體的學習內容和學習時間,系統廣大幹部職工依法履行職責,做到學法、懂法、守法。集中組織學習了《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城鄉醫療救助辦法》、《農村五保供養條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等法律法規,全局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取得了良好的學習效果。
  2.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設環境。紮實開展政務公開活動。為羣眾發放宣傳單,並認真解答羣眾諮詢的關於城鄉低保、婚姻登記相關政策問題,同時開展了防災減災宣傳工作,發放了防災減災宣傳單、宣傳手冊,宣傳自然災害防範的基本常識、處置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並積極宣傳高樓火災、地震、洪澇、泥石流等災害的應急知識和逃生技能,提高防災減災自救互救能力。
通過培訓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全系統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提高了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規政策更為社會公眾熟悉瞭解,促進了民政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開展。
  (三)規範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
  一是重大決策審議討論。在制定與羣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時,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論證制度,並採用多種形式,廣泛徵求、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形式反饋或者公佈,切實增強行政決策的透明度。
  二是實行規範性文件預報、審查、報備制度。將部門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認真調查摸底,做好登記申報工作,在出台規範性文件時,嚴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廣泛徵求意見建議,仔細確認政策依據,按程序做好審查、提請研究、報備工作。
  三是進一步擴大了民政信息公開的深度和範圍。開展好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局業務動態,工作流程、服務指南、政策措施等內容全部上牆向羣眾公開,將民政執法活動完全置於各項管理制度的規範之中,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四是按照決策部署,建立權責明確的行政執法機制。將行政執法責任制納入機關建設和民政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不斷提高民政系統依職責工作、按程序辦事的自覺性,保證各項民政法律法規得到有效落實。
  1.明確責任。根據省、市區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明確我局的部門職能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職責,並結合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結果和與上級對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項民政執法事項的依據、工作程序,把執法責任、執法權限具體到內設職能機構、每個執法人員,進一步完善以執法有依據、行為有規範、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控、違法有追究為主要內容的民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度。
  2.鞏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自由裁量權工作成果。繼續鞏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自由裁量權工作成果,及時組織有關業務科室、局屬單位對應學習相關內容,要求具體執法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公開透明權力運行,恰當運用自由裁量權,嚴格執行處罰裁量標準,防止行政執法的任意性和隨意性,規範行政行為和執法行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依法履行職責,各項民政工作開展規範有序
  1.規範社會救助管理,充分發揮社會救助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能力。按時發放城鄉低保救助資金。目前全區共有城鄉低保4588户、5751人,累計發放保障金2798.17萬元。完成了城鄉低保提標工作,城市低保標準由565元/人月調至590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由338元/人月調至364元/人月。實現了城鄉低保家庭取暖救助全覆蓋,共投入取暖資金約313萬元。深入細緻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2018年救助人次3800人次,累計救助500萬元;重特大疾病救助50人次,救助金額30萬,有效地緩解低保家庭經濟壓力。
  2.突出維護優撫對象權益,完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做好優撫對象撫卹、補助、醫療、喪葬等優待工作。目前全區共有各類優撫對象953人,共發放撫卹補助金約903萬元。
  3.突出社會專項事務建設,優化民政公共服務職能。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保障孤兒、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及五保對象的待遇落實。目前全區共有分散供養農村特困182人,年發放資金104萬元,分散供養城市特困47人,年發放資金35萬元;孤兒27人,年發放資金34萬元;精簡退職人員182人,年發放資金91萬元,截止2018年底,共發放資金265萬元。完成五保供養提標工作。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390元/人月提高到475元/人月,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7630元/人年提高到7692元/人年。社會組織規範有序發展。目前社會組織187家(民非169家; 社團18家)。婚姻登記工作進一步規範。2018年截止目前共辦理婚姻登記5312對,登記合格率、羣眾滿意率均保持100%。強對封建迷信喪事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從年初至今共查處喪事違法活動19起,有效的抑制封建迷信活動。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部分民政法規制度有待於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強化落實,保證依法開展民政工作實效,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體制機制,適應當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勢、新發展的需要;二是民政法規政策眾多,需要不斷加強宣傳學習;三是民政工作量很大,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下一步我們將切實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強民政政策創制工作力度,推進我區民政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深入發展。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細化民政業務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進業務工作程序化、系統化和公開化;二是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民政法律、法規,繼續加強對民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進一步增強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斷促進民政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5

 2017年,區民政局緊密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促進民生改善,努力完成市、區兩級考核任務和年度工作目標,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充分履行職能職責,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一)社會救助體系日臻完善。將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全區共保障城鄉低保家庭1101户、2047人,發放低保金1754萬元,投入260餘萬元實施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品保障工作;開展醫療救助、臨時困難救助近3.2萬人次,發放救助金近2000萬元。落實低保家庭危房修繕長效機制,為37户低保家庭實施了危房修繕;通過財政惠民補貼“一本通”系統實現農村低保資金區級統一發放,有效實現扶貧資金監管;全面實施民生綜合保險工程,為全區居民家庭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盜搶險”,保額標準全市最高。出台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相關指導意見,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均全市最高。

   (二)綜合減災能力進一步夯實。修訂《嶗山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建成區減災備災中心,實現市、區、街三級機構指揮系統聯通。投資400餘萬元完成區救災物資庫建設,實現區級救災物資儲備量可應急保障3000人的目標;在五個街道辦事處分別建成1處救災物資儲備點,儲備物資總價值達到80.5萬元;支持、鼓勵社區採取多種形式儲備應急物資,28個社區儲備救災物資價值達到6萬元。圓滿完成全市“5.12”防災減災應急演練工作,得到市民政局領導肯定。2017年嶗山區被評為全省首批綜合減災示範區,有7個社區榮獲國家、省、市級防災減災示範社區稱號。

(三)養老服務質量全面提高。全區養老機構達到12家,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實現了城市社區全覆蓋和農村社區半數覆蓋,新增養老牀位數468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牀位數比上年提高6個千分點達到50張,位居全市前列。建成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示範點8個,助老食堂示範點2個。全年為140名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6.8萬餘小時,投入資金近百萬元為全區60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為7753名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體檢補助116萬餘元。

(四)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深入推進。紮實推進城鄉社區協商示範點建設,建成區級和街道級協商示範點8個。出台《嶗山區關於深化社區事務“二審二議三公開”工作機制的意見》,實現社區民主管理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保障居民對社區重大事務的決策權。“智慧社區”項目在22個城市社區全面上線運行,出資1000萬元對運行經費不足的農村社區實施經費補助,社區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按照區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認真做好第十二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籌備工作。

(五)專項社會事務服務管理取得實效。徵求多方意見,擬製《關於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的通告》和《關於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助推殯葬改革取得實效。督導各街道加快推進懷念堂建設,各懷念堂年底前交付使用,借鑑外地先進經驗出台《公益性懷念堂管理暫行辦法》,懷念堂建設工作得到民政部領導肯定。會同國土、林業等部門對違法違規建設銷售墓穴問題立案調查,向紀檢部門移交4起黨員違規違紀線索,並對1起違法亂建墓地行為予以行政處罰177萬餘元。購買鮮花近20萬支開展“鮮花換燒紙”活動,發放《給社區居民的一封信》1萬份,積極倡導文明殯葬理念。圓滿完成中韓街道區劃調整和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數據錄入和地名詞典編纂工作。定期開展街面集中主動巡迴救助、“夏日送清涼”和“冬季送温暖等活動”,全年累計救助各類人員700餘人次。深入推進婚姻登記標準化建設,完成國家3A級婚姻登記複查工作,婚姻登記合格率繼續保持100%。

(六)落實惠老政策,突出維權保障,老齡工作有序推進。投入資金30餘萬元,在春節、重陽節期間對困難老人及百歲老人進行了走訪慰問。全年發放高齡補貼1200餘萬元,惠及高齡老人7000餘人。開展老年人防範電信網絡詐騙巡迴宣講,發放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手冊及宣傳海報5000餘份。開展“敬老月”系列老年文體活動,舉辦全區中老年人太極拳、健身球操等大型展示交流活動4項。積極組織、參加市級老齡工作專題調研,獲評優秀成果調研論文14篇。2家單位獲評“山東省老年人公益維權服務示範站”榮譽稱號,4家單位被評為“青島市敬老文明號”。

二、完善依法行政體系,推進決策科學法制

(一)嚴格文件制定程序

我局嚴格執行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統一”制度,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狠抓貫徹落實,文件制定工作有序推進,確保文件制定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一是按照“三統一”制度要求,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佈。二是制定行政文件採取公開徵求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專業性強的文件徵求有關專業機構及專家的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及時組織聽證。三是涉及其他部門職權或與有關部門聯合發文的,都已事先將草案送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四是制定行政文件嚴格落實集體研究制度和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制度,按照程序提報合法性審查。五是適合主動公開的文件簽發後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在網站進行公佈。

(二)積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我局按照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圍繞社會廣泛關注、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2017年我局在部門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3條,其中公開政策法規類20條,機構信息1條,人事任免1條,財政信息2條,工作報告1條,規劃計劃1條,工作信息56條,個性目錄111條。擴大財政專項資金公示範圍,切實做好與人民羣眾密切相關的重大政策、重要資金分配的公開公示工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專款專用。加大社會救助資金公開力度,低保救助保障對象、資金髮放情況在社區低保公示欄長期公示,接受羣眾和社會監督。

三、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制度,圍繞登記管理制度改革、事中事後監管,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建設等工作紮實推進,取得積極效果。

(一)深化登記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調整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範圍。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內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的科技類,提供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等服務的公益慈善類,為滿足城鄉社區居民生活需求開展活動的城鄉社區服務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與社會團體,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四大類社會組織實現直接登記,完成埠東佳苑星星便民服務中心等3家社會組織直接登記,進一步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二是完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換證工作。全面實行“三證合一”,將原先法人登記證號、組織機構代碼、税務登記證號,整合為一次申請,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登記證書,簡化了社會組織登記審批程序,截止目前底465家社會組織全部完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換證工作。三是實現社會組織登記全程網辦。升級社會組織登記審批系統,實現內網、外網全程對接,在嶗山區率先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審批、網上辦結”,實現立即辦8項,當天辦3項,四類社會組織實現直接登記。審批全面提速增效,大大方便了羣眾業務辦理,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2017年登記註冊社會組織15家。

(二)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力度

一是創新社會組織年檢。改變過去遞交報告書的單一的執法形式,引入第三方社會組織現場進行“一對一”指導、評估、規範,全面提高社會組織管理能力。將全部社會團體與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納入審計範圍,提高年檢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年檢398家,約談2家,註銷社會組織13家,撤銷21家。規範社會團體換屆工作,對全部78家社團進行集中排查,下發換屆行政告誡書43家,進一步規範社會團體管理。二是加強社會組織評估執法。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實現“第三方”評估,形成“評估+執法”模式,豐富了監管方式。制定《關於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社會組織評估指標》等文件,使社會組織評估科學有效,創新了社會組織執法手段,全年圓滿完成40家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三是啟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平台。將“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貫穿到社會組織日常監管,提高了社會組織事中事後監管的科學性、高效性、公開性、公正性。截止2017年12月底,完成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檢查20餘家,提升了社會組織的監管效能。

(三)推進重大事項改革創新

一是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成效顯著。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正式啟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工作,20家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脱鈎範圍。先後協調區委、區政府成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聯合工作組、下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實施方案》(嶗辦字〔2017〕40號),保障脱鈎工作科學有效推進。先後召開脱鈎工作部署會、職能部門協調會、業務主管單位培訓會、脱鈎工作聯絡員培訓會,保障脱鈎工作順利實施。目前,全區脱鈎工作完成摸底調查、方案制定等工作,各業務主管單位正在就具體事項組織實施,年底前圓滿完成脱鈎改革任務。二是《慈善法》學習進一步深化。加強《慈善法》學習貫徹,組織全區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召開慈善法培訓班,邀請法律專家就公開募捐資格、公開募捐行為等內容進行深入解讀,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規範慈善募捐行為,落實貫徹慈善法具體要求。嶗山社管局加強業務學習,制定慈善組織認定、登管有機銜接、慈善活動備案、日常執法監察等配套措施。明確了辦理依據、辦理時間地點,特別是對申請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材料等內容進行了梳理明確,規範了慈善組織認定、公開募捐資格認定工作。三是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進一步拓展。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辦字〔2014〕69號)和《青島市民政局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條件的社會組織名錄管理辦法》(青民管〔2015〕12號)要求,為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工作,區民政局推進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條件的社會組織名錄資質認定工作。2017年按照申請材料接收、現場評估、專家評審的步驟,對申請的社會組織進行了資質認定,着重對辦公場所、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民主監督、財務資產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評估,認定了第二批3家社會組織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條件資質,為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做好了前期準備。

2017年以來,我局注重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全面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加強法制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注重通過教育培訓和執法實踐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高素質執法隊伍。逐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改進完善行政調解和信訪工作,全年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