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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紮實推進鄉鎮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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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紮實推進鄉鎮人大工作

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紮實推進鄉鎮人大工作

 剛察縣人大常委會

(2018年8月21日)

 

各位領導、同志們:

根據會議安排,現就2016年縣鄉(鎮)人大換屆以來的工作做一簡要發言,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黨的十九大報告從“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高度,再次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並且要求“長期堅持、不斷完善”。這為做好新時代的人大工作指明瞭方向。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的重大政治論斷,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戰略部署,描繪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必須深入領會和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用這一強大的思想武器和正確的行動指南引領人大各項工作,不斷開創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基本情況

本屆縣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努力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一)人大代表構成情況。省人大代表:共3名,其中,少數民族農牧民婦女1名。州人大代表:共49名,其中:婦女9名,佔18.37%;少數民族33名,佔67.35%;非黨6名,佔12.23%;工人、農牧民19名,佔38.77%;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30名,佔61.22%。縣人大代表:共113名,其中:婦女32名,佔28.32%;少數民族87名,佔76.99%;非黨36名,佔31.86%;大學專科及以上31名,佔27.43%。鄉鎮人大代表:共220名,其中:婦女44名,佔20%;少數民族191名,佔86.82%;非黨85名,佔38.63%;大學專科及以上41名,佔18.64%。

(二)常委會組成人員構成情況。本屆縣人大常委會現有委員20名,其中:常委會主任、副主任3名;非黨3名,佔15%;婦女4名,佔20%;少數民族12名,佔60%;大專及以上10名,佔50%。

(三)機構設置和履職服務保障情況。中央18號、省委14號、州委2號文件精神得到全面貫徹落實。縣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表決產生了縣人大法制和民族、財政經濟兩個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縣人大常委會設立了人事代表選舉、農牧環保、教科文衞三個工作委員會,充實和加強了人大工作力量,並對一類鄉鎮人大配備了專職副主席,各鄉鎮人大配備了兼職工作人員,縣鄉人大建設實現了突破性進展。在代表參加會議,開展調研、視察、檢查、小組活動時,縣鄉人大按規定為代表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和發放誤工補助,為代表執行職務提供便利條件。

二、依法履職情況

(一)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圍繞“十三五規劃綱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美麗鄉村建設、全縣旅遊推進工作、精準扶貧工作、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等議題開展專題視察、調研。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及重大工作事項議題18項,提出審議意見31條。對《海北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了執法檢查,促進了有關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審查備案政府規範性文件7件。配合省州人大常委會開展了9項調研、視察和執法檢查活動。將鄉鎮人大工作納入全縣重點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二)人代會及常委會召開情況。依法合理安排會議次數和會期,本屆縣、鄉人代會每年舉行1次,縣人代會會期不少於3天,鄉鎮人代會會期不少於1天,縣人大常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舉行1次。目前,本屆縣、鄉人大召開全體代表大會各3次,縣人大常委會召開常委會議15次。

(三)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情況。縣委高度重視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作用,支持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縣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通過列席縣委常委會議、應邀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等有效形式,對重大決策和部署及時作出決定和決議。

(四)行使人事選舉任免權情況。規範和完善人事選舉和任免程序,完全實現了縣委人事安排意圖。本屆縣人大常委會採取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前供職發言、無記名票決、頒發任命證書、向憲法宣誓、定期述職等形式,加強對人大選舉和常委會任命人員的監督。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9人(次),其中免職14人(次);依法罷免縣十六屆人大代表1人,撤銷行政職務1人。

三、代表工作開展情況

(一)代表小組設立和活動開展情況。總結推廣代表小組活動經驗,積極穩妥推進代表小組鞏固擴面工作,按照地域特點和實際需要組合代表小組18個,圍繞精準扶貧、生態環保、鄉村道路、人畜飲水等重點工作累計開展代表小組活動40餘次,工作中湧現出許多新亮點,成為縣鄉黨委政府理順民情、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的幫手,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二)“兩室一平台”建設情況。按照省州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縣人大常委會設有人大代表工作室,鄉鎮人大設有人大代表聯絡室。鑑於專業人員緊缺、後期網絡維護困難等方面的因素,人大代表履職平台建設尚未啟動。為了便於開展工作,建立了縣十六屆人大代表交流羣及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交流羣,為代表依法履職工作提供了平台。

(三)代表履職和作用發揮情況。支持、引導和鼓勵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組織47人(次)代表開展了重點工作視察、調研、執法檢查活動;分期邀請26名基層代表列席全縣重要會議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會議;向省、州人代會提出意見建議26條(其中省人代會9條,州人代會17條),部分意見建議得到高度重視並得以圓滿解決;州縣鄉代表向選民述職進度完成25%以上。

(四)代表培訓情況。組織32名州縣代表參加了省州縣人大常委會舉辦的異地學習培訓活動;舉辦縣級人大代表培訓班3期、鄉鎮人大代表培訓班10期;開展了2次縣鄉人大工作業務考核暨觀摩會,夯實了縣鄉人大工作基礎。

四、縣鄉人大自身建設情況

(一)理論學習常態化。結合“三嚴三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深入開展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十九大精神學習活動,紮實開展人大理論、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活動。堅持“每週一次集中學習,每月一次黨日活動”、“一會一法”等學習教育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政治定力和行動自覺增強,依法履職、服務大局的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機關建設規範化。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委措施規定。堅持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重大事項集體研究規定。突出幹部培訓,加強隊伍建設;各專委、工委、綜合辦事機構分工明確、運轉有序;嚴格依法辦事,服務基層、服務羣眾、服務代表和辦會、辦文、辦事能力進一步提升。

(三)服務基層經常化。加強縣鄉人大聯動,走訪、慰問基層代表,向代表通報工作。組織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職工作人員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檢查、集中培訓、學習交流等活動,指導和支持鄉鎮人大依法開展工作。推行鄉鎮人大工作與全縣年度重點目標責任一併量化考核,並據此評優,有效激發了基層人大工作活力。

(四)強化人大宣傳。利用青海電視台、《青海人大》《祁連山報》等省州報刊和新聞網絡媒體大力宣傳人大重點工作;與省外地市區縣人大機構廣泛開展工作交流。

(五)經費保障和辦公條件。縣鄉人大辦公經費、會議經費、監督經費、代表活動經費、農牧民代表誤工補貼、代表培訓經費等費用優先得到保障,確保了縣鄉人大機構的正常運轉,確保了視察、調研工作順利進行,確保了代表活動有序開展。縣鄉人大辦公用房、辦公設備得到更新,條件逐年改善。

(六)縣鄉人大制度建設。為進一步提高履職能力和機關服務保障水平,先後修訂或完善了《縣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縣人大常委會黨組議事規則》《人事任免辦法》《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等二十餘項制度,制定了《剛察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辦法》《剛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辦法》等規章制度,推動了常委會工作依法、規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