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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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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託網絡平台建設,規範農村“三資”管理

某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彙報

——某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彙報

近年來,我區以“全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範縣”為契機,把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作為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一件大事來抓,不斷探索和完善組織服務體系、制度保障體系、財務管理體系和監督檢查體系(網絡監管、管理公開、立體監督),周密部署,穩妥推進,“三資”管理工作運行逐漸規範,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形成了資金、資產、資源樣樣有人管,監督、管理、規範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一、主要做法

 () 明確工作任務,強化組織保障

健全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職責是搞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基礎。為此,我們高度重視,力促落實。具體做到“三明確”、“四落實”。“三明確”,即:一是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關於規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等方面對規範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明確代理機構。按照“村財鄉管”原則,確定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代理中心)統一代理村級“三資”核算業務。三是明確監管責任。形成區鄉村三級監管體系,由區農經站負責全區農村集體“三資”運行情況的監管,重點指導代理中心搞好服務、強化監管;代理中心承擔本鄉鎮村級“三資”運行情況的監管責任;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具體負責本村“三資”管理的日常監督。“四落實”,即:一是落實組織機構。首先,區上成立了由區長任組長的農村集體“三資”規範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鄉村兩級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工作開展;其次,報請編制部門批准,成立了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隸屬鄉鎮農經財政服務中心管理。二是落實人員編制。核定一、二類鄉鎮代理中心事業編制3名,三類鄉鎮代理中心事業編制2名,並配齊了人員。三是落實工作責任。明確了鄉(鎮)政府及鄉(鎮)長、村委會及村主任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的責任主體和第一責任人地位;村級“三資”監管及運行服務的具體工作由鄉鎮代理中心承擔。四是落實辦公場所及設備。由區農牧局統一採購,給代理中心購置、配備了專門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掃描一體機、檔案櫃等辦公設備及相關業務軟件。

(二)核實“三資”底數,規範運作程序

摸清底數是強化和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前提。工作中,我們充分利用農村“三資”清理清查成果,並有效對接,進一步核實“三資”家底,統一建立台帳,實行動態管理,為規範化管理打好基礎。着重把好“三關”,即清查登記關、羣眾參與關、公示公開關。

(三)確立工作目標,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是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關鍵。制定出台了《**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審計辦法》、《**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處置估價拍賣實施辦法(試行)》、《**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益建設項目公開協商和招投標實施辦法(試行)》等各類制度,使得在實際操作中有制度可依,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規範工作程序。

(四)依託“三資”平台,保障長效監管

充分發揮“三資”平台的功能作用,是切實提高資產、資源運作水平的關鍵。依託省農村集體“三資”平台,2013年統一開通鄉鎮網絡端口,各鄉鎮代理中心選配熟悉計算機網絡操作的專職人員從事數據錄入及上傳工作,實現了對“三資”業務、帳務的一體化處理。全區61個村級財務全部進入甘肅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網絡監管服務平台運行,實現了省、市、區、鄉(鎮)四級聯網,做到實時監管。切實提高了資產、資源運作水平,充分發揮了“三大功能”,實現了“三個轉變”。“三大功能”,即:一是彙總分析功能。各村的“三資”數據,原始憑證、圖片掃描錄入後通過操作平台逐級上傳、彙總、生成會計報表,為“三資”管理提供準確、詳細的會計資料,實現對轄區內所有的村集體經濟活動、收支情況、資產情況全面的分析、監督和管理。二是遠程查詢功能。區鄉兩級監管部門通過計算機網絡權限,對各村財務和村務公開信息數據即時讀取和查詢,瞭解掌握各村每一筆會計憑證錄入內容和每一張會計報表編制情況,實行對村集體“三資”基本數據的網上監管。三是監控預警功能。區鄉兩級監管部門依據權限通過監管平台對村級財務和村務公開的具體內容、公佈時間、公開的完整性、真實性等進行監控和管理。也可根據預警信息及時督促各村完善相關程序和補辦有關手續。“三個轉變”,即:一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原來村幹部説了算轉變為羣眾參與、集體決策、民主管理。申請、審議、民主公開等工作流程,所有環節都有電子和文本資料留存,羣眾可以在系統上用電子賬套來實時監控資金收支及資產變動情況,做到事前有參與、事中有處理、事後有監控。二是在管理層次上,由原來的粗放型轉變為精細化。在村級資金基本賬户上,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能夠進行倒查,查到每個具體環節,有效防止了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流失。三是在監督方式上,由原來的內部監督轉變為立體化監督。根據授權級別,省、市、區、鄉(鎮)四級聯網,實時查詢“三資”存量及增減變化情況、各類合同檔案及年度交易情況、農村土地資源情況等,做到立體監管。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三資”監管能力

從機制上建立了一套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做到“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一方面加強了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另一方面規範了涉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有關會議決定、招投(議)標文書的立卷歸檔工作,設立了資產、資源動態式管理台賬,提升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

(二)規範了村幹部行為

通過清產核資,摸清了家底,規範了管理,增強了對村幹部的約束力,根除了隨意處置行為;通過監督網絡,剷除了滋生村幹部腐敗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教育了村幹部,村幹部清正廉潔意識明顯增強。

(三)推動了村經濟發展

通過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既消除了羣眾思想疑慮,又調動了羣眾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既增強了資產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體收入;既強化了村幹部創新發展意識,又暢通了幹羣關係“連心橋”,為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農民持續增收注入了不竭動力。

(四)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通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範運行,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人民羣眾的民主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切實維護了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村級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進程,及時化解了農村矛盾,鞏固了農村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問題 

儘管我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區鄉兩級“三資”管理機構和人員仍處於小馬拉大車的狀態,與其工作職責不匹配。這種狀況不改變,三資管理取得的成果將難以鞏固。二是集體不良資產依然存在。三是“三資”操作平台在初始建賬、憑證錄入和彙總,憑證打印和賬簿打印上設計得非常好,輸入快捷,操作簡單,提高了做賬的效率。但在功能設計上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村級涉及的固定資產種類比較多、比較雜,會出現固定資產增加不上的問題。有的用數量和單位可以體現出來,但是對於一個整體工程類的項目這樣錄入就比較籠統,缺乏準確性。憑證錄入時,如果摘要寫得比較詳細,打印的時候會出現打印困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