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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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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精品多篇

選人用人工作報告 篇一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做好20xx年度市管領導班子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通知》(寧組通〔20xx〕58號)文件要求,我局黨組對局系統20xx年度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認真回顧,對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開展自查,現將有關情景報告如下:

一、20xx年度選拔任用幹部總體情景

為更好地適應日益繁重複雜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勢需求,把政治素質好,業務本事強,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幹部推到重要崗位,20xx年局黨組在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在編幹部隊伍中開展了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開展處級幹部選拔任用,提拔使用幹部11人,其中局機關6人(調研員1人,副處長2人,副調研員3人),團體在編幹部5人(團體辦公室主任2人,副調研員3人);9月,開展幹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調整了4個處室的負責人;10月對部分幹部進行了處室調整。經過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配強配優了局系統中層幹部隊伍,為我局完成各項重大任務供給了人才保障;經過內部輪崗、交流使用等舉措,使民宗幹部在多個崗位上得到鍛鍊,增強對民宗工作全面深入瞭解,熟悉各條口工作性質,提高機關幹部的總體業務工作本事。

二、選人用人工作開展情景

我局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幹事的人有平台,能幹事的人有機會。

(一)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局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堅持選人用人原則,在幹部素質標準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在幹部本事要求上堅持注重實績、羣眾公認的原則,在選拔幹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營造了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二)嚴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黨組根據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實際工作需要,經過充分醖釀,提出啟動局機關及團體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局辦公室(人教處)對局機關及團體在編幹部隊伍情景進行分析梳理,結合處級職位和幹部隊伍實際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在編幹部副處級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經局黨組研究並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同意,於20xx年3月在局機關和團休在編幹部中開展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召開幹部大會公開崗位和職數,規範個人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競職演講、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公示的各個環節。選拔過程中緊緊把握民主推薦、考察、醖釀等重要環節,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公正公開,理解監督,切實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

(三)嚴格按核定職數配備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開展前,我局對職數情景進行分析,根據《條例》規定,對照幹部任職資格,對幹部隊伍情景進行梳理統計。為更加有效合理地確定職數職位,局黨組進行充分醖釀、規劃佈局,並多次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徵求指導意見,在核定的處級職數範圍內能最大限度地調整使用幹部,真正把本事強、素質好、作風硬,羣眾信任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20xx年我局3次調整使用幹部,均未出現超職數配備的現象。

(四)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局黨組書記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和紀律辦理,在提名、討論等各個環節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搞個人説了算。工作中我局堅持做到職位職數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競聘人員名單公開、考察對象公開等,堅決落實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使我局幹部任用工作得到幹部羣眾的認可和肯定。

三、存在問題及改善措施

20xx年,我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圓滿完成,但在實踐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選人用人的視野不夠開闊。由於編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經過接收轉業幹部的方式充實工作隊伍,單一的進人渠道造成了幹部隊伍年齡結構偏大,人員梯次不合理。在選拔幹部的過程中個別崗位還存在着論資排輩的現象。在今後選拔任用幹部中,還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擔當的年輕幹部,在營造健康向上、進取進取的氛圍上下功夫,着力激發幹部動力、活力、創造力,培養幹部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全面素質,構成人人思發展、人人謀發展的良好局面。

今後,我局還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不斷總結幹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驗,努力構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培養好、選配好、使用好乾部。

選人用人工作報告 篇二

按省、州治庸辦通知和縣整治辦的要求,縣司法局對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對我局選人用人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兩項”整治活動開展以來,司法局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堅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嚴格按《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條件、標準和程序推薦選拔幹部和對幹部評先評優,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大力選拔人品正、能幹事、真爬坡、敢破難的幹部,努力形成“從實績看德才、憑德才用幹部”的正確用人導向。

一、做好乾部職工競爭上崗工作

根據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縣司法局全面實行了競爭上崗。崗位空缺一律實行競爭上崗,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程序上嚴格按照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審批,公佈職位、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流程操作。上崗前公示、上崗前廉政談話、對新上崗的幹部實行一年試用期,沒有破格和不夠任職條件就評優評先或者推薦為後備幹部的現象。

二、做好乾部輪崗交流工作

為進一步優化機關各部門幹部職工配置,激發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加強業務部門”、“年輕幹部培養鍛鍊”、“幹部輪崗鍛鍊滿分作文網”、“確保業務工作連續性”的原則,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實施幹部職工輪崗交流,優化部門隊伍結構。在深入交心談心,充分了解本人意願的基礎上,結合工作需要,在股室與股室之間,不同業務崗位之間進行輪崗交流。

三、大力加強對幹部的監督管理

一是強化幹部監督管理,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堅持執行領導幹部談話制度,實行工作談話、廉政談話、勤政談話等制度。

二是以政風行風建設為切入點促進廉政建設,制定違規行為處分規則,狠抓司法行政幹部和法律服務隊伍作風建設,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幹部和法律服務隊伍管理。

三是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

四是切實履行協管職能,加大了對縣司法局領導班子配備人員的考察力度,保證進人嚴格按程序辦,對縣司法局領導幹部的協管工作落實到位。

四、強化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選人用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今年來,我局通過全省公開招錄公務員考試,新進了政法專項編制司法助理員6人,招錄局機關公務員1名、事業單位人員3人,每個鄉配兼職司法助理員1名,縣司法局機關、司法所整治逐步實現滿編運行。積極向組織推薦成績優異、德才兼備的幹警,今年,通過民主推薦在縣司法局機關推薦出了3名優秀後備幹部。

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篇三

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

xx年以來,xx法院以xxx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xxx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選人用人建設工作中,突出政治標準,突出忠誠乾淨擔當,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標準,嚴密程序,深化改革,嚴肅紀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進一步提高。xx年以來,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幹部x人,配合組織部推薦選拔市管幹部x人,晉升法官等級x人,晉升職級x人次,通過招錄、遴選新進人員x人。

x年以來,x院堅持把一個“嚴”字貫穿到組織人事工作全過程,突出問題導向,在隊伍建設上想辦法、出實招、補短板,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一)以嚴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設,確保隊伍絕對忠誠。一是樹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盤棋思想,建立以黨組為核心,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全面抓,黨支部為基礎,政工部門為主導的思想政治工作網絡,形成齊抓共管格局。二是紮實推進“兩學一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大主題教育工作,刀刃向內解決突出問題,提升黨性修養,引導幹警堅定理想信念,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三是與時俱進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寬思想教育方式,定期開展思想政治狀況調研,建立幹警思想動態分析和談心談話制度,確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腦。

(二)以嚴的標準堅持制度規範,切實做到按程序選人用人。一是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遵循,細化和完善規範選人用人議事規則和實施流程。二是在黨組會研究環節,堅持集體醖釀、集體決策,規範了選人用人決策行為。三是在幹部任職環節,嚴格執行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幹部任職談話制度,切實加強了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領導幹部試用期制,認真開展領導幹部試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實強化對幹部的跟蹤管理。

(三)以嚴的措施抓好乾部選用管理,形成良好選人用人氛圍。一是深化幹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選人用人環境。嚴把“准入關”,積極爭取指標,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x人,科學設置招考職位及條件,確保進人質量;嚴把“用人關”,嚴格落實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每年按組織部要求,組織全院處級以上幹部填寫了報告,共完成x餘份報告的系統錄入、信息核對、補正和彙總上報工作;二是紮實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開展資料準備、個人事項報告填寫與核查、材料上報、檔案審查等事項,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市委組織部、政法委上報人事任免工作。三是嚴查違紀違法案件。嚴格落實案件查辦制度,對已經查實違法違紀人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

(四)以嚴的精神穩妥推進司法改革,確保隊伍穩定務實。深入推進法官職務序列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紅利”進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後為x院x名入額法官確定了法官等級,為x名法官助理、書記員進行了職務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單獨職務等級確定工作。

(一)選人用人方面

1.幹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審判一線辦案法官數量不足,審判輔助人員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現有員額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書記員與速錄員x人,遠未達到要求1:1:1的人員比例。受機構改革等因素影響,人員“減多進少”,造成人員斷層,同時年齡結構不合理,50歲以上和35歲以下的幹部佔比較高,中間各年齡段佔比較低,整體年齡結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型”分佈,隊伍梯次出現青黃不接。中層領導幹部年齡偏大,中層正職平均年齡x歲,副職平均年齡x歲,綜合部門與審判部門相比更為明顯。近年來為緩解幹警年齡結構偏大的問題,通過公務員招考、遴選等方式招錄了大批年輕幹部,極大地 改善了幹部隊伍的年齡和學歷結構。但是也帶來了年輕幹部年齡與職務“扎堆”的問題,為今後幹部選拔與晉升調職埋下了潛在矛盾。

2.入額遴選工作矛盾逐漸顯露。隨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員額制已全面完成,使優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審判一線,提高了法官專業化、職業化的水平,提升了審判效率和質量。但是,在法官入額遴選工作中也出現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執行省裏規定的35%的法官員額比例,在辦案數量只增不減的情況下,“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許多優秀的老法官因名額限制,未能進入員額,不能繼續擔任法官,員額法官辦案壓力陡增,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增長的辦案要求。在怎樣合理使用未入額法官,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途徑還不夠多,方式方法還有待創新。二是法官員額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齡較大的或已經改為非領導職務、長期不辦案的法官也想法設法要求入額;入額的院領導、庭領導事務性工作繁忙,牽扯精力工作較多,無法專注辦案,入額後辦案量較少,無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額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別是原審判執行業務骨幹、辦案能手未能入額而轉任法官助理,有的還要兼職書記員工作,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削弱了幹勁。

三是新的入額遴選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後新招錄的法官助理入額途徑,新招錄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層法院任職才能入額。x院x年以後新招錄的法官助理共x人,佔現任法官助理人數的一半以上,且均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為入額成為法官,今後幾年勢必會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調走,造成人員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員調動,則會因失去入額機會而影響法官助理的工作積極性,不利於審判執行工作健康發展。

3.年輕幹部培養和交流機制不夠完善。有些部門輪崗交流、培訓學習的機會較少。對年輕幹部缺乏長遠培養規劃,大力選拔使用年輕幹部上方法不夠多,措施不夠有力,還處於研究論證階段,沒有制定出台具體辦法措施,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進、選、招”,忽視“育、管、用”的問題。

4.幹部監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處級領導幹部因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不實問題而受到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有x名局級幹部被誡勉談話,究其原因,並非本人有意隱瞞漏報,主要是思想重視程度不夠,對法規理解有偏差造成填報疏漏。雖然院黨組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填報工作,並多次予以強調要求,從嚴按照“兩項法規”對違反規定的同志嚴肅處理,但也反映了組織部門前期的教育宣傳、指導審核工作沒做到位,提前預防工作沒有全面跟上。

5.對專門技術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作用發揮重視程度不夠,進人渠道不通暢。法院工作專業化程度高,在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司法鑑定等複雜審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關專業的優秀人才作支撐,目前的常規招錄渠道,無法很好地滿足需要。

(二)擔當作為方面

6.思想狀態不夠積極。受客觀因素影響,少數幹部精神狀態不佳,沒有及時調整好思想狀態,存有畏難情緒和懈怠心理。一是審判任務繁重,案件數量逐年增長、審限和司法公開等要求嚴、新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加、社會大環境變化,對人民法院司法職業的要求越來越高,加班加點突擊辦案成為很多幹警的工作常態。同時,各部門幹警有近x分之x人員還要承擔信訪、調研、宣傳、授課等工作,工作壓力大。在民事審判、執行等業務量較大的部門,該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當事人不理智地纏訴鬧訪,也給幹警增加了較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部分幹警產生了職業倦怠,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x年來,總計有x人選擇辭職、提前退休離開審判崗位。二是受崗位職數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響,有的幹警在崗位職級、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響了幹工作的效率。不同編制、不同崗位的工資待遇和獎金差距較大。除行政編幹警外,其他編制的幹警沒有享受到司法責任制改革帶來的福利,沒有享受到公車改革、職務職級並行帶來的改革紅利。改革後,員額法官的工資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無任何變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別,也造成了不同編制幹警之間的隔閡,影響了團結協作,無形地削弱了隊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質存在短板。在隊伍建設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新時代新擔當的要求還有差距。x院幹警整體學歷水平較高,行政編人員中研究生以上學歷超過三分之一,但審判一線缺乏專家型、複合型法官,特別是缺乏在全國司法領域較為突出的法律實務人才。近x年來,新進的年輕幹警較多,雖然學歷高、幹勁足,但辦案經驗和社會經驗較少,在辦理複雜案件、處理當事人情緒偏激等情況時,協調和緊急應變能力有所欠缺,辦案效果與“三個效果”的要求還有差距,與人民羣眾新期待還有距離。

8.教育培訓提升效果不夠明顯。教育培訓缺乏層次性、針對性和靈活性,培訓內容吸引力不夠強,培訓時間和方式與日常工作衝突,工學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幹警對參加培訓的熱情不高,或者參加培訓能力素質提升不明顯。對審判業務部門的培訓較多,對綜合部門的業務培訓較少,綜合部門對業務培訓的需求比較迫切。

(三)狠抓落實方面

9.規章制度落實不夠有力。在內部管理上雖然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但在抓落實上還不夠有力,存在部署多、檢查少、督促少的現象。對請銷假不及時、工作期間着裝不規範等問題,院裏制定了有關規章,並多次強調,但仍存在抓一抓情況好轉一下,過後又反覆出現的情況,反映了管理監督不夠到位、不夠及時。

10.考核制度不夠完善。現有的考核機制中,仍存在定性評價多於定量評價的問題。雖然包含了工作目標任務的指標,但是也未完成客觀量化,很難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幹部的工作成績,導致幹部之間橫向比較科學性還不夠,對每個崗位的任務和考核缺乏個性化的標準。對法官的考核雖以個人辦案量作為重要指標,但是不同部門、不同類型的案子差距較大,權重摺算比例難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數量多,案情相對簡單,審理難度小,審理時間短,結案較快;刑事案件數量少,案情相對複雜,審理要求高,結案時間長,民事法官年均結案數是刑事法官年均結案數的x倍以上,造成在對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標量化上很難平衡。注重年終一次性考核,對平時的動態考核、考察存在運用不夠,考核結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幹警日常的工作情況。

x院將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政策,充分調動廣大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導幹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提高幹警廉潔自律、勤政敬業的道德覺悟。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及時瞭解幹警思想動態,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合理的人才選拔使用和培養制度,確保德才兼備、專業水平強、業務能力高的人員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崗相適。給青年幹警搭建成長的舞台,敢於壓擔子,給與更多鍛鍊的機會。建立常態化的輪崗交流制度,探索在兩級法院間開展掛職鍛鍊,選派優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層法院掛職法官辦案,從基層法院選調優秀助理到上級法院歷練經驗,建立良性互動,調動幹警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建立員額法官動態管理制度。通過考評,對能力不適應、考核不達標的員額法官,動員及時退出員額。及時補充因法官辭職、調出、退休而騰出的員額以及因幹警人數增加而相應按比例增加的員額,實現員額法官隊伍的良性循環。

四是完善獎懲激勵機制。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科學設置調研、辦案數量的考核權重。結合法官的辦案週期、發改率等辦案質量數據,科學設定績效考核標準,發揮出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提高辦案質效。

五是認真做好招錄選拔優秀人才進院工作。通過面向社會招錄和麪向全國遴選公務員,選拔優秀人才進院,不斷優化全院人力資源配置,實現人力資源新陳代謝的良性循環。

六是繼續做好乾部監督工作。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完成好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工作的各項任務,重點是完成好隨機抽查工作。

七是落實從優待警政策。完善幹警履職保障機制,完善法官權益保障的配套措施,使法官無“後顧之憂”,安心本職工作。發揮好公務員職級並行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x院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通過落實好現有司法幹部相關政策,在推進司法改革的過程中,確保全院隊伍穩定,減少人才流失。

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篇四

(一)以嚴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設,確保隊伍絕對忠誠。

(二)以嚴的標準堅持制度規範,切實做到按程序選人用人。

(三)以嚴的措施抓好乾部選用管理,形成良好選人用人氛圍。

(四)以嚴的精神穩妥推進司法改革,確保隊伍穩定務實。

(一)選人用人方面

1.幹部隊伍結構不合理。

2.入額遴選工作矛盾逐漸顯露。

3.年輕幹部培養和交流機制不夠完善。

4.幹部監督管理仍有不足。

5.對專門技術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作用發揮重視程度不夠,進人渠道不通暢。

(二)擔當作為方面

6.思想狀態不夠積極。

7.能力素質存在短板。

8.教育培訓提升效果不夠明顯。

(三)狠抓落實方面

9.規章制度落實不夠有力。

10.考核制度不夠完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

三是建立員額法官動態管理制度。

四是完善獎懲激勵機制。

五是認真做好招錄選拔優秀人才進院工作。

六是繼續做好乾部監督工作。

七是落實從優待警政策。

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篇五

集團公司成立於xx年x月xx日,共設立xx個部室。現管理企業xx家,代管事業單位x家,現有員工xxx人,其中:正處級x人,副處級x人,科級幹部xx人(正科級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級含享受待遇xx人,事業身份副科級x人),企業員工xxx人,事業人員xx人。

集團公司黨委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把好乾部標準落到實處。自20xx年x月以來,集團公司黨委共選拔任用幹部xx名,正科級x人,副科級xx人,其中:x名副科級延長試用期任職,x名按照原職級安排工作。

在堅持幹部任用基本條件,同時根據不同崗位特點,按照不同職務幹部職責要求,綜合考慮幹部的專業、經歷、性格、能力與崗位匹配度,增強選人用人的準確度;堅持把功夫下在平時,注意掌握幹部的一貫表現和羣眾口碑,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尊重瞭解情況的少數人的意見。保證選人用人工作的紀律性、規範性、嚴肅性。

(一)堅持樹立正確用人導向。集團公司黨委在幹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堅持選人用人原則,在幹部素質標準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在幹部能力要求上堅持注重實際、羣眾公認的原則,選拔幹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營造了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二)建立幹部管理有效機制。按照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發揮集團公司黨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組織原則和決策程序,選拔任用工作均經過黨委會議進行研究決定。充分發揮人力資源部門職能作用,理順幹部管理的體制機制。積極與區委組織部、區國資委溝通協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時報送了幹部隊伍現狀情況報告、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等。

(三)嚴格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關。在制度執行過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嚴把入口關上,把握重要流程節點,在嚴把推薦關、考察關、決策關、任職關的同時,堅持高標準原則,黨委就根據試用期滿考核情況,結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現等情況,經綜合分析研判,對x名副科級幹部做出延長試用期半年,其中x名終止試用期按原職務職級安排工作的決定。專門進行幹部任職前談話,明確工作使命和責任,以及自身缺點和不足,提出工作標準和廉政要求,切實提升新提拔幹部的大局意識強化宗旨意識,增強責任意識,築牢廉政意識。

(四)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集團公司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組織人事紀律,帶頭學習幹部選拔任用有關政策法規,深入開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一步規範,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現跑官、買官、賣官、突擊提拔、“帶病上崗”、任人唯親、弄虛作假等情況。

(五)嚴格幹部人事檔案審核歸檔,確保檔案真實準確完整規範。一是按選拔任用程序和類別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書檔案及時歸檔。二是集團公司黨委按照區委組織部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和學歷學位真實性比對排查工作要求,嚴格按照審核規定開展相關工作。歷時六個月完成xxx餘份檔案的審核及學歷學位比對工作,對發現的x名學歷學位有問題情況經黨委審核後均按規定及時進行了上報。

集團公司黨委選人用人工作中,儘管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區委的要求,同幹部羣眾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許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選人用人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雖然集團公司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選拔任用有關規定,規範了選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層幹部教育培養、考核評價、監督約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還有欠缺,還不夠完善。

二是對幹部的教育管理還不夠到位。集團公司由多個部門企業整合到一起,各企業從事行業領域較多,人員素質結構複雜,部分幹部工作熱情不高,主動意識不強,拈輕怕重,安於現狀,有“等靠要”的思想。在個別幹部身上還不同存在沒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幹事創業上,不積極努力開拓市場,着力提升企業效益,而一味守攤子、捱日子、吃老本。對上級安排佈置的工作敷衍應付,對上級提出的問題建議有牴觸情緒、思想散漫、行為慵懶的現象。

三是對職工樹立正確的好人思想辦法不夠多。特別是在幹部組織考察個別談話環節中,當考察組問詢考察對象的主要缺點和不足問題時,被談話人多存在好人主義傾向,不説缺點,即使有缺點、有問題也不願説、不敢説,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迴避缺點不足,或蜻蜓點水,或無關痛癢,多以不瞭解、沒發現、加強政治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等答覆,不能完全公正客觀評價幹部,不利於真正選拔出來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風過硬、能力素質強的幹部。

四是幹部交流缺乏常態化、制度化。集團公司成立至今,適逢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讓,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對幹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調動等進行嚴格審批,一定程度造成幹部交流不暢,形成了部分企業班子配備不夠齊整,年齡、專業結構、梯次配備不合理等現象。不僅削弱了幹部的進取精神,也影響到班子的整體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輕幹部人才儲備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中層的平均年齡不斷增長,對於專業崗位年輕幹部的鍛鍊培養和人才儲備需要不斷充實和加強。從數量上看,與形勢發展要求有一定差距;從結構上看,專業結構不盡合理,高層次專業人才特別是熟悉現代經濟管理、城市規劃、園林設計、財務及法律業務的幹部較為緊缺,女幹部和黨外幹部的比例偏低。對後備幹部儲備和培養渠道不夠多、方法不夠新,力度不夠大,缺少實實在在、有針對性的科學方法。

六是選人用人思想不夠解放。從用人觀念上看,還存在思想不夠解放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破除論資排輩、營造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的環境作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沒有完全處理好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與調動不同年齡段幹部積極性的關係,還沒有完全衝破論資排輩、遷就照顧等思想障礙,大膽使用年輕幹部上力度還不夠強,步子邁的還不夠大,與幹部羣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同時,在選拔幹部過程中還有求全責備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時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領導幹部隊伍相對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對幹部能力素質有待提高。集團公司整合後形成的幹部隊伍結構配比不盡合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集團公司幹部整體素質不高,主要表現在理論素質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論事,不注意從政治和全局觀察事物;專業知識能力素質欠缺,不善於學習思考;能力素質欠缺,領導水平不高;崗位教育、企業任職的意識缺乏,且工作中切實發揮作用不明顯。整合後集團公司黨委有針對性的對幹部進行交流使用,開展了專題黨課等培訓引導工作,着力提高和培養幹部的素質,收到一定成效。

集團公司黨委將從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着手,努力提升企業融合度,增加歸屬感,着力提升幹部整體素質,着力提升幹部“四個意識”,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認真總結幹部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驗,加強組織人事幹部專項培訓。不斷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培養好、選配好、使用好乾部,為提高集團公司黨委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奠定基礎。

一是抓好學習宣傳。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黨委中心組和黨政幹部培訓內容,通過採取專題輔導、交流研討、開闢專欄、印發材料等多種形式,切實將學習範圍覆蓋到集團公司所有幹部羣眾,促使兩級領導幹部熟悉和帶頭遵守《條例》,組織人事幹部精通和嚴格執行《條例》,廣大幹部羣眾瞭解和廣泛監督《條例》。進一步加強幹部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推動幹部幹事創業取得新成效,把幹部學習教育當做重點來抓。

二是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着力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把好選人用人關,大膽培養大膽使用忠誠乾淨擔當、謀改革促發展實效突出的幹部。嚴格執行幹部問責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就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進一步加大幹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強幹部教育監督管理力度,不斷提高黨員道德修養的自覺性。通過學習教育和自省自律強化黨員的道德自律意識,引導幹部努力學習,提高理論素養,加強黨性鍛鍊,增強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自覺性,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建立幹部輪崗交流機制,加大幹部交流和隊伍融合力度,增強幹部隊伍素質。切實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堅決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形成制度管權、制度管人的良好機制。

三是健全乾部考核評價機制。認真落實國資委對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嚴格執行對各子公司領導班子考核,確保考核結果真正反應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熱情、責任擔當,使優秀班子能脱穎而出。將考核觸角延伸到集團公司各個層次,針對“一把手”、副職幹部、中層幹部、普通辦事員等不同層次的對象,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異化考核體現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層分類的量化考核排名讓同類幹部在同一賽場上“賽跑”,觸動和激發幹部分發向上,逐步改變慵懶無為的狀況。與此同時,強化考評結果運用,逐步建立幹部激勵機制、獎勵機制,切實讓優秀幹部脱穎而出,切實激發幹部工作熱情。實現及時選拔使用實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真正通過考核實現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將幹部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四是積極營造良好選人用人氛圍。要在黨員幹部適應新常態,搶抓新機遇,謀求新作為,爭創新業績,促進新發展,樹立腳踏實地、求真務實、以民為本的新政績觀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陣風論、過頭論、阻礙論等錯誤論調,樹立風清氣正、健康發展的新環境;逐步建立容錯機制,在引導幹部嚴以用權,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升執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時,讓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為官不為、站位不為、碌碌無為等不良現象,樹立幹事創業、勇於擔當、廉潔從政新氣象。

以上是集團公司黨委選人用人專項報告,不妥之處,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選人用人的工作情況報告 篇六

按照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相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將2018年度選人用人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現有直屬單位17個,機關部門23個,配備科級幹部153人,按照上級職數配備要求,我局科級幹部職數應在180人,還缺編27人。近幾年,由於林區改革發展需要和上級相關要求,我局從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調整科級幹部1次,共涉及5人,並嚴格履行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程序,並按《內蒙古自治區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進行了全程紀實。2018年未做幹部調整工作。

綜上所述,我局系統內沒有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現象,也無機構編制管理“三超兩亂”問題。

1、認真學習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我局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作為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抓緊落實,採取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會議宣傳、文件傳達等形式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增強全體幹部深入學習《幹部任用條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學習,加深了幹部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領導班子成員、組織、人事幹部瞭解《幹部任用條例》,統一思想認識。

2、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揮黨組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我局把“黨管幹部”作為幹部工作的根本原則毫不動搖、堅定不移地予以堅持,正確把握黨管幹部與發揚民主的辯證關係,在幹部工作中充分發揚民主,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時,把黨管幹部原則貫穿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嚴格遵循黨委常委會、“三重一大”等議事規則,準確掌握好乾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科學制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保選人用人各環節步驟的組織原則性和科學性。

3、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羣眾公認,着力解決選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齡問題。局黨委切實履行起黨管人才的責任,做到“一把手”親自抓“第一資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黨委、**2018—2020年人才培養髮展規劃》、《**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計劃》、《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修訂了《**局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暫行辦法》。按照黨羣、行政管理、生態保護與建設、產業發展四大類別,分別建立了人才發展數據庫,採取分類管理和動態調整的方式,加強後備年輕幹部的教育管理,其中黨羣類人才38人,行政管理類人才46人,生態保護與建設類人才217人,產業發展類人才27人。為選準、用好政治上合格、綜合能力強、實績突出、羣眾公認、勤政廉潔的幹部奠定基礎。

一是對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宣傳學習力度不足,幹部職工對新條例還不夠精通,認識上還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組工幹部隊伍人員配備不足,忙於日常性事務比較繁重,對選人用人相關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徹,有時對工作造成一定影響。三是檔案資料歸檔管理有待加強。

一是要嚴格規範程序。制定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嚴格執行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嚴格按照幹部考核程序進行全程紀實,堅決杜絕幹部任用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是在今後幹部調整工作中,嚴格落實“凡提四必”的工作機制,堅決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四是在今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

五是今後嚴格執行幹部工作問責制度,將幹部提名、考核、監督、管理納入問責內容。

六是凡涉及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增減的,統一由編委會審核,報請上級審批。堅決杜絕超編制超職數配備人員。

七是對幹部人事檔案進行集中排查審核,並按照專項審核工作要求進行整改完善,形成長效機制。

2018年根據巡視反饋關於“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對照選人用人專項整治目標任務、整治重點、方法步驟的主要內容進行了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學習教育,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工作氛圍。林業局黨委高度重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有關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將此項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議事日程。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領導,堅持“一把手”負總責、紀委、組織部門分工負責,全面把握《條例》和監督制度的內容和要求,中心組學習、科級幹部培訓班來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今後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局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落實公開透明,職工羣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的權利。印發《**局幹部任前考察檔案審核暫行辦法》,建立選人用人整改台賬,**局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長效機制。二是進一步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有效的防止違反幹部任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

三是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幹部選拔任用上,我們堅決按照《條例》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選拔任用程序,自覺遵守幹部任免紀律,堅持職工羣眾民主與組織考察並舉的原則,注意全面考察幹部的德、能、勤、績、廉。按照幹部任免權限履行黨委動議、民主推薦,確定選人、發佈考察預告、組織考察、個別醖釀、討論決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紀實。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