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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貧攻堅工作“回頭看”自查情況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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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起,市委對我鄉脱貧攻堅工作進行“回頭看”,鄉黨委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巡察組的要求部署上來,自覺接受監督檢查,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認真研究,集中整改,真正把巡察組的要求轉化為改革發展的動力。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脱貧攻堅工作“回頭看”自查情況彙報材料

一、轉導鄉基本情況

轉導鄉總户數5121户,總人口23302人,少數民族人口12167人,佔總人口的53.4%。現有建檔立卡貧困户1069户5398人,佔全縣總貧困人口的八分之一。2016年共脱貧174户785人,2017年預脱貧351户1644人,其中前坪、王家莊、中灣3個村整村脱貧241户1199人,三灣村預脱貧18户98人, 落龍溝、轉導、酒坊和大灣4個非貧困村脱貧92户347人。由於地處偏遠落後山區,經濟文化落後,全鄉貧困人口多、面積大、程度深,老百姓“等靠要”思想嚴重,脱貧攻堅任務十分艱鉅。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在政治意識方面。鄉黨委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擔當意識,充分認識脱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脱貧攻堅重要講話,以及中央、省、市、縣關於脱貧攻堅工作的會議文件精神,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在領導核心方面。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以鄉黨委書記、鄉長為“雙組長”的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確保鄉有工作站、村有工作室。

(三)在主體責任方面。鄉黨委政府周密部署,制定出台《轉導鄉2017年脱貧攻堅實施方案》《轉導鄉2017年扶貧開發產業扶持項目實施方案》,通過產業項目引領脱貧目標任務。強化主動認領意識,認真梳理省市縣督查單位反饋的突出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精心制定突出問題整改方案,明確問題清單、時限要求、整改措施和具體責任人,精心謀化脱貧攻堅整改工作。

(四)在監督責任方面。鄉紀委成立督查領導小組,定期對駐村工作組的履職情況開展督查;按照執紀監督“四種形態”真管真嚴、敢管敢言、長管長嚴,堅決禁止出現對黨組織職權範圍內發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

(五)在牽頭抓總方面。鄉精指辦專人負責扶貧大數據管理服務信息平台,動態管理,及時更新貧困户數據信息,全面準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為扶貧工作提供數據信息。

(六)在幫扶工作方面。省水利廳、司法廳、金融辦等3 家省級單位選派12名幹部幫扶6個貧困村,幫扶單位領導赴貧困村考察92人次;投入產業扶貧資金101萬元,用於大雁養殖、黃芪和青薯9號高產馬鈴薯種植、藥材種植補償等扶貧項目實施,慰問物資折款36.3萬元,賑災救濟送温暖6萬元;基礎設施投入573萬元,用於修建接官嶺街道和水窖、新建村級文化廣場、村部土地轉讓費、墊付貧困羣眾硬化路自籌款、成立養殖專業合作社、橋樑涵洞修建、新農村綠化等項目;文化教育投入6.5萬元,資助貧困學生662人;幫助引進省農牧廳項目資金60萬元,在王家莊村、接官嶺村新建標準化養殖場12座。縣衞計局等6家縣級單位選派11名幹部幫扶6個貧困村,幫扶單位領導赴貧困村考察35人次,慰問物資折款32萬元,賑災救濟送温暖2.6萬元;基礎設施投入35萬元,用於村部土地流轉費和紅合峴村户外旱廁修建項目;縣農牧局舉辦貧困户勞務就業培訓2期,共316人次。

(七)在資金落實方面。鄉紀委針對產業項目扶貧、醫療扶貧、社會保障扶貧、職業培訓扶貧等問題開展督查,深入村社、貧困户家中,全程監督扶貧工作各項流程,並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公示,接受羣眾廣泛監督,確保資金及時撥付、使用精準、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八)在幹部履職方面。隨機抽查駐村工作隊到崗工作情況;召開座談會,瞭解第一書記在實際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聽取意見建議;建立微信羣,要求各成員每天將自己的工作情況發到羣裏,及時掌握工作動態。

三、存在的問題

(一)政治學習意識不強。平時忙於抓具體業務工作,對中央、省市縣委精準扶貧會議精神學習不夠,對脱貧攻堅政策領會不透,思想認識不深,缺乏調查研究,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義傾向。例如:部分幹部作風漂浮、人浮於事,責任壓實不到位,開展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工作不紮實,導致基礎數據不詳實。在“回頭看”中,發現部分村社存在識別不準、漏人漏户、數據不清、信息系統數據填報錯誤等現象;有些村甚至將擁有小轎車(價值超過5萬元)、大型機械、年收入大於36000元的農户納入建檔立卡對象;鄉村脱貧攻堅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不規範,相關影像資料不齊全。

(二)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鄉鎮幹部、駐村工作隊責任意識不夠強,宣傳政策、幫扶認親、收入檢測等工作浮在表面,對脱貧工作思路不夠寬;貧困村“兩委”班子有依靠第一書記的思想,對本村老百姓引導、教育不夠,貧困户依賴政策不願脱貧,沒有激發增收致富的內生動力;廣大幹部對扶貧政策學習氛圍不濃,對相關政策理解不深入。同時,對貧困户開展扶貧政策的宣傳手段單一,宣傳內容不豐富,致使貧困户對精準扶貧政策知曉不全。例如:部分村幹部在精準識別、安排項目時優親厚友,隱瞞貧困户家庭成員信息,在核算收入時存在虛報、瞞報、漏報現象。

(三)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鄉、村兩級黨組織主動作為、攻堅克難的責任意識不強,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對脱貧攻堅中的重要工作佈置、重點項目安排,研究分析不夠深入、工作部署不夠及時,對項目選擇等待觀望,項目資金撥付和工作推進滯後。例如:貧困户產業選擇滯後,沒有充分徵求貧困户意見,制定脱貧產業不精準,同質化現象突出。發展家庭牧場的貧困户,棚圈閒置現象嚴重,建了棚圈無養殖,東拉西借,應付檢查驗收,項目實施見效慢。二是對脱貧攻堅督查責任落實不力,對項目資金跟蹤審計、產業調整不夠及時。例如:互助資金髮放緩慢,互助資金12個貧困村600萬元,目前發放192萬元,僅佔發放總資金的32%。

(四)執紀監督運用不充分。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堅決查處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對後坪村原村主任馬明龍進行停職處理,對王家山村原支部書記喬玉虎進行免除黨內職務處理,但在幹部監督管理中,未能充分應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廉政風險防範意識不強,扶貧工作來信來訪問題較多。

(五)牽頭抓總作用發揮不夠。鄉精指辦對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建設重視不夠,存在重縣版系統完善,輕國家系統維護的現象,基礎數據信息質量不高、動態調整更新或補錄工作不及時。經關聯比對發現,系統部分數據信息存在邏輯關係和填報錯誤。

(六)幫扶工作不力。幫扶責任人“結對認親”流於形式,工作停留在送錢、送物、節前慰問層面,對幫扶對象的家庭情況掌握不全面,扶貧政策宣傳不深入,忽視思想引導,扶智效果不明顯。例如:幫扶責任人沒有及時走訪貧困户,沒有及時將幫扶記實本、宣講手冊、一封信等資料發放到貧困户手中,導致貧困户對扶貧政策知曉率不高。

    (七)扶貧資金落實進展緩慢。由於扶貧融資政策宣傳不到位、五户聯保手續繁瑣、貧困户按期還貸困難等原因,導致互助資金和小額貸款放款進展滯後,資金使用率不高,融資效益發揮不明顯。

    (八)個別第一書記和駐村幹部履職不到位。部分駐村“第一書記”和扶貧工作隊員缺乏責任心,“掛名”不在崗、“走讀”或“兩頭顧”,工作不深不細不實,被動應付,不積極為羣眾排憂解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和計劃,定期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學習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中紀委十八屆七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等,立足於抓常抓細抓實,着力提升班子成員的黨性修養和服務能力;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擔當意識,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自覺遵守“六大紀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高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帶頭堅持集體領導的原則,不斷提高黨政領導班子決策水平和領導能力。修訂完善鄉黨委會議議事規則,建立完善規範化、科學化運行的議事流程。

(二)強化黨委主體責任。鄉黨委領導班子強化主體責任意識,立足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細化近期工作,深刻查擺問題,發力整改突出問題。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班子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一崗雙責”意識,把管事與管人、抓經濟建設與抓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增強黨員領導幹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感,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三)認真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大力支持鄉紀委履行監督執紀職責,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主業,明確監督重點,加大對精準扶貧、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惠農政策落實等民生領域的監督力度,確保中央和省市縣委相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到位。

(四)發揮精指辦牽頭抓總作用。加強精準扶貧政策宣傳,由鄉精準扶貧工作站制定扶貧政策宣傳方案,駐村工作隊深入貧困村開展政策宣講;對鄉村幹部開展扶貧政策的培訓學習,促使鄉村幹部全面熟悉掌握扶貧政策,更好地宣傳扶貧政策。做好國版縣版大數據系統的維護更新,確保數據信息的準確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精準扶貧工作,分清輕重緩急,做到有的放矢。

(五)加大扶貧資金髮放力度。召開專題會議,再安排再落實,鄉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督導檢查各貧困村的互助資金使用情況,確保使用率達到80%以上。

    (六)注重幫扶單位幫扶工作。認真落實精準扶貧“123”工作機制,1000餘名黨員領導幹部與貧困户建立結對認親幫扶關係,發揮幫扶單位作用,積極為貧困羣眾辦事實、辦好事。積極協調有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實施省水利廳幫扶接官嶺村、王家莊村、後溝村的街道整修、水窖修建、標準化家庭牧場新建等項目。例如,在村級標準化服務中心修建中,針對村部選址矛盾大、土地流轉有難度、轉讓費用難落實的問題,充分發揮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組的作用,壓實責任,積極彙報單位主要領導,宣傳教育廣大羣眾,及時解決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村部順利開工建設。

(七)科學確定產業發展項目。第一書記及各村要精準落實產業項目,在充分尊重羣眾意見的基礎上,創新實施貧困羣眾參與度高的產業扶貧模式,切實增強貧困羣眾自我“造血”功能,做到“户户都有脱貧項目,家家都有致富產業”  

(八)強化督查考核力度。由鄉黨政辦建立督查機制,細化量化考核監督指標和辦法,鄉紀委建立月巡查督查、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定期反饋工作進展,督查抓好整改落實,對脱貧攻堅工作履職盡責不到位、措施不力、作風不實等問題從嚴問責,對脱貧效果不明顯的村“兩委”負責人進行約談,及時向縣委組織部反映駐村工作隊及第一書記慢作為、不作為的工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