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家寨初級中學垃圾清運服務合同書
甲方:辛家寨初級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王富強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辛家寨初級中學垃圾能及時清運,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創造整潔、舒適的良好環境,確保參訓學校的全體師生正常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甲方聘用乙方清理基地的垃圾等保潔工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服務地點
項目內容:辛家寨初級中學垃圾清運服務。
服務地點:辛家寨初級中學
第二條:項目要求
1.甲方向乙方購買垃圾清運服務,乙方負責清運基地的生活垃圾。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完成服務工作。
3.乙方負責完成甲方整個校園區域的所有生活垃圾清運工作
4.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所有規定,若有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第三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劃分衞生區域及指定垃圾存放點,乙方應到指定垃圾存放點清運垃圾。
2.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派遣垃圾清運工作人員,負責承擔甲方垃圾清運工作。
2.乙方負責提供派遣的工作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不怕贓累。
3.乙方派遣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做到嚴格履職、文明履職。
4. 乙方派遣的工作人員如在工作期間遇到突發事件或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信息,應及時上報或報警。
5. 乙方負責在清運過程中所使用的車輛。
6. 乙方自行尋找垃圾處理地點,在運輸過程中防止垃圾泄露,並按相關規定進行相關處理,甲方不予指定,乙方對因垃圾處理帶 來的任何糾紛自行處理。
7、乙方在清運垃圾時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接到甲方清運通知時必須按規定時間內清運,同時注意在清運過程中的環境保護。
9、乙方清運過程中的人員和車輛由乙方自行控制,要保證垃圾及時,快速清運。另外因乙方消極怠工,不按時按量裝運污水,甲方有權對此進行處罰。
第四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標準:
(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甲方支付乙方垃圾清運費為8640元(2020年9,10,11,12月2021年1, 3,4, 5、6月,每月4次每次240元)
(2)從2020年9月1日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垃圾清運服務費人民幣為元。
2.支付方式: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上年度服務費的正式發票,甲方按月現金支付乙方服務費。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若同意續約,則需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辛家寨初級中學乙方 (簽章):
經辦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辛家寨初級中學 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