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加強環境衞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單位環境,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委託乙方進行清運服務。
二、甲方單位提供清運服務必備條件,自備垃圾桶(箱),擺放地點需方便乙方清運車輛作業和進出;乙方根據甲方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按排清運頻次。
三、雙方約定服務費 元/月,全年 元。
四、服務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五、簽訂協議之日起二十日內甲方委託銀行轉賬付清款項。乙方收到甲方全額匯款後五個工作日內開具收費憑據。
六、乙方只負責甲方單位的生活垃圾處理。甲方單位因生產原因產生的其它垃圾不在乙方服務範圍內,造成環境影響的,其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責。
七、因乙方服務質量不達標,造成環境影響或罰款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