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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15W

第一篇:上海居住證辦理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辦理登記需要材料:

1、《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在登記窗口領取。

2、當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房地產權證(原件+複印件)。

4、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複印件)。

5、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注:

1、《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不需要。

2、另外要注意的還有:

1)當該房產不是一人所有而是兩人以上共有時,要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證明(複印件+原件),

(2)房屋租賃合同上有中介的章的話還要提供中介公司的執業複印件和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不然就花5塊錢在24號窗口買一本重填一下把原件一起交給25號窗口。

辦理時間為:週一~週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應繳費用:登記費 50元/件。

一、辦理地點: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浦東新區嶗山西路201號(棲霞路路口)”的“房地大廈”(房地產交易中心)的一樓,辦理租賃合同登記的窗口(25號窗口),

二、辦理時間:週一到週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攜帶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複印件;

2、房地產權證原件+複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4、委託書原件+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各區到對應的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

2、租的房子的產權證上的所有人因故無法一起辦理登記備案證明,需要提供委託書。如果產權證上的所有人可以親自辦理,則無需提供委託書。

3、房產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時,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委託書一般格式

委託書茲委託xxx(身份證號:xxx)代為辦理xxx(房產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相關事宜。委託人:xxx(身份證號:xxx)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上海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流程

2014-05-13 來源:互聯網 作者:

內容提要: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確立租賃的一種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流程。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確立租賃的一種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流程。

一、辦理地點: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二、辦理時間:

週一到週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攜帶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複印件;

2、房地產權證原件+複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4、委託書原件+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各區到對應的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

2、租的房子的產權證上的所有人因故無法一起辦理登記備案證明,需要提供委託書。如果產權證上的所有人可以親自辦理,則無需提供委託書。

3、房產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時,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委託書一般格式

委託書

茲委託xxx(身份證號:xxx)代為辦理xxx(房產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相關事宜。

委託人:xxx(身份證號: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託書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圓珠筆不行;

5、委託書的正規格式可以從服務枱免費索取,如果事先準備的委託書由於各種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當場索取並填寫正規格式的委託書;

6、身份證必須複印正、反兩面,產權證首頁(有條形碼的)和次頁(記載詳細信息的)都必須複印;

7、所有複印件都準備兩套;

8、所有手寫內容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圓珠筆不行。

9、準備至少65元現金,其中15元購買三本標準格式的房屋租賃合同,50元登記費;

10、自帶鋼筆或簽字筆,各辦事窗口一般都極不情願出借簽字筆;

11、24號窗口可以複印,複印費每張1元,建議提前複印好有關資料;

12、順利的話,辦理時間大概需要1.5至2個小時。

五、辦理流程:

1、到服務枱表明“我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服務枱會給一個排隊號,到32-34號窗口等待叫號;2、32號窗口要求出示自帶的房屋租賃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讓你填寫一份表格,繳納15元錢,上繳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的複印件(驗原件)、房地產權證的複印件(驗原件)、委託書複印件(驗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的複印件(驗原件),領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到25號窗口等待(該窗口不叫號,需儘量佔據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從25號窗口領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並填寫,將該表格與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的複印件(驗原件)、房地產權證的複印件(驗原件)、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證的複印件(驗原件)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如果審定合格,繳納50元錢,領取收件收據和繳款書收據,7天后來領取登記備案證明。如果審定不合格,詳細詢問並記錄

需要補充的材料,準備下次再來。

4、7天以後,到服務枱表明“我來領取7天前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服務枱會給一個排隊號,到37-38號窗口等待叫號;

5、向37號窗口出示收件收據和身份證原件,簽字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證規定的住所證明必須是下面四種之一:

(1)購買房產的,提供房地產權證;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3)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開具的宿舍證明;

(4)借住在親戚家的,提供親戚的房地產權證、親屬關係證明、居委會開具的證明。

第三篇:【上海市房屋租賃】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指南

【上海市房屋租賃】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指南

(以閔行區為例)

一、辦理地點:閔行區(住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二、辦理時間:週一到週日8:45-11:30;13:30-16:30

三、需攜帶材料(不同地方可能要求有些許不同,最好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瞭解情況):

1、鋼筆或簽字筆——所有材料均只能用鋼筆、水筆或簽字筆書寫,千萬不能用圓珠筆!

2、當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原件+2份複印件(新版磁卡身份證必須複印正、反兩面);

注意:房產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的(見房地產權證上的名字),必須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證和複印件,如果他們不能親自陪同辦理的,還要簽署一式兩份委託書(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諮詢處索取)

3、房地產權證原件+2份複印件(有條形碼的產權證首頁)和(記載詳細信息的次頁);

4、《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諮詢處索取)

5、現金人民幣65元(其中,15元用於購買三本標準格式的房屋租賃合同,50元登記費。)

四、辦理流程:

1、到服務枱表明“我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然後到相應窗口(比如,16號窗口)辦理。

2、16號窗口要求出示相關文件:

(1)房地產權證的複印件(驗原件)

(2)出租人/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委託書

(4)承租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上繳上訴文件複印件一套;根據16窗口的指示,填寫相關表格、簽字。

4、根據16窗口的指示,到諮詢處拿號,同時到樓上24號窗口繳納15元錢,領取蓋章文件和收據。

5、根據16窗口的指示,到樓下24號窗口領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規房屋租賃合同(無需填寫,只需簽字)。

6、在樓下24號窗口填寫並提交《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同時上繳一套上述文件複印件(再次驗原件)。

7、在樓下24號窗口的指示,到樓上24號窗口繳納50元錢,領取繳款文件和收據。

8、到樓下24號窗口領取《上海市閔行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

9、7個工作日後,承租人憑藉該收件收據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到交易中心樓上27號窗口領取登記備案證明。

工作人員提示:最好先打過電話來確認辦理結果!報收件編號就可查詢。

第四篇: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摘要]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對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目前在法學界仍存在爭議。通過考察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的建立過程, 這一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為了通過行政審批和行政徵收來管理房屋租賃市場, 但後來演變為社會管理手段。從理論和實施效果看, 這兩個目的和具體制度都有失偏頗。應當改革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發揮其不動產佔有和使用權轉移的公示公信作用。

[關鍵詞] 房屋租賃合同 登記備案制度 應然作用

一、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對租賃合同效力的影響

由於我國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在不少地方的司法實踐中都出現過合同一方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為由, 提出租賃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 或者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以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備案是無效合同為由, 勸説當事人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事件。針對這一法律問題, 法學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 房屋租賃合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就沒有法律效力。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 1983年國務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就規定:“ 租賃城市私有房屋, 須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並報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備案。”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三條也規定: “ 房屋租賃, 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 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1995 年建設部制定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更明確規定: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申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 頒發《房屋租賃證》。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 可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 並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因此可以認為, 我國房屋租賃是實行要件主義。即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登記備案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或者説, 房屋租賃合同沒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租賃合同就沒有法律效力[1]。 有趣的是, 有些學者儘管認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但對這一制度安排卻持反對態度[2]。另一種觀點認為, 房屋租賃合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有秦曉東

[3]、熊烈鎖[4]等。他們認為, 儘管《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了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但均未明確規定房屋租賃合同須經核准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從登記機關對合同的審查來看, 主要是審查合同的主、客體是否合法, 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是否按規定繳納了税費等, 因此, 登記備案是行政機關的事後審查行為, 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在司法實踐中, 近幾年大多數地方法院均判決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而大多數地方的房屋租賃主管部門, 即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部門也表示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與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無關。特別是5行政許可法6出台以後, 大多數地方廢除了房屋租賃許可制度, 在地方法規層面上也明確了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與房屋租賃合同生效與否

無關。既然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與其是否生效無關, 那麼, 這一登記備案行為又有何意義?

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的應然作用: 不動產佔有與使用權轉移的公示 登記是物權變動領域的公示公信方法, 涉及交易安全的維護問題。它使物權的存在及變動不是僅僅存在於當事人的觀念中, 而是以登記的方式直接彰顯出來, 為大眾所認識, 成為潛在的交易當事人能夠方便獲知的有關不動產現狀的清晰的信息。目前, 我國在房地產交易中的公示公信方法主要用於房地產產權的轉移和抵押權的設定, 並將過户登記作為房地產產權轉移的標誌, 將辦理抵押物登記作為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

房屋租賃雖然沒有改變房屋的所有權, 但它改變了房屋的佔有和使用狀態, 這種佔有和使用狀態使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到一定限制, 直接影響房屋所有人對該房屋的處分權, 這種限制主要表現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和承租人的優先權, 包括:

( 1) 房屋租賃期間, 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的( 包括出售、贈予、繼承、抵押權的實現

等) , 第三人應維護承租人的承租權, 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 2) 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 承租人與第三人在同等條件下, 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

( 3) 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 承租人與第三人在同等條件下, 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 4) 承租人可依法取得其他優先權的情形。

因此,應當以公示公信為目標, 建立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規定登記是一種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行為, 是否登記備案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效力, 但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經登記備案, 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如果合同沒有登記備案, 合同效力僅及於合同雙方當事人, 對合同雙方當事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不構成約束力。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公示公信作用在當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隨着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日益發達, 房地產三級市場、房屋租賃市場以及利用不動產進行抵押貸款的業務發展非常迅速, 不動產產權登記、抵押權登記等制度起到了很好的公示公信作用, 增加了交易的安全性, 保護了相關權利人的權益。但是, 對於租賃權, 目前的重視和保護還較欠缺, 傳統法律中對租賃權的保護因缺乏具體配套制度而產生動搖。“所有權讓與不破租”、承租人的優先權等在實踐中屢受侵害, 善意第三人無故被牽扯入糾紛甚至受騙的現象時有發生, 這給房地產市場交易帶來巨大風險。因此, 出於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 在房屋租賃上法律設定登記備案制度, 可以保護承租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便於租賃合同簽訂後對該房屋設定新權利或進行所有權轉移時, 第三人能夠清楚瞭解該租賃合同的存在及具體內容, 從而達到保護承租人和善意第三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確保房地產市場交易的安全。

[ 參考文獻]

[1] 朱建軍. 談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

[eb/ ol] ,2014-08-06.

[2] 王者潔.對現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的法律思考[ j]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14,(4) .

[3] 秦曉東. 未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不生效嗎?, 2014- 08- 06.

[4] 熊烈鎖, 宋義凱. 試論產權證和登記備案對房屋租賃合同法律效力的影響,2014-08- 06.

[5] 宋剛. 論我國用益物權的重構[j].河南社會科學,2014,(3).

第五篇: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辦事指南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辦事指南

一、行政審批內容 對羅湖轄區內房屋租賃關係的設立、變更,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 二、行政審批設定的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1992 年 12 月 26 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4 年 4 月 16 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第五條、第六條。 (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1997 年 8 月 6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 號發佈,根據 2014 年 11 月 1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194 號第四次修訂)第十三條。 三、行政審批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四、行政審批條件 (一)房屋租賃關係設立、變更,當事人按《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資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1)當事人不符合《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 (2)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 (3)租賃合同期限超過規定期限的; (4)租賃合同期限超過土地使用年限的; (5)租賃合同內容違反《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九條。 (三)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1)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2)已公佈房屋拆遷公告限期拆遷的; (3)無房屋權利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材料的; (4)存在重大消防、安全、治安隱患的; (5)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又不能

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的工商業出租屋; (6)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政府規定不得出租的。 法律依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 五、申請材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它有效證件(根據情況提供下列一種材料即可): (1)房地產權利證書(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部隊房地產權證);

(2)具有正當理由尚未辦理房地產權登記但能夠證明其產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紅線圖、建築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建築面積查丈報告; (3)已開具付清房款證明的購房合同書; (4)經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5)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 ; (須有登記部門蓋章) (6)抵押貸款合同(未註明房屋面積、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產證複印件); (7)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仲裁機關的仲裁書(房屋具體信息未明的,需提供判決書所依據的房產證); (8)合作建房需提供行政主管機關的批准文件;

(9)改變房屋原使用功能的,還應提供經行政主管機關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以上材料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複印件需當事人簽字確認。 (二)已簽署的統一格式文本的房屋租賃合同書(原件) 當事人應使用房屋租賃主管機關提供的統一合同格式,當事人對租賃合同條款的內容可作增刪。租賃合同文本以中文本為正本。

(三)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1)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個人的 ① 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深圳市居住證)、居民户口薄、港澳台證、護照等(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② 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如以被委託人名義簽定合同,委託人須在授權委託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法律規定經過公正或者認證; ③ 共有房屋還須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留存複印件)以及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文件(原件)。

(2)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單位的 ① 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批文或工商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③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④經辦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如以被委託人名義簽定合同,委託人須在授權委託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法律規定經過公正或者認證。 (四)其他材料 (1)出租屋業主或管理人應當提供出租屋編碼卡; (2)住宅出租屋業主或管理人應當提供《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3)長期租住的承租人(流動人口)應當按照深圳市居住證管理的有關規定提供居住證; (4)承租人為育齡婦女的,應當提供經出租屋所在街道人口計生機構查驗的計劃生育有關證明; (5)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的工商業出租屋,應當提供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或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6)辦理轉租合同登記的,還需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文件及已登記的原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七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四十五條,《深圳

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九條,《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以及本實施辦法規定。 六、申請表格 無。 七、行政審批申請受理機關 羅湖區房屋租賃管理局各房屋租賃所。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條。 八、行政審批決定機關 羅湖區房屋租賃管理局。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條。 九、行政審批程序 (一)當事人向房屋所在地租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資料; (二)租賃管理部門審查,作出審批決定。 十、行政審批內部流程 深圳市羅湖區房屋租賃管理局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工作流程圖。 十一、行政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八條。 十二、行政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 房屋租賃登記憑證;有效期自登記日起至房屋租賃關係終止。 法律依據:《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 十三、行政審批的法律效力 (一)房屋租賃登記憑證是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有效證件; (二)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依《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三)對已辦理合同登記的出租屋,具有《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十六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應撤消登記; (四)房屋權利人將房屋承包給他人經營,或者以合作、聯營等名義,不直接參與經營的,視為租賃行為;將房屋提供給直系親屬以外的人無償使用等變相租賃行為,納入租賃管理。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四、二十五

條。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 無。 十六、法律救濟 當事人對區主管機關不予租賃登記的答覆不服的,可自接到答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內向市主管機關申請複議。申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深圳市羅湖區房屋租賃管理局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