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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印花税税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5.06K

第一篇:房租租賃合同印花税

租賃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是以經濟活動中籤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税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徵的税。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財產保險合同(如下圖)的範圍。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税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立合同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於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税率為千分之一(1‰),計税依據為租賃金額。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發《印花税宣傳提綱》(國税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

按比例税率納税而應納税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税;應納税額在一角以上,其税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一元的應納税額起點,即税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税。就單筆租賃合同納税而言,如租賃金額為300元,應納印花税0.3元,由於不足1元,所以按1元貼花;而如果租賃金額為1600元,則應納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捨五入按2元貼花,因此,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税也應以角為最低計量單位,超過1元應全額貼花,不存在尾數取捨問題。

房屋租賃合同應如何交印花税?比例?

房屋租賃合同的計税依據:是租賃金額,税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適用税率千分之一。

應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xx0元

帳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印花税xx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xx0

第二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發佈時間:2014年03月31日字 體:【大 中 小】

印花税

一、印花税簡介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列舉應税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

都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繳納印花税。

二、印花税税目及税率表

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表

税率

憑證類別

憑證具體種類

1‰

財產租賃合同

租賃房屋、船舶、飛機、車輛、機械、器具、設備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0.5‰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合同

建設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產權轉移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權、技術使用權轉移數據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航、鐵路、海上、內河、公路運輸、聯運合同

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帳簿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額

0.3‰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採購及協作、補償、調劑、易貨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轉讓、開發、諮詢、服務等合同

0.05‰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每件

定額

5元

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證等

三、各地印花税核定徵收比例

各地印花税核定徵收比例一覽表

泰州市

購銷合同

產品銷售收入 130%*0.3‰工業

購銷合同

商品銷售收入 70%*0.3‰商業

購銷合同

房地產經營收入100%*0.5‰房地產開發業

建設安裝工

程承包合同

工程結算收入 100% * 0.3‰建築安裝業

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收入100% * 0.5‰運輸業

財產保險合同

保費收入 100% * 1‰保險業

借款合同

借款金額 100% *0.05‰金融業

第三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十三項規定。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税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納税義務人為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納税義務人為領受人。

第四篇:印花税税率

一、購銷合同 0.3‰

二、加工承攬合同 0.5‰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財產租賃合同 1‰

六、貨物運輸合同 0.5‰

七、倉儲、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財產保險合同 1‰

十、技術合同 0.3‰

十二、營業帳簿

1.記載資金的帳簿0.5‰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每件5元

第五篇:印花税税率

1.納税義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税。2.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或税額

購銷合同 0.3‰

加工承攬合同 0.5‰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財產租賃合同 1‰

貨物運輸合同 0.5‰

倉儲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財產保險合同 1‰

技術合同 0.3‰

產權轉移書據 0.5‰

營業帳簿中記載資金的帳簿 0.5‰

營業帳簿中的其他帳簿 按件貼花5元

權利許可證照 按件貼花5元

證券(股票)交易股權轉讓書據a、b股 1‰

3.計税方法

(1)納税人根據應納税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税額。應納税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税。應納税額在一角以上,其税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

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税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3)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税額,相加後按合計税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税率高的計税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