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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房屋租賃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22W

小區房屋租賃合同

小區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城建小區的房屋,面積為平方米,租賃給乙方僅作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該房年租金為(不含取暖費),如有異議,請在上年合同到期之日前提出並搬出租用房屋。

四、乙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年結算一次性付清。

五、租賃期間甲方對樓房及附着設施每隔三個月檢查,乙方積極配合。

六、甲方只負責收租金,其他税費等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出租日開始負責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乙方不得單獨改變房屋框架結構,附屬設施等,如裝修、裝飾需得甲方同意,如有違約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七、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在樓房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八、甲方如提前收合同房,甲方必須按月退還乙方租金,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租賃費用總額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賠嘗乙方損失。乙方到期後如不續租,須在房屋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不在租用,如繼續租用請在合同到期前續租房費。

九、如中途有轉租行為,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不得任意轉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必須履行上述協議,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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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時間: 年 月日簽訂時間: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