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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反擔保保證書

欄目: 保證書 / 發佈於: / 人氣:2.91W

第一篇:自然人反擔保保證書

自然人反擔保保證書

致:xxxx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xxxxxxxx有限公司(下稱委託人/借款人)簽署的編號為xxxxxxxxxxxxxx號的《委託擔保協議書》,貴公司為委託人/借款人向xx銀行xx分行(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x年 金額為 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提供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擔保。 本人xxx應借款人/委託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並做如下保證:

一、本反擔保保證書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委託人/借款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中約定,由貴公司為委託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 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擔保而對委託人/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委託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以及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之約定為準。

二、本反擔保保證書擔保的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約金/其他)、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三、本反擔保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委託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委託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如本保證書第二條所述)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委託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償通知書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委託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願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無條件地承擔第一位的反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六、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因上述委託擔保協議書、委託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受上述協議或合同效力的影響,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七、反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反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反擔保;

2、反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反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4、反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反擔保人非徵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反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本反擔保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對貴公司的反擔保責任,則反擔保人保證對不足部分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反擔保保證書第二條所述款項及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八、本反擔保保證書下的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委託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併、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請你繼續關注本站)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本反擔保保證書更不受委託人/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文件的制約,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九、本反擔保保證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書引起的或與本反擔保保證書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糾紛,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以下第1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本反擔保保證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繫方式發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繫方式發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

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②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反擔保人(簽字):地址:(指模):電話:

身份證號碼:年 月 日

反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xxx(反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xxx(反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述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反擔保人配偶簽字(指模):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第二篇:反擔保保證書(自然人反擔保)[1]

反擔保保證書

(自然人反擔保)

致: 深圳市中蘭德融資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借款人)於____年_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以下簡稱協議),貴公司為借款人向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權人)所申請的金額為______(幣種)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元整(¥__________ )的借款提供擔保。

一、本人(身份證號碼:)應借款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反擔保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本擔保人保證對借款人在本保證書上第一條所述的有關費用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債權人簽署的協議或合同的規定按期履約,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通知書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的支付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的所有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本擔保書下的擔保是本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上述協議或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更不受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文件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四、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擔保書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應向貴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五、本擔保書自本擔保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償還貴公司擔保債務之日止。

擔保人簽名(按指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年月日

第三篇:反擔保保證書(自然人)

反擔保保證書

(自然人反擔保)

致:xxx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

稱“借款人)於年月日簽署的編號為的

《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貴公司為借款人向(以下簡稱“放款人”)所借金額為元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本人應借款人的請求,願意以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上述擔保提

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擔保書。本擔保人願作如下保證:

一、擔保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 本擔保人保證對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負有法律上和

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與放款人簽署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在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後十個工作日內本人無條件地代為清償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 只要不增加擔保金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協議書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四、 本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

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

起,本擔保人非徵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份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貴公司的擔保費用,則本擔保人對不足部份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費用全部還清為止。本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貸款之日起兩年。

五、 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是本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

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

六、 本擔保書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地方有關法律,若因本擔保

書引起糾紛,應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擔保書自本擔保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

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起失效。

擔保人:

地址:電話:年月日 蓋章及右手食指模:

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述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簽字:年月日

第四篇:自然人反擔保合同

自然人反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

申請人(借款人,稱甲方)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反擔保人(稱乙方)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稱丙方)達州市通川區財政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向申請婦女小額擔保貸款 萬元(小寫:元)。乙方願意向丙方為甲方提供的貸款擔保作反擔保。以甲、乙、丙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丙方接受甲方的請求,與貸

款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金額款萬元人民幣(小寫:元),擔保期限為年。

第二條 在擔保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乙方(乙方必須是在職財政供養人員)共同承諾。

1、在丙方認可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户,接受丙方對其擔

保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2、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該擔保項下資金或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義務。

第三條 當甲方未按借款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乙方向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所在單位有協助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保證範圍包括貸款本金、逾期罰息、違約金和丙方墊付其它費用。

第五條 當借款合同到期,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或未足額償還借款時,乙方用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可根據任何一方要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如甲方不按期償還債務,丙方履行擔保義務後,本合同既作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丙方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收,有權扣收乙方所在單位的財政撥款。對甲方及乙方進行追償,有權憑本合同從甲方在金融機構開立的所有銀行帳户中直接扣收款項,不足部分無須徵得乙方同意即可憑本合同從乙方在金融機構開立的所有銀行帳户中扣款。如乙方帳户金額仍不足補償丙方償付金額,乙方必須在收到丙方的付款通知7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款項。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丙方的擔保金額隨甲方或乙方還款額得額遞減。

第八條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向丙方提供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九條 丙方提供擔保後,貸款方與甲方若需修改借款合同的內容,必須經丙方同意。

第十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丙方履行擔保責任所發生的任何支付取得全部補償並宣佈上述責任解除後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年月日

第五篇:擔保保證書(自然人)

擔保保證書

致:

根據(下稱“債權人”)與(下稱“借款人”)簽署的相關《借款協議》的約定,借款人共計向債權人借款人民幣元。

在此,本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願意以擔保人的身份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現出具以債權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擔保保證書,並做出如下保證:

一、擔保責任範圍包括:借款人所借債權人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

二、本擔保人保證對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的所有費用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債權人簽署的《借款協議》的規定按期履行義務,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債權人通知書後立即無條件地代為清償本保證書第一條所約定的所有費用,並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三、本保證書不因上述借款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擔保書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四、本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債權人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債權人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擔保人非徵得債權人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債權人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協議,與本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債權,則本擔保人保證對不足部分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款項全部還清為止。1

五、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是本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本擔保書更不受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文件的制約,本擔保書在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六、本保證書的簽訂、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國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

若因本保證書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本保證書籤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保證書自本擔保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擔保保證期間自本保證書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期間屆滿再另加兩年。

八、本保證書為201年月日簽訂的《借款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擔保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深圳市xx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