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客觀評價評價部門員工績效,有效激勵部門員工,充分發揮每位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員工薪酬、崗位調整、獎懲等提供依據,同時挖掘不同崗位考核的真實側重點,確保考核的客觀性,根據公司《全員績效管理辦法》(**【】]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和要求,特補充制定本考核細則,以引導部門員工不斷提升業務素質、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 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本部門編制範圍內所有員工。但下述特殊情況除外:
1. 主管以上幹部(含主管級幹部,下同);
2. 考核期間實際工作日不到正常工作日三分之一者;
3. 未納入本部門正式編制的實習人員;
4. 人力資源部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
三、 考核對象與週期
考核對象 | 月度 | 季度 | 年度 |
本辦法規定的部門所有員工 | ★ | ★ |
四、 考核指標與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1. 考核指標的設定(含定性指標及定量指標):遵循人力資源2014年頒佈的《**績效管理辦法》中第三章第十四條及《**職能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中第六點的相關規定。
2. 考核等級及分佈控制
1) 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適用於月/季/年度考核)。
2) 考核分數區間
考核分數區間為0~120分。
3) 考核等級與分數對應關係(適用於月/季/年度考核)
考核等級 | A | B | C | D | E |
考核得分 | ≥105 | 90≤得分<105 | 75≤得分<90 | 60≤得分<75 | <60 |
4) 月度等級分佈控制
月度績效等級分佈控制:當團隊成員(不含團隊負責人)大於等於2人時,員工D、E等級的月人次比例要求≥2%,如**組團隊成員(不含團隊負責人)為2人,則一年應有1人次的月度績效考核等級為D或E。如計算結果不足1人的,則四捨五入,或由部門經理合並團隊,由被合併團隊的團隊負責人共同協商評價。
3. 考核區分度要求:
為避免考核結果平均化,各團隊負責人要對員工考核進行區分,月度考核標準差按人力資源部設定的T2指標來控制,即全年員工月考分數標準差≥3.5。
4. 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1) 月度績效考核成績計算:
序號 | 項目 | 説明 |
1 | 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 該項得分=∑(各項指標考核實際得分×各項指標對應考核權重) |
2 | 加減分調整 | ②加減分調整由部門負責人和直線上級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價(±10分以內) |
3 | 總分=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核得分±加減分調整 | |
4 | 特殊規定:當月累計休假(包括年假、兑休等所有假期)天數超過1/3工作日者,當月月度績效考核不得為B及以上等級。 |
2) 年度績效考核成績計算:
序號 | 考核事項 | 權重 | 備註 |
1 | 年度績效合約完成情況 | 80% | 根據績效合約書約定的計分規則由直接上級及約定的評價人進行評價打分 |
2 | 月度工作計劃完成考核得分加權平均或季度績效計劃考核得分加權平均 | 20% | |
3 | 加減分調整 | 1、等級分佈控制:團隊負責人未能按要求進行月度績效等級分佈控制的,扣3分;團隊月度考核標準差年平均未實現T2值,扣團隊負責人2分(特別赦免:當部門年度考核等級為“B”及以上時,可不予扣分); 2、綜合評議調整分:由財務總監、部門經理,直接上級等進行綜合評價,具體方式及標準另定 |
5. 月度加減分調整約定:
為約束部門經理進行加減分調整的自由裁量權,體現考核的公開、公平原則,對加減分調整項進行羅列(如確有不在本辦法羅列的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加減分調整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本部門內部進行公開説明):
1) 加分項目:
a) 出色完成未列入當月工作計劃表中但在部門月度工作中佔據比較重要地位的臨時工作任務,可視情況進行1~5分的加分。
b) 主動承擔工作任務或主動幫助部門內其他同事完成任務,表現出色的,可視情況進行1~5分的加分。
c) 獲得公司及公司以外單位的個人工作表彰、獎勵或通過財務會計專業相關考試並提供證明的,可視情況進行1~5分的加分。
2) 減分項目(涉及的加班與請假管理規定見附件):
a)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前用餐的,一次扣1分;
b) 超過規定的午休時間(中午12點至下午1點)未到崗者,一次扣1分;
c) 未按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履行打卡制度(被認可的理由除外)者,一次扣1分;
d) 在規定的時間未到會場或提前離場者,一次扣0.5分;
e) 未遵守公司勞動紀律,無故曠工者,一次扣10分;
f) 未履行事前請假程序(包括事假、病假等)者,一次扣2分;
g) 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上報月度工作計劃表或季度績效計劃分解表的,一次扣1~2分;
h) 月度工作計劃未按要求(見附件)填寫,內容敷衍,對目標等級設定標準不清晰不完整,對完成情況描述不到位,需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多次修改的,一次扣2~4分;
i) 協作意識差,不配合公司同事(包括本部門)的相關工作,被舉報並被確認的,一次扣3分;
j) 領導臨時佈置的工作未按時、按要求完成者,視情節扣1~5分;
k) 工作出現其他失誤,給本部門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扣1~5分;
3) 加減分調整上下限:±10分為限。
五、 績效管理流程
1. 業務模塊團隊負責人及一般員工月度績效考核遵循《**總部職能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中第六點的相關規定;
2. 子公司/業務中心財務經理按季度進行績效考核:
1) 季度績效計劃的制定:財務經理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8日前與所任職單位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以及財務管理部部長進行溝通,制定下個季度《季度績效計劃分解表》,並經所任職單位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以及財務管理部部長簽字後交財務管理部備案(同時發送電子檔)。
2) 每個季度首月3日前對《季度績效計劃分解表》完成情況進行回顧描述,並經所任職單位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績效考核評分簽字確認後交財務管理部部長進行績效考核評分。
3) 每個季度首月6日前由財務管理部部長將《季度績效評價成績彙總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在8日前將審批後的《季度績效評價成績彙總表》報備人力資源部,同時抄送其所任職單位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
4) 績效溝通:由財務管理部部長在季度績效評價成績確認後的2天內將財務經理的評價得分與等級反饋至本人,並根據情況進行績效面談,評價結果為“D”及“E”等級者,必須由財務管理部部長會同其所任職單位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單獨面對面反饋,除告知其績效考核等級外,還需填寫書面績效面談表,雙方簽字確認。並要求財務經理在5個自然日之內製定出績效改進計劃經主管財務工作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確認後交財務管理部部長確認。
六、 績效考核過程
力保客觀、公正、科學、簡便,嚴格按制度和標準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被考核人見面且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七、 考核結果的運用
1. 績效獎金的發放
1) 績效獎金係數
考核等級 | A | B | C | D | E |
績效獎金係數 | 2 | 1.5 | 1 | 0.5 | 0 |
2) 月度或季度績效獎金計算方式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基數×績效獎金係數
3) 年度績效獎金計算方式
l 員工年度績效獎金=
l 部門員工年度績效獎金總額=部門員工年度績效獎金基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本部門已發放的月度、季度績效獎金
4) 部門所有員工如年度績效考核成績低於60分或年度績效考核等級為“E”,取消個人年度績效獎金。
5) 沒有績效考核結果,不發放績效獎金。
2. 績效考核結果應與薪酬調整、幹部任免等方面緊密掛鈎,具體操作遵循《**績效管理辦法》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