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衞生要求和處事能力考評標準: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掃保安室衞生及管區衞生(如魚池、大門口、門牌等)發現有垃圾、積水、積物、發現不達標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超過8小時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規定擺放物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如視而不見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做好記錄違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舊換新,違者扣0.5分/次;如發現物品掉失,找不到責任人扣當班人員扣1分/次。
()1.4維護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無缺無損無塵,如發現損壞或缺少及時上報找出責任人,未能及時彙報扣0.5分/次。
1.5遇到特發事情未能處理和及時上報(如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財物、員工坐陽台、爬窗户、偷東西等一切違規行為),發現問題但未能處理或上報扣0.5分/次。
1.6未經領導批准同意,擅自放外來人員、員工(工傷除外)進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漢、精神病患等人員進入廠區,違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內禁止嚴禁吸煙、聽音樂、聊天,如發現違者扣1分/次。
2、工作態度紀律及考評標準:
2.1對來訪客人主動問好有禮,有人查詢時要站立起來回答,不得漫罵、擾亂同事和領導,如有發現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2.2同事之間和平共處,共同完成工作,如有發現愉懶,斤斤計較者、吵架鬧事者扣0.5分/次。
2.3積極主動做事,發現被動者或被主管及員工投訴者扣1分/次。
2.4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帶有個人情緒工作裝模裝樣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發現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如未經登記、同意,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紅外紅異響亂報;員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區內(宣傳欄範圍、正門口等阻塞通道)不準停車,如發現或收到投訴扣1分/次。
3、工作質量要求及考評標準:
3.1進出公司的車輛、人員都要經過登記、檢查、通知確認允許後方能放行,如發現未經同意允許、檢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監督員工及外來人員車輛停放是否達標,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3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帶出物品檢查情況,不按要求執行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4保安員做好外來信函、公文報刊的收發登記工作並及時處理,當班必須清理完所有信件報刊才能交班,發現不達標或訴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員工車輛出入、停放登記記錄,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6做好監督檢查消防器材我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彙報,未能及時彙報扣0.5分/次。
3.7按規定定時或不定時巡邏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特殊情況,出現問題未能及時彙報扣1分/次。
3.8值班時在查看監控和紅外線有無異常情況,並做好記錄及時彙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9檢查宿舍公共設施作用情況(消防器材、燈管、水龍頭、飲水機等),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出現事故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0監督好員工、公司車輛安全,不能讓陌生人員靠近,發現異常及時作反應,並向領導彙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範圍公共財物受損或找不到責任人,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2做好《來訪登記表》記錄並通知被訪人確認允許後才能放入,發現,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記表》記錄並交班旱清點保安公用物品,如發現損失,找不到責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4做好《監控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邏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6保證公司門口車輛暢通,貨車8:30分之前不能開到倉庫後門等上貨,外來人員(司機)不能開摩托車到倉庫後門及車棚內,只能停放在大門口臨時停放區。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7每個月定期對消防器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上交檢查表格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8上班看報紙雜誌,玩手機者扣1分/次。
3.19監督員工上娛樂室活動情況,發現不按制度的人員做出處理和作好記錄,並向領導彙報,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彙報者扣1分/次。
3.20檢查監督住宿員工作息情況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彙報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間睡覺、離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關表格登記,發現不按時記錄和上交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3交班時,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當班情況的交接等),發現沒有交接清楚相關人員扣0.5分/次;因沒有交接清楚而違反要求,相關人員扣1分/次。
3.24從公司外出的車輛都要經過檢查摩托車後尾箱、司機室等)方能放行,沒有檢查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3.25做好臨時(即8小時內)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記手續,沒有登記清楚扣0.5分/次,沒有經主管批覆而亂放的扣1分/次,超過8小時或超過登記時間未通知經辦人搬離物品當班人員扣0.5分/次。
3.26及時提交及領取《員工自評及主管考評表》,無正當理由超過8小時未領取扣1分/次。
3.27接到來訪客人探訪總經理時,保安人員登記好《來訪登記單》及必須打電話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打總經理電話要先通過助理處理,探訪工地陳生時先通知行政部探訪對象或助理同意後方可放行入內,偽者扣1分/次。
3.28 嚴禁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入廠區或新廠區,特殊情況必須向主管申請同意,違者扣1分/台車。
4 員工流失率及考評標準:
4.1 保安人員對班長崗位工作滿意度60%以上,如不達標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做到上傳下達,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次。
4.3 編制保安值班表,衞生值日表,崗位輪流表等相關表格事項,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4.4 監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過期無效及時改換,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上交檢查表格到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4.6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沒有月培訓計劃和記錄扣5分/次。
4.7 定期(兩週一次或視情況而定)安排保安人員清洗魚池,發現不達標扣1分/次,收到投訴扣2分/次。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ion)即關鍵業績指標,KPI是現代企業中受到普遍重視的業績考評方法。KPI可以使部門主管明確部門的主要責任,並以此為基礎,明確部門人員的業績衡量指標,使業績考評建立在量化的基礎之上。建立明確的切實可行的KPI指標體系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
KPI的考核範圍可大可小,制定標準也因公司業務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很多公司會把全年KIP的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獎金分配的依據,同時把KPI考核跟員工的職務晉升相掛鈎。但是,也有很多公司的KPI績效考核只會流於形式。
KPI法符合一個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在一個企業的價值創造過程中,在在着“20/80”的規律,即20%的骨幹人員創造企業80%的價值;而且在每一位員工身上“二八原理”同樣適用,即80%的工作任務是由20%的關鍵行為完成的。因此,必須抓住20%的關鍵行為,對之進行分析和衡量,這樣就能抓住業績評價的重心。對於KPI方案的具體制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做好實施KPI考核前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使公司員工認識到KPI考核實施的必要性、重要性、緊迫性。
2、採取有效的激勵措施,承諾公司將從年利潤中拿出X%作為KPI考核的獎金,KPI考核跟員工的直接利益掛鈎。
3、統一KPI指標的制定原理為,把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分攤到各個部門形成部門考核目標和部門考核指標,把部門考核指標再分解、細化到部門的各個崗位。
4、採取打分制度,由企管部每月考核執行。部門或個人的考核基礎分數為100分,沒有按時完成一項指標就扣X分,超額完成一項指標就加X分,加滿為止。
5、採取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制度,部門KPI指標的定義要與責任部門主管溝通確定,雙方均無異議時,部門主管要簽字確認。同時,任何加分、扣分、獎罰情況都要得到當事人的確認。
6、每個月盤點KPI考核實施的效果,同時不斷修正考核指標的不足。同時定期公佈各部門的KPI完成情況,通過KPI考核最大化的反映員工的工作績效。
7、從長遠來説,通過KPI考核的實施,規範員工的工作習慣,使KPI考核的觀念固化在員工腦中。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週考核一次)的考核採用每週考核方法,綜合部每週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佈,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兑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採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佔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
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幹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幹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幹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週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衞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 副組長:徐世興 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週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臵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週的考核由每週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週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週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週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説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後)
(1)中層幹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週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週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週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係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 工作過程的正確性 b 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 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 d 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 解決問題的能力 f 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2.定性考核:公司全體員工執行同一標準(標準附後) 3.各部門、各崗位考核標準
某有限公司 中層幹部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負責人: 時間:200 年 月 日
某有限公司 員工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崗位: 內 勤 姓名 何康新 時間:200 年 月 日
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崗位: 文祕 姓名 韓如飛 時間:200 年 月 日
某有限公司 員工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崗位: 行政管理 姓名 邵尚鋒 時間:200 年 月 日
某有限公司 員工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崗位: 守衞 姓名 時間:200 年 月 日
某有限公司 員工績效考核標準
部門: 綜合部 崗位: 保管 姓名 孫彩 時間:200 年 月 日
1、部門負責人考核標準:
a.公司規定的各種會議組織情況:未召開扣10分。
b.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未按制度執行扣20分(如:員工遲到不處罰),執行力度不恰當扣10分。
c.對本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工作不細緻、不精確扣10分;未按公司規定進行考核扣30分。 d.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工作,扣5-15分。
e.伙房、倉庫、宿舍、門衞、車輛等下屬崗位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f.因生產計劃或統計工作問題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扣30-50分。
g.因主觀原因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公司各種證件的年審,扣20分。 9000體系管理工作不到位,扣5-20分。 i.人事管理工作出現失誤或漏洞,扣10分。 2.文祕崗位考核標準 (1)勞動用工管理
a.根據總經理批准的計劃進行招聘。
b.負責對新招聘員工的用工手續的辦理,各種證件的審核存檔。 c.根據公司規定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保險。 d.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年檢。
未按以上規定辦理或出現工作失誤扣10分。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考核內容
崗位職責
工作態度
工作能力
成本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