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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學生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5.81K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

目的是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在我公司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作業人員包括:電工、司爐工、化驗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等工種,以下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三、規定內容

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合格後,持有相關行政管理機構核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設備沒有停穩進行維護、檢修、焊接、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設備、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序。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5、安裝、檢修、維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後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期間,發覺視力障礙,反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等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範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

8、各車間應加強規範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有權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10、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和複審

11、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時,以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准後,由相關部門組織招聘或培訓和考核。

1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安排其參加脱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1)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變動。

(2)特種作業人員到期複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提醒,組織相關人員到相關部門進行培訓。

1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複審的,應當至少提前二個月將複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

14、生產部對我廠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料檔案進行備份。

15、外來人員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生產部應將本規定落實到外來作業人員或單位,確保安全作業。

四、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 、目的

為規範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如下幾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廠內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規範特種作業行為。

相關部門:生產部、各工段;負責電工、電焊工、鉗工、起重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辦公室:負責廠內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a --年齡滿18週歲;

b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d--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2、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4.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考核,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4 、各特種作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轄範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13號令)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6、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5 、相關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裝卸人員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氣的充裝設備和lng站充裝人員。

第三章特種設備要求

第三條充裝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第四條充裝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第五條充裝設備的檔案、台賬、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第六條充裝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嚴禁超期運行。

第七條充裝設備發生事故爆炸、着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四章充裝操作規程

第八條槽車對位後,檢查車號是否相同,檢查50米周圍是否有明火源,距離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條關閉手機,禁帶火種,禁穿帶釘鞋,禁穿化纖衣褲,禁戴老花鏡,禁用非防爆電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電纜和電纜裸露。

第十條每班充裝工都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現場十米以內配備四個乾粉滅火器,二牀石棉被。

第十二條檢查汽車槽車、槽罐內部、電源插座、電機、泵、管、電纜、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後才能使用。

第十三條接好泵的'電源和汽車槽車接地線,使靜電導入地下。

第十四條輕開槽車罐口、注意罐內氣壓掀蓋傷人,不準在罐口處猛烈敲打,測量並記錄罐內液麪高度,當日温度、車號、罐體標出容量計表頁數作計量備查。

第十五條汽車停放在容易撤離和逃生的方位,司機不離車。

第十六條接好汽車槽車的管後,開啟前,安全員再檢查周圍現場各個環節,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才開機。開機後要做到聽(有無異樣響聲)、摸(電機温度)、看(有無溢漏)、查(找原因修復整改)。

第十七條汽車槽車上要有一人在上風方向監視罐裝情況,罐內必須留出空間,達到安全液麪,示意關機。

第十八條作業中遇到電機發熱、雷電交加時應停機停泵。

第十九條操作過程起火時按以下程序自救: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用石棉被蓋槽罐口,拉閥斷電、拉報警電鈴、撥打119報火警、110救援、關死上下游閥門,汽車開離火場,啟動消防水源冷卻着火罐和鄰罐。

第二十條配置兩個輪式、四個手提幹粉滅火器。

第二十一條立式貯罐從底部閥門輸入,卧式貯罐將管子伸入貯罐底部輸入,嚴禁從頂部向下猛烈噴射。

第二十二條作業開始後,要有一人專門巡視管道,預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頂溢滿等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lng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公司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1、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員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3.1電工作業(含發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3.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械司機,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3.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3.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

3.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質化驗工);

3.7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員等;

3.8經國家批准的其它的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4.1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4.3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複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複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7、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複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於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複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8、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並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塗改、轉借。

10、特種作業人員脱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熟悉相關業務知識,並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

2、凡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熟悉相關業務知識,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3、在新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前,應組織本單位新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集中申報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取證手續。

4、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建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檔案和台帳,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複審。《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超期未進行復審的`不得上崗操作。

5、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學習的內容包括: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特種設備業務知識、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分析、故障排查處理,故障應急處置技術、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為班組教育、車間教育和廠級教育,班組教育每月應安排業務知識學習一次,教育學習記錄應存入檔案。

6、及時安排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機構等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學習考核記錄存入檔案。

7、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獎懲制度,經常開展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情況的檢查,每年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工作表現的考核獎懲,考核意見存入檔案。

8、按規定定期配發特種設備作業勞動防護用品,改善特種設備操作條件,穩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