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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在審申請書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2.22W

刑事在審申請書多篇

刑事在審申請書篇1

申請人:張光輝,男,漢族,住四川省雙流縣黃水鎮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張燕瓊、張東莉、張嘯宇等人刑事立案,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下午1點20左右,犯罪嫌疑人張燕瓊以商量房屋事宜 把我騙至家中。之後張嘯宇、張東莉等人對我實施故意傷害,先向我 頭部猛砍一刀,隨後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彈簧棒打我的背、膝蓋、頭等多處。張鵬浩(兒子)送我到黃水醫院救治,醫生診斷為腦部血管斷 裂需向上級醫院救治,隨後轉院到縣醫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經雙流縣醫院診斷為腦震盪、頭皮挫裂傷伴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擦挫傷。張燕瓊等人的`行為令在場的百姓無不恐懼,他們兩名請求公安機關嚴懲兇手。申請人認為張燕瓊等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觀上也實施了傷害的行為,並且導致被害人嚴重受傷的後果,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

綜上所述,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還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環

境,申請人特請求貴局對張燕瓊等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的行為依法予 以刑事立案偵查。

此致

雙流縣公安?

申請人:

二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刑事在審申請書篇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因工程設備材料轉讓糾紛一案(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業已經貴院開庭審理,現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核准。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刑事在審申請書篇3

申請人:楊xx,男,xx年x月xx日生,住址:湖南省xx,身份證號:xxxxx,電話:xxx。

申請人:李xx,女,xx年x月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證號:xxxx

被申請人:楊xx,男,xx年x月x日生,住xx,身份證號碼:xx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以合同詐騙申請人挖機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騙取兩申請人在《工程機械買賣協議》上簽字,將兩申請人價值80萬元的序號為dwyc20xx-e4780的履帶式液壓挖掘機騙走一案,申請人已於20xx年4月20日xx公安局報案,貴局於20xx年4月26日作出x公不立通字[20xx]0002號《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不服,申請複議,貴局又作出x公刑不立復字[20xx]第01號《關於xx等人涉嫌詐騙一案不予立案答覆函》。後來申請人又找貴局領導,領導對申請人説:找律師找些證據,證據夠了就立案。故此,申請人到長沙請xx律師取了一些證,xx律師對唐xx、楊xx、肖xx、陳x時四位知內情的人進行調查取證(請見四份調查筆錄)。根據他們四人提供的證據和被申請人陳xx的錄音證明,被申請人的行為完全構成了詐騙罪。因為申請人同被申請人簽訂的《工程機械買賣協議》是一份假的協議,雙方約定是對外的,

而是在去公證處公證、在雙方簽字之前就有了口頭約定,以《抵押合同書》為準,公證後雙方再到《抵押合同》上簽字。誰知,經過公證處公證後,被申請人就不願意在《抵押合同書》上簽字了;使申請人完全受了騙(《抵押合同書》是被申請人楊xx親自寫的,而且是四位被申請人都一致同意的)。

根據以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請予以立案查處。

此致

xx自治縣公安?

申請人:楊xx、

李xx

年 月 日

刑事在審申請書篇4

申請人:xxxxx,女,漢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台縣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xxxx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x,女,漢族,現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號午後,xxx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裏,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並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後,xxx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泄之後xxxxx離開。但是xxxx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後,又回到申請人的家裏,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並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餘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並欲離開,申請人將xxxxx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xxxx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xxx、xxx和申請人所在的xxx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為。然後xxx責令xxx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xxx將耳環交給xxxx後她就徑直離開。並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後經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盪,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xxxxx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xxxx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後,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並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後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致

xxxxx公安?

申請人:

年 月 日

刑事在審申請書篇5

申請人(受害人):xxx,xxxx年x月出生,______省______市人,住_______省_____市_____縣_____鎮______村,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

賠償請求

(一)請求賠償因錯而造成申請人被剝奪人身自由的損失6萬元;

(二)請求賠償因沒收財產而導致申請人財產的損失1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被判決入獄前系_______省______縣一出租車司機。xx年底,_______縣公安局破 一起出租車搶劫案,因懷疑申請人涉嫌搶劫人員提供線索並參與動後分贓,而將申請人拘傳訊問。開始申請人一直據理辯解,辦案人員見申請人不承認便進行刑訊逼供,對申請人進行體罰和變相連續訊問,不讓睡覺也不讓喝水吃飯,其殘酷程度超出正常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承受極限。因申請人並非銅頭鐵身,受不了上述非人待遇,怕僵持下去有生命危險,便違心承認了上述搶劫活動。後______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_______縣人民法院依此判處申請人有其徒刑3年,並處沒收財產1萬元。申請人不服提出上訴,被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法院判決駁回。

在服刑期間,申請人不服,委託律師向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省人民檢察院於xx年2月申請人獲釋,兩年已經過去。在此期間申請人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申請人的合法權利,故根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特向法院提出以上賠償要求,請依法予以解決。

此致

_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