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恢復審理申請書(精選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2.57W

目錄

恢復審理申請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恢復審理申請書第二篇:恢復中止審理申請書 - 副本第三篇:責令恢復審理通知書第四篇:恢復審理通知書第五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復審理通知書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恢復審理申請書

恢復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王敬東,男,1960年1月25日出生,漢族,盤錦市公安局幹部,住盤錦市興隆台區創新街。

被申請人:樑慶,男,1960年9月30日出生,漢族,盤錦市教育局幹部,住盤錦市興隆台區創新街。

申請事項:恢復對(2014)盤中民三合終字第20號案件的審理。

事實和理由:經審查核實,被申請人在簽訂車輛買賣協議書時提供給申請人的《證明》系被申請人偽造的(被申請人也承認這一事實),這一情況足以證明被申請人明知該車輛不是該車輛所屬單位北京日盛百利商貿中心出賣的,卻假冒北京日盛百利商貿中心的名義,偽造北京日盛百利商貿中心的證明,欺騙申請人,將被申請人沒有處分權的標的物處分給申請人,使申請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籤訂了協議書,造成申請人簽訂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並造成5萬元的價款損失。這一損失完全是被申請人提供虛假情況造成的,理應由被申請人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規定進行賠償。公安機關是否偵查終結及該車輛是否被盜車輛均不影響被申請人偽造

《證明》這一事實,均不影響案件的正常審理。為此,特申請恢復對(2014)盤中民三合終字第20號案件的審理 。

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此致

申請人:

2014年4月15日

第二篇:恢復中止審理申請書 - 副本

恢復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第++++集團有限公司,住所:+++++++++,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恢復對(2014)方民初字第650號案件的審理,並根據(2014)碑刑初字第76號刑事判決書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貴院受理原告起訴申請人一案,後因該案涉及刑事案件,貴院以本案必須以刑事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為原因,於2014年5月20日下達了“(2014)方民初字第650號案件”民事裁定書。現廣州市山匪區人民法院對該刑事案件依法作出(2014)碑刑初字第76號刑事判決書 ,該判決書第2頁第二行:“2014年1月29日,被告人王孬蛋利用其變造的申請人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與七閻王山開發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隨後成立了‘廣州省++++++第++++集團有限公司七閻王山景區項目部’。後久光縣發改委於2014年2月21日下文廢止了該項目部,但七閻王山開發公司仍繼續施工。2014年2月,被告人王孬蛋為牟利,私自刻制‘廣州省++++++第++++集團有限公司七閻王山景區項目部’印章1枚,並利用這枚假印章先後於當年4月、5月分別與江蘇省九大爺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原告、陝西三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分包合同,收取上

述公司質保金合計42萬元。”。王孬蛋在申請人不知情且未授權的情況下偽造身份,利用私刻的公章騙取原告簽訂經濟合同,並將原告繳納的質保金用於維持其私自成立的項目部運作,甚至在被政府明令廢止後,仍然頂風作案,偽造開工典禮,讓其他人相信自己偽造的身份和被廢止的項目,企圖騙取更多的錢財。且根據(2014)北證民字第12352號公證書;久光縣森林公安局關於“七閻王山等景區違法伐樹”的《呈請立案報告書》等一系列證據,均可以明確得知,王孬蛋在申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採取行騙手段成功的騙取了大量錢財,同時還伴隨着其他犯罪活動。原告僅僅是無數受騙者之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行為人盜竊、盜用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私刻單位的公章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佔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構成犯罪的,單位對行為人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不承擔民事責任。”申請人懇請貴院恢復對恢復對(2014)方民初字第650號案件的審理,並根據(2014)碑刑初字第76號刑事判決書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

此致廣州省久光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第++++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

第三篇:責令恢復審理通知書

工商行政管理局

責令恢復審理通知書

()工商復字〔〕號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不服,於年月日向你局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你局於年月日作出駁回行政複議申請決定。經審查,本局認為:該行政複議申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你局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恢復審理。

特此通知。

(局章或者行政複議專用章)年月日

第四篇:恢復審理通知書

工商行政管理局

恢復審理通知書

()工商復字〔〕號

你(們/單位)對不服提出

的行政複議申請,本局依法已予受理。因,本局於年月日中止本案審理。現

行政複議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

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從即日起恢復該

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特此通知。

(局章或者行政複議專用章)年月日

抄送:(其他當事人)

第五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復審理通知書

供方:

需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

種 類

品種名稱

種子

類別

產地

生產

年月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元)

純度

淨度

發芽率

水份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一)對上表所列各批次(本站向您推薦:)種子,雙方應共同扦封樣品,分別保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二)其他:

第二條 農作物種子的檢驗、檢疫及標籤

供方應嚴格按國家和省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標準、技術規範及有關規定進行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執行gb/t3543《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一)種子質量應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由雙方約定標準。

(二)供方必須提供符合有關規定的種子標籤、《植物檢疫證書》。

(三)需方收貨後複檢,淨度、發芽率、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 天視為種子合格。

(四)對種子質量等提出異議要求檢驗和鑑定的,由雙方共同指定檢驗、鑑定單位,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

(單位)負擔。

第三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四條 包裝要求及包裝費負擔

第五條 交(提)貨時間、地點

第六條 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第七條 交付定金數額、時間及貨款結算方式和期限

在執行政府指導價時,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的,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種子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種子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由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供方應保證所供種子的類別、品種、數量、質量、產地、生產年月符合合同約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需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接收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並保證按時支付貨款;一方違約,應承擔另一方實際損失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一)供方遲延交貨,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貨部分貨物價款的

%付給需方違約金;交貨超過約定時間 日,按延誤農時不能交貨處理。

(二)供方所供種子的種類、類別、品種、數量、質量、產地、生產年月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農作物種植收成損失,應依法承擔賠償需方經濟損失;及時採取糾正或補救措施,未造成農作物種植收成損失,應賠償需方購種子的貨款、利息、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三)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應按照未交貨部分貨物價款的 %付給需方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其他: 。

需方違約責任

(一)需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結算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付給供方違約金。

(二)需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三)需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定金的,承擔解除合同責任,並相應賠償供方的經濟損失。

其他: 。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

種子標籤、《產地檢疫合格證》、《植物(調運)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農作物種子經營證可證》及《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種子質量發生糾紛,需要進行技術質量鑑定的,由 (法定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檢驗和鑑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行政主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2、

3、

供方(章): 需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默認推薦其他精彩文章:

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

恢復執行申請書

恢復税務登記申請書

恢復執行申請書

恢復執行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