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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工作計劃(精選多篇)

欄目: 個人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5.47K

第一篇:法律顧問工作計劃

法律顧問工作計劃(精選多篇)

公司法律顧問工作

解決方案計劃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貴公司的具體情況,現對貴公司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及工作計劃做如下闡述,有不妥之處請予以指正。

一、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提供日常口頭或書面法律諮詢意見。如提供勞動合同糾紛、工傷賠償爭議、交通事故、債務清償及債權追討等方面的處理意見;

2、應貴公司的要求通過授課、座談等方式對公司員工進行專項法律知識培訓;

3、為貴公司草擬、審查、修改各類合同、協議、章程、聲明、備忘錄、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託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紀要等。根據貴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律師聲明、法律建議書等法律事務文書。協助貴公司各個部門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審查、完善客户草擬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務文書;

4、針對貴公司較大的經濟貿易項目或其它重大項目,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談判,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及項目所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為貴公司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參考意見及法律論證;

5、應貴公司要求參與客户重大業務活動,擬定談判方案、為制定對策提供法律意見;

6、協助貴公司設計、制定、健全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各種經營運作程序;協助貴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簽訂保密協議;

7、應貴公司委託協助清理債權債務及參與和貴公司有關的所有訴訟業務;

8、接受貴公司授權,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公眾傳播媒體發表公開聲明,維護貴公司合法權益;

9、應貴公司委託,並經律師專業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對外發出《律師函》,維護貴公司合法權益;

10、不定期向貴公司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信息,並提供有關規避風險的法律建議或相應的對策。

二、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根據貴公司的具體情況,可能有以下幾種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週安排一定時間到貴公司現場辦公,處理貴公司重要事務及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不能有效處理的其他事務,由律師至貴公司處接受委託辦理,必要時貴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師辦公場所委託法律事務解決相關問題;

2.在現場辦公以外的時間,律師可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進行口頭或書面的解答及處理;對法律文書的審

查及完善,律師可通過傳真、電郵等方式進行處理,以及其它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處理的事務;

3.遇到緊急情況時,貴公司可以隨時聯繫律師,雙方到貴公司、律師所或其以它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貴公司到仲裁機關、法院或其它場所代理企業處理相關事務。

5、顧問期間,貴公司可以指派專人與顧問律師聯絡,為顧問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臨時辦公場所等),提供開展業務需要的資料和情況以便於顧問律師受託後及時解決具體問題。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程序

顧問律師應當首先解決既往遺留的法律事務,處理當前緊急的法律事務問題,參與目前將要或已發生的訴訟活動,隨後轉入以減少或預防糾紛發生為目的的法律事務,協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如能成為貴公司的顧問律師,本律師將嚴格履行執業律師應盡的職責、操守,盡心盡力辦理貴公司所委託的法律事務,最大限度維護貴公司的合法權益,保守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商業祕密。

本計劃書僅做介紹之用,如貴方有聘顧問律師意向,雙方應簽定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具體以合同的約定為準。

順祝

商祺

××律師

第二篇: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

法律服務計劃

第一個月 瞭解情況

主要了解顧問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公司歷史(成長史、以往的失敗案例和成功經驗),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管理架構,部門結構,業務流程等。

第二、三兩個月 着重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經深入瞭解公司情況,提出改進公司內部管理、控制的建議;對歷史遺留問題加以梳理,重點解決突出的法律問題;保證公司的運營暢通。

第四、五兩個月 規範各類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類合同文本(包括勞動合同,業務合同等)。針對收集到的合同文本,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從法律的專業角度進行分析研究,規範合同的各項要件,對原合同中欠缺之處加以修改和審定;協助制定標準的合同文本。

第六個月 中期總結

針對公司六個月來的實際運營加以分析、研究,並與顧問單位進行深入探討,提交一份工作報告,總結法律顧問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對服務模式以及實施方案作相應的調整。

第七個月 勞資法律培訓

針對公司的勞資問題,結合公司的實際勞資糾紛,委派我所資深勞動法專業律師,深入剖析相關法律;指導公司相關人員掌握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技巧。

第八、九兩個月 協助完善規章制度

通過對公司總體架構運行情況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尋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調動公司各單元的活力;補充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尋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個月 一線人員法律培訓

對顧問單位的一線工作人員進行免費的業務法律培訓,針對公司不同的情況委派相應的具備施教才能和擁有施教背景的專業律師擔綱,從整體上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素養和意識。

第十一個月 税務建議

針對公司在税收交納、代扣代繳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專業律師,為公司講解、透析如何合法納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優惠,達到合法節税的目的。

第十二個月 年終總結 綜合評價

回顧整年度的服務情況,由顧問單位對服務質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綜合評價;同時就顧問單位的現狀提出專業的整體評估報告。與顧問單位協商制訂下年度的服務計劃,簽訂下年度法律顧問的續約合同。

以上工作進度可以根據顧問單位的實際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三篇: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計劃[1]

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計劃

致:

自:

一、常規工作

常年法律顧問的常規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諮詢,合同的審查以及基本的資信調查(主要包括工商、房產信息調查),根據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簡單談判及出具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供客户辦理有關手續所需的法律意見書),上述內容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關於提供較深入的法律服務的基本計劃

常年法律顧問常規服務模式存在的主要缺點在於基本屬於被動式服務,對於企業法律風險的預防性不夠,往往是出現問題倉促上陣,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終結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遺憾,其實企業法律風險的控制並不僅是法律問題而更多的是系統管理問題。具體而言,公司已有比較規範全面的風險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儘可能多發揮常年法律顧問的作用應該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體計劃包括如下幾點,供公司參考:

1、 法律風險重點監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中,有意識加強了與業務部門的聯繫,一方面有助於提前介入及預防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有助於熟悉公司業務的具體運作。我們認為,這一工作模式能比較解決實際問題,應該進一步強化,但這有賴於公司能否有進一步的制度安排。

2、 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訂

在我們最初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時,曾對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進行過梳理和規範,但畢竟幾年過去了,建議公司是否考慮重新修訂,如重新修訂,是否請公司各有關部門(尤其是業務部門)均提出書面意見。

3、 法律培訓工作

提供了擬開展的三項專題法律培訓計劃,尤其是第一項主要針對公司業務運作中的實務性問題。我們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訓的關鍵是以企業實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及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如何進行正確操作進行提示與指引,其中儘可能結合公司業務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案例。建議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訓,為保證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門負責人層面作一次小規模的宣講及座談。

以上即是2014年度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的基本計劃安排,公司如有進一步的要求我們將盡最大努力予以滿足。

此致

商祺!

2014年2月15日

第四篇: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來源:原創作者:姜曉亮律師發佈時間:2014-3-21 點擊數: 1315

姜曉亮律師

投資策劃

制定和完善投資方面的合同,結合中國的法律環境,分析、研究、規範和完善合同的各項要件。公司設立;股東權保護;公司轉股;公司收購與兼併等

?基礎設施

土地使用權轉讓,基礎設施的勘查、設計、施工、裝潢合同及安全生產;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設備管理

?人力資源

建立和完善勞動管理制度。新員工錄用;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規範培訓合同。針對顧問單位的勞資矛盾,結合各地發生的勞動糾紛的案例,解析相關法律,指導顧問單位的相關人員掌握預防糾紛,特別是勞動糾紛的相關技巧。

?客户管理

重點為顧問單位建立應收款管理制度。對重要客户的資信情況,如註冊資金,實數資本,納税情況,經營能力,企業資產和負債,企業信譽等等,進行調查。客户信用評估;通過銷售合同的簽訂的履行的控制避免壞帳。

?供應管理

供應商管理和評估;採購合同的格式化;質量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物流管理

物流合同的訂立和管理;貨運、貨代合同的標準化和格式化;貨損貨滅的責任及承擔;物流保險與索賠。外貿代理的規範運作。

?知識產權

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計劃及實施;專利和商標管理。企業商業祕密的保護,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侵害知識產權的調查和處理;競業限制與期權激勵;技術合同的談判與審查。 .

?仲裁訴訟

對無法通過協調解決的經濟糾紛,通過司法途徑處理; 並就產生糾紛的原因進行研究與探討,建立和完善糾紛預防機制。

第五篇:法律顧問年度工作總結

法律顧問年度工作總結 2014年即將消逝,2014年即將來臨,為總結工作,繼往開來,以更好開展、完成2014年度農村法律顧問工作,現將2014年度農村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如下。 在縣司法局、梅林街道、本所及各顧問村的關注和支持下,我定期到梅林街道鳳潭村村委會辦公室開展農村法律顧問工作,隨時到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參加各顧問村重要活動,以自身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盡心盡責地為各顧問村依法治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貢獻一份力量。

一、推進法律服務進顧問村,為構建和諧農村作貢獻。

我通過定時定點和不定時不定點相結合的方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目的是提高農村幹部、羣眾的法律意識,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推動顧問村民主法制建設,構建和諧農村。為此,我主要承擔着以下幾項工作任務:一是為顧問村集體經濟發展搞好服務,努力促進顧問村依法管理。隨着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前進,要實現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等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招商引資、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扶貧開發等現代農業,必須將法律服務送到顧問村經濟發展最需要的地方,促進顧問村集體經濟守法經營,土地承包法。依法管理;二是為顧問村穩定搞好服務,努力解決顧問村“三農”問題。三農問題主要集中在差距過大,城鄉收入差距過大,城鄉社會發展都差距過大,過於懸殊。這個差距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程度,已經影響到整個國家經濟、政治、社(請收藏好範文 網:)會的發展和穩定。現在中央對三農問題是非常重視,特別是2014年1月份總書記代表中央提的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這是一個標誌,現代無論是黨的系統還是政府系統,還是全國其他的系統都應該按照中央的要求重點為解決好三農做出努力。如今圍繞影響顧問村穩定的突出問題,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徵地補償、宅基地使用、農村權益以及生產發展等方面所產生的矛盾糾紛調處的法律諮詢與指導,幫助化解羣體性、複雜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加強對顧問村有關社會穩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顧問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徑表達利益訴求,為顧問村新農村建設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三是為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搞好服務,努力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加強對顧問村村幹部、村各類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者法制宣傳教育,幫助提高村幹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農村社會事務的能力,引導他們依法辦事、紮實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推動顧問村民主法治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四是為顧問村農民羣眾依

法維權搞好服務,推動法律服務進顧問村。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在顧問村覆蓋的廣度和深度,實現法律服務與農民羣眾零距離接觸,聽聽土地承包法。幫助顧問村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動法律服務向農村的延伸。例如,我就告知顧問村徵地補償的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首先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實施並將批准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用途、範圍、面積及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補償期限等在鄉村予以公告。其次由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期內,持有關證書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再次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批准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鄉村公告,聽取村集體和農民的意見。各項土地補償費用的歸屬,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所有人所有,安置補助費則須專款專用一般用於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

二、採取多種形式為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顧問村的法律需求情況,鑑於以前顧問村操作程序簡單,不夠規範,往往引起各種矛盾,村民對村委會的工作也有意見,產生很多糾紛,既影響了村集體經濟發展,也影響了顧問村的和諧穩定。為維護村集體經濟合法利益和穩定,我採用了提供法律諮詢,進行釋法解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幫助修訂村規民約以及合同、協議;幫助困難羣眾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協助處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顧問村提供法律服務。例如,鳳潭村村幹部就問我,他們能否將村集體土地轉承包給他人,承包期限能否為30年?集體土地轉承包是可以的,但該轉承包的期限不得超過從原承包日起三十年。也就是説,鳳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於1999年,根據土地承包法律的相關規定,事實上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從1999年至2014年。所以土地轉承包的期限最長只能到2014年,故轉承包的期限不可能為30年,最多隻能為21年。再如,一村民詢問其父親投資設立的店鋪,現在由他的兄弟經營,未參與經營的他能否分得該店鋪的財產?我的解答為你父親是否還健在,若健在的,則由你父親決定給予哪一個人,因為該店鋪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若你父親不在了,那麼該店鋪屬於你父親的遺產,你們兄弟兩人可以根據繼承法繼承,如果你母親還在的話,你們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財產。我為各顧問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務時,一律不收取費用,為顧問村集體及村民代理訴訟、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償服務的,由法律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協商一致,並以合同形式另行約定。通過訴訟和非訴訟途徑,為村裏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幫助。此外,我在擔任農村法律

顧問過程中,若發現顧問村有違法經營和不依法管理行為的,立即予以指出並督促抓好整改。

通過一年來參與農村法律顧問工作,我積極為各顧問村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規範了顧問村兩委會的工作,相應的減少了矛盾,使顧問村村民對村兩委會的意見少了,村裏的工作開展也順利了,極大地促進了各顧問村社會和諧穩定。同時,還積極幫助化解顧問村村民之間的矛盾糾紛,引導村民通過正常渠道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