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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關於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研討心得體會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5.72K

政協關於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研討心得體會

政協關於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研討心得體會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建設作為我們黨的重點工作,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都取得了顯著的改革成效,基礎性制度體系逐漸形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了基礎。未來如何進一步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我認為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認清制度執行與治理效能之間的關係。制度是國家治理的基礎,有效的治理手段是制度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二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治理能力是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只有切實提升制度執行能力,才能有效增強治理能力。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強化制度執行力,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提升制度執行能力,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是發揮人民政協作為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的效能。習近平總書記對人民政協提出了把握“中心環節”、努力成為“三個重要”的要求。作為我國政治體制中最具特色的政治機構、組織,人民政協要將更多人團結在黨的周圍,凝聚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偉大旗幟下,最大程度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廣泛匯聚正能量。

三是發揮人民政協獨有的專業作用。專門協商機構是人民政協嵌入國家治理架構的標識。“專門”二字體現的是重要性、彰顯的是專業性,就是要在“專”字上做文章,從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規則、協商平台等方面加強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