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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是把雙刃劍——以蘋果與三星專利戰為例

欄目: 經濟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8.18K

專利是把雙刃劍——以蘋果與三星專利戰為例

專利是把雙刃劍——以蘋果與三星專利戰為例

摘要:從專利法誕生至今為創新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可以説專利法功不可沒,但是隨着專利法越來越完善,它的兩面性也日益凸顯。其“盾牌”作用與“大棒”效力成為不可分割的兩面,觸動着愈來愈多的行業。本文以三星與蘋果間的專利權爭奪戰為例進行闡述,以期望從中獲得啟示。

關鍵詞:專利濫用 三星 蘋果 專利戰 啟示

知識就是力量,而賦予創造知識的羣體以專權利又是推動知識創新的原動力,這是專利誕生的初衷,但是隨着專利法的日趨完善,專利意識的逐步增強,專利已經不僅僅是保護的“盾牌”,它在更多的作為“大棒”砸向自己的競爭對手,砸向一切對自己的利益產生威脅的羣體,專利的兩面性日益凸顯。下面我將以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權大戰為例進行闡述。

1 手機專利大戰爆發的背景

一直被模仿卻從未被超越,從iphone誕生以來蘋果就一直堅信這一點,但是隨着免費Android系統的出現,以三星、HTC為代表的一大批手機生產商迅速瓜分手機市場[1]。據IDC的統計,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搭載安卓系統的手機佔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的68%,iPhone只佔17%。另據comScore統計,在美國市場,安卓手機市場份額為52.2%,蘋果為33.4%。Android系統的全面超越讓蘋果面臨四面楚歌的境遇。《喬布斯傳》中喬布斯將谷歌視為“大盜”,並誓言要對其發動一場“熱核戰爭”,但是對於沒有實際產品的谷歌發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互聯網資深評論人士謝文認為,谷歌的安卓系統開源免費,蘋果想證明谷歌對其造成直接損害會非常複雜和困難。而且,想在系統架構等層面證明谷歌侵權,則需要蘋果公佈自己的源代碼,這一點也是蘋果不願意去做的。此外,谷歌拿到IBM和摩托羅拉移動的大量專利之後,也並不懼怕蘋果的專利訴訟。

近兩年來,三星在智能手機市場攻城拔寨——2011年4月推出的旗艦手機Galaxy SⅡ,半年內全球銷量就超過1000萬部;今年5月推出的新旗艦Galaxy SⅢ更在兩個月內全球銷量突破1000萬部。依靠明星機型帶動,輔以多產品線戰略,三星電子在2011年11月超過蘋果,成為全球最大銷量的智能手機廠商。

於是蘋果挑中了發展勢頭最猛的三星

2 蘋果三星專利戰回顧

2011年4月15日至iPhone5發佈前夕的2012年8月25日,蘋果與三星的訴訟與反訴訟持續進行,此期間2011年8月29日三星表示,由於澳大利亞的一個法庭聽證會正在進行,將把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在澳大利亞推出的時間延遲到9月的最後一週。2011年9月2日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接受蘋果的請求,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或推廣最新的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2011年9月5日三星表示,由於德國法庭的禁令,將不會在柏林的IFA消費電子展上展示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2]。

2012年7月31日7月31日,美國加州法院開庭審理蘋果與三星電子的專利訴訟。蘋果在開庭陳述中將三星描繪成“美學盜竊者”,指責三星剽竊其靈感而不是進行創新。2012年8月25日美國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的蘋果三星專利侵權訴訟中,陪審團裁定,三星侵犯了蘋果的6項專利,並要求三星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同一天也對蘋果三星的專利訴訟做出了裁定,蘋果和三星互相侵犯對方的專利,其中蘋果侵犯了三星兩項專利,需賠償35000美元。三星也侵犯了蘋果的一項專利,需賠償22000美元。

在蘋果專利官司勝利後一週,也就是北京時間2012年9月13日凌晨,蘋果公司在美國舊金山芳草地藝術中心舉行新品發佈會,正式發佈其新一代產品 iPhone 5。

3 手機專利大戰後果與分析

2010年1月,宏達電(HTC)發佈一款搭載安卓的觸摸屏手機,在功能上與iPhone相似。蘋果在當年3月發起訴訟,打響了針對安卓陣營專利大戰的第一槍。2011年12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HTC侵犯了蘋果iPhone的一項專利,並對涉及該項專利的智能手機實施進口禁令。被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判決侵犯蘋果專利權後,市值一度超越諾基亞的HTC,出現連續三個季度利潤下滑,智能手機市場份額明顯下降,如今遠落後於蘋果和三星。

在三星與蘋果的專利權大戰回顧中,我們看出三星出於明顯的下風,出現多次賠款,多款產品被禁售,雖然沒有沒有像HTC一樣傷筋動骨,但是所受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在8月25日的裁決當日三星股價下跌7.5%,損失120億美元。之後三星發表了一份聲明,認為專利法遭到了操縱,“這並不能被看成是蘋果的勝利,因為它將不利於整個行業的創新,並使消費者最終承受更高的智能手機價格。”

我們以2012年8月25日的裁決來討論下專利法是否遭到濫用。我們先來分析下判決中涉及到的幾項專利,其中三項發明專利爭議較小,但是設計專利包括手機外形四角是圓的與界面圓角圖標設計專利305號是否具有獨創性和不顯而易見性則爭議較大。曾有人調侃,手機不做成圓角的,菱角分明放在口袋裏不劃肉嗎?還有一項沒有取得法院支持:ipad是長方形。幸好沒有被支持,不然估計除了蘋果所有其他廠商的產品都要被禁售了。

美國著名科技月刊《連線》(Wired)引用了印第安納大學法學教授李·謝弗的觀點,他説:“技術上大的飛躍是很罕見的;絕大多數創新都是技術細節上的微調。生產商們拿到一樣好的產品,然後做出比之更好更廉價的東西是對消費者有利的。只是今天獲勝的是專利律師們。”在謝弗看來,當大公司們更多選擇訴諸法律而不是技術創新時,消費者是最後的輸家。的確如何保證投資者、發明者利益最大化和消費者利益之間的權衡一直就是專利法誕生以來被不斷探討的問題。

另一方面專利法的濫用必將導致壟斷產生,當專利從保護自身變成一種進攻對手的工具,目的僅僅是將對手打垮,我們是否需要思考專利法需要改正的地方,或者説專利法在使用上給予一定的限制。

4 手機大戰的啟示

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權之爭不會隨着iPhone5的發佈而結束,只會隨着蘋果新產品的發佈而愈演愈烈。由此演變成一場蘋果系與安卓系的大戰,我們只有拭目以待。但是我們從也可以從中獲得某些啟示。

一、專利官司中陪審團必須更加專業化,不僅只懂得法律更要懂的技術,只有專業一些的人員才會對涉及到的專利一有準確的認知從而做出更加準確的評判

二、對於裁決可以儘量不採用限購,禁售等懲罰措施,而是進行貨幣懲罰,從而避免壟斷的產生。

三、對於沒有涉及到的市場,例如中國市場,我們必須儘量建立自己的專利池,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當我進入高端市場時可以避免較大的損失產生[2]。

四、蘋果暫時在與三星的專利戰中佔上風,但是這並不意味着蘋果的徹底勝利。專利戰只能作為輔助手段,真正的勝利源自於持續創新,決定勝負的關鍵在於創造出受市場關注,消費者認可的產品,這才是王道。

參考文獻:

[1] 林子.蘋果對決三星[J].新經濟,2011(10):50-51.

[2] 劉端,林濤.通信業跨國企業專利戰解決機制淺析[J]. 信息通信,2011(2):264-265

馬樹娟,郭素凡.手機專利爆發“世界大戰”.中國發明與專利,2011(1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