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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鄉政府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方案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01W
解決鄉政府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方案
某鄉解決鄉政府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方案
為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繼續推進公益性鎮村債務化解工作,切實做好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確保我鄉清理化解鄉村幹部個人墊交農業税款債務工作順利進行 ,成立復和鄉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鄉長劉愛鵬任組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黃友義和聯合工會主席彭堅任副組長,財政、經管、紀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實行領導負責制。化債工作人員從財政、經管、紀檢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分工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清理核實、審計認定、上榜公示、資金籌措、化解兑付等工作。各村(居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領導小組,村(居)委會主任要親自抓,負總責,是化債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財税、農業、紀檢工作的幹部是具體責任人。
二、把握政策,規範操作
要認真領會和把握政策,嚴格按政策規定執行。一是明確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的目標和原則,確保我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鄉村幹部墊交農業税款債務化解任務;二是嚴格執行政策規定的化債範圍,納入本次化解範圍的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是指2005年全省免除農業税前,鄉村幹部為完成上級下達農業税及農業特產税税收任務,由個人墊付資金為農户繳納農業税及農業特產税(不含煙葉税)而形成的債務,不含墊交其他税收、村提留、鄉統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各種集資、亂收費等形成的債務,也不含鄉政府和村級組織、企事業單位墊交農業税等税款形成的債務;三是按上級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步驟進行,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四是按規定嚴格執行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的保障措施,確保我鄉化債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強化措施,穩步推進
1、於2011年9月中旬召開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工作動員大會,安排部署我鄉化債工作。調配化債工作人員在9月下旬全部落實到位,進行業務培訓,並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
2、認真組織鄉村開展自查,清理債務資料上報彙總。10月份,組織鄉、相關村(居委會)兩級按規定開展自查清理工作,村(居委會)級要成立村(居委會)主要幹部、民主理財小組及村民代表組成的清查小組,負責對本村(居委會)欠税農户及鄉村幹部個人墊税情況進行逐户、逐筆核查登記,鄉駐村(居委會)領導對村(居委會)級上報的債務情況進行審核確認,並於10月30日前將自查情況及債務清理資料上報鄉化債工作領導小組。
3、10月下旬開始,組織財政、經管、紀檢等部門人員本着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的原則採取分片包乾辦法對各相關村(居委會)上報債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逐筆審核認定。
4、11月中旬,鄉化債工作領導小組將審核認定的債務情況報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11月下旬,將債務情況在鄉、村(居委會)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債權債務人姓名、原單位或所在鄉村、債務餘額、債務發生時間等。公示無異議後,將債務數據於11月底彙總上報縣綜改辦。
5、2012年3月—4月份,根據省級審核確定的鄉村幹部墊交農業税款債務從債務單位剝離出來,上劃到鄉政府統一管理,同時抓緊建立償債數據庫,實現對債務的實時動態管理。
6、2012年5月份,根據債務清理審定情況,制定我鄉化解鄉村幹部墊交農業税款債務的化債實施方案,並按時上報縣綜改辦審批。
7、籌集償債資金,統一歸口鄉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户,並於2012年5月底前將款項全額匯入專户。
8、經複核確認後,償還兑付債務工作從2012年6月開始,通過集中支付的方式將償債資金從特設專户直接支付到債權人賬户,償還一筆,註銷一筆,至2012年9月底全面完成。
9、開展考核驗收,做好各項驗收準備工作,迎接中央和省級考核驗收工作,全面完成我鎮化債工作任務。
各相關村(居委會)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我鄉鄉村幹部墊交農業税款債務化解工作,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確職責,團結協作,紮實推進,切實做好我鄉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化解工作,確保我鄉全面完成鄉村幹部墊交農業兩税債務化解任務。要嚴肅化債工作紀律,嚴禁隨意變更債務數額,嚴禁虛報償債數額騙取獎補資金,嚴禁截留挪用償債獎補資金,嚴防發生重大羣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