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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保健食品市場監管存在五大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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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保健食品市場監管存在五大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近年來,隨着人們自我保健意識的不斷增強,保健食品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然而,婁底市在保健食品監管過程中發現市場存在五大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一、保健食品監管法規體系尚不完善。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後,配套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未出台,執法查處存在較多困難。目前老的《食品安全法》已廢止,配套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也隨之失效,對保健食品違法違規案件只能依據2007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行查處,存在“小案重罰欠妥當、減輕處罰難公允、適用他法遇尷尬”的問題,迫切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支撐。

二、保健食品經營主體“多、小、雜、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將有銷售保健食品的單位視為保健食品經營者,而由於保健食品的普遍性特點(如功能飲料紅牛、椰島鹿龜酒等都是保健食品),導致食品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普遍都屬於保健食品經營者。據統計,婁底市經監管部門備案許可的保健食品專營店1005家,銷售保健品的藥品批發經營户10家,藥店1259家,共2274傢俱有合法資質的保健品經營户。然而實際上,全市13210家食品銷售主體和6634家餐飲服務主體基本都涉及保健食品經營,全市實際經營保健品的商户超過2萬户。

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基層保健食品經營者主體規模小、退出成本低,大多沒有長遠規劃,經營行為短視,從業者水平參差不齊,普遍缺乏保健食品相關知識。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前,沒有對保健食品經營實行許可准入的具體規定,且大部分小食雜店季節性地經營保健食品,存在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保健食品的現象。

三、保健食品經營方式向私人化、隱蔽化發展。如今,保健食品銷售模式日益多樣化,除傳統型模式(產品經過多級批發商到達零售終端)外,新湧現了網絡銷售、電話銷售、會議銷售、健康諮詢等多種方式。網絡銷售門檻低,監管部門難以對相關產品進行必要的檢查,消費者也無法在購買之前對其質量進行驗證。電話銷售、會議銷售、健康諮詢等方式隱蔽性強、流動性大,易形成監管盲區。去年該市12331舉報中心曾多次受理保健食品會議銷售投訴,執法人員接到電話後當即奔赴現場,但銷售人員已離場,諸如此類“打游擊”式的銷售方式對查處帶來巨大難度。

四、保健食品誇大功效宣傳的現象普遍存在。部分經營者為求量牟利,猛炒概念、誇大宣傳銷售。近兩年來,常有外地廠、商家的銷售人員來婁底,利用中老年患者尤其是慢性病人求醫問藥心切,希望瞭解健康知識的願望,選擇劇院、俱樂部等公共場所,以贈送藥品(口服液、膏藥)、食品(雞蛋、麪條)、物品(牙膏、肥皂)以及免費體檢為引誘,在執法部門下班時間聚集羣眾,以養生保健講座、會展銷售等形式,進行保健食品非法廣告宣傳,將各種“證照”、“批文”擴印張貼,騙取信任,並以事先串通好的“患者”(即托兒)現身説法,大肆吹噓產品療效,嚴重誤導消費者,再以免費贈送、當場試用引誘,最後高價銷售,獲取暴利後迅速離開婁底。這些流動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多數沒有資質證照,流動性大、欺騙性強。不僅所銷售的保健食品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可能使部分有各種疾病的人因此延誤治療,導致病情加重。慢性病人、中老年人消費者對這類宣傳行為辯別能力有限,很容易上當受騙。近年來這類會展式銷售保健食品的舉報事件越來越多,但是查處非常困難。

五、類保健食品混淆市場。一些食品雖然未獲得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但由於其產品名稱、劑型、食用方式與保健食品相似,這些產品遊離於保健食品監管範圍之外,被不法商家利用,打擦邊球,甚至以保健食品的名義宣傳銷售,誤導消費者。根據日常監督現場檢查結果統計,我市轄區內53.3%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存在食品和保健食品混放銷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