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按原廠質量標準包裝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到驗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式:預付定金20%,餘款結算後提貨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自取
2、交貨地點:福鼎汽車南站貨運部。
3、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內45日
4、運輸費:由需方自負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驗收方法:
甲方將指定貨物在乙方規定時間內送達施工現場,材料達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指定專人進行貨物驗收、簽字,其餘人員簽字驗收無效。
第二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法
乙方必須在每月15-20日對甲方材料款進行結算,若超出規定時間兩個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總價款30%比例給予甲方賠償;
若超出規定時間三個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總價款50%比例給予甲方賠償;
若超過一年以上時間未付款則甲方有權依據法律手段對乙方進行訴訟。
乙方給予甲方材料款項必須以現金進行結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頂等方式進行。
第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必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70%的補償金。
第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就按一下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方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將全部貨物送齊經一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經甲、乙 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橋架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及數量
1、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詳見合同“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2、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二、價格
1、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税費、設計、製造、檢驗、包裝、運輸、售後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税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實際數量大於或小於合同預計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按本合同單價執行。
三、貨物清單
見附件1
四、交貨時間和地點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貨物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後2天內將當批貨物送到甲方施工地點。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並註明物資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同時開具有效單據。
2交貨地點 甲方施工現場
五、支付
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而且每批貨物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結算,貨到付款,同時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單據和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六、專利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包裝和裝運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八、質量標準
1、根據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2、以貨物的型號規格及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單樣品作為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九、驗收與質量保證
1、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鋼性鍍鋅板,純板材厚度為1.2mm)
b)、以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樣品、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作為對貨物的檢驗標準。
2、檢驗方法
a)、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b)、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c)、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3、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30年,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七天內免費負責更換,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索賠與賠償
1、誤期索賠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協商確定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2天,甲方有權對超過2天以後的延期追索違約金,該違約金應是延遲交貨的貨款以每滿一天0.2%計算,誤期索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貨物總價的5%。如果延遲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或由於乙方延誤導致其應支付的違約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限額時,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採取有效措施補救上述失誤或疏忽。
2、質量索賠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貨,並將貨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
2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3、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4、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十一、合同變更與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2、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3、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縣人民法院起訴。
2、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日為準。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