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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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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創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的實施方案

關於貫徹落實《xx市關於創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xx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大會精神,根據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創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就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創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晉城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大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重點突破、統籌推進,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積極構建運行順暢的體制機制,增強民營經濟主體活力,提升民營經濟綜合素質,拓展民營經濟發展新空間,推進民營經濟率先轉型升級。

二、工作原則

1.立足當前,着眼未來。民營經濟發展事關xx全局和長遠發展,既要從我市民營經濟長遠發展的客觀規律出發,着力解決體制機制上的問題,又要腳踏實地,狠抓落實,研究制定幫助當前民營企業走出困境的具體措施,積極推進改革,實現轉型升級。

2.示範引領,創新提升。注重試點先行,探索改革新路,注重吸取基層和各部門在改革方面的創新成果,及時總結提煉,完善和充實改革內容,在認真研究評估基礎上加以推廣,帶動全市各領域改革創新。

3.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圍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涉及的政策激勵機制、市場準入、發展環境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精準施策,精準發力,重點突破。

4.統籌兼顧,綜合配套。注重改革領域的綜合配套、協調推進,改革項目要突出民營經濟特色,不侷限於民營經濟,形成各領域的改革協調推進、共同促進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機制體制。

三、主要目標

通過創建工作,科學謀劃實施民營經濟“十四五”發展規劃,通過綜合配套改革,到2023年,力爭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發展環境更加優化。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各種“玻璃門”、“旋轉門”、“彈簧門”等阻礙逐步打破,基本建立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金融環境和法治環境。

——經濟總量穩步增長。各類民營經濟組織達到家,民營經濟增加值佔全市GDP的比重達到 %。打造家銷售收入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培育 家“小升規”企業;新認定家“專精特新”企業、家“小巨人”企業。

——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發展壯大現代農業、裝備製造、文化旅遊、商貿物流、絲麻服飾、食品加工等優勢產業,積極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健全的現代產業體系。

——創新能力顯著提升。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主導、產學研合作的自主創新體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日趨完善,技術創新公共研發平台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引導和激勵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

四、工作重點

(一)創優發展環境

1.全面落實優惠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xx市、xx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各涉企職能部門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的落地落實,增強民營企業政策的知曉度和獲得感。(責任單位:相關職能部門)

2.放寬民間投資限制。凡法律法規未禁止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做到“非禁即入”。嚴禁以任何形式對民營企業設置門檻,做到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文件,並向社會公佈。強化反壟斷執法,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公平競爭的行為。全面開放教育、衞生、醫療等社會事業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投入基礎設施、生態環保、脱貧攻堅、文化旅遊、民生康養等領域。支持民營企業單獨或以“民企+國企”、“民企+外企”等多種聯合體形式參與PPP項目,提高民間投資比重。擇優選擇一批市場前景好的項目開展社會資本投資示範,吸引民間資本參與。(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3.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支持民營企業通過併購、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優質資產、優質資源向民間資本開放,不設准入門檻,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領域。提高民間資本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的比重。公開發布混合所有制合作項目清單。(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中小企業局)

4.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以打造全省一流經濟技術開發區為目標,加大招商引資步伐,優化產業佈局,鼓勵民營企業進入開發區發展,對在開發區落地建設的各類項目,在税收、土地、基礎設施、人才建設等方面,外地、本地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受同等優惠政策。全市各級幹部要積極帶頭招商引資,對涉及的民營引資項目要確定一名市級領導牽頭全程協調。同時,要積極發揮xx商會的招商引資作用,以商會為載體,加強xx民營企業對外合作,對暫時未成立xx商會的地區,依託xx商會,設立xx聯絡處,並列支一定的辦公經費,保證xx商會及聯絡處的正常運行。(責任單位:xx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工商聯、市招商局)

5.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統籌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加快“3545”專項改革落地,實現新申請開辦民營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營業執照辦理、涉税辦理、公章刻制等事項;查封、抵押、註銷登記等民營經濟關注度高的不動產登記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完成;一般性民營工業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45個工作日內,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按國家統一要求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之內。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切實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實行並聯審批,切實做到“一窗受理,一窗辦結”,“一枚印章管審批”,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提供多種形式數據服務,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

6.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權,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的生命健康、名譽等人身權,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保障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不受侵犯、合法經營不受干擾。(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7.建立民營企業涉法維權機制。妥善處理民營企業涉紀涉法案件。對涉案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依法審慎使用強制措施,依法審慎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慎重發布涉案新聞信息,堅決防止和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等侵害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企業涉法維權問題協調工作機制,暢通企業涉法維權問題受理渠道。積極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糾紛解決途徑和維權選擇。(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8.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按照省、市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相關要求,建立新型的政商關係,建立領導聯繫企業制度,形成工作和服務機制,定期走訪企業,切實幫助民營企業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相關職能部門)

(二)推動民營企業轉型升級

1.實施民營企業“xxx”行動計劃。打造3家銷售收入達30億元以上的旗艦企業集團;10家銷售收入達5億元以上的標杆企業;30家銷售收入達億元的潛力企業。形成示範引領、龍頭帶動、梯次發展的良好局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中小企業局)

2.實施民營企業上檔升級工程。建設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專精特新”企業和“小巨人”企業,積極培育“小升規”企業,鼓勵企業開展品牌建設和“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誠信示範市場”活動,努力創建國家馳名商標、山西省著名商標(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市市場監管局)

3.積極培育特色產業集羣。鼓勵支持xx集團、xx集團、xx動力、等規模龍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充分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建設導向清晰的產業孵化器,發展壯大現有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通過3—5年的努力,產業集聚、集羣效應初步顯現,成為促進民營經濟規模擴張的“放大器”。(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加快創業創新步伐

1.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努力構建一批政府主導型、民營主導型、混合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公共服務平台、雙創項目培育中心、雙創項目示範點。(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

2.推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政府培育中介、中介服務企業”思路,採取資助、購買服務、獎勵等方式,不斷建設完善全市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形成以“市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為樞紐,以中小企業服務聯盟為支撐,以各鄉鎮小微企業服務站為窗口的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絡。依託服務平台整合政府和社會服務資源,開展專業化系列服務活動, 不斷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能力與水平。(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

3.鼓勵支持企業創新發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組建各類國家級、省級實驗室和技術中心,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市教育(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業局)

(四)破解發展難題

1.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建立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考核激勵機制,提高政銀企融合度,推動融資模式創新,激勵信貸資金向實體經濟傾斜,鼓勵各銀行機構積極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高平市支行、xx銀監辦)

2.加大倒貸服務力度。充分發揮xx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倒貸服務職能,增加註冊資金,擴大金融服務範圍,降低倒貸使用費率,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構建金融服務循環鏈條。重點扶持我市因臨時資金週轉困難而無法按時還貸的民營企業,有效滿足企業還貸續貸過程中的資金週轉需求。(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

3.支持企業直接融資。推動民營企業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實現股權融資創造條件。加大企業掛牌上市力度,認真執行《xx市推進企業掛牌上市扶持辦法》,凡在“主板”、“創業板”和“中小板”上市交易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

4.支持民營企業引進人才。認真落實《xx市非公有制企業人才補貼辦法》(x辦發〔xxx〕xx號),加大對引進人才的補貼力度。對引進到我市民營企業的優秀外聘人才,5年內可享受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5.加大本土人才培養力度。市財政每年安排民營企業人才培育專項資金,充分利用市內外教育培訓資源,依託黨校、高校、職業院校等培訓平台,針對性地對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進行素質提升培訓。實施“百名民營企業家”人才培養行動計劃,連續五年與xx大學和xx大學共同舉辦“xx市優秀管理人才高級研修班”,打造一支能擔當重任、敢闖敢幹、素質較高的企業家隊伍;積極組織對規模民營企業職工進行技能培訓,小微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可在國家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舉辦各類人才招聘活動,引導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鼓勵大學生到民營企業就業,市政府每年招錄見習崗位的80%供民營企業使用。(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6.完善涉企用地政策。對省、xx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和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我市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出讓底價。工業用地可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採取長期租賃方式供地的,可以調整為出讓供地;採取彈性年期出讓的,屆滿符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依法續期;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使用年期內可依法轉租、轉讓或抵押。(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創建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分管副書記和分管副市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由組長或委託副組長主持,市直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和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2.強化責任落實。各鄉鎮、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通知所賦予的重點任務,及時研究制定各自的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細化目標,分解責任,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證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積極開展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市創建工作。

3.強化工作督查。領導組定期對創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各級各部門推進落實國家、省、市和我市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情況,檢查當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發現亮點,推廣典型,總結經驗。對創建工作任務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