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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xx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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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1

關於推動xx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5篇

2021春科張曉方

(2021年6月)

民營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穩定就業和推進技術創新的重要主體、國家税收的重要支撐、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社會財富和城鄉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xx更是如此,90%以上的企業為民營企業。今年5月份,我先後赴縣(區)、企業、各相關單位開展調研,深入瞭解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短板問題,並根據堵點、痛點問題提出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建議。

一、我市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認真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力實施產業強市戰略,更加聚焦招商選資、產業轉型、科技創新、狠抓千百億級產業培育,民營經濟邁出了新步伐、展現了新活力。

一是大力構建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內外發展形勢,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推動工業經濟發展、“放管服”改革、人才引進等方面,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激勵性政策,如關於支持龍頭企業特色企業產業鏈關鍵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意見、關於減税費降成本促進實體經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推動工業企業轉型發展的意見、加快推進“六個一”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等。特別是2017年以來,相繼制訂了《引導民營企業加快發展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含金量較高的政策文件。同時,對一些准入性、約束性政策,市委市政府充分依託市便民服務中心,結合“放管服”改革,不斷加以整合完善,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是着力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民營企業整體滿意度較高。市委市政府專門召開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提出建設全省營商環境最優城市的目標。先後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若干措施》《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持續深化“2345”改革,企業註冊登記壓縮到0.5個工作日以內,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獲批“城鎮全覆蓋的權籍調查”“信息共享集成”兩項國家試點,“不見面”審批和服務事項達90%以上。全市建立各級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工商聯、行業商協會、民營企業定期溝通互動機制,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重點企業解難幫扶會辦會,聽取企業訴求,幫助解決難題。全市上下在踐行“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幫辦理念過程中,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完善幫辦服務機制,改進幫辦服務作風,服務好民營經濟發展。調研中,民營企業對我市營商環境建設總體的評價較高,滿意度在90%以上。

三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出台了《xx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行動工作方案(2019-2020年》,大力引進和培育科技型企業。2020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同比增長xxx%,佔規模以上企業總產值比重達到xxx%。全市國家科技中小企業評價入庫首次破千家,目前,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xxx家,比“十二五”末淨增xxx家。“瞪羚”企業達到xx家,瞪羚率xx%,全省第一。通過推動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重點研發項目等,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影響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的痛點問題

調研中,大部分民營企業認為我市營商環境好、辦事效率高,總體滿意率較高,但也反映了一些堵點和痛點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惠企政策落實不夠到位。部分政策門檻高。調研中,企業認為目前惠企政策很多,但一些政策享受門檻高,主要針對“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等 “高大上”企業,傳統產業、勞動密集型企業難以享受。有些政策不會用。調研中發現,有的中小企業對政策缺乏研究,在實際操作中對申報細節掌握不夠,申報文件項目欄、佐證材料不知道如何填報。部分企業對政策不夠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造成政策惠企滯後。在50多家受調查企業中對民營企業減負降本政策聽説過但不清楚佔32%,不知道佔4%。惠企政策落實不夠及時。有的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瑣、兑付週期較長等問題,導致部分企業無法及時享受政策紅利,政策預期與實施成效存在差距。有的企業反映,兩年前就應該兑現的獎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兑現。

二是企業融資難問題未根本緩解。我市民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多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但企業規模小,固定資產少,銀行出於風險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慮,貸款多面向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對小微企業存在惜貨的情形。很多企業反映銀行貸款額度偏低、利率高,抵押擔保條件苛刻、抵押物評估值過低(住宅、土地抵押率不超過70%,廠房、公寓、商鋪不超過50%)等問題,嚴重製約了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抵押物登記、評估手續繁瑣,有時銀行還要進行內評,銀行之間尚未實現評估結果互認。調研的企業中,76%的企業有融資需求,其中融資很困難或比較困難的佔15%。

三是企業維權等問題解決較為困難。我市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民營企業往往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和能力,也沒有專門的人員來處理知識產權事務。“舉證難、賠償低、週期長”成了很多民營企業保護知識產權的阻礙,有的企業維權成本遠超維權收益,在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許多中小微民營企業不是選擇放棄,就是消極應對。

四是招工難問題反映普遍。我市民營企業普遍對知識產權、人才培育重視不夠,在發展空間、經濟待遇、生活保障上對人才吸引力不強。特別是中小企業不但難以招引高層次人才,而且企業內部中端實用型技術人才也難以留住。調研中發現,反映企業招工難、管理技術人才招工難的企業佔40%以上。企業普遍面臨用工難、用工貴現象,特別是高端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短缺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三、推動**民營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一要構建政策落實保障體系,提高政策執行效果。積極貫徹落實各項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促進政策效用盡早發揮。健全優秀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充分了解和聽取企業家實際需求,讓涉企政策更接“地氣”。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集中宣講、企業座談等方式,利用電視、各類政務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續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民營企業政策知曉度。建議建立統一的政策信息發佈平台,將政策信息集中為“一張清單”發佈,服務資源整合到“一個平台”管理,實現政策“一站式”服務。優化政策兑現流程,加快政策兑現速度,推動政策兑現“最多跑一次”,充分發揮政策對民營企業的激勵作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落實的監督考核機制,開展常態化督查,細化實化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舉措,對責任不落實和“折扣”執行的實施問責。

二是完善金融服務體系,解決企業融資難題。建議建立完善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集會商會議,深入分析金融服務現狀和存在問題,推進銀行機構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引導各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抵質押物範圍,合理確定抵押折扣比例,積極推動商業銀行之間評估結果互認。考慮設立創新金融產品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推動無還本續貸、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建立銀行業債權人委員會制度,對出現資金風險、經營困難的企業,統一幫扶口徑,制定幫扶方案,明確幫扶路徑,做到不抽貸、不斷貸。建立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基金,每年從產業建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資金,專項用於扶持發展良好的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三)做優人才服務體系,更好地引人留人育人。結合xx實際,創新領軍人才、雙創人才、青年人才等各類型、各層次的人才認定機制,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對已經進入民營企業工作的人才儘可能提供各種便利,定期舉辦高層次人才沙龍,走訪慰問優秀人才,選樹表彰人才典型,發放“**英才服務卡”,擴大人才“購房券”補貼覆蓋面,幫助人才解決住房、子女入學等切身困難,留人拴心,儘量減少人才流失。探索出台藍領技工特惠舉措,支持企業穩定人才隊伍。要大力發展我市職業技術教育,培養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急需人才。加快完善工業園區的服務功能,為企業主和員工解決吃住行和娛樂購物等實際問題,留住工人,解決企業發展的後顧之憂。

四要構建維權服務體系,更好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民營企業產權的依法保護、平等保護、全面保護,尊重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實幹精神,讓他們切身感受到社會的理解和信任。堅決打擊侵犯民營企業產權的行為,妥善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產權案件。探索建立負面信息澄清機制,對涉及企業家的信訪、舉報、網絡輿情等,實現快查、快結、快速澄清,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可以在市工商聯設立由公、檢、法、律師、工信等部門參加的民營企業投訴維權中心,健全申訴維權協調機制,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要構建政治引領體系,促進民營企業家企業家健康成長。可以借鑑xx市的經驗,通過在民營經濟代表企業派駐統戰聯絡員,加強對民營企業家的政治引導和教育。堅持典型引領,通過開展民營企業家理想信念教育、舉辦培訓班、民營企業家理想信念報告會、民營企業家專題學習座談會等形式,加強世情國情黨情、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不斷增強民營企業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企業發展的信心、對社會的信譽。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在服務企業生產經濟、促進轉型升級方面,建立黨組織和企業管理層雙向互動工作機制,引導企業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引領建設先進企業文化,推動黨的建設與企業發展同步,爭做新時代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創新創業、服務社會的模範企業。通過開展“光彩事業”評選“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事業建設者”“十佳新鋭宿商”等活動,激勵引導他們弘揚傳統美德,做扶貧幫困、先富帶後富的領頭人。

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2

按照省直機關工委部署要求,省經信廳“走基層訪一線服務五大發展行動”調研小組,於7月上旬赴赴池州市、銅陵市開展民營經濟發展情況專題調研。調研組成員通過實地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深入瞭解民營經濟發展態勢和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和民營企業意見,針對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的現狀進行分析,對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了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

 一、做法與成效

今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出台的支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一系列政策,在優化營商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激發“雙創”活力、完善服務體系等方面持續發力,各方面重視、強化民營經濟發展的共識進一步凝聚,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要素進一步集聚,企業家發展信心進一步提振,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持續迸發。從兩市調研情況看,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優環境,催生髮展加速度。銅陵市在全省率先試點工業項目“承諾即開工”審批制度,率先開展壓縮企業開辦時間、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等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證照分離”營業執照全省首發,發佈全省首份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企業設立時間壓縮到1個工作日、不動產登記2個工作日、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40個工作日內。創新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一網一門”在線諮詢辦理服務,有效縮短企業的辦事時間,中國政府網專刊報道《銅陵市“11240”唱響“惠”民服務“銅陵經驗”》。

二是促融資,緩解企業資金難。銅陵市在全省首創“科技貸”業務,設立5000萬元科技貸風險資金池,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依託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開展“信用貸”,直接對系統評分85分以上的企業放貸。通過“以存引貸”舉措,將政府性資金存款比例與商業銀行對中小微企業信貸規模掛鈎,對貸款投放多、納税貢獻高的銀行,政府性資金存款規模只增不減,提升了銀行服務中小企業的積極性。

三是強服務,打造雙創新平台。池州綠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依託自身技術優勢,打造省級公共安全、環境化工檢測及研發公共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5大類近600項檢測、諮詢服務。銅陵新能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匯聚產業、學校、金融三方合力,打造產學融協同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創設小微企業創業互助基金,採取“政府資金引導、會員自願認繳、協會託管運營、銀行放大貸款、風險共同承擔、利益共同分享”的模式,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銅陵泰祥科創園區(孵化器)通過設立種子基金等方式,為孵化企業提供包括反擔保、股權或債權投資、短期救急、動產質押等一站式服務。

四是重創新,培育發展新動能。池州市文香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耕視音頻採集與傳輸、圖像跟蹤與定位、信息化平台建設與應用領域,研發出文香錄播、智慧黑板、虛擬演播等系列產品,在教育人工智能裝備行業中居領先地位。銅陵賽創電氣有限公司是國內唯一一家環保證照齊全的陶瓷基電路板工廠,投資建設電氣陶瓷電路板產業化項目,填補了國內高端陶瓷電路板技術的空白。銅陵旭創科技有限公司專注於10G/40G/100G高端光通訊收發模塊的研發、設計和製造,研製大容量、小型化、低功耗、低成本的高速光模塊,已形成5G無線光模塊和100G數通光模塊的批量生產能力。

五是破壁壘,拓展發展新空間。池州市開展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領域問題專項整治,制定規範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方案及招標重點項目隨機抽查等制度,嚴厲打擊圍標串標等擾亂市場秩序不法行為。銅陵市委、市政府結合新一輪機構改革,新成立市民營經濟促進局,整合政策資源,凝聚部門合力,全方位、全要素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政策落實尚需加力。一是部分政策門檻高。調研中,企業認為目前惠企政策很多,但一些政策享受門檻高,主要針對“三重一創”、戰新產業等“高大上”企業,傳統產業、勞動密集型企業難以享受。二是有些政策不會用。有的中小企業對政策缺乏研究,在實際操作中對申報細節掌握不夠,申報文件項目欄、佐證材料不知道如何填報。三是部分項目申報時間短。企業反映,部分項目資金申報的時間太短,往往來不及準備,申報時間應當適當延長、程序需要簡化。四是有的政策變化快。銅陵兩家企業均反應當地徵收土地使用税的隨意性大,前一年標準5元,第二年就變成20元,政策變化事前未通氣告知,沒有充分考慮由此帶來的預期緊縮效應。五是個別政策執行走樣。銅陵耐科擠出公司反映,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城建税計税依據應當是納税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税,出口免抵部分不應再附徵城建税,但當地仍對出口免抵部分徵收城建税。

(二)融資難貴仍較突出。一是承兑匯票在企業銷售回款中佔比高。調研中,部分企業反映,下游核心企業憑藉其強勢地位,多以開具承兑匯票的方式向企業支付貨款。同時約定,3個月後才開票,開票後6個月甚至1年才能承兑。個別企業反映承兑匯票約佔其銷售回款的70%,有的甚至更多。承兑匯票擠佔了企業的現金流,造成資金流動性緊張,同時,企業為週轉資金被迫採取向銀行貼現,增加了資金使用成本。二是銀行對貸款抵質押物要求過高。抵質押物範圍窄,仍以土地和房產等不動產為主,知識產權質押存在登記難、評估難、變現難等問題,銀行一般不願接受此類抵質押物。抵質押物折扣率過低,住宅、土地抵押率不超過70%,廠房、公寓、商鋪不超過50%。抵押物登記、評估手續繁瑣,有時銀行還要進行內評,銀行之間尚未實現評估結果互認。三是“敢貸願貸能貸”的機制不健全。一方面,對銀行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盡職免責落實不到位,儘管銀行已出台盡職免責辦法,但各家銀行對“盡職”的界定標準不一,免責條件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銀行還存在“過度追責”的情況。另一方面,對民營小微企業信貸差異化考核和正向激勵措施不到位,信貸人員權責利不對等,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的積極性不高。

(三)民間投資增幅回落。由於市場環境、中美經貿摩擦等因素影響,以及民營企業經營面臨較多困難,民間投資增幅回落、後勁乏力。今年1-6月,銅陵市民間投資同比下降6.4%,池州市同比增長10.2%,均低於全省12%的平均增幅,其中,銅陵市工業和技改投資分別同比下降13.4%、24.7%。

(四)企業成本上升較快。一是用工方面。據企業反映,近年來職工工資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長,而企業利潤率始終維持在5%左右。二是土地方面。有的企業由於經營形勢不好,難以達到土地使用税獎補標準,且返還部分需要繳納25%所得税,對企業經營造成一定壓力。部分地方土地歷史欠賬較多,一些企業當初先上項目後辦手續,政策收緊後難以辦理土地證,補辦中現有廠房又不符合當前的安全、消防等標準。三是制度成本。據銅陵匯宇實業反映,投入300萬元新建的廠房,辦理各種手續已支出的費用就高達60萬元,且辦理週期長達兩年,需要提交的材料堆起來高達1.5米。

(五)產業承載能力不足。一是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不足。創新所需的科技信息、價值評估、風險投資等服務體系不夠完善,影響了企業的技術研發和轉化活動。二是人才流失嚴重供需矛盾加劇。企業大多反映,普通工人召不滿,技能人才留不住,高級人才招不來。以銅陵市為例,銅陵學院、銅陵職業技術學院、安工學院培養的畢業生,留在銅陵本地就業的只有10%左右。當地一家從事環評檢測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招到技術總監,曾給出了“年薪20萬元起+股權激勵+績效工資+年終獎+五險”的優厚條件,但仍無人問津。三是園區相關生產生活配套不足。部分關鍵零部件配套半徑大,產業鏈集中度不高,公租房、交通線路、學區等生活配套設施不足,對招工特別是省外人才造成一定影響。

三、思路舉措和對策建議

(一)加力推動政策落地落實。一是加大惠企政策宣傳力度。結合“四送一服”雙千工程活動,通過集中宣講、企業座談、進企入園調研等方式,綜合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各類政務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續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民營企業政策知曉度。二是建立統一的政策信息發佈平台。儘快搭建跨部門的民營企業政策信息互聯網發佈平台,及時彙集各類政策和政府服務信息,實現政策“一站式”服務。三是編制惠企政策辦事指南。列明受惠對象、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向不同類型民營企業精準推送政策。四是完善政策配套體系。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及時制定出台我省精準補短板政策,不斷提高民營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和滿意度。五是加強督查和評估。開展常態化督查,細化實化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舉措,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評估機制,對責任不落實和“折扣”執行的實施問責。

(二)創新服務破解融資難題。一是進一步盤活以承兑匯票為主的應收賬款。積極引導供應鏈核心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按照合同約定如期支付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不隨意拖欠、延長賬期。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對惡意逃避債務的老賴要落實失信懲戒機制。鼓勵商業銀行設立小額承兑匯票貼現窗口,進一步降低票據貼現利率,緩解小額承兑匯票貼現難、貼現慢、貼現貴的問題。二是進一步放寬抵質押物要求。引導各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抵質押物範圍,合理確定抵押折扣比例,積極推動商業銀行之間評估結果互認。鼓勵各地設立知識產權等動產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支持各地優先將其納入新型政銀擔合作範圍,並優先給予風險代償補償。三是構建“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加快配套出台一攬子金融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的具體舉措和制度標準,明確盡職免責具體操作辦法,將民營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放寬到不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的水平,通過實行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安排專項激勵費用予以補貼等方式,提升分支機構和一線從業人員積極性。四是設立創新金融產品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推動各地設立創新金融產品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大力推動無還本續貸、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探索推進三年期流動資金貸款,提高中長期製造業貸款佔比。

(三)久久為功打造“四最”環境。一是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按照競爭中性原則,堅決打破各種隱性壁壘,落實“非禁即入”,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民辦教育、醫療財政補助和人才待遇保障支持力度,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招投標、軍民融合等方面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二是營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繼續壓縮重點事項審批時限,推動企業註冊登記、註銷更加便利化,“一企一策”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在省級以上園區允許企業“打捆”享受直供電政策。加快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對各種刁難限制民營企業發展的行為進行追責問責,着力創優“四最”營商環境。三是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加快修訂知識產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等地方性法規,開展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民營企業投訴維權中心,健全申訴維權協調機制,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精準聚焦推動創新發展。一是支持民營企業研發創新。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省市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研發投入後補助。支持企業參與實施科技重大項目,建立創新中心、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平台,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二是支持民營企業技術改造。加大對民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獎補和貸款貼息支持力度,探索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諾制,推動企業實施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精品製造、服務型製造,儘快實現規模以上民營製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全覆蓋目標。三是支持民營企業做強做優。大力實施民營經濟上台階行動計劃,支持企業瞄準國際標杆、聚焦實業主業做強做優,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打造一批細分市場的“單打冠軍”和行業領軍的“小巨人”,形成一批營業收入超100億元的龍頭企業。四是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市場。進一步拓寬政府採購市場,加大對民營企業研發的“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探索政府“首購首用”,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好“精品安徽、皖美智造”等系列宣傳活動,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世界製造業大會等國內外大型展會,為人員出入境和貨物通關提供便利化服務。

(五)多管齊下改進服務保障。一是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眾創空間、雙創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服務功能,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網絡平台體系,規範中介服務機構行為,實現公共服務專業化、網絡化、精準化。建立完善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佈制度。二是重視培育企業家隊伍。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民營企業家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讓民營企業家政治上有地位;深入挖掘優秀民營企業創業創新典型,大力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蹟,讓民營企業家臉面上有光彩;健全政企溝通長效機制,把徵求企業家意見作為制定涉企政策的必要程序,讓民營企業家話語上有分量;每年組織民營企業家開展中長期訂單式培訓,讓民營企業家能力上有提升。三是配強關愛民營經濟幹部隊伍。建議省委在選優配強市、縣(區)黨政班子正職的同時,注重拓寬用人視野,從省直綜合經濟部門選拔一批政治素質強、專業素養高,對民營企業有感情的幹部充實到地方黨政領導班子之中,同時,對基層服務民營經濟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給予表彰,並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等方面予以傾斜。

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3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調研和審議我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情況的實施方案》(浙人大常辦〔2019〕6號)要求,經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主任會研究決定,成立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情況調研組,制定調研工作方案。4月下旬開始,專題聽取了縣經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情況彙報;召開了由縣發改局、財政局、税務局、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等部門單位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我縣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情況彙報;赴巨嶼鎮、百丈際鎮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實地察看部分民營企業生產的經營情況。同時,在全縣範圍內對100家民營企業開展問卷調查。調研組在彙總、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形成調研報告。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主要成效

民營經濟是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創業就業的主要領域、國家税收的重要來源。據調查,2018年底,我縣共有民營主體13615户,其中民營企業2639户。民營主體實現就業9萬多人,佔比83%左右;上繳税金6.27億元,佔全縣税收收入的81%;對全縣GDP增長的貢獻率在69%以上。

當前,全縣上下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市委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決策部署,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氛圍比較濃厚,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優化扶企政策,保障企業降本增效。縣政府認真落實上級減税降費政策,出台了縣級新動能“29”條和發展商貿流通業、建築業、影視產業、網絡經濟等一系列惠企政策,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盈利能力。2018年至今,全縣兑付惠企政策資金6423萬元,減税7493萬元,減費228萬元。同時,縣政府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金融資金更多流向民營企業。2018年,共支付企業應急轉貸資金3386萬元,為企業貸款2980萬元,全縣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8.78億元。

(二)簡化審批流程,降低企業辦事成本。全縣上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審批流程,提升服務效能。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廣“企業開辦零見面”平台,實現行政審批“零紙張、零見面、零跑路”。科技局優化科技創新券服務,通過在線申請兑付等方式,縮短辦理時間。經信局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審批代辦服務,減輕企業跑路成本。税務局大力推擴電子税務,積極與社保、銀行等部門對接,讓數據和税務幹部多跑路,納税人少跑路。

(三)創新資源配置,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積極實施科技企業培育“雙倍增”計劃,打造創新平台,建成國家級、省級“星創天地”1家、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1家、市級眾創空間1家。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成功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4家,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44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2家。積極加強校地合作,圍繞全縣旅遊、農業、康養等產業發展,與8所院校建立合作關係,成立5個校地合作平台,力促科技成果孵化落地。

(四)企業總體滿意,發展預期和評價較高。從全縣100家民營企業問卷調查情況看,對文成縣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評價,好、比較好佔65%,一般佔25%,不太好佔7%。對本縣黨委政府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成效評價,五星、四星佔66%,三星佔15%,三星以下佔8%,説不清佔10%。對2019年經營預期,樂觀、比較樂觀佔49%,一般佔41%,不太樂觀、不樂觀佔10%。對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及服務成效評價,五星、四星佔62%,三星佔13%,三星以下佔2%,説不清佔15%。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民營經濟總量偏小、發展產業層次較低。一是民營經濟主體總量少、規模小。我縣民營經濟主體總量為13615户,佔全市比重的0.27%,個體户多,企業少,兩者比例為3.84:1。民營企業規模很小,註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僅69家,規上工業企業僅30家,億元以上製造業企業僅2家。缺乏龍頭支柱產業,無法形成集聚效應。二是發展產業層次較低。我縣旅遊業仍以傳統觀光旅遊為主,產業鏈不全,經濟效益較低;工業主要為涉鋼、金屬等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生產工藝科技含量不高,受產品價格、市場行情影響等波動較大。2018年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0.56億元,佔温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的0.12%,佔規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和新產品產值率均遠低於全市水平,對地方經濟的支撐帶動作用不明顯。三是企業創新能力較弱。我縣創新平台層次不高,企業研發意識不強,研發投入和創新能力不足。2018年全縣研發和試驗經費支出佔GDP比重為0.48%,離全省2.52%還有很大差距。100家民企問卷調查中,有研發經費支出的僅27家。

(二)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未有效緩解。我縣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多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但企業規模小,固定資產少,財務管理不夠規範,銀行出於風險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慮,貸款多面向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對小微企業存在惜貨的情形。同時,受前期“兩鏈”風險影響,部分銀行上收貸款審批權限,導致企業貸款更難順利獲批。在調研中,很多企業反映銀行貸款額度偏低、利率高,貸款產品少、渠道不寬,抵押擔保條件苛刻、抵押物評估值過低等問題,這不僅增加了企業融資成本,而且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取貸款。

(三)惠企政策落實不夠到位。一是惠企政策知曉度較低。部分企業對政策不夠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造成政策惠企滯後。100家受調查企業中對民營企業減負降本政策聽説過但不清楚佔38%,不知道佔5%;對金融支持政策聽説過但不清楚佔47%,不知道佔16%;對民企創新支持政策聽説過但不清楚佔31%,不知道佔16%。二是惠企政策落實不夠及時。各級、各部門出台的企業扶持政策較多,許多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瑣、兑付週期較長等問題,導致部分企業無法及時享受政策紅利,政策預期與實施成效存在差距。

(四)民營企業發展要素制約嚴重。一是人才技術力量匱乏。我縣區位條件差、人才激勵政策不夠優,民營企業人才引進困難,尤其是技術型、營銷型、管理型人才非常匱乏。現有的民營企業多數以家庭式、作坊式管理模式為主,經營理念陳舊,管理方式粗放,組織制度模式落後、創新意識不強,制約了我縣民營企業的高質量發展。二是發展空間受限。我縣以山地、丘陵為主,工業用地指標有限,現有的工業基地企業入駐已基本飽和,黃坦生態產業基地因土地因素制約,開發進度嚴重滯後,再加上歷史遺留的“插花地”問題未解決,致使企業難以擴大生產,優質企業難以引進落地。三是園區基礎配套弱。我縣工業園區還未建設相應的物流、集中供熱等相關配套設施,園區運營大樓未投入使用,難以支撐園區做大做強。工業園區所在鄉鎮缺少食宿、購物、娛樂等配套設施,難以留住工人,企業招工難的現象普遍。

三、工作建議

民營經濟是我縣綠色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兩個毫不動搖”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着力解決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推動民營企業轉型升級。一是加強創新體系建設。搶抓當前重大發展機遇,主動對接國家、省市實施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在省委、省政府實施智能化技術改造提升工程、產業關鍵技術攻堅工程和支持民營經濟創新平台建設、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產品創新等活動中,多謀劃文成重大項目,爭取更多資金提升文成民營經濟創新能力,實現文成科技發展與上級重大決策實施同頻共振。二是加大優質企業培育。以“轉型升級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大對既有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淘汰落後產能。加快產業園區開發建設,積極引進適合文成經濟發展的新興產業和先進技術企業,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高附加值的民營企業,形成產業集羣,增強我縣經濟發展後勁。

(二)強化民營企業服務,着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是加強民企規範化管理建設。加強民營經濟信用體系建設,杜絕騙貸、惡意逃債等現象。對管理不規範、財務不透明的民營企業,加強業務培訓指導,擺脱家族式管理的侷限性,引導民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更多民企轉型為現代職業化治理模式下的公眾企業。二是拓寬民企融資渠道。督促金融部門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委關於金融助企新政策,把銀行業績考核與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相掛鈎,加大盡職免責落實力度,使銀行更加願意為民企放貸。加強“銀商合作”,搭建銀企對接平台,逐步提高民企貸款比例,擴大貸款抵押物範圍,量身打造民企融資信貸服務產品,拓寬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進一步深化無還本續貸服務,減輕企業還款壓力。繼續發揮好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和應急轉貸資金的作用,為民企融資提供便利。

(三)積極落實優惠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一是強化實幹擔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積極貫徹落實各項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促進政策效用盡早發揮。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知曉度,將黨和政府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深入人心、成效倍增。二是認真梳理落實政策。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充分了解和聽取企業家實際需求,讓涉企政策更接“地氣”。對已出台的優惠政策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梳理,有衝突的及時理順,過期的及時廢止,力度不夠的及時完善,確保政策落實、落細。三是加快政策兑現速度。推動政策兑現“最多跑一次”,規定政策兑現時限,優化政策兑現流程,打通政策兑現快捷通道,充分發揮政策對民營企業的激勵作用,幫助企業儘早實現減負,增強企業獲得感。

(四)努力破解要素制約,加快民營經濟發展。一是落實集聚人才新舉措。結合文成實際,創新領軍人才、雙創人才、青年人才等各類型、各層次的人才認定機制,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探索出台藍領技工特惠舉措,支持企業穩定人才隊伍。對留下的人才要制定特別扶持辦法,提供住房保障、人才子女入學等便利條件,儘量減少人才流失。要大力發展我縣職業技術教育,培養適合文成經濟社會發展的急需人才。二是加快工業園區建設。全力探索低丘緩坡土地合理高效開發利用,適度擴容百丈際工業園區,加快推進黃坦生態產業園建設,保障工業用地需求,保障大項目、大企業順利入駐。三是完善企業發展相關配套功能。加快推進縣物流中心和鄉鎮物流配送站點的建設,形成方便快捷的物流網絡,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加快建設投產一批企業急需的基本配套設施,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垃圾中轉站等。加快完善工業園區的服務功能,為企業主和員工解決吃住行和娛樂購物等實際問題,留住工人,解決企業發展的後顧之憂。

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4

市人大常委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更好落實省、市委開展“服務企業、服務羣眾、服務基層”的工作要求,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將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監督作為年度履職的重頭戲。3月初,常委會主任會議制定下發專項監督實施方案,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餘紅藝親自擔任組長,對專項監督工作作出部署。4月初,開展線上線下問卷調查,累計有12000多人次和200餘家民營企業參與調查。4月中旬,召開13個政府部門座談會,聽取相關情況彙報。4月底至5月初,市人大常委會各位領導帶領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委員和市人大代表等60餘人組成專項監督調研組,分五組赴區縣(市)開展調研,實地考察30餘家民營企業,認真聽取各地人大和政府情況彙報,廣泛徵求100多位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家、商會及行業協會負責人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市人大財經委進行了情況彙總和分析研究,形成調研報告。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主要舉措及成效

去年以來,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較好成效,獲得了民營企業充分肯定。

(一)強舉措,營造良好政策環境。一是增強政策疊加效應。根據中央、省相關政策,立足我市實際,召開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大會,出台《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降成本、助融資、破壁壘、促轉型、拓市場、保權益等六個方面制訂25項政策措施。市有關部門相繼研究制定15個實施細則,形成一系列政策體系,增強政策可操作性。二是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主流媒體和政府門户網站等,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和深入解讀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提高政策知曉度。三是建立政策落實機制。各級政府部門根據工作推進要求,跟蹤分析政策執行情況,定期報告存在問題,共同會商解決辦法,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二)抓落實,強化優質要素保障。一是推進落實降本減負。全面落實國家增值税、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税和轉型升級結構性減税,去年為民營企業減免各類税收約270億元,今年上半年在去年基礎上新增減税87.5億元。推進落實差別化地價、下調失業保險費率、降低醫療保險繳費、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清理服務性收費等系列降本舉措,切實減輕民營企業負擔。二是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去年以來,6次降準共釋放流動性386億元,為民營企業辦理再貼現100億元,申請發行小微金融債券合計220億元,發行民營企業債務融資工具577億元,較往年相比均有大幅增長。三是防範化解流動性風險。成立市企業債務風險防範化解領導小組,建立動態監測機制,排查掌握風險底數,制定“一圈一法”“一企一策”幫扶方案,設立上市公司穩健發展支持基金,發揮政府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作用,防範化解“兩鏈”風險、債券違約和股權質押風險。四是積極促進創新發展。深入實施“科技創新2025”重大專項,大力推進“雄鷹行動”、“雛鷹行動”,加快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組織實施科技爭投和企業倍增計劃,積極落實研發投入後補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科技金融服務等政策措施,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孵化器建設,目前已有650餘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選“國家庫”。五是有力保障人才支撐。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進“3315”人才計劃,出台政策為企業引才,搭建平台為企業聚才,強化保障為企業留才,去年人才淨流入率位居全國第二,86%高校畢業生進入民企工作,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三)重服務,構建新型政商關係。一是深入開展“三聯三促”。確定幫扶對象,走訪調研,主動服務,深入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認真聽取政策落實、執法監管、企業需求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及時有效解決發展難題。二是着力提升政務水平。積極落實《打造一流營商環境80條意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速項目審批、商事服務,極大方便羣眾辦事,激發創業創新熱情。三是切實維護企業權益。成立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升知識產權管理、運用和服務能力,堅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機密等違法行為。堅持司法辦案與追贓並重,盡力挽回企業經濟損失。妥善處理涉企行政案件,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依法保障企業行政訴權和利益。 

二、當前民營經濟發展存在主要問題與困難

各級政府在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主動作為,積極創新,效果明顯。但在調研中,企業也反映了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政策措施有待細化落實。一是部分政策措施未能落實。各級政府分批分次出台了各類惠企政策措施,但在落實中還存在細化配套不全、操作程序繁瑣、兑付週期較長等問題,導致部分企業未能或無法及時享受政策紅利,政策預期與實際成效還有差距。一些政策宣傳也不夠,部分企業瞭解不多,造成政策兑現滯後。據問卷調查,33.3%的被調查企業不太清楚降本減負相關政策。二是有些投資准入仍然過嚴。PPP項目投資准入門檻過高,民營企業參與投資的渠道和途徑不夠充分。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合作也存在不少實際困難,很難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別是國有壟斷行業無法進入。能源“雙控”與項目落地存在矛盾,根據區域能耗指標,對一些符合產業導向、有發展潛力的項目審批過於嚴苛,甚至予以限批,影響企業投資積極性。三是個別政策措施不夠合理。個別政策在制定出台前沒有進行充分調研論證,沒有考慮企業實際情況,例如5月份發佈的《關於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規定,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實行國六排放標準,而國家規定從2020年起執行,緩衝期縮短使汽車經銷商面臨着較大清理庫存壓力。有些政策存在着標準不統一、相互矛盾現象,例如各部門對小微企業採用不同定義,造成執行困難、難以適從。

(二)融資難題尚未有效破解。一是貸款民企顧慮多。據問卷調查,60%的被調查企業認為當前民營企業融資情況一般,33.3%認為融資困難。雖然在成文的貸款政策方面,要求對各種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金融機構尤其是國有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仍有相當的顧慮,存在“懼貸”、“惜貸”現象,面廣量大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尤為困難,去年全市民營企業貸款增速僅為3.13%,低於全省平均水平1.54個百分點。二是融資門檻成本高。抵押貸款佔民企貸款的70%左右,信用類貸款佔比不到10%,許多行業的抵押物估值僅為市值的40%,甚至更低。個別銀行要求企業在抵押的同時提供擔保,互保聯保方式又給企業帶來潛在次生風險。企業實際獲貸後,還需支付評估費、保險費、審計費、諮詢費、擔保費等中介費用,有的存在配套返存衍生成本和還貸資金拆借成本。相關調查顯示,企業對降低融資成本的負面評價為17.42%,高於16.77%的正面評價。三是審批流程速度慢。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繁雜,流程長、速度慢。企業反映,政府部門辦事“最多跑一次”,而獲得銀行貸款需多次跑、反覆跑。辦理貸款的低效率,傳導到部分中小微企業,造成流動資金短缺,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四是中長期貸款獲得難。民營企業貸款期限普遍較短,要取得與生產經營活動相匹配的中長期貸款更難。為按時歸還短期貸款,企業需經常藉助小額貸款公司、民間高利貸等過橋資金,且銀行辦理續貸週期長、難度大,眾多企業期待無還本續貸有實質性突破。五是擔保機構實力弱。民營擔保機構培育力度不夠,市場化發展嚴重滯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大,區縣(市)中無一家機構資本金達到4億元以上,部分區縣(市)資本金尚未到位,市再擔保公司設定資本金規模為10億元,實際僅到位3.82億元;擔保倍數也明顯偏低,目前全市10家政府性擔保公司,註冊資本金總額21.8億元,截至6月底在保金額31.7億元,放大倍數僅為1.45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力度十分有限。

(三)創新發展仍受多重製約。一是各類人才競爭激烈。當前人才競爭呈現白熱化趨勢,民營企業在“引得進人”“留得住人”“用得好人”三個環節都存在困難,專家型、管理型人才緊缺,操作型、實用型技工難留。企業開出的薪酬也缺乏吸引力,與杭州、南京、蘇州等同類城市相比少15%以上。特別是部分產業集聚區在科研環境、生活配套、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各類人才尤為緊缺。二是研發投入嚴重不足。自主研發的前期投入大、回報週期長、投資風險高,雖然近年來不斷出台支持民營企業產品研發、技術創新等方面財税政策,但是許多屬於事後補助,補助資金從申請到發放間隔時間較長,前期投入都需自行籌資,造成較大的研發投入壓力。政府性各種引導基金髮展滯後,對初創型企業發展的撬動作用甚微。去年全市R&D經費支出佔GDP比重為2.6%,與同類城市相比有較大差距。三是創新平台建設滯後。去年以來雖然引進和共建多家校企技術創新研究院,但民營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檢驗檢測機構等科研基礎平台建設仍顯滯後,已嚴重製約企業創新發展。四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時間長、懲處力度低、判決執行難、維權成本高,尤其是有些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判賠額很低,甚至連維權費用都無法彌補,給企業造成較大損失,挫傷創新積極性。

(四)降本減負依然力度不足。一是土地緊缺制約大。土地制約已經成為限制民營經濟發展的最大瓶頸之一。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價格居高不下,民營小微企業難以或基本申請不到用地指標,用於廠房租賃的成本呈現逐年快速上升,加重企業負擔。二是工業用能成本高。我省工業電價不僅高於中西部地區,也高於周邊的江西、江蘇以及廣東省等地。稀土加工、金屬冶煉和壓延等行業反映,因工業用電用氣價格長期偏高,企業生產成本壓力較大。三是減税惠及覆蓋難。建築、運輸等行業反映,本次增值税降税幅度從10%降為9%,僅為一個百分點,受增值税銷項税率下降幅度低於進項税率,有些企業實際税負不降反升。出口企業反映,原先徵退税率為16%,因出口退税下降3個百分點,特別對市場議價能力較弱的企業,實際上沒有得到優惠。四是社保負擔仍然重。近年來員工工資上漲過快,社會平均工資持續提高,多數企業感到繳納社保費用負擔仍較重,對税務部門統一規範徵繳社保可能造成的成本上升也存在擔憂。

(五)營商環境還需改善提升。一是協同服務有待提升。政府部門涉企服務,仍存在信息共享不夠透明、工作不夠協同,體現在部分事項所需提交的材料太多、互不共享、流程複雜。如企業的變更和註銷,目前還需跑多個部門,做不到“最多跑一次”;又如目前我市建立了普惠金融信用平台,但是用電、用水等核心數據難以獲取,影響平台信息查詢功能,導致授信調查需要耗費更多的人力物力,間接推高融資成本。二是執法方式有待完善。據問卷調查,33.3%的被調查企業認為個別行政部門在執法時存在簡單化、“一刀切”等問題。如部分企業反映,由於自身知識技術條件有限,在污染治理環節存在盲目性,在被處罰後仍然解決不了污染難題,亟需得到行業主管部門有針對性的技術幫扶。三是權益保護有待加強。儘管相關部門日益重視並加大執行力度,但民商領域“執行難”問題還是比較集中,實際解決率還是不高。“黑名單”制度有待完善,2016年以前的失信人員基本未被列入名單,而失信人員名單一旦列入後“退出機制”不夠完善,影響正常商務行為和生產生活。四是打擊侵佔有待重視。民營企業內部員工侵佔挪用公司錢財、偷盜公司物品等犯罪行為時有發生。一方面,公安經偵力量遠遠滿足不了辦案的需求;另一方面,刑法對於民營企業員工侵犯公司財產行為的判定只有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與國企員工同類侵權行為相比,量刑偏輕,對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還不夠。五是招商政策有待規範。為吸引企業落户本地,各地自出政策相互競爭,特別是個別開發園區招商引資政策存在隨意性和低效性,導致成本和代價過高過大,且不利於全市範圍內營造良好的政策和營商環境。

三、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意見和建議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事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加強和改進工作,有效解決當前遇到的瓶頸制約和突出問題,為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注入強大動力,再創寧波民營經濟新輝煌。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地,提振發展信心。一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為使政策更加公平、從簡、務實、管用,在實施中要充分聽取吸收企業意見,加強市、區縣(市)以及部門間統籌協調,完善配套措施,細化相關條款,強化政策集成,增強政策供給的針對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二要有效發揮政策作用。堅持不懈抓好減税降費、民營經濟“1+X”政策體系落地落實,精簡政策兑現環節,打通政策實施梗阻。對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分析研判、效果評估。特別是對自出政策無序競爭影響營商環境等多年未能解決的問題,要結合重大片區建設,加大整改統籌力度,切實提高政策整體效果。三要持續推進政策宣傳。要組織新媒體開設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專題,豐富形式、深入報道、擴大效果,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城市美譽度,確保利好政策穿透傳導到基層,落實到每户企業,提振發展信心,增強政策獲得感。

(二)合力推進紓困幫扶,破解發展難題。一要優化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正確把握服務實體經濟的職能定位,切實做到與企業風險共擔。加強金融服務創新,優化信貸期限結構,落實年審制、循環貸、税易貸、發票貸、應急轉貸、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大力推廣信用貸款和銀税合作產品以及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質押貸款。完善金融機構監管和內部激勵考核體系,細化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壓減審批程序和週期,防止不合理的隨意抽貸、斷貸和“一刀切”等做法。二要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直接融資配套支持措施,積極引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抓住科創板、註冊制試點等政策機遇推動民企上市掛牌,鼓勵引導民營企業用足用活用好債券融資、私募股權基金等融資方式,提升直接融資比重。三要強化政銀企聯動。建立健全金融服務信用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機制,引導融資擔保公司做強做優,發揮好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社會信用體系,進一步破解抵押擔保過度、融資信息不對稱難題。牽頭組織融資洽談會、銀企對接會等多種方式,積極協調解決好一批成長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民營企業合理資金需求。四要有效緩解用地困難。完善畝均論英雄考評機制,相關的扶持政策應當避免單純與產值、税收等規模指標相掛鈎,對處於結構調整、迭代轉型的企業,在畝產論英雄的評價指標、獎勵措施等方面要因企施策。積極探索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租等方式供應用地,降低企業獲取土地初始成本。加強土地空間規劃佈局,確保新增用地三分之一供於企業發展需求。改造提升標準廠房、閒置廠房,盤活利用存量土地,騰出發展空間,打造小微企業集聚園區。

(三)大力支持創新轉型,增強發展動能。一要加快創新平台搭建。聚焦發展“246”萬千億級產業集羣,完善制度和政策設計,搭建平台添“燃料”,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加快企業與高校產學研共建力度,為企業提供產品研發、技術改造、資源利用等綜合服務。二要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積極發揮天使投資、風險投資、政府類投資引導基金和產業發展基金的支持引導作用,對科技型、初創型企業和甬江科創大走廊建設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方式,釋放更多的政策紅利。三要加緊各類人才集聚。健全完善人才引進和培育機制,搭建完善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人才政策體系,堅持引進高層次、領軍型人才與培育本土高素質、實幹型人才並重,推進人才特區和人才高地建設,切實幫助解決他們在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需求,營造引得進、留得住的創業環境。四要加力知識產權保護。加大查處力度,增加侵權成本,堅決遏制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保護創新成果,增強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信心,激發全社會創造創新活力。

(四)着力提升政府服務,優化發展環境。一要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聯繫制度,政府信息平台要主動徵集各種意見、建議和訴求,“三服務”活動要全面查找發展的難點和堵點,落實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特別是對重點企業債務危機、矛盾糾紛處理要建立應急協調機制,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再續發展。二要深化涉企審批改革。聚焦“跑零次”、掌上辦、數據共享和政務終端服務體系建設,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堅戰,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三要強化應對服務能力。政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為企業牽線搭橋、提供平台、保駕護航,幫助企業提高應對市場變化、政策變動的能力和水平,特別在應對中美貿易摩擦中,要採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大力支持開拓“一帶一路”新興市場,鼓勵企業“抱團出海”,建設海外倉、境外經貿合作區等模式,促進企業穩信心、穩市場、穩出口。四要營造良好法治環境。要綜合運用民事、刑事等多種手段,加大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向他人非法輸送利益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堅持司法處置和穩定企業相統一、監督管理和服務扶持相結合,避免執法簡單化、“一刀切”,相關部門執法一定要從實際出發,給企業留有發展空間和整改時間,共同營造良好治理環境,保障民營經濟更快更好更高質量發展。

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5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年度工作安排,對我省全面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情況開展相應監督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既涉及到對打造一流營商環境重點處理代表建議的督辦,也涉及到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全面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今年7月,我委在省人大常委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帶領下,就我省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在蘇州、南京分別召開民營企業、台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國有企業座談會,邀請企業家代表圍繞我省營商環境進行交流。在11月份召開的重點處理代表建議督辦會上,省人大常委會聽取了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等17個部門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彙報和建議辦理情況,並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此外,我委在省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的帶領下,先後赴蘇州、常州、鹽城、宿遷等設區市和部分縣區實地調研,全面瞭解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相關情況並聽取意見和建議。同時,協調相關設區市聯動開展全面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情況的調研。另外就部分企業反映突出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礎上,我委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彙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省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基本成效

近年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對標國內外先進水平,迴應企業和羣眾訴求,把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來抓,為我省民營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一)政策保障與時俱進。我省先後出台《關於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等文件,積極搭建服務企業發展平台、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和促進企業公平競爭。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8大重點任務30條具體舉措,隨後出台《關於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意見》,加大對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5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綜合集成為7大類30條150項任務清單,明確營商環境建設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單位,建立起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8月,省政府印發《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辦法》,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增強市場主體信用意識和自我約束力,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我省通過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初步構建了具有江蘇特色的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政策體系,企業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簡政放權成效明顯。精簡審批事項。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進一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註冊登記、投資審批、納税服務等程序便利。今年取消下放14項行政許可事項,對省級2843項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動態調整。目前全省90.1%政務服務事項入駐政務大廳,83.6%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綜合受理。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推廣運用“企業開辦‘全鏈通’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高標準實現3個工作日內開辦企業的目標;創設房屋交易、繳税、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辦理模式;精簡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一半以上,取消和下放部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讓企業設立後快建設、快投產;簡化企業退出機制,對未開業、無債權債務、未辦理過涉税事宜的企業,開闢簡易註銷的快速通道。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圍繞企業羣眾關注度高、辦理量大的高頻事項,開展涉及多部門、多層級、多事項的“一件事”改革,初步梳理整合“一件事”183項,同時再造流程,推動信息共享。完善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打造省、市、縣、鄉、村五級一體化政務服務網絡,建成“一網通辦”總門户。

(三)法治保障逐步推進。堅持平等保護理念,落實產權保護制度,支持民營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並提升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促進執法規範化,健全司法保障制度,防控化解企業法律風險,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財產權、經營權、創新發展權等合法權益,解除企業及企業家的“後顧之憂”。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全省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做到“一次檢查,全面體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實施涉企保證金、涉企收費和清欠賬款專項治理,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完善台賬管理,開展清欠專項核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截至10月底,全省排查拖欠賬款共119億元,已償還93億元,清償率達78.1%,清償進度處於全國前列。此外,我省緊緊圍繞中央部署,以掃黑除惡鬥爭為牽引,與治理基層腐敗問題有機結合,促進了全省社會治安持續向好,企業的安全感得到提升。

(四)降本減負穩步推進。堅定貫徹中央為企業降本減負的各項部署,綜合運用税費優惠、融資增信、政銀合作等舉措,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支持。2016年以來,省政府先後4次制定出台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全省累計降低實體經濟成本3550億元。今年1-9月,共為企業降低成本1650億元,超額完成全年1600億元的目標。全面落實減税降費政策,實行清單化管理,制發9批減税降費工作任務職責清單、434項具體任務,嚴格對錶推進、到點驗收。編制公佈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落實清單之外無收費,減免不動產登記費,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降至16%。今年1-9月,全省累計新增減税降費1652.1億元,其中新增減税1391.9億元,社保費減免260.2億元,小微企業普惠性政策新增減税168.6億元。民營經濟在減税降費當中收益最大,新增減税規模佔全部新增減税的65.8%。

(五)金融服務擴面增量。實施積極的財政金融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積極對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引導金融資源流向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揮財政資金增信分險功能。2019年我省安排3億元用於設立省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提升融資便利度。推進普惠金融“一網通”工程,破解政銀企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上線金融產品1220項,核准接入金融機構240家,當年累計撮合授信涉及資金1266.56億元,惠及企業18801户。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政銀合作品牌不斷豐富,蘇科貸、小微創業貸、蘇貿貸、蘇信貸等一系列特色融資模式增容擴量。部分銀行機構推出轉期貸、年審貸等無還本續貸或部分還本續貸產品,簡化續貸業務辦理流程,緩解企業資金週轉壓力。加強政策引導監督。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省銀保監局、人行南京分行等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引導全省金融業拓寬民營、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豐富產品和服務方式。落實定向降準政策,加強貨幣政策工具運用,降低再貸款利率,切實將央行低成本資金傳導給民營企業。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民營經濟貸款餘額3.4萬億元,比年初新增2571億元。

(六)創新能力持續增強。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樹立對民營企業家的正向激勵導向,充分調動企業家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一批優秀的民營企業家。落實人才引進培育獎補政策,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鼓勵企業培育高層次創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強技能人才培訓及其載體建設,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今年以來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4.06萬人,每萬名勞動者中的高技能人才達855人,均位居全國前列。目前,省科技廳牽頭培育民營創新領軍企業超過100家,其中近20家被列為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75%,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激發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內生動力。2018年各類科技税收優惠減免額達436億元,絕大部分受惠企業是民營科技企業。“十三五”期間省財政安排20億元對實施技術改造的規上工業企業,依據企業技改投入和税收貢獻等情況給予相應獎補。

二、當前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總體上看,我省的營商環境是好的,但同時也要深刻認識到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還存在不少痛點難點堵點問題,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與企業和羣眾的期待相比、與先進地區的改革力度和發展成效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當前,對我省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行全面客觀的審視並剖析問題和不足,顯得更加現實而緊迫。

(一)行政效能的改善提升仍有待加速。“放管服”改革還不夠徹底。有些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審批事項,權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有些審批要求不一致、口徑不統一,加上基層力量薄弱、對政策掌握不透徹等客觀限制,對放下去的事項接不住也接不好,造成企業上下奔波,審批時間反而被拖得更長。雖然我省“不見面審批”的軟硬件平台已基本成熟,但系統接軌不充分不兼容等現象存在於多個業務條線。地方普遍呼籲省級層面要制定統一的標準,儘快實現我省“不見面審批”同一事項全省無差別辦理,並提前與國家“一網通辦”進行對接。政務服務的主動性和便捷度還需要提高。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為由,存在“懶政怠政”現象,在服務企業方面態度冷漠、敷衍應付、不敢擔當,遇到問題繞着走,遇到需要協調解決的事推脱搪塞,企業感到政府服務和以往相比差別很大。很多企業反映,目前除了辦理工商登記較為方便外,土地、環保、規劃、建設、消防、投資、安全生產等方面辦理手續的便捷度相對較低;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權和定價權都在省級以上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縣推進該事項“零收費”的進度;房地產項目不動產登記仍存同一審批事項省市多平台運行、信息需要重複錄入等現象;由於上位法沒有修改,民營企業註銷時間很難壓縮,一些企業因税款、債務、社保等原因造成註銷比較難,有些地方政府擔心影響市場主體數量等經濟指標,使得企業“註冊容易註銷難”成為突出問題。執法監管方面還需要提升質效。目前行政執法和行業監管過程中存在運動式、簡單化、粗暴化的傾向,過多過頻的低效檢查和多頭檢查比較常見,甚至一些執法和檢查相互之間標準不一、結論差異明顯;對企業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不夠審慎包容,沒有經過警告和限期整改就直接罰款;行政處罰情況記入企業的誠信檔案,導致銀行貸款、業務承接等受到影響;當前環保、安全“一刀切”比較普遍,且沒有提供明確的標準和規範,沒有給予必要的緩衝期,企業發展預期不明,有的企業不再增加投入,反而加大了安全生產的風險和隱患。有些符合環保標準的企業,因為其他企業出現問題或有重大活動、上級檢查等情況被強令停產限產,受到很大損失。在監管責任風險方面,雖然國家明確了雙隨機監管“盡職照單免職、失職照單問責”的原則,但由於缺少配套執法細則,無法構成責任免除法定依據,基層對落實雙隨機抽查仍存在顧慮。

(二)企業權益的法治保障仍需要強化。政府誠信建設有待引起重視。企業反映,有些地方政府以往在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建設等工作中,存在誇大優惠條件、新官不理舊賬、不履行事先承諾等現象,使得企業遭受很大損失並且投訴無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當地的投資環境,企業希望地方政府拿出更大的誠意、打造更好的信譽、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市場公平待遇供給不足。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招標、公共資源招投標、軍民融合等項目時仍面臨一些隱性的門檻,存在招投標的不公平現象,圍標串標等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大企業中標,實際是民營企業幹活的情況。用電改革對企業降本減負的作用不夠明顯,供電部門收取的電容量費,不管企業實際生產狀況,即使限停產,費用也照收不誤。一些地區要求中小企業截污排管統一使用國有企業經銷的高價位流量表,存在指定購買的行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合法權益受損現象。不少企業反映,地方政府主導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往往對企業的土地收益、工人安置等產生很大影響,希望有妥善的退場機制,而不是簡單地採取貨幣補償等措施。有的企業反映,遇到政府部門、央企、國企拖欠賬款或以票據方式支付賬款,將資金成本轉嫁給中小企業,加上工程項目中普遍存在質保金現象,極大地影響了企業資金週轉和日常經營,民營企業對採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顧慮重重。有的企業反映,自身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後,案件立案難、取證難、執行難,同時,維權成本高、週期長、賠償低、效果差,給企業創新發展帶來嚴重困擾。

(三)財税金融的支持服務仍有所欠缺。從現行融資體制看,雖然我省已建設省金融綜合服務平台,並已接入銀行、保險、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小貸等各類金融機構,為金融機構和企業搭建對接平台,但是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還不夠全面,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破解。調研過程中很多銀行反映,目前在開展民營企業貸款業務時,普遍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得企業信息,但是所獲得的信息也不完整、不全面。銀行普遍呼籲政府能夠開放共享更多關於企業的信息數據,方便銀行等金融機構健全企業信用監測評價,在此基礎上提高企業融資便利度。從企業角度看,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仍處於弱勢地位,融資渠道過於單一,直接融資非常有限,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由於很多民營企業日常流水不足、財務管理不規範、各類證照手續不全、市場前景不明、抗風險能力較差、信用度較低等多方面因素,在企業無法落實有效擔保的前提下,銀行往往對企業融資顧慮重重,進而出現“不敢貸”、“不願貸”等現象。從金融機構角度看,當前金融機構普遍面臨考核和防範風險壓力,銀行“盡職免責”的政策沒有落地,出於信貸資產安全的考慮以及信貸人員出於自身職業規劃的考慮,再加上所有制方面存在的差異,銀行更傾向於將信貸資金投放給國有企業或者具有一定規模的民營企業。民營中小企業在獲取貸款、續貸、貼現等過程中普遍感到抵押擔保難、信用貸款難、直接融資難、提交材料多、銀行貸款貴、中介服務收費貴,且額度小、流程繁、週期長,一些企業在貸款到期前不得不高息借用民間過橋資金。另外,在企業經營面臨困難時的抽貸、斷貸行為更是讓企業雪上加霜,產生資金鍊斷裂,進而造成企業倒閉或破產。

(四)創新發展的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人才招引和培育方式還需要進一步創新。就高層次創新人才招引而言,民營企業在薪酬待遇、工作環境、職業發展、創新條件等方面總體上不佔優勢,同時在落户購房、子女入學、個税減免等方面也存在難度,高層次創新人才相對稀缺,同時加上企業區位和配套不足等客觀因素,導致企業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進不來、留不住”,這些人才的頻繁流動極大地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穩定。就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而言,我省很多企業和相關技術院校採取了聯合培養和訂單式培養的模式,但目前人才的培養與企業的需求、市場的需要出現了不銜接的狀況,校企對接不夠充分,校企合作出現淡化趨勢,企業自身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財力培養適崗的人才,在用工成本已經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增加職工培訓方面的支出,對企業而言負擔進一步加重。技術研發支持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總的來説,我省民營企業產業層次還不夠高,產業集聚和特色發展還不夠強,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和知名品牌、標準的企業不多,特別缺乏引領產業創新發展的重大原創性技術成果和企業協同創新體系,外來風險挑戰較大。調研中,有的企業表示企業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產業鏈佈局等方面資金投入的壓力較大,希望申報科技項目、首購首用風險補償等方面能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提高創新獎補標準,給予創新資金扶持,為企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聯繫渠道、提供資源。

(五)政策措施的宣傳落實仍不夠到位。國家和我省近年來相繼出台了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時很難落實落地落細,使得這些政策的預期效果大打折扣。從政策本身來看,有些政策比較宏觀和原則,缺少操作層面具體的實施細則;有些政策更多突出數量指標,不能完全匹配各地各企業的實際情況;有些政策含金量不高,乾貨不多,地方反映“不解渴”。從政策制定來看,一些政策的制定沒有充分徵求企業的意見,出現了政府的主觀願望和企業意願的背離;政策制定缺乏一定的領導協調機制,加上部門審批事項或權限調整、分工調整等,都可能導致政出多門的現象,政策之間銜接不暢,沒有形成完整的政策鏈,政策的疊加效應受到很大影響。從政策宣傳看,有些企業反映,很多政策並不是由政府集中統一發布,而是由相關部門各自發布,獲取政策信息的渠道比較單一、費時費力,政策的知曉度和到達率有待提升,政策的宣傳和指導覆蓋還需加強。從政策執行看,很多企業表示,一些事項的申請和辦理流程還不夠明確,仍感覺申請過程手續複雜、時間跨度大;很多政策的執行分散在發改、工信、科技、市場監管等各部門,對企業來説沒有直接溝通諮詢、辦理申請的統一對象,企業辦事很不方便。

 三、關於進一步優化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幾點建議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要切實樹立“人人是環境”“事事是環境”的理念,放大格局,提高站位,加強頂層設計,着力攻克影響營商環境的“難點”、消除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疏通羣眾辦事的“堵點”,要用“鋼牙”啃“硬骨頭”,不鬆勁、不停步、不懈怠,用更具精準性和實效性的舉措開展工作,全面推進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長效化建設,助推我省高質量發展。

(一)營造更加高效優質的政務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釐清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把市場能夠辦好的還給市場,社會能夠做好的交給社會。完善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務服務“一張網”等信息系統。整合服務事項,對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進一步縮短辦事流程,減少前置條件、簡化審批手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擴大“不見面”審批覆蓋面,按照“前店後廠”的模式再造辦事流程,特別要警惕放權又放責的現象,放權要有度,確保基層接得住接得好。着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完善政商交往“正負清單”,規範暢通企業反映困難、提出建議以及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溝通交流渠道;在全社會形成正向保護激勵機制,給敢擔當有作為的幹部吃下“定心丸”,同時規範政商交往行為,引導幹部在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的同時把好界限和分寸,讓市場主體最大程度減少與政務人員不必要的往來,引導企業家遵紀守法並履行好社會責任。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效能。進一步精簡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規範中間環節、中介組織行為。打破部門層級界限、政務藩籬和信息孤島現象,儘快解決好當前仍然存在的基礎設施條塊割裂、網絡互聯互通不暢、業務系統缺乏協同等突出問題,實現跨層級、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數據信息的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並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加強政策推送和落地。在定政策和出舉措時,要通過開展政企溝通協調、重大涉企政策問詢等途徑,認真聽取企業的意見建議,以進一步反映民情、集中民智、匯聚民聲,提高政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地方的政策之間的銜接配套,充分發揮政策的疊加功能,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擴大政策的宣傳,提高政策的通達率和知曉率,讓企業可知可感可獲得,真正把我省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積極開展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建設。今年我省開始對各設區市全面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並將編制發佈《江蘇省營商環境報告》,要暢通企業反映問題渠道,注重從體制機制、政策措施、組織領導等方面查找原因並解決問題,建立健全衡量政府服務效能的量化指標和涉企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今後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評價,先在有些地區進行試點,然後由點到面,逐步推開,並作為一項制度固定下來。要敏於發現與國際標準、國內先進地區的差距,善於借鑑有益經驗、移植成功做法、注重自身創新,積極推動我省在打造更優營商環境方面實現新的更大提升。

(二)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着力打造誠信政府。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政府要全面積極地履行自身做出的相關承諾和簽訂的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部門或人員更換、政策調整等為藉口拒不履行承諾和合同。要加強清理拖欠民營企業應收賬款力度,對推動清欠工作不力的要加大問責,同時積極落實守信激勵機制,塑造誠信政府形象。注重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原則,對預期有收益或通過收費補償可以獲取收益的基礎性公共項目,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堅決破除民營企業在信貸、上市、税收、政府採購、招投標、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遇到的隱性壁壘。推進以市場化為取向的國企分類改革,放開重要領域和環節的價格管制,明確民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讓民營企業逐步能夠平等地獲得生產要素和參與市場競爭。切實減輕企業的税費負擔。準確把握並統籌推進實質性減税、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落實財政獎補等各項政策舉措,避免理解偏差和執行走樣,在水電氣價格、用工、物流等方面,要更大幅度地對企業減負。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健全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切實做到“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高度重視並堅決清理“紅頂中介”收費問題,審批部門不得向企業指定並強制其接受中介服務;對中介機構在企業融資過程中的評估、擔保、登記、審計以及附加隱性條件等行為進行整頓規範;對於部門審批事項取消後,其下屬單位和中介機構搞變相審批所形成的收費項目要予以堅決取締。創新監督管理方式方法。創新信用監管、審慎監管,加強社會信用體系法制建設,落實守信激勵機制。結合地方機構改革,探索整合執法職能,歸併執法機構,試行跨部門多領域的綜合執法改革,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適當減少重複檢查和多頭執法。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環保督查和化工行業整治過程中的“一刀切”現象,要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的行為,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真正讓督查和治理迴歸本源。加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建立健全民營企業發展鼓勵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務體系,打造良好的司法環境,建立司法案件跨地區協調機制,暢通企業維權渠道,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產權、知識產權的保護,注重對企業家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的保護,杜絕選擇性執法和濫用行政處罰權,嚴厲打擊網絡欺詐和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着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營造更加健康高效的金融環境。努力破解金融供給結構性矛盾。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題,貨幣政策傳導不暢、融資結構不夠合理、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不足和參與意願不強都是重要原因。必須以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提高金融供給的適應性,對民營企業實行分類施策,不搞“大水漫灌”,優化融資結構與信貸結構,為民營經濟穩健經營奠定長期基礎。重視構建金融服務的長效機制。深化對金融本質和規律的認識,切實防範道德風險和政策套利。注重對金融機構的引導,通過加強風險控制、優化流程、降低中間費用、豐富金融產品等方式提升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進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廣政銀合作模式,有效發揮政府資金的撬動和支撐作用,拓展普惠金融覆蓋面。在對接企業意願,保證信息安全的基礎上,開放共享更多的工商、社保、税務、海關、電力、司法等行業數據,為銀行精準服務民營企業、有效防控風險提供信息支撐。發揮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的相對優勢,特別是要引導中小金融機構發揮本地優勢以及在業務流程上的效率優勢和靈活性,引導其機構下沉,減少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提高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效率。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融資體系。打造多層次高效率的資本市場,着重提升金融市場風險定價能力,發展可持續的民營企業融資模式。完善信貸等間接融資,發展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支持企業併購重組,滿足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股改掛牌上市、發行票據籌集資金,重點推進一批高科技和高成長型民企在創業板上市,穩步拓展融資渠道。推進“銀税互動”良性循環發展,將企業的納税信用、納税貢獻轉化為有價值的融資成本,緩解誠信納税企業缺抵押、少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資金支持的難題。加強對影子銀行和理財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促進各類資金與實體企業直接對接。努力提高民營企業金融資源獲得感。健全金融服務體系和企業信用監測評價體系,推動金融機構和民營企業的精準對接,健全金融機構考核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主動減費讓利,推動民營企業金融市場良性競爭。建立多元化的融資體系,擴大金融市場準入,發揮民營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風險投資、股權和債券等融資渠道作用,增加有效供給。要避免形式主義和短期行為,避免以行政化措施代替市場競爭,確保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得到切實改善,融資規模穩步擴大,融資成本逐步降低並穩定在合理水平。

(四)營造更加寬容的創新環境。持續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引導企業提高研發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研發機構的層次,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促進科技創新資源向民營企業集聚,引導關聯企業加強互動、抱團發展,逐步形成有效的創新生態圈。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主要通過購買服務等辦法支持產學研合作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進一步強化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推動企業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集成創新以及開展國內外技術併購等方式逐步掌握核心技術。加快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和雙向流動機制,促進民營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加大創新優惠政策落實的力度。對企業反映強烈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府採購、首台套重大裝備保險補貼等落實不到位、政策打折扣,引進的科技人才在出入境便利、配偶就業、購房落户、子女入學方面存在的困難以及個税負擔偏高等問題要認真研究並妥善解決,確保現有政策用足用好、新出台的政策務實管用。克服科技成果供需兩端信息不對稱、轉化不通暢的弊端,提高科技成果孵化器等平台載體建設水平,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精準對接,強化法規制度保障和税收減免支撐,推動創新成果儘快就地轉化。積極做好人才吸引和培養工作。充分利用區位、產業和市場優勢主動參與人才競爭,破除阻礙人才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努力實現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才的優化配置。突出“高精尖缺”,聚焦領軍型科技企業家等戰略科技人才,着力打造高水平的人才隊伍和創新團隊。注重高素質職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切實打破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中的現實制約,加快培養與現代產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知識型、技能型勞動者大軍。高度關注民營企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基層一線人才等重點人才的職稱和人才分類評價改革,更大力度向民營企業放權,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