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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兒衞生保健制度內容【精品多篇】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86K

幼兒園幼兒衞生保健制度內容【精品多篇】

幼兒園的衞生保健制度 篇一

1、兒童健康檢查制度

兒童在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保健機構進行全身體格檢查。

根據“兒童入托兒所幼兒園健康檢查表”要求,逐項詢問與檢查和填寫輔助檢查要查紅蛋白、肝功能(谷丙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對有呼吸道傳染病接觸史或可疑患病的兒童必須做胸部X光透視。

經體檢、化驗、胸透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2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該兒童即可準於入園。入園時應有預防接種證。

定期體檢:一歲以內嬰兒每季度體檢一次,一歲至三歲每半年體檢一次,三歲以上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一次,每半年對兒童進行一次口腔檢查,對4歲以上兒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視力、眼位的檢查,並進行健康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時矯治缺點。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堅持晨檢午檢晚檢及全日健康觀察:認真做好一摸、二看、三問、四查工作,瞭解兒童身體健康狀況及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工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健康檢查,同時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體檢。工作人員體檢必須在當地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並填寫健康檢查表。

工作人員體檢合格,由健康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後,方可上崗工作。健康檢查項目按“健康檢查表”要求的檢查內容進行,作胸部X線透視,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淋病、梅毒、肛拭培養、陰道黴菌、滴蟲檢查。炊事員要做便培養。

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

在工作中發現患急、慢傳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攜帶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礙兒童身體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員,要隔離和調離,病癒後經醫院或防疫部門檢查證明無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3、體弱兒管理

通過體檢篩選體弱兒,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

體弱兒管理範圍:對低出生體重、早產、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活動期、小兒中度以上缺鐵性貧血、中度以上營養不良、反覆(呼吸道、消化道)感染(每月≥2次),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病、神經精神發育遲緩、常見畸形等。

建立健全專案管理檔案。登記、處理、管理、結案。每月或每季度檢查一次,平時加強全日觀察、發現問題,及時防治。

對體弱兒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給予特別照顧和護理,並逐步加強户外活動和體格鍛鍊。

4、兒童常見病管理

瞭解兒童生理特點及常見病發病規律,積極預防呼吸系統、消化系統疾病,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掌握適宜技術,如口服補液的配製方法。

積極防治營養性疾病,通過體檢瞭解兒童營養狀況,針對不同的原因,提出干預措施。調整飲食、保證營養、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積極治療原發病。

積極防治腸寄生蟲病,養成幼兒良好衞生習慣,定期集體驅蟲每年1~2次。加強口腔、眼保健工作,積極防治口腔、眼常見病。

5、傳染病管理

及時瞭解疫情,施行及時正確的檢疫措施。發現傳染病按規定及時報告,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早隔離。對所在班級進行嚴格的終末消毒,對接觸傳染病的兒童立即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按各種傳染病規定的檢疫期進行檢疫。檢疫期間不辦入托和轉託手續,園兒童不混班、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傳染病流行期間不帶兒童到公共場所。

兒童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外出(離本市)返回時,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經醫務人員檢查,未接觸傳染病的觀察兩週,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6、衞生消毒

環境衞生: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兒童玩具、教具要保持清潔,定期清洗、消毒;室內應有防蚊、蠅、鼠設備,定人、定點、定期檢查。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每天至少開窗通風2次。每次10~15分鐘,定期消毒。

廁所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便盆每次用後立即傾倒,刷洗乾淨,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三歲以上兒童用蹲式廁所。

個人衞生:

嬰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專人專用,用後及〖〗時清洗,做好消毒工作。

幼兒飯前便後洗手,早晚用流動水或乾淨水洗手和臉,經常保持清潔。

飯後要漱口,大、中班幼兒每日早晚要刷牙。控制糖和含糖食物的攝入量和攝入次數。

寄宿制兒童應定期洗頭、洗澡、每天洗腳、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開,毛巾每次用後消毒。每週剪指甲一次,每兩週剪趾甲一次。

手絹要專人專用,每日換洗。嬰兒尿布要勤換,洗淨後用開水燙或日光曝曬。保持兒童服裝整潔,衣服、被褥、牀單要勤洗勤曬,每兩週日曬一次。

保護幼兒視力,室內照明要符合要求,儘量採用自然光。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超過30分鐘,其距離應大於電視機對角線的5~7倍,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兒童不在光線過強或過暗的環境下看書、寫畫;連續看書、寫畫時間不超過半小時;培養兒童良好的看書、寫畫姿勢,眼與書本之間距離保持30~35釐米,書與桌面應成30~40度角;教育兒童不用手揉眼睛,注意用眼衞生;杜絕兒童眼外傷的發生。

工作人員個人衞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飯前便後和給兒童開飯前用肥皂洗手。在園內禁止吸煙。

7、預防接種管理

督促家長按年齡及季節完成防疫部門所佈置的預防接種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經常性的疾病預防工作。

8、飲食衞生、營養膳食管理

堅持點名制度,用餐前、後清點幼兒人數,組織幼兒洗手、洗臉做好幼兒出勤記載,以確保幼兒人數無誤。

不讓幼兒端過熱的食物,防止幼兒燙傷。

用餐過程中為幼兒創設一個安靜、和諧的用餐氛圍,提醒幼兒相關的用餐注意事項,培養幼兒良好的用餐習慣,不罵、不催促幼兒用餐。

用餐過程中若有幼兒需要出園,須有教師陪同。

用餐完畢,打掃好清潔衞生,組織幼兒遊戲或休息,確保幼兒安全。到規定時間方可交班。

9、幼兒體格鍛鍊

有組織的經常開展適合兒童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有充足的户外活動時間,每日兩小時以上。有計劃的鍛鍊兒童體格,堅持經常和循序漸進,體弱兒給予特殊照顧。

10、安全制度

工作人員要注視兒童的各項活動,以孩子為中心。

專人負責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使用安全,避免事故發生,定期檢查並有記錄。

藥物必須由醫務保健人員負責妥善保管,服藥時仔細核對。

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兒童。

11、家長聯繫制度

採取多種方式同家長加強聯繫,爭取家長配合。

定期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嬰幼兒衞生保健知識及當前社會疾病流行情況,引起家長的注意,介紹兒童在園情況,瞭解兒童回家情況等,對體弱多病兒童及有不良生活習慣的兒童,要加強同家長的聯繫,共同採取矯治措施,做好兒童保健工作,並做好記錄。

12、健康教育

擬定健康教育計劃,對健康教育效果進行評價、總結。

保健醫生接受衞生保健知識培訓,並負責對本園保教人員進行培訓。

經常向家長宣傳衞生保健知識。

對兒童進行健康教育,學習自我保健的技能,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

有宣傳單、衞生保健知識宣傳欄,宣傳欄每季度換一次。

13、衞生保健登記統計

建立健全各種記錄、登記、統計制度。出勤登記表、傳染病登記表、疾病登記表、晨檢午檢晚檢及全日健康觀察記錄表、預防接種記錄表、體弱兒管理記錄表(統計表及個案登記表)、體格檢查記錄表、以外事故登記薄、家長聯繫薄、健康教育登記薄、保教人員培訓記錄、保教人員健康證、保健人員上崗證。

衞生統計要求做好:體格發育評價、膳食評價、出勤率、缺點矯治率、各種常見病患病率、傳染病發病率、預防接種率等。

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 篇二

為確保全園各處室、各班教室及室外衞生區整潔美觀,給全園師生創造一個潔淨、優美、舒心的學習,工作環境,展示我園風貌,結合目前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衞生區域1、各功能室、各班的活動室、寢室及淘氣堡、大型玩家及室外衞生責任區。

2、幼兒園分配的臨時或突擊性清掃區。

二、清掃要求1、每天各功能室、各班負責人要清掃二次,確保全天候清潔、整齊、規範。

2、每週一為全校大掃除日,以確保各功能室、教室和衞生區及寢室潔淨無死角。

3、臨時突擊性清掃任務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標準。

三、清掃標準1、各功能室、活動室:地面、牆壁、黑板、門窗、用電設備、桌椅、玩具櫃 等室內所有的物品,清掃工具,室內佈局均要做到整齊、整潔、表面乾淨,做到“六無”即:無痰跡污跡,無積灰蜘蛛網,無果殼紙屑,無刻畫,無糖跡,無垃圾,否則每一項扣1分。

2、寢室:室內無蜘蛛網,牆壁、門窗、物品櫃、桌、椅等處無亂塗亂畫痕跡,無積塵、室內無亂牽繩索,無亂掛衣物,亂沾亂貼,地面拖洗乾淨(含牀下),無污水,無紙屑果皮;被褥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擺放有序,及時將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則每一項扣1分。

3、樓梯、走廊:樓梯、走廊地面要打掃乾淨;牆壁、室外護欄用抹布擦乾淨、天花板、牆角等無蜘蛛網; 及時倒垃圾。否則每一項扣1分。

4、廁所:地面、便池要及時沖刷,無亂塗亂畫。否則每一項扣1分。

5、洗手間:地面、洗手池、枱面要及時清洗,用抹布擦乾淨、天花板、牆角、拖把池無蜘蛛網,保持乾淨。否則扣1分。

6、淘氣堡、大型玩具、室外衞生責任區:整潔、美觀。做到“六無”即:無痰跡、無積土、無果殼紙屑、無刻畫、無廢氣物、無垃圾。

四、幼兒寢室:

1、幼兒寢室內:有蜘蛛網扣1分,牆壁、門窗、物品櫃、桌椅(凳)等處有亂塗亂畫痕跡,有積塵分別扣1分;亂牽繩索,亂掛衣物,亂沾亂貼等分別扣1分; 地面不乾淨(包括牀下)有紙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疊放整齊、用品、鞋子擺放不整齊扣1分;不及時清垃圾扣1分;在檢察過程中發現問題,除按要求扣衞生檢查評比成績外,還要及時整理好,不及時解決的將加倍扣分並通報批 評。

2、户外場地及公共區: 地面有紙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亂塗亂畫等污跡分別扣1分;掃的垃圾未清除或亂倒垃圾分別扣1分。

五、通報表彰向全園通報各班衞生檢查評比成績,並納入各班的優秀班級評比。

希望並相信,通過全園師生的積極努力,辛勤勞動換來的潔淨幼兒園,將成為我們玉潭實驗學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為幼兒園創建綠色幼兒園工作打下紮實的基礎。

六、組織機構為確保我園衞生狀況的大力改善,各衞生區域的整潔美觀,提高我園的整體形象,給全園師生營造一個潔淨優雅舒心的學習工作環境,展現我園的精神風貌,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衞生管理制度。

一:明確衞生區域。幼兒園各活動室。功能室。寢室。公共場地。樓道。廁所。淘氣堡。大型玩具。户外場地。籃球場。等等都是我們衞生服務的範疇,根據各班的實際情況進行 ,逐一劃分,各負其責。每個班級負責本班的教室。寢室及室外走道等區域外,還需負責各功能室。(具體安排見值勤表)

二:實行崗位責任制。各主班老師為其主要負責人,在各班老師認真完成各清掃任務的同時,要認真填寫好衞生落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做到獎懲分明,讓講文明,學先進的好風尚在玉潭實驗幼稚園發揚光大。

三:時間安排。每天要按時清掃二次次衞生區,確保全天候清潔,整齊,規範。每週一為全園大掃除日,以保證衞生服務無盲區。在重大節日等特殊情況下,突擊性清掃任務的完成要動作快,標準高,質量硬!

四:清掃標準。

1、教室:要求地面無污跡,無廢棄物,無未清理的垃圾,牆面無亂寫亂畫,無網絲,電器無安全隱患。桌椅擺放整齊,無積灰,窗户乾淨明亮。

2、寢室:室內乾淨整潔,被褥摺疊整齊統一,日常用品擺放有序,垃圾及時清理乾淨,弄髒衣被及時洗滌晾曬,牀單、被套每月清洗一次,被褥、墊褥每月暴曬一次。

3:廁所:地面便池及時衝唰,做到無殘留物,無異味。

4:樓道:地面乾淨,牆面無網絲,護欄無灰塵。

5:籃球場、户外場地:要求無痰跡,無垃圾等。

6:消毒櫃:飯盒餐具等要反覆清洗,並將水跡擦拭乾淨方可放入消毒櫃,確保衞生安全。

7:愛護園區綠化帶,按時做好澆水,除草等工作。

五:注意事項。

1、教室宿舍及時通風,保證空氣流通。

2、牀單,被褥要定期晾曬,漂洗。

3、注意幼師個人形象,以提升幼兒園的整體形象。特別是幼師衣着要規範,着裝要整潔。

相信通過我園全體教職員工的積極努力,一定會創建出一個綠色,潔淨的新園區,新環境!

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 篇三

1、根據兒童的年齡特點和季節變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2、對幼兒膳食實行民主管理,根據營養需要制定帶量食譜,保證按量供給。每月進行一次營養計算及分析。講究烹調營養,注意食品衞生。

3、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兒童和工作人員入園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按要求定期給兒童體格檢查,並進行評價分析,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做好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消毒、隔離、檢疫工作。

5、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按要求對不同場所、物品進行清潔消毒。幼兒日常用品專人專用,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6、重視兒童體格鍛鍊,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開展户外活動。

7、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8、建立健全各種保健賬冊,規範填寫、登記、統計,定期進行分析。

9、建立多種形式的家長聯繫制度,定期向家長宣傳衞生保健知識。

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 篇四

一、加強幼兒園日常食品衞生安全管理

1、落實食品衞生安全責任制:結合本單位實際,指導分管人員指定食品衞生安全防範年度目標和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每月分析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學期末及年終將安全各種情況向全園教職工彙報。

2、強化食品衞生安全意識: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部門,要做到經常教育,警鐘常鳴,強化食品衞生安全意識,加強幼兒一日生活中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始終將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衞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各部門食品衞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制度;食物、藥品等採購、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兒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預警方案,堅持宣傳教育、嚴格執行,並對執行情況不定期檢查、督導。

4、注重食品衞生安全,避免事故隱患:幼兒園應為幼兒創設食品衞生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事故的發生。一日活動中避免開水、一餐兩點的燙傷。

5、加強幼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與食品衞生安全教育,增強幼兒食品衞生安全意識,掌握食品衞生安全常規,從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嚴格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

1、凡幼兒園購買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衞生安全關,與供貨單位簽定雙方合同。杜絕“三無”食品進園。食品供貨單位必須做到三證齊全(食品衞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經營許可證)。

2、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3、幼兒園食堂應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並保持室內外環境的整潔。有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蟲和起孳生條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後洗淨、保潔。

5、儲存食品的熟事間必須安全、無毒、保潔,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污染。食品倉庫儲存的食物必須在保質期內供應給各班。

6、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7、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安全無害。

8、食堂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個人衞生,操作前必須洗手,穿着整潔的工作衣帽,分發食品必須使用專用的工具。

9、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等,以備檢查。留樣食品一般保存24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衞生安全部門查驗。

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 篇五

一、環境衞生

1、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建立經常保持室內外清潔和定期清掃的制度。每天1小掃,每週1大掃。分片包乾、定人、定點、定期檢查。要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臭蟲、蟑螂等害蟲。室外無雜草、碎磚、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暢,無蚊、蠅孳生地。

2、玩具櫃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潔。

3、要經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冬季室温3歲以上15—18℃。(3歲以下20—22℃)

4、廁所要整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保證無污跡及臭味。

5、幼兒桌、椅、牀每週擦1次。

6、幼兒被子、牀單、枕套等要定期洗換,保持清潔,疊放整齊。

7、固定地點設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掃。

8、及時作好傳染病幼兒大小便等物處理。

9、有計劃搞好室內、外環境,做到“五化”(美化、綠化、淨化、安全化、兒童化)。

二、個人衞生

1、合理安排嬰幼兒一日生活,讓他們飲食、睡眠和活動都有一定規律,生活得活潑愉快。

2、嬰幼兒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3、養成早、晚洗手洗臉,飯前、便後洗手、髒了隨時洗手的好習慣。要讓嬰幼兒用流動水洗手臉。

4、飯後漱口,中、大班幼兒每日早晚要刷牙。

5、每週洗頭1次,夏季每日至少洗澡1次,隨時保持個人的清潔衞生。

6、每天洗腳、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7、手指甲要每週剪1次,腳指甲每兩週剪1次。

8、手絹要專人專用,每日換洗。嬰兒尿布要勤換,洗淨後用開水燙或日光曝曬。

9、保持嬰幼兒服裝整潔,衣服、被褥、牀單要勤洗勤曬。

10、培養幼兒文明衞生習慣,如:不隨地擤鼻涕,不要隨地大小便,不把手放在嘴裏,不用手擦眼睛,挖鼻孔等以及正確進餐、睡眠、穿脱衣服等。

11、保護嬰幼兒視力。教室要注意採光,有良好的照明設備。看電視次數不宜過多,每次時間小班不超過10—15分鐘,大班不超過20—30分鐘。電視機應放在距離地面1—1.2米桌上,並按着調試表獲得最好的圖象。第一排距離屏幕不少於2米,最後一排不超過5米。

三、消毒制度

1、洗臉巾、洗腳巾專用,每日消毒,飯碗、盤、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後注意不污染。

2、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進行擦洗,用餐後消毒,擦桌布要專用,用後消毒。

3、水果洗後削皮或剝皮食用。

4、餐具應用專門的洗滌液洗後在用清水沖洗最後再消毒。

5、發生傳染病,檢疫期要求進行嚴格的消毒工作。

6、注射器嚴格消毒達到滅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針一筒。

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 篇六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工作質量和水平,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保障兒童身心健康,按照衞生部 教育部《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管理辦法》(20xx年第76號令)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成都市轄區內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託兒所、幼兒園(以下簡稱托幼機構)。

第三條 托幼機構應當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衞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 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托幼機構的衞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衞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衞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衞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 市級婦幼保健機構職責:

協助市級衞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市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相關政策、標準及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和評估制度;負責組織全市托幼機構保健人員、保育員崗前培訓及考核;收集並掌握全市托幼機構衞生保健管理情況,為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相關信息。

第六條 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職責:

協助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制定本地區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計劃;對本轄區內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鍊、健康檢查、衞生消毒、疾病預防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內托幼機構保健人員業務培訓或現場觀摩活動;定期召開轄區托幼機構工作例會,交流信息,佈置工作;收集、整理、統計、上報托幼機構相關報表,並形成本轄區分析報告,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和市級婦幼保健機構;

第七條 其他部門職責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定期為托幼機構提供疾病預防控制諮詢服務和指導。

衞生監督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對托幼機構的飲用水衞生、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托幼機構設有食堂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規章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第九條 托幼機構的建築、設施、設備、環境及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規範的要求。

在建築、設備、大型遊樂玩具設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兒童安全;

園區內不能種植有毒、帶刺、有飛毛飛絮等存在安全隱患和對兒童生命、健康有影響的植物。

第十條 新設立的托幼機構,招生前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出具的符合《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工作規範》的衞生評價報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衞生保健工作質量納入托幼機構的分級定類管理。

第十一條 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機構衞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二條 托幼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規模、接收兒童數量等設立相應的衞生室或者保健室,具體負責衞生保健工作。

衞生室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取得衞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保健室不得開展診療活動,其配置應當符合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託兒童的托幼機構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觀察室。

第十三條 托幼機構應當聘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衞生保健人員。衞生保健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保健員。

在衞生室工作的醫師應當取得衞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過市級衞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基礎知識,掌握衞生消毒、傳染病管理和營養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條 托幼機構聘用衞生保健人員應當按照收託150名兒童至少設1名專職衞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衞生保健人員。收託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保健人員。

第十五條 新上崗衞生保健人員應當經市級婦幼保健機構崗前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方能上崗。

托幼機構衞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衞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衞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衞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衞生、飲用水衞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第十六條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如:法定傳染病、黴菌或滴蟲性陰道炎、性病、化膿性皮膚病、眼結膜炎等),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癒後方可上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第十七條 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工作規範》開展衞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衞生習慣,促進兒童身心健康;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定期膳食評價,保證膳食平衡,滿足兒童正常生長髮育,托幼機構的炊管人員應接受有關兒童營養及食品衞生方面的專業培訓;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鍊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遊戲及體育活動,並保證兒童户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機構堅持每天2小時以上的户外活動,寄宿制不得少於3小時/天;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建立健康檔案。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健康檢查工作,1—2歲兒童半年一次,3歲以上兒童一年一次;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衞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衞生。加強飲食衞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進行一次視力篩查和口腔保健,每年進行一次聽力篩查;積極開展兒童心理衞生保健,保證兒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衞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建立健全衞生保健工作的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做好各項衞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彙總和報告工作。

第十八條 托幼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患兒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和衞生部的規定進行報告,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核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並向衞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符合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患傳染病的患兒治癒後,憑醫療衞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方可入園(所)。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後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有傳染病接觸史應檢疫至檢疫期後無發病方可入園。

醫療衞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第二十一條 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衞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衞生室或者配備衞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工作規範》開展衞生保健工作的。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為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衞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衞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衞生機構未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履行職責,未按要求開展兒童入托體檢,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衞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四條 國小附設學前班、單獨設立的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認真執行本實施細則,在托幼機構衞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成都市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工作規範》由成都市衞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衞生局頒發的《成都市託兒所、幼兒園衞生保健管理實施意見》同時廢止。

幼兒園幼兒衞生保健制度 篇七

一、按季節開展衞生防病工作,不斷提高幼兒健康水平,減少發病率。

二、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室內外衞生分片包乾,每天兩掃兩拖,每週大掃除,並進行全園消毒。

三、茶杯架、桌椅、水龍頭、門把手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四、幼兒玩教具每週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動室寢室每日消毒,圖書每月日光爆曬一次,每學期翻曬被褥兩次。

五、廁所每次用後即沖水,每天用消毒液消毒做到無臭味。

六、活動室及寢室每天用紫外線燈消毒一次,時間為60分鐘。每週用蒼朮消毒一次。

七、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報告,所在班級物品要徹底消毒。

八、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並應及時報告園領導,以便採取必要措施。

九、要求幼兒飯前便後要洗手,飯後漱口,每週剪指甲

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後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