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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7.4K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章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篇一

第十三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加強對現場踏勘、勘察綱要編制、原始資料收集和成果資料審核等環節的管理。

第十四條勘察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全面、準確的地質勘查報告和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保證設計工程的安全性能。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當在設計文件中註明。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建設、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做出詳細説明。

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不能保證建築結構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其他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設單位報經原審批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對工程設計有異議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作出處理,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時,勘察、設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並在勘察、設計方案中提出防範、補救措施。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並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後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職工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行安全規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有必要時上報公司安全科。

xxxxxxxx公司

附: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峯、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假日前後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係,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能操作。

3、堅持每週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採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製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xxxxxxxx公司

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為確保安全施工,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素質,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各工地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安排安全生產工作,使職工除了解應注意的事項外,還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上班前由工地負責人(工長)對當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記錄在案。

3、由工地技術人員作相應的施工技術交底,並把必要的數據規範地向班組長進行書面交底。

4、班組長在班前向職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讓職工瞭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確使用和發揮建築工人“三寶”,發動職工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積極組織落實和實施。

6、上級有關單位對工地的檢查情況均應按實記錄。

7、記錄要齊全、詳細、認真並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xxxxxxxx公司有限公司

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範圍。

3、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後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並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6、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7、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後操作。

8、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xxxxxxxx公司有限公司

附: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採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生後,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安全科。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採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羣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xxxxxxxx公司

附: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現場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設置六板兩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制度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現場總平面示意圖、建築工程立面圖。

2、現場臨時設施、周圍設備材料等放在適當位置,材料庫內要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各種台帳單據齊全清楚。

4、施工區道路要暢通、平坦、整潔,場地要平整,排水暢通、自成系統,建築物四周保持清潔。

5、現場機械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方可使用,砂漿機、砼攪拌機、木工、鋼筋機械都要設棚,位置要適當合理,操作面做到工完場清,建築垃圾要隨幹隨處理。

6、施工現場治保組織、規章制度要健全,管理人員要嚴守崗位,敢於同一切違法分子作鬥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設置防火標誌。

xxxxxxxx公司門衞制度

一、對出入現場的人員負責審查其證明或胸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

二、對新招收的外包隊需要進行其暫住證等資格審查,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公司安全部門。

三、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傷害安技人員者嚴肅處理。

四、對擾亂正常秩序,打架鬥毆,傷害他人者,給予嚴肅處理。

五、對破壞工地紀律,有偷盜行為者,嚴加處理,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xxxxxxxx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建設牢固,有紗門紗窗,夏季防蚊蠅,冬季取暖爐的防煤氣中毒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建立驗收合格制度,經驗收合格發證後,方準使用。

2、宿舍須設置單人牀或上下牀,禁止職工睡地鋪,每舍居住不超過30人,每人居住面積不少於2平方米。

3、嚴禁在施工建築物內安排人員住宿。

4、保持宿舍衞生的整潔、通風,日常生活用品放置整齊有序。

5、生活廢水應有污水池,做到衞生區內無污水、無污物。

xxxxxxxx公司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一、職工宿舍實行室長負責制,規定一週內每天衞生值日名單並張貼上牆,做到天天有人打掃,保持室內窗明地淨,通風良好。

二、宿舍內各類物品應堆放整齊,不到處亂放,做到整齊美觀。

三、宿舍內保持清潔衞生,清掃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並及時清理。

四、宿舍內要通風、防蚊、防蠅,及時噴灑滅蚊、保健藥物。

五、冬季取暖爐的防煤氣中毒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建立驗收合格制度,經驗收合格發證後,方準使用。

xxxxxxxx公司消防保衞制度

一、建立消防保衞組織,嚴格門衞登記制度,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二、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三、設置消防器材專用棚,按規定配齊消防器材,並定期更換。

四、木工棚、材料庫、宿舍等,必須有防火措施。

五、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並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2009年7月3日

消防安全管理任務

一、認真貫徹消防條例、規定、規範辦法和上級機關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佈置消防安全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二、制定本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辦法。

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改善安全消防條件。

五、把消防生產納入生產、經營和行政管理之中。

xxxxxxxx公司廁所衞生管理規定

一、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牆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二、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並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衝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衞生。

三、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採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xxxxxxxx公司食堂衞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並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牆面,抹灰刷白,內牆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並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並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衞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衞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衞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xxxxxxxx公司職工飲水衞生規定

施工現場應供應開水,飲水器具要衞生。夏季要確保施工現場的涼飲料供應,暑伏天可增加綠豆湯,防止中暑脱水形象發生。

飲水管理

1、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

2、飲用井水河水時,要進行消毒。

3、施工衞生場所設專人供水和設飲水桶,防止污染。

xxxxxxxx公司醫療保健制度

一、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二、對防暑降温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並檢驗清涼飲料衞生狀況。

三、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四、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xxxxxxxx公司辦公室的衞生管理規定

一、辦公室的衞生由辦公室全體人員輪流值班,負責打掃,排出值班表。

二、值班人員負責打掃衞生、打水,做好來訪記錄,整理文具,文具用品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無蠅、無鼠。

三、冬季負責取暖爐的看火,落地爐灰及時清掃,爐傑按指定地點堆放,定期清理外運,防止發生火災。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及其它電加熱器具。

xxxxxxxx公司食堂衞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垃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並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牆面,抹灰刷白,內牆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並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並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衞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衞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衞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xxxxxxxx公司治安保衞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二、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衞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衞工作。

三、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四、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五、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居委會等有關單位聯繫,搞好治安,確保一方平安和工地材料不丟失。

xxxxxxxx公司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澱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高層建築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採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後,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乾淨,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築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

xxxxxxxx公司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與準用證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管理制度:

1、開工前施工組織設計中要編制安全檢查防護用具及臨時設施費用使用計劃。

2、工地積極開展施工現場防護用具打假工作。

3、把好使用關,要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確保工人安全。

4、要積極做工作,爭取建設單位的理解,獲得多一些的資金,把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5、按規定及時填寫“安全防護及臨時設施費用統計表”該表主要為了考核安全防護用具及臨時設施費用的使用情況,該表由防護用具管理人員填寫,安全員監督。

二、“安全準用證”管理制度

1、提高認識堅持實行準用證制度。

2、不買、不租、不使用無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

3、對假冒偽劣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要積極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打假。

4、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採購、租賃、使用要定人、定責任把好各個關口,做好預防事故工作。

xxxxxxxx公司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一、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二、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三、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佈置酸鹼、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於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30m。

木工操作間及木工的防火要求

一、操作間建築應採用阻燃材料搭建。

二、操作間冬季宜採用暖氣(水暖)供暖,如用火爐取暖時,必須在四周採取擋火措施,不應用燃燒劈材、刨花代煤取暖,每個爐都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將餘火徹底熄滅。

三、電氣設備的安裝要符合要求,刨花、鋸末較多部位的電動機,應安裝防塵罩。

四、操作間內嚴禁吸煙和用明火作業。

五、操作間只能存放當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時運走,木工應做到活完場地清,刨花、鋸末每班都打掃乾淨,倒在指定地點。

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舊木料一定要經過檢查,起出鐵釘等金屬後,方可上鋸鋸料。

七、配電盤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廢料。

八、工作完畢應拉閘斷電,並經檢查確無火險後方可離開。

電工的防火要求

一、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三、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並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四、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採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五、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不低於1kΩ/v(如對地220v絕緣電阻應不低於0。22MΩ)”的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六、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七、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具。

八、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九、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乾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十、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於10歐姆。

倉庫保管員的防火要求

一、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二、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於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

三、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四、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五、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六、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七、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並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八、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九、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後,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後方準離開。

十、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xxxxxxxxxxxxx公司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的防火要求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採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知路造成起火事故。

2、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3、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生起火事故。

5、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

6、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娛樂室規章制度

一、遵守秩序,嚴禁大聲喧譁。

二、嚴禁損壞公物。

三、嚴禁播放、收看不健康的內容。

四、嚴禁藉機眾賭。

五、嚴禁在娛樂室內鬧事。

六、講究公共衞生。

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紮紮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分包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以“三標準、六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拆除安全技術規範)為依據,以《建設部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為尺度,加強項目部施工環節的安全控制、監督、檢查、督促工作。項目部每週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機械設備、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五臨邊”即:尚未安裝欄杆的陽台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邊、卸料平台的外側邊。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採購,並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加強對分包隊伍、僱用、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分包隊伍的“四關”。(1)對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2)對方具有施工資質;(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書;(4)對分包工程要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切實把民工隊伍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範圍之內。

6、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根據《建築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繼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二、獎罰

為了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搞好項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我們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項目部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户,確保專款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罰細則

1、處罰

(1)項目部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項目部500元,罰項目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項目部5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一起死亡及重大傷亡事故,罰項目部20000元,罰項目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無安全措施,無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交底,各罰款500元。

(3)無檢查整改記錄,對查出隱患做不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罰項目經理200元,項目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每人次對項目部罰款200元並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無安全標誌、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牌(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制度牌、文明施工規則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二欄(違章警示欄 、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檔設置,主路段未設置高於2.5m,一般路段未設置高於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無排水,工地有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築材料、構件、料具等亂堆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墊木、掃地杆(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築無拉結(按規定少一處)或拉結不牢固不規範的,每一處罰款100元。

(11)立杆、大橫杆、小橫杆間距超過規定,每處罰款100元,不按規定設置剪刀撐,罰款150元。

(12)腳手架架板不滿鋪,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安全網、密目網或網面封閉不嚴,施工層不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擋腳板,每處罰款300-500元,施工層以下每隔10M未設置平網或施工層外架架體與建築物之間未進行封閉,每一處罰款100元。

(13)基坑支護無方案,無臨邊防護措施,無放坡、排水,各罰款200元。

(14)施工現場有一個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不繫帽帶罰款50元。

(15)高空危險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次罰款100元。

(16)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陽台、樓層、屋面等臨。

章總則 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和裝飾裝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等工程的總稱。

第三條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築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築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與監督。

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篇五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個人業績檔案。

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組織施工,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方案,經本單位安全和技術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建築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圍擋,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築物工程,應當採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硬化、暢通,並有交通指示標誌。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誌,夜間設有紅燈示警。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設施;在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等。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施,並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

第二十八條對用於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施工單位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檢查,並在使用中進行定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並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並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三十二條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者錄像。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篇六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説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採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註明,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註冊建築師等註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並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並對檢測結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