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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建設的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46W

基層建設的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強化民主黨基層建設的調研報告

民主黨派參政黨職能作用的充分有效發揮,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自身建設的程度與水平。業已完成換屆任務的各民主黨派,理所當然地把加強自身建設放到了各項工作的首位。當前,在自身建設中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機關建設的同時,還要切實抓好基層組織建設。

據我們的調查,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目前的狀況可以用兩句話來概括:主流是好的,發展是健康的;存在着問題和矛盾,有些是很突出的。

一、基層組織的主流是好的,發展是健康的。主要依據是:

1.好的、比較好的基層組織達70%左右。

2.基層組織領導班子講政治、講團結,工作努力,有威信,有號召力。

3.基層組織生活制度化、規範化。

4.基層組織有凝聚力和影響力。

5.基層組織積極支持市委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精神。

二、存在着問題和矛盾,有些是很突出的,主要表現是:

1.少數基層組織領導班子軟、懶、散,特別是一把手缺乏責任心和工作熱情。

2.少數基層組織隊伍渙散,很少開展活動,活動出席率低,活動質量不高。

3.少數基層組織找不準自己的位置,不能正常發揮作用。

基層組織的狀況,直接反映影響和制約着黨派的形象和作用的發揮。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問題很多。聯繫_____民革實際,提出五個值得深入思考和解決的問題與同志們共同研討:

第一,是基層領導班子的選拔、培養、使用問題。

基層組織的狀況,直接取決於基層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一把手”不僅要在本黨派成員中,而且要在所在單位有影響、有威信、有代表性,不僅要有政治責任感,有工作熱情,還要能團結人,勇於奉獻,能對自己組織的成員實行正確的領導,引導和帶領成員與所在單位黨政領導搞好合作共事。選拔“一把手”特別要慎重,要認真考核。要聽取所在單位黨政領導的意見,要聽取所在基層組織黨員的意見。大專院校的基層組織,尤其要注意這一點。對於按行業劃分和綜合性的基層組織的“一把手”,市委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進行物色、調配。注意選定“一把手”,還要注意物色副手,特別是大專院校的基層組織。副手一般應是工作型的、年輕的。

對於基層領導班子還要注意培養使用,舉辦骨幹學習班,召開工作研討與交流會,請他們列席參加市委的擴大會議,有意識地安排一些工作任務等,都是培養使用的有效形式。

第二,是基層組織活動的制度化、規範化問題。

民主黨派都有自己的章程,各黨派還有聯合規定。但各市級組織還應結合自己實際,制定一些具體制度和規定,來規範基層組織活動和組織生活。如民革五屆市委建立以來,先後建立和健全了關於基層組織活動和組織生活五個方面的制度:《_____民革基層組織工作條例》、《_____民革先進基層組織條件》、《_____民革對黨員的十項要求》、《_____民革組織發展工作細則》、《_____民革對於黨員組織處理的意見》。對基層組織活動的各個方面,都作了制度上的具體要求和規定。

第三,是基層組織發揮作用問題。

基層組織在本單位,應該努力同黨政搞好合作共事,發揮基層組織整體作用,同時帶領黨員同志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立足本職,作好崗位奉獻。

在黨派系統,基層組織應堅持與市委保持一致,支持市委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精神。要用本黨的規矩管理、教育好黨員。如:組織黨員撰寫提案,組織黨員積極參加市委組織的各項活動。

少數或者説個別基層組織、個別黨員,缺乏政黨意識,與本單位黨政關係,與黨派市委關係處理不當,各行其是,甚至大唱反調,不溝通、不彙報,不按有關精神和要求辦事,造成了不良影響。這個問題須下力氣解決。

第四,是採取靈活形式,尋求適當載體,有效開展基層組織活動問題。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民主黨派工作也要有新思路、新舉措,逐步實現從封閉型向開放型、從平衡型向競爭型、從滯後型向超前型的轉變。基層組織活動的內容、形式也必然發生一些新變化。如民革衞生支部是一個綜合性支部,20多人都在醫

務界工作,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她)們總特別忙,開展支部活動有困難。民革市委從實際出發,分別建立友誼、中心、兒童醫院三個小組,日常按小組活動,必要時進行支部活動。這樣做,效果很好,深受黨員同志歡迎。

第五,是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問題。

民革市委堅持搞大團結,搞五湖四海,實施凝聚力工程。基層組織也特別予以重視和支持。多做團結工作,多做思想工作,多多關心愛護黨員同志,在_____民革已蔚然成風。為增強組織的凝聚力,許多基層組織還明文規定:黨員的合理要求、正當權益一定要保護,黨員的困難一定要盡力幫助解決,黨員生病、住院都要登門看望,老黨員過生日要搞慶祝,過年過節要普遍走訪。許多黨員反映:支部是温暖的大家庭。

【第2篇】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調研報告

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因利益調整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和治安問題逐步增多,成為了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如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能力,推動林區社會穩定、治安秩序良好,為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是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在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支持下,本人對這一課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研究,通過調查,對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現狀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和認識,對此談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我局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發展現狀及成效

近年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黨委和局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綜治委的指導下,緊緊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不斷推進“平安xx局”建設,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中心,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羣結合、依靠羣眾”的綜治方針,充分發揮基層單位綜治領導機構、綜治辦事機構與林場(所)社區協管站和社區管委會相結合的優勢,努力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不斷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為全局經濟發展和人民羣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在維護全局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初步形成了專羣結合、齊抓共管,集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等多種方法綜合運用的管理格局。具體措施是:以創建“平安xx局”活動為載體,從加強組織體系、管理體系、防範體系入手,把流動人口、重點人羣的服務管理和居民區防撬防盜作為工作重點,突出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兩條主線,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得到加強。二是社會治安的防範控制能力得到增強。近年來,因社會矛盾增多而導致治安問題的增多,局通過強化治安防範網絡建設,大力開展羣防羣治活動,充分利用基層綜治工作機構、社區協管站和羣防羣治隊伍進行排查穩控,使治安形勢有較大好轉,羣眾安全感大大增強。三是大力加強校園安保和技防建設。在全國、全省綜治維穩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後,我局對拓寬警務工作、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高危人員的管控、提高校園的安全防範能力、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衞力量、加強校園技防設施投入六項工作進行了有效的落實。對校園技防建設工作中,我局黨委政法委組織有關部門並請專業人員到全局5所中國小校實地進行了研究和測算,劃定了監控區域,購置了先進的技防設備,在林業局資金緊張的情況下,投資近15萬元,進一步完善了校園技防建設。

通過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推動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為全局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目前我局的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整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還相應地存在着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思想觀念淡薄。一方面是個別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綜治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忽視綜治工作的現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表現為綜治責任追究制執行的不夠好,影響了領導幹部抓綜治工作的責任意識。二是工作思路陳舊。個別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在抓綜治工作上,創新精神不夠,仍然沿襲過去的老辦法、老套路,沒有根據形勢的變化而創新機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基層羣防羣治工作主觀能動性不強。三是技防體系還不完善。由於受地域條件的原因,技防覆蓋面還不完善,特別是林場(所)、礦區、旅遊景點的監控設施還沒有與公安局達到同步聯網。根據新時期防範工作的要求,技防設施覆蓋網絡還需進一步增強。四是保障體系還不健全。雖然各基層單位都成立了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但一些基層單位因人員編制的問題,還沒有配備專職的綜治工作人員,大部分為兼職,不利於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應採取的對策

要做好新形勢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就必須實現工作思路上的轉變,既實現由“以打為主”向“打防結合、預防為主”轉變;集中整治為主向強化日常管理轉變;“以警為主”向“警民結合、以民為本”轉變。要從建立打、防、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管理長效機制入手,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才能不斷提高全社會整體防控能力,有效維護好社會穩定。

(一)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必須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新時期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已從過去單純解決治安問題,延伸和發展為鞏固基層政權組織、排查調處社會矛盾、服務人民羣眾和維護社會穩定 的有效措施。要特別重視加強工作意識,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依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思想。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建立起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責任的責任體系,層層抓落實,切實負起責任,避免形式主義。黨委組織部門要把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績,列為對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升降獎懲的重要依據,與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鈎。要嚴格執行責任查究制度,對責任不落實,官僚主義嚴重,工作不力而導致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問題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堅決實施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3篇】社有企業及基層社建設的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推進供銷社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有企業發展,更好的研究解決其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根據《供銷綜合改革方案》和“大學習、大調研、大討論”的要求,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供銷社社有企業和基層社基本現狀

(一)當前社有企業的基本狀況

有供銷社社有企業3個(歸口供銷社管理),企業由供銷社全額出資,無龍頭企業。截止2022年底企業總資產達1338萬元,所有者權益7萬元,總負債1331萬元。目前企業職工3人,其中2人為聯社公務員兼職,1人臨聘。近年來,我社儘管在社有企業改革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困難還依然存在,主要表現在:

1、是社有企業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社有企業經營觀念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轉變,依然保持傳統經營理念和傳統的經營模式。

2、是社有企業機制還比較落後,體制改革後,陣地縮小,社有資產流失,經營不死不活,實力鋭減。

3、是經營模式單一,經營方式落後。由於企業門店經營大多實行個體承包租賃經營形式,既沒有發展連鎖超市的設施條件,也沒有做大做強的經濟基礎,加之經營模式還保持傳統。

4、是人才缺失,疏於管理。在經濟轉型時期,放鬆了對企業的監管,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從而導致流失了部分社有資產,流失了一批人才。放走了一批業務,留下了一堆債務,這些問題直擊社有社有企業的軟肋,大傷社有企業元氣。

(二)基層社基本情況

1、我縣供銷系統,現有基層社3個,村級經營服務網點36個。我縣供銷社加強基層社自身建設,堅持開放辦社積極吸納和培養各類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推進基層社和村級經營網點改造,按照強化合作,農民參與,為農服務的要求,通過盤活資產,項目扶持,企業帶動,社村共建等途徑,積極推進基層社不斷髮展,增強實力和活力。

2、充分發揮村級經營網點作用,各分銷店統一掛牌,統一管理,為農民提供生產生活資料供應和服務,有效提升了基層社和各經營網點的服務功能,受到了當地農民的歡迎,提高了基層社的社會形象。

二、主要做法

(一)、基層社建設方面

1、基層供銷社是供銷社為農服務體系得以建立的重要環節,是黨委政府直接領導,又根植於“三農”的系統經濟組織。因此,我社廣泛吸收農村有一定經營管理能力,經營規模較大,證照齊全的個體經營户加入村級經營網點或基層社,並結合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農業相關部門對基層社村級經營網點農產品標準,基地建設,專業合作社發展,測土配方肥施肥等工作,給與必要的支持和合作。

2、推動基層社與農民合作社的融合發展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密切於農民的利益鏈接,實現組織,產業,利益等方面的融合創新,把基層供銷社辦成農民合作社經濟組織,堅持“為農、務農”的宗旨,敢於在基層供銷社重組中打破傳統模式,不因循守舊,不墨守成規。緊扣社會需求,緊跟改革實際遵循市場規律,尊重農民意願。

(二)企業發展方面

一是成立理事會、監事會。供銷社社有企業理事會成員由縣社主任、副主任兼職,企業業務人員由縣社公務人員兼職,供銷社通過監事會、理事會對企業進行全面監管。目前供銷社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夠完善,有效制衡的股東會、理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三會一層”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二是供銷社社有企業既承擔部分政府職能服務“三農”的職責,又作為自負盈虧、追求利潤的經營實體,以效益化和為“三農”服務等多重目標對社有企業進行監督管理,造成社企難分。若干內設機構仍是以行政化的手段管理企業,未能以價值化、市場化操作方式管理企業,難以對社有資產進行全面、協調的升值管理。三是加強重要經營事項的監管和資產收益管理,建立社有資本經營制度,切實管好社有產權。四是堅持完善監事會制度,強化監事會功能,堅持監督與服務並重,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充分發揮監事會對企業財務活動和經營管理行為的監督作用。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社重組,重建迫在眉睫,近年來,全系統積極推動參與農業產業化改造基層社的改革實踐,但我縣基層社在改制中採取簡單的處理方法,把基層社資產處理或被其他單位無償佔用,人員走光,使基層社在改制後不復存在,使縣聯社組織基礎削弱,基層社的重組重建已成為擺在縣社面前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第4篇】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中央、自治區對加強基層政法隊伍建設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部署。xxxx年xx月xx日xxx同志在司法部召開的人民滿意的司法所、人民滿意的司法助理員經驗交流暨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司法行政部門直接面向羣眾和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前沿陣地和工作窗口,擔負着具體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各項基層業務工作的重要職責。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層綜合部門共同構成我國基層政權的政法組織體系,共同擔負着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法律正確實施,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層機構體制改革已經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設工作是當前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設納入到社會治安防範體系,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構築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才能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等各項工作的職能作用,這既是維護我市政治穩定、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局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廣泛開展調研工作,現就xx市基層司法所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建設提以下幾點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xx市現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指在街道、鄉鎮專門或主要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員xx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xx名,未佔用司法行政編制xx名。從我市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和人員的發展歷程分析,很多問題既有複雜的歷史原因,也有近年來的客觀因素,主要問題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為街道、鄉(鎮)自設的一個職能機構,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只有一些並不系統完善的臨時性指導文件,同時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協作,如綜治辦、政法委、法制辦等,從而導致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務從宏觀上看很重要,很具體,但到了基層實際操作難度大,用司法助理員的話講:“工作太軟”。而且優無獎、劣無罰,幹好幹不好沒有太大的區別,只能靠覺悟工作。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應具有的性質差距太大,極不相稱,也導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層政府的重視程度大打折扣。

從司法所的發展歷程來看,司法所的機構設置不同於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國家法律、法規確認的,又沒有在中央編委“立户列編”,司法所的設置與否主要取決於黨委、政府的重視程度。因此,明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職能,解決司法所的“立户列編”問題,是司法所建設的首要環節。

(二)人員雜、素質參差不齊,人事管理不統一目前全市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xx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xx名,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xx名。人事管理情況大致分兩類:一類是佔用地方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人事、工資關係均在街道、鄉鎮,共x人;另一類是非公務員身份事業編制幹部共xx人,法律專科以上學歷人員xx人,非法律專業人員xx人,人事關係的不統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勢必影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基層司法行政組織沒有單獨“立户列編”,在實踐中形成了“誰建機構誰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沒有任何人事權力。由此產生了不少問題;一方面撥給我市的司法助理員專用編制沒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員沒有公務員身份,有的年齡偏高,專業素質較低,難以保障工作質量;另外由於公務員輪崗,基層領導可以隨意更換司法助理員,許多新上崗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經過努力剛熟悉業務,又輪崗到別的地方,新來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連續性,發展就更困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協同作戰能力,難以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的整體合力。

【第5篇】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在中組部開展組織部長下基層活動以來,我就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三項工作(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大學生村幹部工作)和“4+2”農村工作法推廣運用情況,先後走訪了17個鄉(鎮)、街道的31個村,訪談了150餘名基層黨員幹部和羣眾,深感農村黨建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環節亟需重視、亟待解決。

村級組織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應積極構建羣眾有序參與、民主監督的村務管理新機制。調查走訪中發現,農民羣眾普遍擁護黨和政府出台的系列惠民支農政策,但反映一些主管部門在具體執行中存在推諉、扯皮、拖延的情況,使得好事辦不好、實事沒落實,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比如,有羣眾反映鎮裏和村裏故意拖欠沼氣池建設財政補貼,甚至有一個村的兩委幹部在沒有經過村民大會討論、沒有羣眾代表簽字的情況下,就把300餘畝荒山和土地賣給了企業,並截留了5.1萬元佔地補償款。這些現象説明,農村基層組織還存在運行不規範、制度不完備、監管不到位等深層次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堅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構建羣眾有序參與、民主監督的村務管理新機制,暢通羣眾參與村務決策、管理和監督的渠道。要推行“村民管村務”,堅持“一事一議”,建立健全黨員議事會、村民議政會、重大村務公決等制度,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處理農村重大事務,嚴格執行“三資代理”制度,真正把羣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

農村黨員隊伍結構不合理、源頭萎縮,應堅持不懈地抓好農村黨員發展這一基礎性工程。在走訪的31個村中,有16個村的黨員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三分之一。同時,源頭萎縮現象突出,好“苗子”難找,發展黨員難度大。潁陽鎮北寨村黨支部書記郭少峯深有感觸地説:“近些年,村民發家致富的意識強了,由於村裏沒有企業,年輕人要麼是考上大學留在了城市,要麼是常年外出務工,留守在家裏的不是老人小孩就是沒啥文化,自覺提出申請入黨的人數很少,支部在發展培養黨員上也有心無力。”甚至還有村民説:“入黨有啥好處?得交黨費不説,支部又不組織活動,還不如教會人多熱鬧”,“某某當了幾十年支書,自己家還是貧困户”。針對這一情況,我們一要進一步加強對廣大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心向組織,衷心擁護黨;二要積極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幹部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黨在羣眾中的威信,增強黨對農村青年的吸引力;三要進一步探索完善激勵機制,抓緊建立黨內互助基金,對老黨員給予生活補助,對因病因災等致貧的困難黨員提供生活救助,對有脱貧願望和致富技術但缺乏啟動資金的黨員提供生產資助;四要進一步拓寬黨建工作領域,對進城務工青年提供務工信息、權益維護等服務,對優秀農村青年採取“一幫一”、“一帶一”等形式結對培養,做到思想上引導、利益上關心、感情上融合,激發他們的入黨願望;五要在開展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評選活動中,適當增加農村黨員的比例,從而增強農村黨員的政治榮譽感,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村黨組織書記年齡偏大、能力不強、待遇較低,應多措並舉加強農村幹部隊伍建設。目前,全市村黨組織書記平均年齡為44.5歲,50歲以上的也較為常見,高中以下文化的佔40.4%,部分幹部謀劃和推動發展的能力偏弱;在沒有集體企業的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每個月僅能領到市財政的550元補貼,兩委其他幹部為每人每月450元;有些“能人”型幹部忙於個人事業長期不過問村務,留守幹部心有怨言工作懈怠,整體工作積極性堪憂。針對這一情況,我們一要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堅持村內推選與村外選拔相結合,採取“公推直選”、選派任職等辦法,從鄉鎮機關幹部、農村黨員專業户、“大學生村幹部”等羣體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幹部,同時加強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在每個村培養2-3名後備幹部,着力優化隊伍結構;二要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幹部分級分類教育培訓機制,由組織部門牽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5天以上的村兩委負責人集中輪訓班,由各鄉鎮負責每半年對其他村、組幹部培訓一次;三要健全保障機制,逐步增加財政扶持力度,強化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管督促,確保村幹部補貼及時發放到位,同時加快城鎮養老保險覆蓋,妥善解決村幹部離任後生活保障問題;四要積極推薦優秀村幹部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尤其是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力度,讓村幹部感到工作中有勁頭、政治上有奔頭、事業上有幹頭。

鄉鎮機關截留、村幹部牴觸、村民漠視,導致“大學生村幹部”入村遭遇身份尷尬,應加快健全跟蹤管理機制,保障“大學生村幹部”作用 發揮。走訪中發現,有些鄉鎮黨委對大學生到村任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他們到村任職不過是“走走形式”、“擺擺樣子”,借跟班鍛鍊等名義,將“大學生村幹部”分派到各站辦所,甚至讓他們參與鄉鎮值班;個別村幹部認為選派大學生到村任職是上級對本村幹部工作的不信任,怕這些有文化的年輕人幹出成績後接手村裏工作,故意把“大學生村幹部”視為“外人”,在工作上“唱對台戲”,甚至人為設置工作障礙;部分羣眾認為“大學生村幹部”不瞭解農村,也不會留在村裏,對“大學生村幹部”持漠視態度;部分大學生僅僅把到基層任職當作“跳板”和“鍍金”的一種手段,忙於應付各類考試,不能全身心投入村級工作中。針對這些問題,我認為一要加大宣傳推介力度,深入宣傳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意義和在職“大學生村幹部”中的先進典型,讓基層黨員幹部羣眾接受、認可“大學生村幹部”,進而主動支持、配合他們的工作;二要嚴把選聘入口關,在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加入職業傾向測試,確保把有志向、有熱情、有潛力、有培養前途的大學生選拔出來;三要加強培訓引導,堅持貼近農村實際,突出業務技能和鄉土民情,組織開展系統化培訓,並加強工作定位引導,使他們淡化“官”念,增強服務意識,甘心做新農村建設的服務員、引導員;四要健全管理使用機制,嚴格限制鄉鎮“截用”,確保他們不當“走讀”幹部、“兩棲”幹部,心無旁騖,紮根基層,承擔更多的村級事務;五要明確政策激勵措施,規定鄉鎮、街道公務員編制出現空缺時,原則上要從任職滿一定年限的“大學生村幹部”中選錄,並拿出一部分鄉鎮科級領導職位面向“大學生村幹部”進行公選,引導優秀“大學生村幹部”自願紮根基層、奉獻基層,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

【第6篇】2022關於加強全市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根據市委主要領導的指示,結合“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市委市政府開展“轉作風、解難題、抓關鍵、見實效”專項活動的要求,5月-8月,我們組建專題調研組先後深入全市13個縣(市、區)、40多個鄉鎮(街道)、100多個村(社區),就全市基層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綜合報告如下:

一、全市基層組織的基本狀況

全市現轄13個縣市區、286個鄉鎮、3856個村。目前,共設有基層黨委544個,其中鄉鎮黨委286個;基層黨支部10663個,其中村黨支部3856個;有黨員260014名,其中農村黨員128118名。近年來,尤其是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以來,我們緊緊圍繞中央、省裏“抓落實、全覆蓋、求實效、受歡迎”的工作要求,針對當前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着力在“投入保障、組織組建、隊伍建設、網格管理、品牌打造”上下功夫,全力推動基層黨建工作上檔升級,基層組織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1、組織覆蓋得到擴大。本着“哪裏有黨員哪裏就有黨的組織,哪裏有羣眾哪裏就有黨的工作”的理念,全市上下深入開展基層黨組織集中組建活動。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為重點,按照“行業相近、地域相鄰”的原則,採取“兩包三定”(領導包片、幹部包點,組建定人、定時、定質量)的辦法,實行單獨組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選派組建等方式組建黨組織;特別是靈活組建方式,在農村探索實行“村村聯建”、“村協聯建”、“村企聯建”、“村居聯建”黨組織組建模式,在社區探索建立“樓宇”、“小區”、“市場”等支部,在邊遠交界地區探索跨省、市、縣建立聯合黨組織,確保基層黨組織應建必建。去年來,全市新組建“兩新”組織黨組織724家,完成省下達任務的289.6%,全省排名前列;分別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鏈上建立黨組織101個;在居民樓棟等建立黨組織21個;相繼在廣東、福建、上海、浙江等地建立流動黨支部和流動黨員聯絡站30多個。同時,選派1051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助目前無黨員暫不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兩新”組織建立工、青、婦等羣團組織和發展黨員、開展黨的工作;幫助已建黨組織實現“六個有”(有機構、有陣地、有經費、有制度、有資料、有活動)、“三個一”(建立一個信息平台、完善一套資料、佈置一個陣地)目標。今年以來,在農村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2至3個村民小組、100至150户、400人左右的標準,劃分社會管理網格,在支部以下成立網格黨小組,共建立網格黨小組9039個。

2、運轉保障得到提升。作為武陵山邊遠山區,市縣財政十分緊張,但對基層的投入卻在逐年增長。僅去年,市、縣財政就投入約2.1億元用於基層組織建設,全市13個縣(市、區)有10個投入超過1000萬元。運轉經費大幅提升。全市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從xx年3.5萬元/年提高到現在平均5萬元/年,其中靖州縣達到到6萬元/年。社區運轉經費從xx年5萬元/年提高到現在平均7萬元/年,其中鶴城區提高到16萬元/年,有力保障了基層組織正常運轉。待遇保障落實到位。實行鄉鎮幹部工資與機關幹部工資同工同酬、統籌統發,使鄉鎮幹部安心幹事。按照“一定三有”、“四有一化”要求,全面落實村(社區)幹部特別是黨組織書記各項報酬待遇。全市村主要幹部年誤工報酬由xx年人均4000元/年提高到現在人均6000元/年,個別集體經濟較強的村,主要幹部誤工報酬達2萬元/年,離任村幹部生活困難補助由每月60元提高到80至150元。陣地建設穩步推進。近年來,市、縣兩級共投入基層組織建設資金近3.5億元,新建村級組織活動場所xx個,佔全市3856個村總數的52.2%,改建、擴建、維修村級組織活動場所917個,佔23.8%,掛靠村國小村級活動場所564個,佔14.6%,租用村級活動場所3個;實施鄉鎮“五小工程”393個(其中縣市區自籌經費完成18個),其中新建小食堂82個、小澡堂73個、小廁所164個、小圖書室28個、小運動場46個;全市276個社區中落實辦公室用房的有275個,有自主產權的101個、租借的137個、建設單位無償提供的31個,面積200㎡以上的78個,200㎡以下的197個。

3、班子活力得到增強。各地注重以鄉鎮黨委和村級領導班子換屆為契機,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班子活力。班子結構更加合理。鄉鎮黨委換屆後,286個鄉鎮1464名鄉鎮黨委班子成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達1452人,佔99.2%,學歷層次整體提升;平均年齡35.3歲,較換屆前下降1.7歲,30歲以下的178人,31-35歲的583人,36-49歲的695人,50歲以上的8人,形成了合理的年齡梯次結構;知識結構也更加合理。注重選優配強鄉鎮黨委書記,由換屆前平均年齡39歲下降到36.8歲,基本形成了一支以35歲左右幹部為主體的幹事創業中堅力量。村級領導班子換屆後,平均年齡為比上屆降低3歲,學歷結構明顯優化,整體功能得到加強。教育培訓更加有力。大力實施“萬名書記進黨校”、“千名村幹部進高校”計劃,在市委黨校舉辦創新社會管理和十八大精神基層書記專題培訓班,投入資金700多萬元對全市10806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全面集中輪訓;依託懷化職業技術學院建立農村基層幹部培訓基地,市財政安排500萬元專項經費舉辦7期村幹部大專學歷培訓班,培訓村主要幹部350多人,沅陵縣舉辦13期大專學歷培訓班,培訓村主要幹部700餘人。各縣市區近年組織村主要幹部xx餘人次赴沿海發達地區考察學習,開闊視野,增長見識。用人導向更加鮮明。出台《關於建立鄉鎮站所和村(居)委會幹部政策激勵機制的實施辦法》,從定向招考、定向培訓、定向獎勵三個方面完善配套措施,暢通優秀基層幹部進入黨政幹部隊伍渠道。近年來全市從村主要幹部中招錄公務員15名,從大學生村官中招錄選調生27名、公務員23名,並從有過大學生村官經歷的人員中選拔22名擔任鄉科級副職,進一步拓寬了基層幹部出路。注重選樹基層先進典型,近年來先後選樹了周福坤、趙小林、龍四清、張建軍等一批羣眾身邊的鮮活典型,激發了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熱情。

4、黨員素質得到提升。近年來,各地加大了對基層黨員的教育、培養和管理力度。三年來,全市共發展黨員25681人,培養了一批入黨積極分子,黨員隊伍結構得到優化。在農村重點發展35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xx年以來共發展35歲以下的6787人,佔農村發展黨員總數的55.5%,發展高中以上學歷的6832人,佔農村發展黨員總數的55.9%。通過整合農村遠程教育、各級黨校、懷化職院等培訓資源,加大農村黨員教育培訓、農村新型人才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全市廣大農村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緊緊圍繞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崗位學雷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築牢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大力開展“設崗爭星”活動,根據農村黨員的從業狀況、特長、年齡、愛好、文化程度、能力水平等情況合理安排崗位,做到每位黨員都有自己的工作區和責任崗,為黨員發揮作用搭建了平台,樹立了黨員的新形象。深入開展黨內關懷幫扶激勵活動和關愛流動黨員活動,去年全市共幫扶困難黨員56332人,查找流動黨員15639人,黨員的組織歸屬感明顯增強。

5、服務羣眾得到深化。近年來,各級黨組織堅持從實際出發,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羣眾所思所想所盼,大力推動基層幹部密切聯繫羣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服務能力提升。在鄉鎮幹部中深入開展 “一人學一技”活動,引導鄉鎮幹部學技能、用技能、授技能,以實用技術直接服務羣眾。目前,全市85%以上的鄉鎮幹部都掌握了1門以上的“種、養、加”實用技能或技術。xx年,省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我市召開全省鄉鎮幹部“一人學一技”活動經驗交流會,推介我市的做法和經驗。服務載體豐富。積極探索創新服務羣眾載體,形成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生動局面。市本級深入開展農村建整扶貧,重點對98個深度貧困村採取“三聯一包”的形式進行結對幫扶。沅陵縣建立縣級農村信息服務中心和5個鄉級農村一體化服務中心,根據農户和市場的需要,着力開展科技推廣、動物防疫、信息等服務。中方縣通過製作便民服務卡、服務承諾卡等形式,把鄉鎮幹部的姓名、技術專長、承諾事項、聯繫方式寫在卡上,免費發放到農户家中,方便羣眾聯繫。漵浦縣推行“周例會、月座談、季議事”工作法,要求鄉鎮幹部撰寫民情日記、月工作小結,建立民情台賬,全面瞭解民情,深入查找問題,及時解決矛盾。芷江縣推行“村民事務全程代理”服務,羣眾只需將所要辦理的事項委託給代辦員,代辦員就會按照規定流程對羣眾委託的事項提供無償代辦服務。麻陽縣在鄉鎮建立“便民服務中心”,在村設立“便民服務站”,實行“一箇中心”對外、“一體化”辦公、“一條龍”服務,簡化繁瑣辦事程序,方便羣眾辦事。服務成效明顯。近年來,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聯繫幫扶困難羣眾21553人次,為羣眾辦實事好事96455件,解決矛盾糾紛73452起,幫助返鄉農民工轉移就業14.7萬人,新解決28.7萬農民飲水難問題,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130元,比xx年增加2650元,農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

6、工作機制得到完善。着眼於鞏固發展黨建成果,基層黨建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黨建責任意識明顯增強。把黨建工作以200分值納入全市綜合績效考核範疇,將黨建工作同經濟工作、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佈置和考核。以“三級聯述聯評聯考”為推力,要求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自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幹部看黨建。目前,全市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管黨意識明顯增強,抓黨建工作力度明顯加大。規範建設逐步完善。出台《關於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決定》,建立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年度報告、分類排位、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使基層黨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序可進。在全省率先制定《懷化市村黨組織工作暫行規定》,分別從組織設置、工作職責、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議事決策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對村黨組織和村委會工作進行了規範,促使其決策更加科學、管理更加民主、監督更加有力。實施“四千人員”工程,幫助貧困村、後進村和難點村加強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企業及社會組織組建黨組織和開展黨的工作,幫助聯繫黨組織建立信息平台、完善資料、佈置陣地。管理手段更加科學。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組建“六橫七縱”的立體網絡,建立4136個網格黨小組,將全市1萬多黨組織和23萬多名黨員納入網絡平台內進行管理,取得明顯成效。這一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組織部長郭開朗充分肯定,湖南日報、紅網等媒體進行了重點推介。示範創建深入推進。堅持基層組織示範創建“十化”標準,在全市大力開展基層黨建示範創建活動,使基層黨組織聚焦品牌效應,學有榜樣、建有標準、趕有目標。目前,全市共創建基層黨建示範點539個,打造了320、209國道沿線貫穿9個縣(市、區)涉及22個鄉鎮的黨建示範長廊及主城區涉及5個街道13個社區的黨建示範帶。湧現全國、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31個,其中,沅陵、芷江兩個縣被列為全省基層黨建示範創建縣。

二、全市基層組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些年,我市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方面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效,但與十八大的新要求相比,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相比、與武陵山片區扶貧攻堅的任務相比,基層基礎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尤其是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難以適應新要求。基層組織建設關鍵在人,關鍵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這個“領頭雁”。從調查情況來看,我市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總體情況是好的,村幹部主流是好的,但基層幹部特別是村支部書記文化偏低、素質不高、年齡老化、能力較弱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年齡文化結構不優。全市3828名現任村黨支部書記,35歲以下145人、僅佔3.8%,35-40歲362人、佔9.5%,40-45歲811人、佔21.1%,45-55歲1513人、佔39.5%,55歲以上997人、佔26%;本科以上文化的29人,僅佔0.8%,大專443人、佔11.6%,高中或中專1813人、佔47.4%,國中及以下1543人,佔40.3%;帶奔履職能力不強。相當部分村支部書記帶頭無方,致富無門,進取精神不足,工作默守陳規,守攤子,混日子,“等、靠、要”思想嚴重。有知識、有能力、頭腦靈活、年輕有為的村幹部偏少。現任村書記為致富帶頭人的只有697人、佔18.2%,具有外出務工經商經驗的165人、佔4.3%,屬復原退伍軍人的247人、佔6.4%,大學生村官5人、佔0.1%。個別村書記甚至申請吃低保。後備幹部培養不足。缺乏後備幹部培養意識,有的村還很難找出合適的村書記人選。相當部分村書記任職時間偏長,目前連續任村書記10-xx年的793人,15-20年的263人,20-25年的98人,25年以上的56人。農村一些德才公認、處事公道、管理公開,見多識廣、具有市場經濟能力、摸爬滾打實踐經驗,致富帶富能力強、有奉獻精神回村任職的優秀骨幹分子未及時充實到基層幹部隊伍中來,基層隊伍青黃不接、後繼乏人的問題仍然普遍存在。此外,一些地方對村幹部教育培訓不夠,考核管理不嚴,少數幹部甚至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基層幹部隊伍作風形象有待進一步提升。

2、基層運轉保障不足,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普遍較弱。近些年各地雖然把強化運轉保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作為工作重中之重來抓,採取了一些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集體經濟實力薄弱,“無錢辦事”仍是大多數鄉鎮、村的共性問題。一是運轉保障層級不高。鄉鎮運轉經費缺口大。目前,一般是按人頭每人8000—10000元標準下撥鄉鎮運轉經費,每年每個鄉鎮財政安排的經費大概20-40萬元,但每個鄉鎮開支一般在100萬元左右,經費缺口60多萬,導致很多鄉鎮負責人把很大部分精力花在跑項目、找資金上。村級日常運轉經費低。村級運轉經費雖然普遍提高到5萬元/年,但扣除在職村幹部報酬、離任村幹部補助、辦公費、報刊水電費、培訓差旅費等,真正能開支安排的只有5000元左右。如中方縣中方鎮銅鑼村,每年縣財政下撥的運轉經費為5萬元,其中固定用於發放4名在職村幹部生活補貼22800元,8名離任村幹部生活困難補貼7680元,8個村民小組長生活補貼11200元,加上1000多元的報刊徵訂費,實際可自由支配的運轉經費只有7320元。二是大多數村集體經濟收入薄弱。據統計,全市3856個行政村中,目前村級集體經營收入達到100萬以上的村只有2個,50-100萬的村8個,20-50萬的村25個,5-20萬的村239個,3-5萬的村283個,完全沒有集體經營收入的“空殼村”達2254個,佔58.45%。集體經濟匱乏,導致無力發展公益事業和投入基礎設施建設。

3、服務平台建設滯後,服務基層羣眾不夠。基層重管理、輕服務的傾向仍比較嚴重,普遍缺乏方便辦事,服務羣眾的窗口平台。各地便民服務設施建設處於探索起步階段,只有20%左右的鄉鎮設有便民服務中心、10%的村設有村民事務代辦點,多數羣眾仍未能享受到社會民生事務的“一站式”辦理、全程代辦等優質高效服務。鄉村幹部形式上的下基層多,實際下基層的任務目標不明確,不知道幹什麼,缺少發揮作用切入點,主動提供服務少。羣眾不清楚鄉鎮幹部下基層來幹什麼、能做什麼,對鄉鎮幹部下基層卻沒能幫助自己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問題而心存不滿。

4、基層環境仍舊艱苦,工作條件尚待改善。基礎設施跟不上。除城區鄉鎮(街道)外,目前鄉鎮工作生活條件普遍較差,特別是邊遠鄉鎮,有的辦公樓房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破舊老化,甚至成為危房;有的配套設施少,缺食堂、澡堂、圖書室、運動場等生活基礎條件。據統計,目前還有156個鄉鎮無小澡堂、245個鄉鎮沒有小圖書室、220個鄉鎮缺運動場。生活不方便,幹部自然難安心基層。村(社區)活動場所尚待改造升級。目前,還有704個村(社區)組織活動場所租用或掛靠在村國小,一些村小修建於上世紀60、70年代,現已成危房。新建的xx個村活動場所多數只有90㎡,面積偏小難以滿足需要,待升級。基層工作壓力大。每年鄉鎮(街道)一票否決工作就有計生、安全等三項,還要簽訂各類單項工作責任狀10-20個,各類檢查、考核、評比名目繁雜,迎來送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難以集中時間精力抓工作。鄉鎮可調控手段弱。許多部門通過簽訂責任狀,把工作責任推到基層,但權利卻沒下放,變成審批、管理在上面,出事責任追究在基層。人員調配管理難。鄉鎮名義上有40-80名工作人員,但林業、國土、司法等站所人事管理權限在上級部門,鄉鎮根本管不到,實際能管到的也就20—30人。此外,一些上級部門還從鄉鎮借調人員,有的工作出現無人抓無人去落實。

5、重視激勵基層不夠,基層隊伍缺乏活力。基層幹部出路不暢。受領導職數、人員“身份”等因素限制,基層幹部上升空間很有限,提拔一般很難。特別是鄉鎮站所幹部、村(社區)幹部,因身份原因,工作實績再突出,也很難得到提拔重用。過來,我市雖探索實行了面向鄉鎮站所幹部選拔鄉鎮班子成員、面向村(社區)幹部公開招考公務員,但選拔招考規模過小,每年人數不足10名,且沒有形成長效機制。待遇報酬偏低。目前村幹部雖不全脱產,但實際工作量很大,參加家庭勞動的時間很少。一年中,村幹部大約有300天在村裏工作的佔82.6%,最少的也有180天左右,而每月誤工補貼只有500元左右,一年也就5000餘元,遠比不上外出打工和臨時工。工作考評不到位。對村(社區)幹部工作實績沒有一套科學的考評體系,幹得好不好,待遇基本一個樣。關愛尊重基層不夠。對基層幹部的形象維護有待加強。一些新聞媒體對鄉村幹部正面宣傳少,負面報道多,新聞一聚焦,好象基層幹部成天只在吃喝不幹事。有的未作深入調查,報道失實,極大地挫傷了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誤導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羣眾,鄉村幹部處於“兩頭受氣”的尷尬境地。

6、一些規定要求落實不到位,基層民主等問題仍突出。村級組織構架尚需理順。現在每個村都有黨組織、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但這幾個機構到底是什麼關係、運行的機制是什麼,還不太明確,各個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一些規定要求落實不到位。如“四議兩公開”制度,在一些村落實不嚴格,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不民主、結果不公開,存在少數幹部説了算的現象;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雖然有村民理財小組、財務報賬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但依然存在財務管理混亂、收支不規範現象。如漵浦縣觀音閣鎮鐵路灣村原黨支部書記在擔任書記期間,先後從村出納處借出4.5萬元挪作他用。一些相關制度流於形式。如組織生活會出現以外出旅遊、文體活動等來代替的庸俗化傾向,發展黨員不按標準不走程序未經過羣眾推優,搞“近親繁殖”、“一個人説了算“。一些工作責任追究不到位,對違反相關制度規定的責任人處理失之於寬、失之於鬆,誡勉談話了事,紀律變成“稻草人”。

【第7篇】關於加強阿勒泰市基層司法所建設的調研報告

關於加強阿勒泰市基層司法所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中央、自治區對加強基層政法隊伍建設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今年四月三十日羅幹同志在司法部召開的人民滿意的司法所、人民滿意的司法助理員經驗交流暨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司法行政部門直接面向羣眾和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前沿陣地和工作窗口,擔負着具體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各項基層業務工作的重要職責。

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層綜合部門共同構成我國基層政權的政法組織體系,共同擔負着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法律正確實施,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層機構體制改革已經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設工作是當前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重中之重。

只有把司法所建設納入到社會治安防範體系,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構築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才能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等各項工作的職能作用,這既是維護我市政治穩定、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局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廣泛開展調研工作,現就阿勒泰市基層司法所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建設提以下幾點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阿勒泰市現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指在街道、鄉鎮專門或主要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員28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未佔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從我市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和人員的發展歷程分析,很多問題既有複雜的歷史原因,也有近年來的客觀因素,主要問題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為街道、鄉(鎮)自設的一個職能機構,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只有一些並不系統完善的臨時性指導文件,同時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協作,如綜治辦、政法委、法制辦等,從而導致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務從宏觀上看很重要,很具體,但到了基層實際操作難度大,用司法助理員的話講:“工作太軟”。

而且優無獎、劣無罰,幹好幹不好沒有太大的區別,只能靠覺悟工作。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應具有的性質差距太大,極不相稱,也導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層政府的重視程度大打折扣。

從司法所的發展歷程來看,司法所的機構設置不同於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國家法律、法規確認的,又沒有在中央編委“立户列編”,司法所的設置與否主要取決於黨委、政府的重視程度。因此,明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職能,解決司法所的“立户列編”問題,是司法所建設的首要環節。

(二)人員雜、素質參差不齊,人事管理不統一目前全市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28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不佔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人事管理情況大致分兩類:一類是佔用地方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人事、工資關係均在街道、鄉鎮,共8人;另一類是非公務員身份事業編制幹部共6人,法律專科以上學歷人員10人,非法律專業人員18人,人事關係的不統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勢必影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基層司法行政組織沒有單獨“立户列編”,在實踐中形成了“誰建機構誰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沒有任何人事權力。由此產生了不少問題;一方面撥給我市的司法助理員專用編制沒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員沒有公務員身份,有的年齡偏高,專業素質較低,難以保障工作質量;另外由於公務員輪崗,基層領導可以隨意更換司法助理員,許多新上崗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經過努力剛熟悉業務,又輪崗到別的地方,新來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連續性,發展就更困難。

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協同作戰能力,難以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的整體合力。

(三)人少事繁,職能發揮難以到位目前,我市九鄉二鎮三個辦事處的司法所共配備專職司法助理員24人,兼職4人。根據司法部的規定,司法所主要職責有8項:指導、管理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協助基層政府處理重大疑難民間糾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

多年來,廣大司法助理員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貢獻,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他們不計個人名利得失,為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趨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員不足的基層司法行政隊伍應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政府部門的涉法工作以外,還要承擔大量其他工作,特別是近幾年,地方政府領導經常交辦一些臨時性、應急性任務,使司法助理員工作任務繁重,不能深入開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經費、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於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法律地位一直懸而未決,必要的財政辦公經費也沒有保障。市財政中沒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員的專項經費預算,所以辦公經費沒有來源。

許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從收取的法律服務所管理費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 經費,擠多少錢幹多少事,司法助理員的積極性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司法助理員的待遇問題也沒能很好解決,由於編制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司法助理員應享受的政法幹警每月的津貼也無法落實。

綜上所述,明確法律地位、“立户列編”、理順管理體制是司法所建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二、加強司法所建設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具體體現二十一世紀,我國的改革、發展、穩定都面臨着一個新的形勢。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依法治國”的方略和“三個代表”的指導思想都對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維護基層社會的穩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當前加強司法所建設是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一項主要舉措。

(一)司法所在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維護政治穩定,保一方平安的工作中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基層社會的利益格局和人際關係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此而引發的新類型的社會矛盾不斷增多,處理不好極易產生羣體性矛盾糾紛。

近年來,基層司法行政組織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已經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認可。如果建立司法所做為代表政府調處矛盾糾紛的專門機構,説服教育,依法調處,可以使黨政領導從繁雜的事務當中解脱,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考慮發展經濟的大事。

同時建立司法所又能進一步加強對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的力度。司法所可以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中心的職能作用,把大量人民內部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在發揮政府職能的同時發揮法律的優勢,發揮司法助理員即懂法律又熟悉本地區的民情的優勢,依法、依情、依理的多層次、多角度的預防化解矛盾,為地區百姓辦一些實實在在的事情,解決他們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是新時期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題之一,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環節,在基層需要有這樣一級專門機構來做這項工作。

應該説建立司法所是一項利在當前,功在長遠的重要舉措。

【第8篇】基層央行電子化建設的調研報告

隨着金融電子化進程的進一步深入,中央銀行各級分支行的金融信息化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基本建立了方便、安全、高效的金融電子化服務體系,實現了基層央行業務處理、信息傳遞的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理念深入人心,電子化應用已滲透到人行業務的方方面面,極大地提升了中央銀行業務處理效率。然而業務信息化受基層央行自身科技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約,在其發展過程中也顯現出很多問題,從不同程度上制約了金融電子化的發展。

一、基層央行業務系統基本情況。

目前縣級人民銀行運行的重要業務系統包括: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國庫會計核算系統、國庫收支統計系統、同城票據清算系統、貨幣發行信息管理系統、金融統計系統、信貸登記諮詢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等8個。一般業務系統有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人事勞資管理系統、檔案管理系統、現金管理系統、財務會計報表系統、賬户管理系統。這些業務系統幾乎涵蓋縣級支行90%以上的業務工作量。

二、基層央行電子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基層央行的電子化建設存在的問題主要分為“軟件”和“硬件”兩個部分。“軟件”問題包括:職工學識水平,支行科技管理制度,科技人才的培養和激勵等。“硬件”問題包括:設備配置和調配問題,維修問題等。

1、職工學識水平。

基層人行人員老化,很多時候都是對科技工作學習不夠,基層沒有形成良好的計算機學習氛圍,造成支行員工對計算機使用和安全知識瞭解甚少。

2、支行科技管理制度問題。

長期以來,人民銀行對信息技術普遍存在着重應用輕管理的現象,對信息管理的安全性認識不足,制定的規章制度形同虛設。基層央行由於電子設備不斷增多,大部分科室已將電子設備長期擺放辦公桌操作,既存在安全隱患,又不利於管理。

3、科技人才問題。

基層央行科技人員匱乏,難以適應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縣級人行平均1人,佔其人員總數的3%左右,遠遠低於人總行規定的6%的標準。科技人員都是身兼多職,業務量大,一個人對應中支3個科室甚至更多,科技工作與業務工作不能兼顧。科技人員素質的高低是提高基層科技水平的瓶勁問題,科技人員年齡偏大,知識老化,業務素質差。平均年齡在35歲左右,30歲以下的科技人員寥寥無幾,知識結構單一,新知識和新技術掌握不多,科技人員疲於應付各種日常業務工作,無暇顧及較深層次的電子化應用學習。只能適應基層的推廣和維護,業務素質跟不上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科技人才管理機制不健全。

目前人民銀行系統對支行科技人員的重視程度較低,雖然名稱是科技專管員,但實際上是科技兼管員。科技人員每年的工作量要比其他員工多一倍,薪酬卻與其他員工沒有區別。中支在科技方面的培訓少,培訓只限於新系統上馬和升級的安裝培訓,沒有專門的計算機知識提高培訓。支行的電子化管理任務越來越繁重,而支行只有一名兼職的科技管理人員,僅靠現有的技術力量已不能適應全行電子化管理的需要,特別是會計、國庫等業務處理正越來越多的使用unix操作系統,學習難度較大,維護系統相當困難。支行缺乏有關電子化教育培訓的環境和氛圍,員工在信息安全知識方面獲得的教育與培訓機會少,造成支行科技後備人員匱乏。科技人員如果不在,大家都束手無策。

4、硬件配置和管理問題。

支行科技人員沒有權力對計算機設備進行調配。某些支行領導忽視業務用機緊張的現狀,在調配計算機設備的時候,首先考慮配置給行領導。直接造成一線業務系統的計算機缺乏。設備的購置、折舊、報廢、升級、更換等沒有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嚴格管理,缺乏統一調配。某些支行為了爭取上級行在調配計算機設備時的政策傾斜,隱瞞自行購置的計算機設備。影響了上級行科技部門對轄內計算機設備使用情況的掌握。基層行配備的ups不間斷電源達不到要求。隨着金融電子化的進程不斷深入,計算機設備大量增加。現有的ups不間斷電源已經不能滿足要求,有的ups設備陳舊、性能差,有的只能穩壓、不能穩頻;有的抗干擾能力差;有的ups不能蓄電。此類情況經常影響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穩定,甚至影響了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維穩。機房等硬件設施不配套。目前支行所使用的機房是上世紀90年代初期所建,機房設施已明顯陳舊落後,衞生條件、防靜電、防輻射能力不符合要求,缺乏綜合佈線設計,網絡化建設的可擴展空間有限。

三、對基層行金融信息化建設中存在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管理,明確職責,強化對科技工作的領導。

科技工作已滲透到人民銀行系統各項工作的每個環節,科技服務工作與央行各項業務已密不可分,必須強化對科技工作的領導,要明確基層央行第一把手為支行金融電子化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確保金融電子化建設工程的效用得到最大發揮。由中支科技部門制定詳細明確的績效考核制度,嚴格執行。監督基層行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支行電子化管理各項責任制。給支行以適當的壓力,迫使支行領導重視計算機安全管理問題重要性和緊迫性。

2、建立良好的計算機學習氛圍和科技人員激勵機制。

“以科技強行為口號,加強全員電子化應用技能培訓,提高基層行整體科技應用水平。開展不同形式的信息化應用技能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信息化業務素質。

一是由上級行組織,對基層人行科技人員進行新的實用信息化應用和安全技術以及相關央行基礎業務知識、流程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使技術人員既掌握科技管理技能又充分了解業務部門的工作需要,提高解決實際信息化應用和安全管理問題的能力。

二是根據人民銀行要建立一支學習型、研究型、專家型、務實型和開拓型人才隊伍的需要,本着“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根據員工實際,由基層支行制定可靠的培訓計劃,引導基層支行全體員工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培訓有關計算機信息安全應用和操作基礎知識,促使其樹立計算機信息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業務水平,促進業務知識與科技知識相互融合,最終培養出一支既懂業務又精通技術的複合型人才隊伍,為提高基層支行計算機信息安全管理和推動基層支行信息化、電子化建設的發展奠定基礎。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勵機制,為人才的培養創造有利條件,妥善解決工資福利、職稱晉級等實際問題,改變以前單憑工作年限來論資排輩的做法,按業績、貢獻來確定其應具有的職稱及生活待遇。

3、合理配置現有的設備資源。

明確基層行科技人員的權力,使科技人員能根據基層行的實際情況,有效調動和利用現有的科技資源,統籌兼顧,合理調配,優先解決業務部門用機緊張的問題。把高配置的機器配用到繁雜的業務一線,以滿足運行龐大業務程序及存儲數據的需要。在現有的辦公環境下,儘量做好計算機設備的保養工作,禁止在計算機設備上堆放報表材料等易燃物品。積極與保衞部門協調,防止計算機設備防盜工作。經常性的檢查供電線路和網絡線,出現問題要及時更換。

4、強化設備管理,挖掘設備潛力,定期檢查電子設備,做好備份,避免重要業務系統出現故障。

基層行必須制定電子設備定期檢查制度,避免計算機設備帶故障運行。淘汰或閒置不用的計算機設備,經檢修無故障的,可作為重要的業務系統用機的備份機,做好系統和重要數據的雙重備份,以便應付突發情況。

5、強化安全意識,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機制。

確保業務系統重要數據和電子設備的安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工作是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必須堅持制定制度規範,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對基層行信息化應用體系所有的環節都能夠實施有效的規範和約束。包括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安全管理、應用軟件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網絡安全管理、計算機病毒防範、數據與資料的安全管理、運行環境的安全管理、應急計劃和保障體系等。嚴格執行,確保制度逐項落到實處,才能有效保障基層支行信息化安全體系的建立。例如加強互聯網非法內聯的管理,避免銀行絕密數據泄露。嚴格微機室管理制度,做好電子設備使用登記。重要業務系統操作人員必須定期更換登錄密碼。科技專管員定期進行檢查,對不按要求登記使用情況或不及時更換密碼的人員進行教育,嚴重的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第9篇】現階段基層工商所素質建設的調研報告

關於現階段基層工商所素質建設的調研報告

當前一段時期,正是基層工商所實行“小局大所”改革的關鍵時期,新的監管模式已經確立,基層工商所由以收費和行政執法為主的派出機構,向兼有各項職能的綜合性基層機構轉化。業務職能內容出現“大而全”的格局。與此同時,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均衡,使同等編制的基層工商所受到不同等的財政體制制約。相對而言,經濟發達地區的基層工商所較經濟落後地區,在規範化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方面都能保持領先的超然地位。而經濟落後地區,往往困於“以收定支”的邏輯怪圈,吝於建設和人力投入,基層行政執法隊伍往往是“少而精”的。由此可知,職能範圍的“大而全”和執法隊伍的“少而精”形成了鮮明對比。在執法力量薄弱的前提下,要做到業務職能的不斷廣泛化,業務素質就成了基層工商所建設的重要基礎,成了影響行政執法能力的關鍵中的關鍵。個人素質影響全局。

業務素質對基層工商所的影響

結合現實,我們來探討一下基層工商所素質建設的重要性和素質建設在基層工商所總體建設中的作用。

一、業務素質對加強執法能力的影響。以山東省沾化縣下窪工商所為例,該所雖然編制人員14名,但2002年以來一直維持在4-5人的水平。已經量化的任務指標,從2002年到2022年的4年時間裏,分別是30萬、33萬、38萬、50萬。也是在這4年裏,作為當地主要產業的冬棗連年受災,冬棗產業一蹶不振,尤其是2022年受鏽病影響,80%以上的冬棗種植業户顆粒無收。冬棗產業的損益與否,直接影響到當地消費者的購買力,從而間接影響到其它相關產業的發展,影響到工商所直接掌握的集貿市場管理和個體工商户管理兩項主要收入。一般來説,傳統收入的減少是基層工商所加強執法力度的重要動機,基層工商所會主動加強自身的行政執法能力,但是會以量化的指標為限度,適可而止。2002年以來,下窪工商所從以下方面深化了行政執法內容:第一,建立了“假集體”登記甄別制度,以彌補註冊登記程序中的漏洞,防範出現“假集體”。並利用甄別程序,對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集體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第二,實行農資市場電子化監管模式,2022年以來,對轄區內農資經營業者進行不定期抽檢,利用互聯網進行查詢,使套證、套號的農藥、化肥無所遁形。第三,建立以個體工商户為主體的農村“線民”制度,使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案件線索明朗化,從2002年到2022年,下窪工商所執法案件每年遞增30%。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基層工商所不可能株守傳統的監管領域,不可能固步自封、食古不化。如糧食市場、棉花市場,遲早都將逐步或完全放開,對“投機倒把”處罰的使用逐年減少就是一個明證。監管範圍和監管領域的不斷擴大,對執法人員業務素質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緊學習適用法律法規,對當前的基層工商所而言更具有迫切性。

二、業務素質對提高效率的影響。下放個體工商户登記權限對基層工商所而言,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步,就此基層工商所可以獨立開展註冊登記業務,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用1-3個日完成的註冊登記業務,可以縮短到10分鐘來完成。效率的提高足以大大提升基層工商所的執法形象。下窪工商所從2022年6月10日起受理髮照以來,共辦理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95户(含古城所註冊登記申請在內),辦照數量超過2022年全年總和。同時,辦照也考慮到了業户營業場所的租賃期限,儘量以營業場所租賃期限為準,避免了正式執照期限一律為4年從而導致業户持照歇業的弊端。下放登記權限對基層工商所執法人員是個考驗,首先基層執法人員實現了從受理人員到審核人員之間的角色轉換,其次是第一次從實際意義上站在了登記註冊關。把好登記註冊關,是以後開展一系列監管的前提,把不好登記註冊關將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監管責任,使全局陷入被動局面。這就要求基層註冊登記人員必須具有較全面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必須熟練掌握前置審批事項和註冊登記程序,否則就談不上什麼效率。

隨着“小局大所”改革的深化,以後商標、廣告、合同鑑證等業務都會下放到基層工商所,因此加強基層工商隊伍的素質建設成為工商系統發展的必然。

三、業務素質對轉變作風的影響。這種影響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關於執法。一名基層工商執法人員,身在執法第一線,如果業務素質不高,其執法能力必然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干擾而大打折扣。在實際中,由於基層執法力量薄弱,客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妥協,留有一定的迴旋餘地,否則將平添相當多的阻力。基層工商所在日常監管中只有“因勢利導”,才能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而不是一味地雷厲風行,以高壓態勢去執法。畢竟“鋤強扶弱”不是基層工商所的執法取向。第二層意思是自我約束。一名合格的工商執法人員,要有清醒的頭腦、豐富的知識和自我約束的能力,最起碼的是有高尚的道德品質。所謂德才兼備,無德即不能稱之為才。只有具備自我約束的能力,才能從根本上轉變作風,才能真正達到“五項禁令”、“六項禁令”所期望達到的目標。

加強基層素質建設的措施

就目前基層工商所的現狀而言,目前的規範化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已初見成效。如果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就只能從素質建設入手,以新素質配合新形勢,才能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監管環境。

一、摒棄“制度萬能”的舊思維模式,保持“素質優先”的策略。制度並不是萬能的,更不能將制度凌駕於實際之上,成為空中樓閣。制訂各項制度要以人為本,以個人素質建設為依歸。要根據實踐來不斷完善各項制度。2003年,下窪所在人手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實行“片警制”,將轄區劃片管理,在實際操作中難免還是全員監管,事實與初衷相左。

二、實行多方位監管,保持業務的穩步拓展。目前,下窪工商所還未授權處理廣告登記和合同鑑證業務,企業註冊權限也未下放。但就實際操作來看,在以往的中也與這些有所接觸。2003年和2022兩個年度,下窪工商所完成招商引資項目3個,總註冊資本額人民幣900萬元。協助企業申請註冊商標3個,均在國家工商總局獲得通過。由此可知,下窪工商所已經具備了業務拓展的基本條件。

三、加強業務程序的民主化管理,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具體來説,基層工商所從三個環節需要執行民主化管理:第一,實行集體評費、議費,充分考慮業户營業額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使繳費額度不致於影響主動繳費率;第二,實行經濟案件立案、結案業務分工,案件主辦人和法制員各司其職,既保證了案件質量,也會使執法效率得以提高;第三,普遍實施迴避制度和公示制度。對可能影響執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執法人員,應主動實施迴避;同時,在最大範圍內實施公示制度,不僅將業户繳費額度予以公示,而且也應定期將食品安全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消費者滿意單位名單等內容予以公示,這樣會起到懲戒和表揚的雙重作用,有利於未來的行政執法。

【第10篇】基層婦聯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基層婦女組織是婦女工作的基礎,是黨聯繫婦女羣眾的橋樑和紐帶,為了進一步加強基層婦聯組織建設,更好地發揮基層婦女組織在新形勢下的作用,推動**市**鎮婦女工作和婦女事業的健康發展。對鄉鎮、村(社區)婦代主任工作現狀、各種待遇落實情況等進行了調查,對基層婦女組織建設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基層婦聯組織建設的基本情況:**鎮有22個行政村,6個居委會,總人口9.31萬人,其中女性4.1萬人,2022年全鎮村、居婦代會都進行了換屆,婦代會組織健全率100%。2022年鎮婦聯進行了換屆。鎮婦聯工作人員2人,其中兼職1人。村、社區婦女主任28人,平均年齡48歲,其中50歲以上16人,40歲以上8人,30歲以上3人;30歲以下的1人。國中以上文化9人,高中以上文化13人,大專以上文化4人;通過換屆,一批年輕、有文化、素質較高的女性走上了婦代會工作崗位。全鎮在私營企業已建立婦女組織39個。

總的來説,該鎮婦聯幹部隊伍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婦聯崗位的鍛鍊,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實踐工作經驗,能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組織和引領廣大農村婦女參與經濟社會事業建設。在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從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來看,婦聯幹部隊伍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和困難。

二、當前婦聯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是外部環境因素:

1、黨政領導對婦聯工作的重視程度。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是婦聯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條件,對部門工作的開展所提供的組織保障和所起的決定性作用。黨委政府對婦聯組織和婦女工作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原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把主要精力放在經濟建設上,相對計生、招商引資、綜合治理等“一票否決”的工作來講,婦聯工作往往被忽略。黨委政府的不重視主要體現在:一是對婦女問題和婦聯工作研究少。每年專題研究婦女工作的只有1-2次。二是對婦聯工作關注少。三是對婦聯工作關心支持少。部門經費不足,村級兼職現象嚴重。

2、婦聯的工作經費。婦聯要在提高婦女素質、維護婦女權益、參與社會經濟建設等方面提供服務,創造條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經費作保障,從鎮、村(社區)婦女組織,工作經費嚴重緊缺,直接導致了基層婦聯組織正常工作難以開展。如:婦聯每年的工作經費5000—1萬。婦聯要開展活動、組織培訓、評比表彰、慰問等等,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如組織“六一”慰問活動、鎮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等等,都需要一定的工作經費支撐。婦聯沒有固定的工作經費,各種活動和培訓都必須提出申請,領導批准後才能開展,“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村、社區婦代會的工作經費更是微乎其微。有些基層婦聯幹部想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創新活動,因無經費支持也只好放棄,直接影響了婦聯幹部的工作的影響力。

3、婦聯幹部的兼職問題。鄉鎮婦聯組織雖然能夠以獨立形式存在,我鎮婦聯主席雖然沒有兼職,但婦聯副主席是兼職,沒有時間參與婦聯的實際工作,只是掛職而已。在村(社區)婦女組織中,這張種現象更嚴重。100%的婦代會主任同時兼顧計劃生育、團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生產組組長等工作。她們至少兼2個職務,最多的兼任3個職務。現在鎮、村經過合併,人口較多,服務的對象也相對較多。婦聯幹部的精力和時間有限,兼職過多造成工作被動應付,影響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質量。

4、婦聯幹部的待遇問題。一是政治待遇,婦聯幹部隊伍人員流動相對較慢,政治上的進步不明顯。在全市鄉鎮婦聯主席中,我任婦聯主席工作時間是屬於最長的1個,今年已經有22年。如果婦聯幹部長期在同一崗位工作,綜合能力受到限制,工作激情慢慢減退,容易產生疲憊應付的心理。這與中央提出的“把婦聯建設成為培養輸送女幹部的重要基地”這一目標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二是經濟待遇。工資待遇低,主要在基層,村級婦代會主任。沒有工作補貼。與計生部門相比,沒有專門的工作津貼和工作補助,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她們的工作積極性。如:婦聯召開會議或外出學習與其他部門發生衝突的情況下,婦聯幹部服從計生部門的安排,説明婦聯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不夠。

二是幹部隊伍自身因素:

1、婦聯幹部年齡偏大,工作激情不高。年齡偏大現象在村婦代會主任中表現更為突出,年齡最大的婦代會主任已經57歲。年齡大固然有工作經驗多、辦事認真等優點,但缺乏創新能力和開拓精神,不能與時俱進。我鎮村婦代會主任中,部分人不能熟練操作電腦,收發文件,這部分人觀念轉變慢,適應市場經濟能力差,無論在致富能力還是領導水平上,都沒有太大的説服力,不能很好地發揮婦聯幹部的示範帶動作用。

2、婦聯幹部自身缺乏工作主動性,創新意識不強。部分基層婦聯幹部認為婦聯比較虛、比較空,工作上缺少主動性、自覺性,工作上處於消極被動局面。在鄉鎮開展活動時,由於自身的原因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的工作方式,按老套路老辦法行事,沒有開拓創新意識,實踐工作能力得不到提高。村一級婦女幹部,往往是上級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基本是敷衍了事。可以説,目前,大多數基層婦女幹部都停留在完成佈置的任務這樣一種狀態。對於如何與時俱進,創新婦女工作,缺乏思考和探索。

以上各種因素的存在,降低了婦聯幹部在黨組織和羣眾中的威信和影響力。希望上級婦聯能夠深入基層,瞭解基層婦女工作的實際情況,聽取基層的意見和建議,從改進工作作風和提高服務水平的角度出發,落實為基層婦聯幹部辦實事的務實舉措。

三、關於加強基層婦聯組織建設的幾點建議

1、積極營造基層婦聯幹部成長進步的社會環境和婦聯幹部幹事的社會氛圍。婦聯幹部這支隊伍能不能在黨和羣眾中樹立威信,能不能真正發揮作用,既取決於婦聯幹部自身的主觀努力,也取決於黨委政府領導對婦女工作的重視程度。所以,在婦聯幹部的成長進步上,建議上級婦聯組織充分發揮協調作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制定有利於婦聯幹部成長的傾斜政策。一方面,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的主動協調,爭取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重視婦聯工作。通過協調,能夠解決問題:

(1)爭取財政支持,滿足工作經費需要,是每年特別的三八慶祝活動要有專項工作經費。

(2)提高基層婦聯幹部的工作報酬。對兼職多,工作量相對較大的婦聯幹部,能夠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貼,提高待遇,調動她們的工作積極性。包括離任後的村級婦代會主任,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以解除她們的後顧之憂。

(3)落實婦聯主席的級別待遇(職級高配)。省、市婦聯還要加強呼籲,這一項政策能否落實,也是從另一個側面反映黨委政府對婦聯工作的重視程度。

另一方面,加強與組織部門的溝通和聯繫,爭取黨委政府對婦聯幹部成長進步的關心和支持。體現在兩個方面:加快婦聯幹部隊伍的人員流動,對素質高、能力強的婦聯幹部重點培養,優先提拔;充實婦聯幹部隊伍,注重鄉鎮、村(社區)婦聯後備人才的培養選拔。可以把女大學生村官這一支新生力量,作為婦聯幹部後備力量,大力培養聘用。女大學生村官這支隊伍年輕、有朝氣,比較活躍,有工作激情。。

2、大力提高婦聯幹部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婦女幹部綜合素養的提高,除自身的學習與實踐外,上級婦聯正確的指導和日常的教育培訓也是一個重要方面。建議上級婦聯組織加強指導,加大培訓工作力度。1、培訓形式上,除了集中培訓外,加強基層婦女組織的橫向交流學習,讓大家互相借鑑,彼此促進。2、培訓內容上要有針對性和指導性。可以重點圍繞三個能力選擇培訓內容,一是參政議政的能力;二是組織協調能力;三是開拓創新能力。培訓的內容針對性、指導性直接決定培訓的實效。

3、培訓費用上考慮基層的困難,免費培訓,減輕基層婦聯的負擔。

4、科學制定婦聯繫統的各類評比表彰。婦聯繫統的各類表彰,建議上級婦聯組織減少表彰的類型和數量,提高層次,做到少而精。如:平安家庭、和諧家庭、綠色家庭、特色家庭等等。一方面,絕大多數是書面表彰,不舉行儀式。對受表彰對象來講,榮譽感不強。另一方面,對基層婦聯來講,名額有篩選,要排名單,弄材料,工作量大,還要做好解釋工作,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層的工作負擔。其次上級婦聯要經常深入基層,瞭解婦情民意,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11篇】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範本

近年來,我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我們決心以建設先鋒工程和創業富民活動為契機,努力把我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篇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在中組部開展組織部長下基層活動以來,我就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三項工作(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大學生村幹部工作)和4+2農村工作法推廣運用情況,先後走訪了17個鄉(鎮)、街道的31個村,訪談了150餘名基層黨員幹部和羣眾,深感農村黨建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環節亟需重視、亟待解決。

村級組織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應積極構建羣眾有序參與、民主監督的村務管理新機制。調查走訪中發現,農民羣眾普遍擁護黨和政府出台的系列惠民支農政策,但反映一些主管部門在具體執行中存在推諉、扯皮、拖延的情況,使得好事辦不好、實事沒落實,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比如,有羣眾反映鎮裏和村裏故意拖欠沼氣池建設財政補貼,甚至有一個村的兩委幹部在沒有經過村民大會討論、沒有羣眾代表簽字的情況下,就把300餘畝荒山和土地賣給了企業,並截留了5.1萬元佔地補償款。這些現象説明,農村基層組織還存在運行不規範、制度不完備、監管不到位等深層次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堅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構建羣眾有序參與、民主監督的村務管理新機制,暢通羣眾參與村務決策、管理和監督的渠道。要推行村民管村務,堅持一事一議,建立健全黨員議事會、村民議政會、重大村務公決等制度,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處理農村重大事務,嚴格執行三資代理制度,真正把羣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

農村黨員隊伍結構不合理、源頭萎縮,應堅持不懈地抓好農村黨員發展這一基礎性工程。在走訪的31個村中,有16個村的黨員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三分之一。同時,源頭萎縮現象突出,好苗子難找,發展黨員難度大。潁陽鎮北寨村黨支部本文來源: 書記郭少峯深有感觸地説:近些年,村民發家致富的意識強了,由於村裏沒有企業,年輕人要麼是考上大學留在了城市,要麼是常年外出務工,留守在家裏的不是老人小孩就是沒啥文化,自覺提出申請入黨的人數很少,支部在發展培養黨員上也有心無力。甚至還有村民説:入黨有啥好處?得文祕雜燴網交黨費不説,支部又不組織活動,還不如教會人多熱鬧,某某當了幾十年支書,自己家還是貧困户。針對這一情況,我們一要進一步加強對廣大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心向組織,衷心擁護黨;二要積極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幹部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黨在羣眾中的威信,增強黨對農村青年的吸引力;三要進一步探索完善激勵機制,抓緊建立黨內互助基金,對老黨員給予生活補助,對因病因災等致貧的困難黨員提供生活救助,對有脱貧願望和致富技術但缺乏啟動資金的黨員提供生產資助;四要進一步拓寬黨建工作領域,對進城務工青年提供務工信息、權益維護等服務,對優秀農村青年採取一幫一、一帶一等形式結對培養,做到思想上引導、利益上關心、感情上融合,激發他們的入黨願望;五要在開展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評選活動中,適當增加農村黨員的比例,從而增強農村黨員的政治榮譽感,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村黨組織書記年齡偏大、能力不強、待遇較低,應多措並舉加強農村幹部隊伍建設。目前,全市村黨組織書記平均年齡為44.5歲,50歲以上的也較為常見,高中以下文化的佔40.4%,部分幹部謀劃和推動發展的能力偏弱;在沒有集體企業的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每個月僅能領到市財政的550元補貼,兩委其他幹部為每人每月450元;有些能人型幹部忙於個人事業長期不過問村務,留守幹部心有怨言工作懈怠,整體工作積極性堪憂。針對這一情況,我們一要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堅持村內推選與村外選拔相結合,採取公推直選、選派任職等辦法,從鄉鎮機關幹部、農村黨員專業户、大學生村幹部等羣體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幹部,同時加強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在每個村培養2-3名後備幹部,着力優化隊伍結構;二要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幹部分級分類教育培訓機制,由組織部門牽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5天以上的村兩委負責人集中輪訓班,由各鄉鎮負責每半年對其他村、組幹部培訓一次;三要健全保障機制,逐步增加財政扶持力度,強化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管督促,確保村幹部補貼及時發放到位,同時加快城鎮養老保險覆蓋,妥善解決村幹部離任後生活保障問題;四要積極推薦優秀村幹部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尤其是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力度,讓村幹部感到工作中有勁頭、政治上有奔頭、事業上有幹頭。

鄉鎮機關截留、村幹部牴觸、村民漠視,導致大學生村幹部入村遭遇身份尷尬,應加快健全跟蹤管理機制,保障大學生村幹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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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關於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調研報告

網友珊瑚推薦來王小東授權神州思想文化網發佈的文章,作者介紹説:“在潘岳先生的大力策劃與支持下,在有關部門的熱情協助下,我、楊鵬、歐豔國,於xx年6月去南平進行了調研。以下是這次調研的報告,於xx年7月完成,過去沒有發表過。潘岳先生關於南平的講話,必須與他的官員身份一致;我的這個調研報告,則完全是一個布衣研究者個人的看法。所以,我為我自己的看法負全部責任,但我與潘岳先生關於這些看法多次交流過意見,所以,可以作為潘岳先生講話的一個參考資料看。另外,這篇報告不是我一個人所能完成的,除了前面提到的支持與協助外,楊鵬和歐豔國都付出了極為艱辛的勞動,特別是報告的第四部分,主要出自楊鵬的手筆。xx年1月11日”

農村基層政權是國家政權的基礎。這個基礎的動搖,勢必影響到國家的穩定。基於對於這一問題的關心,我們最近赴福建閩北山區的南平市,從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角度出發,對該市大規模下派村支書一事進行了為期20天的專題調研。在20天的時間內,調查組先後走訪了6個縣(市),23個村,與市、縣、鄉鎮、村幹部和村民近200人進行了交流座談,帶回了20多萬字的資料和調查筆記。在此次調研中,我們的調研組觀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可以説是從局部調研觀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政權管理機制在村一級出現了斷層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隨著毛澤東時代原有的意識形態的逐漸淡出,隨著共產黨從一個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我們原來的從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權管理機制,到了村這一級出現了斷層,也就是説,我們黨的方針政策、我們的政權管理機制,乃至經濟生活,從上到下,到鄉鎮一級形成一個循環體,而村級以下的廣大農民自己形成一個循環體,這兩個循環體基本不銜接,形成了斷層。

形成這一斷層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1)農村經濟基礎所發生的巨大變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説,“斷層”是農村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必然結果。計劃經濟之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到户之後,廣大農民市場經濟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級政權對於農民的生產活動所發揮的影響越來越小,農民在經濟生活上對於上級政權的依賴越來越小。因此,從經濟生活上説,農民的循環體與鄉鎮以上政權循環體的銜接之處越來越少,甚至與村黨支部的關係都越來越少。過去,管理村裏的資產和組織生產和分配,是村黨支部的主要職能和權力來源,而隨著包產到户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村民逐漸有了自己的經濟支配權,多數村黨支部,乃至鄉、鎮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位置和空間,不知道還能幫助村民幹些什麼;而村民們看他們則往往是“吃冤枉”(即貪污腐敗)的一小撮。

關於農村經濟基礎的變化給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所帶來的挑戰,我們在後面還有更為詳細的敍述。

(2)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潰散是其重要原因。我們黨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是一個歷史發展的必然過程,革命時代高度熱烈的意識形態的消退也是一個無可避免的歷史發展過程。而由於我們沒有及早認識到這一發展過程,所以就沒能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延緩和制止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潰散。

在我們的調查組先後走訪的6個縣(市),23個村中,只有兩個村黨員的平均年齡低於50歲,其餘的都超過50歲,甚至接近60歲;南平市委組織部提供的南平市624個下派村黨員平均年齡也接近50歲。許多村子,除了復退軍人帶回幾個黨員之外,多年沒有自己發展過黨員,因為黨員幹部把入黨看成獲得特權的機會,所以他們要極力壟斷這種特權,不肯讓更多的人加入進來。黨員乃至村支書的年紀老、文化程度低、素質差、致富靠腐敗,即使是在農村這樣相對落後的地區,他們也很難稱得上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代表,更談不上代表廣大農民羣眾。

值得指出的是,農村基層黨組織潰散不是南平市獨有的現象,如山西省,農村黨員、幹部隊伍也存在著嚴重的老化現象。山西全省的農村黨員、幹部中,50歲以上的黨員佔到黨員總數的55.7%,大多數村的黨支部書記年齡在55歲以上;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佔到了74.5%。

利用組織手段實現黨員、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也許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比如説,由組織部門發個文件,把黨員、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作為一項重要指標來抓。但黨員、幹部隊伍在自然狀態下的潰散絕不僅僅是作為現象表現出來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黨組織的缺乏戰鬥力乃至潰散絕不是可以由組織部門的一紙命令解決的。

(3)其他勢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間非政府力量,乃至與腐敗官員結合的黑社會勢力已經形成,它們對於農村社會的影響逐步壯大。

從上述三個形成“斷層”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個原因將隨著市場經濟的存在而長期存在,農民自發、自組織的循環體相對獨立於鄉鎮以上政權循環體是市場經濟存在的必然結果,我們已經不可能像計劃經濟時代那樣,什麼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經濟基礎條件下,我們必須以新的方法處理農村的基層政權問題。第二個原因,則是我們應該努力解決的,這就是抓好農村的黨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進文化和先進生產力,代表廣大農民羣眾的人吸收到黨組織裏來。至於第三個原因,除了與腐敗官員結合的黑社會勢力必須予以堅決打擊之外,我們的黨作為執政黨,必須學會與宗教、家族等民間非政府力量和睦相處,在這個基礎上加以引導和駕馭。

二.農村經濟基礎的變化給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前面所説的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基礎所發生的巨大變化”除了意味著農村經濟從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轉變、農村生產效率提高、農民收入提高,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還有著一些關係到政權鞏固的其他方面的具體表現。這些表現主要有:村,乃至鄉、鎮財政基本上破產;大量農民拋棄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黨在處理與大户的關係時面臨十分微妙的局面。

(1)村,鄉、鎮財政基本上破產。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鄉村,幾乎無一例外是這個情況。村負債基本在幾十萬元,鄉、鎮負債則在幾百萬元(李川:1998年的統計,南平鄉一級平均負債399萬,村級平均負債39萬)。南平市624個下派村村集體負債在2億元左右,相當於這些村三年的村集體收入。這些債務主要是欠農村信用社的,也有欠幹部、農民或其他人的。

要解決村,鄉、鎮財政的困境,靠從農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費用是不現實的,只能從村集體經濟汲取,而村集體經濟正面臨著最後一次瓜分。這次最後的瓜分可以帶來較大的一次性收入(反映在南平市624個下派村集體資產情況調查表上的數字是xx年這624個村的村集體收入比正常年景的6500萬元左右突然多了1500萬元左右),但此後怎麼辦?幾乎是無法可想。

村集體經濟必須分户經營。因為村集體經濟控制在少數素質不高的村幹部手中,造成經營無方、貪污腐敗橫行,成為黨羣、幹羣矛盾的焦點,是農民集體上訪的主要原因。農民們希望儘快把村集體資產分户經營或拍賣後分錢。村集體經濟的分户經營勢在必行,但分掉之後,又產生了一系列的新問題。

首先,村提留和鄉統籌實際上很難直接從農民手中收取,過去主要是依靠村集體經濟墊付,或者靠糧站扣繳。現在村集體經濟沒有了,糧食購銷辦法也改變了,村提留和鄉統籌就沒有辦法收取了。當我們的調查組問到這個問題將來怎麼辦時,基層幹部們都説:沒什麼辦法,我們只能寄希望於税費改革,即我們不再承擔收取村提留和鄉統籌的任務,改由穿制服的國家税務部門人員收税,然後返還給我們一部分,作為村,鄉、鎮財政的開支。這是基層幹部的希望,但從國家的角度看,村,鄉、鎮基層政權收取這些費用尚且如此困難,由國家來直接面對千千萬萬的農户收税,恐怕成本會更高。

其次,農村基層幹部的權威進一步降低,農村公益事業的開支現在必須以民主的方式,徵得大多數農民的同意才有可能進行。

再次,村,鄉、鎮負債的償還恐怕更無著落。這就又引出了一個農村信用社的問題:農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來自於農户,如果農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償還?這會不會成為新的羣體性事件的緣由?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組所調查的福建省南平市,應該是全國農村中情況較好的。該地區自然資源豐富,人口壓力不大,有大

量的集體山林可以用來搞“集體林改革”,即分户經營,使村財政得到最後的一次性較大收入。其他自然資源稟賦較差的地區恐怕連這個條件都沒有。

(2)大量農民拋棄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國農村,一般農户的小規模土地經營幾乎無利可圖。所以,農民們將土地流轉出去,青壯年、有一點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謀生,農村只留下“389961部隊”(即婦女、老人和兒童)。土地的大規模流轉的必然結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們的調查組走訪的一些村莊,村中幾家大户經營的土地規模一般是每户幾百畝。

有些農村問題的專家反對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認為土地不僅僅是生產資料,而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但我們認為,如果農户的小規模土地經營無利可圖,那麼,土地也起不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現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來制止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是不現實的,農民們也不認為不讓土地使用權流轉是在幫助他們、保障他們,而認為這是在限制他們、妨礙他們;況且,土地的大規模經營確實帶來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這一過程中,所謂“先富帶後富”僅僅一種理想而已:市場經濟的邏輯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帶後富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帶後富,這個前提卻並不是總能夠成立的,如果先富帶後富對自己不利,先富當然就不會去帶什麼後富。在這裏,任何道德説教,樹榜樣之類都是沒有什麼用處的。

一般農民拋棄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農村人口,特別是有活力的農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規模流動。這本是現代化的一個必然趨勢,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現代化,但這個趨勢的另一個含義就是農村的矛盾,將來有可能並不是直接在農村——留在農村的人們本來就沒有指望務農能給他們帶來什麼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發出來,由流入城市的一、兩億農民爆發出來——如果他們在城市的生存發生困難,他們的家鄉農村並沒有能夠保障他們生存的生計在等著他們;而農村則由於前面所説的政權管理機制的“斷層”,起著非體制力量的蓄水池、庇護所的作用。

(3)黨在處理與大户的關係時面臨十分微妙的局面。我們的調查組在與市、縣、鄉鎮、村的幹部們談話時,感到這些黨的基層幹部對於大户有一種微妙的矛盾態度。一方面,我們訪談的幾乎所有幹部,坦率地説,都認為黨建工作的基本點就在於團結大户、依靠大户。一位縣委組織部長總結的三句話非常鮮明: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養成黨員,把致富黨員培養成幹部。其他人沒有作如此鮮明的總結,但基本都是同一個意思。另一方面,有些黨的幹部,特別是比較上層的黨的幹部,又感到大户對於黨的基層組織來説,是一種異己的力量,按他們的話説:“農村的政治力量的演變也是經濟利益的演變。在農村肯定不是赤貧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經濟利益在支撐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層的羣眾。”也就是説,真正有較大能量的非黨異己力量,並非是赤貧的人,而是有經濟實力的大户,他們才有左右和組織基層羣眾的力量。

作為黨的基層幹部,現在在農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户,不得不把大户團結進來,以免他們發展成為更大的異己力量,這是黨的利益所在。同時,依賴大户還可能有利於自己個人,這是他們的現實選擇。然而,這樣做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

首先,我們黨的意識形態畢竟不是依靠大户,而是依靠工農基本羣眾,而現在在現實的黨建工作中卻變成了依靠大户,這一組織路線的轉變在黨內外還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識形態緊張。同時,這也不可避免的會造成我們黨與廣大中下等收入的羣眾,與弱勢羣體進一步疏離。更何況,基層黨組織與大户的這種緊密結合,很難避免“官員傍大款”、官商勾結等種種弊端,這就有可能使黨羣、幹羣關係產生更多的矛盾。

其次,目前農村頭等大户的利益往往遠遠超過了本地範圍,基層黨組織想依靠他們,但他們卻不用依靠基層黨組織,你想團結他們還團結不了。他們現在對基層黨組織、對本地政務往往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但一旦如果他們的利益需要他們回過頭來關心本地的政務,他們左右基層羣眾的能力往往比基層黨組織還強。農村的二等大户還是需要基層黨組織的支持的,所以,他們往往積極參與村務,與基層黨組織關係密切;但如果基層黨組織不能進一步給他們利益,或者他們的利益與基層黨組織或基層黨組織支持的其他大户發生矛盾時,情況又會如何呢?大户的日漸增長的經濟實力早晚會轉化為對於政治權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確保他們的經濟利益。這就是為什麼基層黨組織的幹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賴大户,一方面對他們又有一種矛盾心理。這種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層黨組織與大户的關係的微妙現實。

綜上所述,中國的農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農村自身爆發出來,而在農村地區非體制力量很可能並非圍繞著赤貧人羣,而是圍繞著更有經濟實力和組織能力的大户形成。我們在考慮整個國家的社會穩定問題時,不能對於這兩個可能性產生盲點。

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經給農村帶來了巨大的、不可逆轉的變化

我們認為,在新的經濟基礎,即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共產黨由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的條件下,由村民們民主直選村民委員會,首先在農村推行民主政治,勢在必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無可辯駁的證明了我們黨確實是一個高瞻遠矚,一心為公,真誠地推進人民當家作主的先進政治集團。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農村的實施,已經在不聲不響之中給農村、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不可逆轉的變化。

我們的調查組在此次調查中極為認真地瞭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之後,農村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情況,農民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情況。我們現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説,那些聲稱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是假的,是由上級政府操控的傀儡戲的説法是錯誤的: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特別是在xx年的選舉中,雖然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總的來説,選舉是公正的(但村民們反映,xx年以前的選舉往往是做樣子,往往是由內定的候選人自己去找人“陪選”),村民們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權利。我們現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説,那些認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過早,農民素質過低,自身並不想要民主權利,或者他們要了民主權利之後不會使用,或者會濫用的看法也是錯誤的。我們現在也十分清楚地認識到,黨的基層組織今後在農村開展工作必須適應新的形勢,採用新的工作方法,這就是改變過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僅要適應民主政治的規則並且應成為運用這些規則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

我們的調查組對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之後農村情況的總結具體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1)農民十分珍視他們現在獲得的選舉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委員的民主權利。我們的調查組在調查中反覆問村民和村幹部這樣一個問題:你們認為村委會主任是選舉好還是任命好?除了極為個別的一兩個例子,幾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幹部都斷然回答:選舉好。即使是那些認為選舉仍存在一些問題,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村委會並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斷然回答,無論如何,選舉都比任命好。

我們這次調查的主題是下派村支書的成績。在我們問選舉好還是任命好時,這些下派村支書都是在場的,而且那些請來的村民都是盛讚他們的,即使如此,當我們問道,既然上級下派的村支書很好,為什麼不能由上級任命或下派村委會主任時,村民們還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幹部不瞭解村裏的具體情況,村委會主任還是選舉的好。村民們往往很明確地回答:村支書下派好,下派的村支書比原來本村的村支書好,但村委會主任還是要選舉。

我們認為,村民們如此一致的回答選舉好説明了兩點:首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給了他們切切實實的民主權利,他們感到了有選舉和沒有選舉是不一樣的;其次,他們珍視這種權利。

在調查中我們也瞭解到,村民們參加村委會主任和委員的競選十分踴躍。儘管那些當選的人有時也埋怨現在村務公開了,當村幹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差事,但都認為,想參加競選的人有的是,民選村幹部絕不缺乏後備軍。

(2)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對於村民們民主直選村民委員會嘖有煩言,但一致認為這一民主進程是不可逆轉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員會直選,情況會更糟。我們的調查組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與市、縣、鄉各級官員廣泛地交換了意見。一般來説,各級地

方黨政官員們對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都有一些看法,認為“超前了”,“農民自私”,“農民們民主權利的意識高漲卻缺乏責任意識”。特別是鄉鎮一級的幹部,他們抱怨説,對上,還是老規則,上面的命令一級一級壓下來,對下,卻有了基層民主,他們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壓,所以他們現在是受夾板氣。然而,當我們問,退回去或者暫緩村民委員會直選行不行,各級黨政官員們卻無一例外地回答:絕對不行。他們認為,第一,農民們已經享受到的民主權利絕不能再收回來,因為農民們不會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來,農村的情況會更亂,更沒有辦法管理。

我們認為,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的農村的民主進程不可逆轉的這種感受真實地反映了農村的現實。尤其是他們並不喜歡這一進程卻仍舊得出了這一進程不可逆轉的結論,這就更説明問題了。實際上,我們在前面對於農村狀況的描述已經説明了再用老辦法來管理廣大的農村地區,管理千千萬萬如此分散的農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現在是市場經濟了,我們手裏還有經濟資源來直接控制千千萬萬分散的農户嗎?革命時代已過,我們的黨現在是執政黨了,我們再要像革命時代那樣動員我們最基層的黨組織,動員我們的農民黨員,叫他們為了革命事業而無私奉獻,這現實嗎?村級財政已經破產了,要搞公益事業,除非國家掏錢,沒有全體村民的民主決策,錢從哪裏來?不搞村民自治,由國家官吏來治理如此廣大的農村地區,治理千千萬萬如此分散的農户,處理無數瑣碎的事務、糾紛,國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們有必要把農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極為瑣碎的,都集中到國家頭上,由國家為之承擔責任嗎?

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時期治理農村的唯一選擇。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福建地區,是搞得比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麼好的地方則按一些學者的話説,是既沒有民主,也沒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這一現實,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認識得很清楚,所以他們即使再不喜歡村民委員會直選,也並不同意從直選退回去,甚至不同意暫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

(3)農民們並不濫用他們的民主權利,他們“有數”,懂得怎樣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前面已經説過,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對於村民的權利責任意識仍持有一定程度的懷疑,但同時他們也相當一致的反映,農民心裏“有數”。這具體表現在農民尊重和服從國家對於他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至少在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地區,農民不願意交村提留和鄉統籌,他們認為這些錢都會被貪官污吏糟踐掉,但對於交公糧和計劃生育都沒有什麼抗拒,基本上消除了我們對於村民民主自治是否會影響到國家對於農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尤其是計劃生育這個基本國策的貫徹執行的擔憂。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也反映,除了一些個別的情況,大多數被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對於黨的領導表現出合作的態度。

有幾種對於農民是否能夠行使好他們的民主權利的懷疑。其中之一是賄選。然而,賄選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要保證祕密劃票,賄選就會成為一件得不償失的事,不會有多少人去搞。另外一個是宗族勢力操縱選舉。這樣的事例肯定是有的,如競選中有“不為例,只為家族爭口氣”之類的口號,但這類事例往往被誇大了。我們的調查組所看到的情況是宗族勢力操縱選舉的現象並不明顯,小姓當選的比例很高。據村幹部和村民介紹,村民們往往故意選那些沒有宗族勢力作背景的人,因為這樣的人往往不太敢搞以權謀私。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出,村民們對於自己的利益有著較為清醒的認識,同一宗族這個因素並不能蓋過利益的因素。村民們很清楚,他們要選的是代表他們利益的人,至於同姓不同姓沒有太大的重要性。實際情況是,在那些不能真正實現公正的民主選舉的地方,不健康勢力才有膨脹的趨勢。不健康勢力既是不能真正實現公正的民主選舉的因,也是果。

從選舉結果看,黨委組織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承認,村民們選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委員一般説來比村党支書和村黨支部成員的受教育程度高、年紀輕、能力強。

(4)各級地方黨政官員,特別是面對農村現實的第一線官員,逐步適應了民主政治的規則,並且正在成為運用這些規則的高手,完全能夠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在法治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地區,處理與村民自治有關的事務的機構一般是黨委的組織部門。我們的印象是,負責處理這方面事務的幹部的素質、政策水平高於其他部門的幹部。他們已經學會了不是依靠簡單的命令,而是在民主與法制的框架下,依靠黨、團、婦聯等組織,發動和組織羣眾,搞競選、啟動罷免程序等,把自己的人選選上去,把那些拒不與黨組織合作,鬧事的刺頭選下去。

幾十年來,我們的黨一直處於不受挑戰的執政地位,這樣一個地位所帶來的一個負面結果就是我們黨的幹部長期得不到政治鬥爭的的鍛鍊,意志消沉了,脱離羣眾了,能力退化了。令人欣慰的是,我們恰恰在農村地區看到了經受住鍛鍊的基層黨政幹部。他們不得不面對基層民主政治的考驗,不得不以比過去高得多的政策水平、發動和組織羣眾的能力,在民主與法制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包括那些對於農村基層民主嘖有煩言的幹部們也表示:黨組織畢竟是強大的,他們有充分的信心在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下貫徹好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最多是比過去直接下命令麻煩一些。

那就還是讓我們黨的幹部麻煩一些吧,讓他們在農村基層民主政治中先鍛鍊一下。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我們黨將來會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較強的運用民主政治規則的能力的幹部。農村基層民主恰恰能夠為我黨培養這樣一批幹部,迫使黨的幹部在政治競爭中振作起來,學會如何密切聯繫羣眾,提高自己的戰鬥能力,這樣一個過程能夠起到其他任何辦法都起不到的健全黨的肌體的作用。所以,我們的黨不能遷就一些黨員幹部對於農村基層民主的懶惰、畏難情緒,而要有意識地把他們推到農村基層民主政治中去鍛鍊,學會在民主政治中游泳。

通過在農村地區的調查,我們認為,我們的黨不必害怕民主政治,我們的黨完全有能力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貫徹自己的方針政策,實現自己的意志。農村地區的民主實踐是一個很好的開端。

(5)黨組織對於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起到了監督和制衡的作用。民主選舉只是民主政治的一個部分。除了民主選舉,還有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還有權力的制衡。民主選舉並不能保證被選舉出來的領導人不以權謀私,對於被選舉出來的領導人的監督和制衡必須是日常的。在當今農村的現實情況下,誰有力量對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進行日常的監督和制衡呢?只有村黨支部和上級黨組織。我們看到的是,基層黨組織正是這樣做的。基層黨組織是村務公開、村民民主理財等規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實施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組織者。

應該説,基層黨組織自發地在農村基層民主進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這就是幫助村民推進和完善基層民主,協助他們實現有效的自治。我們認為,黨應該把基層黨組織自發找到的這個定位明確下來,要求黨的基層幹部在推進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協助村民實現有效的自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防止基層黨政幹部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為了以權謀私方便而以種種藉口破壞農村基層民主——這樣做有可能符合某些幹部的個人利益,卻絕不符合黨的整體利益。

(6)村民民主自治是在農村地區建立秩序的唯一選擇,在農村已經不存在其它健康的自組織資源。我們在前面已經講了,要想在農村地區恢復過去計劃經濟時代一竿子插到底的治理形式,由於經濟基礎和政治現實的巨大變化已經是不可能了,農村地區的村民自治勢在必行。那麼,除了民主選舉之外,中國農村還有沒有可能實行其他形式的自治呢?一些學者認為村民選舉是“自上而下的民主賜予”,因而靠不住,他們認為:“中國農村的自治,需要利用傳統的自組織資源”。我們認為,除了民主選舉之外,中國的農村已經不存在其他健康的“自組織資源”。

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閩北山區,由於其獨特的地理、歷史條件,應該是傳統資源保留得比較多的地區。即使在這樣一個地區,1949年的革命,1xx年來的現代化進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經濟,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村和農民的面貌。由於城市對於農村的人才資源的汲取,農村已經不再可能出現一個傳統的鄉紳階層這個“傳統的自組織資源”的核心要素。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6個縣(市),23個村,我們的調查組只碰上了一個家在農村的大專畢業生,就是這個唯一的大專畢業生

,主要也是在外跑生意。農村的子弟,只要是考上了學(哪怕只是中專),當上了幹部,經上了較大的商,就絕不會再回到鄉村居住。他們即使暫時回到鄉村,也只是為了獲取某種資源,而絕不會像過去的鄉紳那樣,真正把鄉村當成自己的家去悉心建設。

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地區,唯一還保留著些少傳統文化的影子的,是順昌縣的謨武村。這個村子是宋朝理學大師程頤的高足楊時和遊酢的子孫的聚居地。這個村子自1980年代發起評選“四榜”,即“成材榜”、“功德榜”、“好樣榜”和“能人榜”,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觀。然而,南平市在其他鄉村推行謨武的“四榜”評選則全然沒有任何效果,所有的其他村莊缺乏謨武的傳統文化積澱,硬搞“四榜”評選,則只能是流於形式,沒有任何人理睬,沒有任何意義。即使是在謨武,“四榜”評選雖然在村中一些文化老人的主持下搞得有聲有色,但僅僅是這點傳統文化資源就可以起到“傳統的自組織資源”的作用嗎?回答是否定的。

中國的農民也不再像傳統的農民那樣,對於長輩,對於權威,對於官員還有什麼敬畏了。在我們的調查組訪談的時候,農民駁斥官員的情況比比皆是。總而言之,經過了這100多年來中國社會的幾度滄桑鉅變,中國農民頭腦中殘留的傳統也已經很少了。

斷言中國的農村、中國的農民幾千年來沒有什麼變化,指望回到中國的傳統道路上去,依賴“傳統的自組織資源”實現中國農村的自治的學者們缺乏對於中國農村和中國農民最起碼的瞭解,缺乏對於現代中國最起碼的瞭解。在當今中國農村,拋開了民主選舉,確實還有一些“自組織資源”,那就是不健康的宗族勢力和黑社會,而絕非一些學者理想中的具有儒家傳統的宗族和鄉紳。即使是在中國農村地區,儒家傳統資源是指望不上的,無論是從哪個角度,出於什麼動機,都指望不上了。對於這一點,我們的黨和我們的“新儒家”學者都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四.南平市下派村支書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經驗值得推廣

xx年6月,福建南平市委、市政府針對村黨支部軟弱渙散、黨羣幹羣關係緊張、村民集體上訪次數和人數急劇上升(從624個村的統計看,從1997年的村民上訪人數1956人增加到1999年的4456人)的情況,做出了大規模下派村支書的決定。他們從市、縣、鄉三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624名優秀後備幹部到行政村擔任黨支部書記。剛開始,許多人對此不以為然,認為不過就是新一輪的下派工作隊,起不到多少作用。但隨著此項工作深入持久地堅持了下去,效果卻慢慢顯現了出來。在下派村支書的村,村支部能力明顯改善,凝聚力和戰鬥力得到迅速強化,村級民主自治的各項法律和規章得以建全,下派村經濟發展停滯的狀況開始被打破,黨羣幹羣關係得到了迅速緩解(下派村支書的624個村,10人以上集體上訪人次從1999年的95次減為xx年的44次,集體上訪人數由1999年的4456人減為xx年的972人)。我們的調查組發現,南平市下派村支書的做法與過去下派工作組有許多不同之處,正是這些不同之處使他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平市委和市政府的領導認為,過去的村黨支部之所以工作渙散,引發的黨羣矛盾大,主要是因為村支書是本村人,有自己的農活要幹,不願分心管理黨務村務,他們的利益在村裏,與民爭利的事難以避免,村支書的整體素質不高,村民不服。下派村支書則有助於克服這些問題。下派時間一定三年,下派村支書成了村裏唯一專職的村務和黨務人員;村支書帶薪下派,不增加村裏的負擔;下派村支書不是本村人,不參與村裏的家族和派系爭鬥,不在村裏與民爭利,能超越村裏的家族和自然村間的利益矛盾,更公平地處理利益糾紛;他們的都受過大專以上教育,見過世面,更懂法律,文化知識素質遠遠高過當地村支書;他們的關係多見識廣,更能從上級政府經濟和科技部門為村裏爭取到項目和資金。南平市委、市政府為鼓勵村支書放心工作,還為村支書下派配套了其它政策條件:下派村支書在原單位的職位保留,有成績的優先提拔使用;除原單位工資外,還發一筆補貼;原單位有責任對下派村支書的村提供項目和資金的扶持,實現全市資源重心下移的目標;向下派村支書的村派出225名科技特派員,支持下派村支書的工作,幫助村裏提高種養技術水平,調整經濟結構;向下派村支書較集中的鄉鎮派出流通助理和金融助理,協調下派村支書村裏的農產品流通和農村小額貸款事宜等。

經過二年多的實踐,下派村支書在下派單位、科技特派員、流通助理、金融助理的統一幫助下,取得了很大成績。從經濟上看,由於他們普遍給村民帶來了經濟實惠(道路、學校、自來水、有線電視、引進種養新品種、技術培訓等),取得了村民的信任;從政治上看,下派村支書成了村民與村民委員會矛盾的調解人和村民委員會的監督者,他們完善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監督的規章制度,動員廣大村民對村民委員會進行約束和監督,使《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村民民主權利真正落在了實處,黨支部成了民主的守護人,推進了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從道義上看,他們在村裏沒有利益糾紛,不與民爭利,給村民帶來實惠,公正地處理村裏的矛盾,取得了道義的形象。他們動員羣眾,取消了村裏一些的封建落後的迷信陋習,將先進的文化生活方式帶入了農村,取得了村民的支持。調查中有的村民説:“共產黨三次好,第一次是土改,第二次是聯產承包責任制,第三次是三個代表。下派村支書帶來了三個代表。”從素質上看,下派支書都受過中專以上教育,而且他們下派後,心無芥蒂,積極發展受過高中以上教育的年輕能人入黨,強化了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從下派村支書的624個村看,受過高中以上教育的黨員人員數從1999年的2246人迅速增加到xx年的3092人,提高了黨員的整體素質。

我們的調查組發現,雖然取得了以上這些有目共睹的成績,但南平市下派村支書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進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書素質參差不齊,下派單位對下派村支書的支持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員對下派村支書的配合好壞不一,市裏各有關經濟科技部門沒有形成對下派村支書進行支持的統一佈署,市裏對下派村支書的管理和獎罰規定不夠明確細緻等。如果能將配套政策進一步明確化制度化,將其納入地方黨建制度之中來,將其納入地方政府的常規工作日程中來,將下派村支書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制度,這對我黨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將具有深遠意義。

從下派村支書的工作成績看,面對以市場化和村級民主發展以特徵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如前所述,黨的村級基層組織仍然有自己廣闊的活動空間:在包產到户和市場經濟發展中,它是村級公益事業的組織協調者;在村民自治的農村民主政治發展中,它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監護者,是村務公開和依法治村的倡導者和維護者;從道義上看,它不與民爭利,能公道地協調處理村裏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絕大多數村民的利益;從黨員隊伍建設上看,它將更高素質的黨員輸入了農村,它積極主動地培養年輕能幹的後備力量,將農村最有活力的人羣納入黨的隊伍之中。同時,下派村支書也是一個培養我黨農村後備幹部的重要環節,它使下派幹部受到了農村工作的歷練,學會了與羣眾打交道,學會了動員羣眾和組織羣眾,這對我黨的農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義。

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黨的基層組織是我黨政權的重要基礎,這個基礎的軟弱癱瘓嚴重影響著黨和國家的長期穩定和發展。改變過去那種村支書本村化的作法,將村支書下派制度化,將年輕的受過大學教育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員下派任村支書,同時,為下派村支書營造強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持環境,是一項十分具有意義的戰略舉措。由於我黨村級黨員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時間內難以從矮子裏面拔出將軍,短期的黨校培訓也同樣難以訓練出合適的人才,因此,要強化村黨支部,就要將人才從上面注入基層村黨支部中,以外來的人才帶動本村的黨員發展。將黨和政府支持農村的各種優惠政策和資源,集中通過下派村支書這個管道輸向農村,實實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務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強化黨在農村的威信。從下派人才資源來看,雖然經過了多輪機構改革,但我們各級政府和事業單位宂員仍不少,與其讓他們坐辦公室看報紙還領工資,不如讓他們領著原單位的工資到農村去鍛鍊,去不斷充實村黨支部。如條件成熟的話,還可以逐漸將當過村支書的履歷作為今後年輕幹部提拔的一個先決條件。

基於以上思考,建議將下派村支書提升為我黨當前強化村支部基層組織建設的重

大戰略舉措,以省、市黨委為組織主體,從省、市、縣選拔年輕黨員,配套有力的幹部提拔使用機制和各部門全力支持的經濟科技政策,嚴明獎罰,向國內落後地區的軟弱渙散、癱瘓狀態的後進村、問題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書(幾年前全國曾向約20萬個村下派工作組,我感到範圍還應進一步擴大),將集中在城市裏的資金和技術要素下移一部分,通過村支書輸送到農村,提高黨對農村經濟的服務能力;協助村民推進民主自治,保證民主選舉的公正,嚴格執行黨和國家對村級民主的有關法律和規定,保證黨對村民自治民主進程的領導;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斷事來提升黨在農村的道義力量,將農村年輕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羣吸納進我黨的隊伍之中來,使“三個代表”真正全面落實在村黨支部基層組織的工作之中。

【第13篇】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縣轄14個鎮,360個行政村,8個社區,總人口116萬,共有各類殘疾人7.42萬,佔全縣總人口的6.4%,持證殘疾人15827人。殘疾人事業的基礎在基層,基層殘疾人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殘疾人的橋樑和紐帶,是做好殘疾人工作的關鍵環節,是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組織保證。近期,我會聯根據市殘聯的要求,組織專門班子對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按照國務院、省、市殘工委關於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抓好工作落實,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進一步得到加強,組織網絡健全,隊伍穩定實幹,為做好全縣殘疾人工作,推進全縣殘疾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基層殘疾人組織網絡的建立,是做好殘疾人工作的基礎。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縣已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殘疾人組織網絡。目前,全縣14個鎮都建立殘聯,配備了專職理事長和殘疾人專職委員,全縣360個行政村、8個社區全部建立了殘疾人協會。

1.搶抓機遇,保質保量配齊全縣各鎮殘聯專職理事。2022年下半年,縣殘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多次向縣委、縣政府、縣委組織部和縣編辦彙報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中共縣縣委組織部於2022年8月2日專門召開各鎮黨委分管的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工作會議,專門安排佈置鎮殘聯專職理事長配備工作。隨後縣殘聯主要負責同志走訪全縣14個鎮黨委主要負責人,就該項工作進行全面協商,贏得他們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並詳細説明配備理事長工作的重要性和選配人員的條件、素質等方面的要求,確保選配工作高質量開展。根據工作要求,各鎮黨委在2022年8月底上報鎮殘聯專職理事長候選人員名單。隨後,縣殘聯配合縣委組織部對上報的候選人進行了審核、考察,對不符合條件及年齡偏大的同志商請有關鎮黨委作了調整,確定了鎮殘聯專職理事長人員名單。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作了認真研究,並於9月15日下發了《關於王猛等同志任職的通知》(組幹〔2022〕5號)文件,正式任命王猛等14名同志分別為縣14個鎮殘聯專職理事長。由此縣各鎮專職理事長全部配備到位。2022年9月26日,聘請市殘聯有關科室領導進行了業務培訓。之後,縣殘聯積極協調各鎮黨委,努力為鎮殘聯解決辦公場地、服務場所等問題,並統一為14個鎮殘聯製作了門牌、監督牌和上牆制度牌。目前,14個鎮殘聯均有獨立辦公室、檔案櫥櫃等必須的辦公設備。

2.選好用好專職委員,加強和完善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根據省、市殘聯、財政、民政、人保等部門關於認真做好購買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崗位工作要求,從2022年12月初,我們就着手抓購買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崗位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經過宣傳發動、自願申報、擇優推薦、綜合考試、媒體公示、政治審查、崗前培訓、三個月試用等程序,分別為14個鎮(開發區)選聘了15位同志為殘疾人專職委員,並按照文件規定的待遇標準,按月足額發放生活補貼,辦理有關保險。

3.全縣360個行政村、8個社區都已成立了殘協,全部由村主任或村書記擔任殘協主席、殘疾人或殘疾人親友擔任副主席和委員。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基層組織規範化程度還需提高。對照中殘聯《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標準》,還有一定的差距,開展活動和服務不夠平衡。

二是基層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的教育管理培訓有待加強。新上任專職理事長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年齡、文化程度、社會閲歷不一,素質參差不齊,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很有必要。

三是基層殘疾人工作還需加強。有的基層殘疾人組織對所轄區域的殘疾人基本情況掌握不夠及時、全面,基礎工作還不夠紮實,活動載體不多,工作創新不夠,基層殘疾人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是工作經費與基層殘聯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匹配。現在,大部分鎮都能滿足基本工作需要經費,但開展活動、扶殘助殘工作經費嚴重不足。

三、工作措施和建議

1、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建議上級殘聯適時對鎮級殘聯專職理事和專職委員加強培訓,全方位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2、配套專項工作經費。必要的配套經費是保證基層殘聯正常開展工作的基礎條件,建議除各級殘聯配套專項經費外,積極爭取各級財政支持,也應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3、加強對鎮級殘聯工作的督查和管理。鎮殘聯分設、鎮殘聯理事長專職是一項新生事物,在工作運轉、制度建設、業務開展方面留有許多創新和探索,需要各級殘聯共同努力。

【第14篇】關於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農村黨的基層組織是農村各項工作和各項組織的領導核心,是農村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農村黨的建設,農村黨的基層組織的狀況如何,對於全黨的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以下是小編蒐集整理的關於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歡迎閲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全鎮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指導,按照縣委的統一要求,我於2022年8月26日深入所轄的3個村進行了為期一週的調研活動。調研中,組織召開了3次有村黨支部(總支)班子成員、黨員和羣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走訪農户55户,企業3家,發放鄉鎮幹部調查問卷25份、村幹部黨員羣眾調查問卷100份,基本上掌握了我鎮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有關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黨的基層組織的工作加強了,對黨員的管理教育搞好了,黨的戰鬥堡壘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發揮,全黨的戰鬥力就會得到極大的加強。如果沒有廣大農村基層黨組織發揮核心領導作用,沒有廣大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就沒有目前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這種生機勃勃的局面。廣大的農村基層組織是我們實現對農村工作領導的重要組織基礎。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談到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時,總結黨的歷史經驗,立足當前實際,強調要切實做好基層黨建工作,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應該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這一重要論述對於在新的歷史時期下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新時期下農村黨的基層組織作用

1、政治核心作用。即黨的基層組織在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方面所應起到的作用。具體表現為,一是發揮政治優勢,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得以正確貫徹和落實,防止和糾正一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發生;二是保證黨的政治領導權在本單位的實現,反對一切削弱黨的領導權的錯誤言行;三是保證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戰略方針在本單位的執行,克服和端正一切只顧經濟效益不顧社會效益的傾向。

2、橋樑紐帶作用。即黨的基層組織在密切黨同人民羣眾聯繫上所應起到的作用。具體表現為,一是保證黨的宗旨和羣眾路線在本單位的重大決策、利益分配、生產經營等活動中得以體現,要經常瞭解和反映羣眾對黨員、黨的工作和領導機關的批評和意見;二是維護羣眾利益,關心他們的疾苦,保證他們的正確願望和要求得以實現,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

3、保證監督作用。即黨的基層組織在教育、管理黨員,提高黨員素質,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等方面的作用。具體表現為,一是對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進行黨的方針政策、依法辦事,以及思想作風、道德品質等方面起到教育和管理作用;二是起到督促黨員自覺進行黨性鍛鍊的作用,發揮每一個黨員的優點和長處,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4.戰鬥堡壘作用。即黨的基層組織在團結和帶領黨員和廣大羣眾進行改革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具體表現為:第一,黨的基層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是執政黨領導核心作用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的具體體現,是黨的領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重大決策、幹部任免、輿論導向等重大政治問題,起到領導和引導的作用;第二,對於人們起到不斷培養和樹立解放思想、勇於改革精神的作用,使之支持改革、擁護改革;第三,起到了調動和發揮廣大羣眾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積極性的作用,堅持黨的富民政策,帶領羣眾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黨的基層組織所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1、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的基層組織面臨的新挑戰

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的確立,使過去以行政關係為紐帶確定企業黨組織隸屬關係的做法受到挑戰。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無論全民所有制還是集體所有制企業,都以嚴格的行政隸屬關係被納入到各自的條或塊,隸屬於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企業之間也是以行政關係為紐帶確定上下級關係。但是,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各類經濟組織突破了原來的條塊限制,按照市場規則重新整合,呈現出越來越複雜的狀況。就企業而言,由於政企分開,政府轉變職能,企業割斷了與政府的臍帶,取消了行政級別,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企業之間也完全按照市場規則來運作,從而使企業與政府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行政上的隸屬關係不復存在。這就意味着在企業中不可能再以行政關係來確定黨組織的隸屬關係。

2、黨的基層組織自身建設存在問題

當前,一些黨組織不重視黨的建設工作,治黨不嚴,放鬆對黨員幹部的馬克思主義教育,聽憑各種非馬克思主義的,甚至是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毒害、侵蝕黨員幹部。有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埋頭經濟工作,忽視黨的建設,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有的觀念陳舊,方法老化,黨員教育照本宣科,效果差。

一些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素質並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他們或者缺乏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不善於抓住機遇帶領羣眾走上加快發展的增收致富之路;或者缺乏應對複雜局面的能力,不善於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協調不同利益關係,以維護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3、黨的基層組織所面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

十六屆四中全會把研究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作為主題並作出決定,意義重大而深遠。這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舉措,體現了時代要求、人民要求,表明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基層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特別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中存在思想理論水平不高、依法執政能力不強、解決複雜矛盾本領不大、思想作風不端正、工作作風不紮實等問題。

一些地方基層黨建工作薄弱,黨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改革開放以後,基層黨組織如何定位,怎樣適應新的變化發揮作用和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都是新的挑戰。一些農村基層黨組織長期處於軟弱渙散狀態,對羣眾的凝聚力下降。社區、新經濟組織等領域黨建工作明顯滯後。這個問題不解決好,就會嚴重削弱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三、黨的基層組織如何應對新的挑戰

1、把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與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有機地結合起來

首先以產權關係為紐帶,調整和理順企業黨組織的隸屬關係。政企分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目前,企業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逐步進行了公司制改造,企業產權主體由一元化變為多元化,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係主要依靠產權而不是依靠行政關係來維繫。因此,在公司制企業,要按照誰投資誰管理的原則,以產權關係為紐帶確定黨組織的隸屬關係。以產權關係為紐帶確定企業黨組織的隸屬關係,有利於黨組織圍繞企業的生產經營開展工作,應當成為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企業基層黨組織設置的一個重要原則。

其次,以歸口管理為手段,理順私營、個體經濟組織黨組織的管理關係。私營、個體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近年來發展最為迅猛的一個領域。要加強黨對這一領域的領導,保證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就必須在這些經濟組織中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理順黨組織的隸屬關係。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私營企業,都要建立黨的組織。個體勞動者集中的地方,有正式黨員3名以上的,也要建立黨的組織。同時,對私營、個體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要實行歸口管理。可在私營企業協會、商會建立黨委,統一歸口管理本地區範圍內的私營企業黨組織;在個體勞動者協會建立黨委,統一歸口管理本地區範圍內的個體工商户黨組織。

2、抓好四個環節,確保農村黨的基層組織自身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抓教育,切實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以及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的能力。要重視加強農村黨員幹部的政治、思想、理論建設,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現代科技知識武裝黨員幹部的頭腦。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農村各級黨組織在着力提高農村黨員幹部為人民服務思想覺悟的同時,要教育他們不斷增強為人民服務的能力,使農村黨員幹部努力做到科技興農先學一步,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上先走一步,在發展二、三產業上先幹一步。鼓勵他們帶頭致富的同時,還要做農村政策的宣傳員,向農民羣眾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政策信息、科技信息等,幫助農民解決市場要什麼,種什麼賺錢的問題,做發展經濟的服務員,向農民羣眾提供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和農用生產資料等。通過組織發動黨員幹部為農民羣眾搭台子、出點子,努力走出一條先富幫後富、齊幫困難户的路子,全心全意帶領羣眾共同致富奔小康。

抓班子,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一把手隊伍建設。在農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要通過基層黨支部一班人向全體黨員和羣眾進行灌輸,帶領大家付諸行動。其中支部書記的作用最大,書記是農村黨支部的核心,是發揮支部戰鬥力的關鍵,是帶領羣眾實現共同致富的帶頭人。從上半年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就可以看出,什麼地方村班子凝聚力、戰鬥力強,什麼地方羣眾信任度就高,選舉工作就順利;反之,換屆選舉工作就難以順利進行。因此,要把人選準、把班子配強,把那些真正靠得住、有本事的人選進村級領導班子,特別是要選準配強村黨支部書記。同時,還要着眼於村級班子的長遠建設,做好在青年農民中培養後備幹部和做好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的工作,通過增強班子領導抓經濟工作的意識和能力,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增強農村經濟活力,推進農村小康建設。

抓作風,切實保證農村基層黨的思想建設健康發展。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是黨的羣眾路線,也是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村基層黨組織要通過開展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憂,凝百家心,辦百家事,致百家富、慰問貧困户和特困黨員、幫助失學兒童,為失學兒童捐資助學、溝通上訪户、做示範,傳經驗,幫致富,當模範等為主題的黨的温暖送萬家活動,促使農村黨員從思想上思民、感情上愛民、行動上為民,自覺做到以人民的利益為最高利益,以人民的意願為第一信號,以人民的需要為首要任務。

抓載體,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為其發揮作用提供廣闊空間。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要多開展一些結合和服務於農村經濟的主體活動,這樣既可以加強、改進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黨建工作不斷注入新的活力,又可以對農村經濟建設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化產生有力的促進作用,使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強化對黨的根本宗旨的理解,明確對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認識,增強搞好農村各項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形成敬業、愛崗、奉獻的良好風尚,在實施黨的偉大工程中建功立業。

3、加強和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

基層黨建工作的核心,是要建設能夠帶領羣眾脱貧致富的領導班子和黨的組織,要抓住當前的發展機遇,明確目標,形成合力,把黨的富民政策用好、用足、用夠,千方百計帶領羣眾發展經濟,加快致富步伐。在農村黨的基層建設中,鄉鎮是龍頭,村級是基礎。各級基層組織的書記應作為基層組織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責任來,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增強黨在基層的執政能力,要着眼解決基層黨建工作的突出問題,工作要抓實抓具體,首先是配好領導班子,核心是培養一批農村致富帶頭人;二是要着力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和幹部的素質,在羣眾中樹立起黨組織的良好形象;三是適應市場經濟的新形勢、新變化,積極探索和加強黨員管理和發展的新途徑;四是黨建工作要由虛變實,找準切入點,選好推動工作的載體;五是基層黨建工作的目標定位要明確,就是落實方針政策,服務廣大羣眾;六是基層黨建工作的落腳點必須是為民、利民、富民,目的就是要廣大羣眾共同富裕、安居樂業;七是基層黨建工作必須以推進民主管理為突破口,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發展經濟、民主辦事;八是以理順兩委關係為重點,建立團結共事、和諧穩定的工作氛圍和社會環境。

加強基層黨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最根本的是要密切黨和羣眾的血肉聯繫。鎮、村兩級黨組織要進一步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要深入研究當前基層組織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廣大農民羣眾最迫切的各種利益和需求。要從各級基層組織的書記做起,深入思考和探討怎樣做好鎮黨委書記、怎樣做好村支部書記等問題。要認真總結和探索各級黨組織更好地為羣眾服務的問題,真正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全面落實黨的各項政策,凡是政策規定的基層幹部的切身利益,都要積極想辦法給予解決,要用改革的辦法、發展的辦法,積極從體制、機制上探索提高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新路子,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體制改革,化解長期以來由於體制上、機制上存在的種種矛盾,為增強黨的執政能力創造新的條件。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認真總結了黨執政55年來的成功經驗,深入分析了黨治國理政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並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指明瞭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奮鬥方向。作為黨的各級基層組織,應充分認清新時期和新形勢下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充分性,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以保持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為核心,以建設高素質基層幹部隊伍為關鍵,以改革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重點,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為基礎,努力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最終通過全黨上下共同努力,使我們黨始終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黨,成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黨,成為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潔的執政黨,歸根到底成為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永遠保持先進性、經得住各種風浪考驗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帶領人民羣眾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穩定、人民幸福。

【第15篇】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工會關於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社會結構、組織形式和社會利益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職工隊伍的羣體結構、職工隊伍的分佈流向也發生了新變化,勞動關係日趨複雜化,各種利益羣體之間的矛盾不斷增多。在新形勢下,公用局工會作為職工的代言人,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努力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針對我局國有企事業單位面臨改革改制的新情況,我們深入基層,掌握情況,及時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把着重點放在新建和改制後的民營企業的建會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現將我局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會組織建設的基本情況及發展趨勢

目前,我局直屬8個基層單位都成立了工會,有會員1880人。工會工作已形成了“黨委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運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在已建的8家基層工會中,有一家民營企業,一傢俬營企業,有兩家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在改制階段。從我局基層工會的基本情況可以看出,工會組織呈現出兩種發展趨勢。一是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步伐加快,私營企業、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迅速,非公有制企業中的職工將成為職工隊伍中的新鮮成分。面對這種職工隊伍不斷壯大,職工人數不斷增多的新形勢,工會如何創新創優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不斷提高工會組織的覆蓋面,最大限度的把廣大職工團結和凝聚到黨的周圍,是工會在新形勢下一項十分緊迫的政治任務和新課題。二是農民工大量入會的趨勢。隨着農村城鎮化步伐的加快,農民工已成為各個領域的主要力量,可以説農民工已成為當前工會工作的重要對象,我們必須以寬闊的視野瞭解和認識農民工狀況,努力提高農民工工作水平。

二、工會組織建設的主要成效與做法

針對我局工會組織建設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局工會積極應對,強化基層工會組建的力度和廣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1、高位推動、多方配合,為工會組建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一是基層各單位成立由黨政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工會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黨政工各部門的具體職責任務。二是堅持“黨建帶工建,工建促黨建”的雙帶雙促方針,在部署黨建工作時,同步部署、檢查、考核、評比工會工作,做到了黨建帶工建、工建促黨建;三是在市總工會的支持和推動下,工會經費實行地税代徵和財政代扣,也促進了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非公企業的建會積極性和熱情。通過這些措施和辦法,進一步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黨建工建互帶互促,部門多方配合的工作局面。也進一步有力地推動了我局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的開展。

2、建立健全管理網絡,為工會組織建設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為了把基層工會管理好、充分發揮其組織職工、引導職工、服務職工、維護職工的作用,公用局工會在緊抓工會組建工作的同時,還注重加強了工會管理網絡的建設,建立了從局工會到基層各工會的管理網絡和網絡辦公平台,從組織上、設施上確保工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最大限度的把單位職工組織到工會這個大家庭中來。我局直屬單位全部建立了工會組織,配備了工會專(兼)職幹部,基層工會主席都進入了企業領導班子,有力地促進了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的進行。

3、配齊配強和培訓好工會幹部,為工會組建工作提供了人才保證,這是完成工會各項工作任務的基礎和前提條件。連年來,針對公用系統工會幹部新、流動性大的特點,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局工會每年都要採取不同形式的授課方式對工會幹部進行集中培訓,以此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業務知識和理論水平,使他們都能安心做、懂得做和積極做好工會工作,真正發揮各級工會在組織、管理、維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中的應有作用。除此之外,基層各工會結合單位實際,每年對本單位職工也要進行崗位練兵、技術技能培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當前工會基層組織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回顧近幾年來的工作,我局工會組織建設雖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1、企業農民工入會率還比較低。農民工流動性大,工會意識淡薄。

2、一些基層工會活力不強,工會基層組織作用的發揮與職工羣眾的期望差距較大的問題普遍存在。

3、部分工會幹部滿足於過去取得的成績,看成績多、看問題少,存在“差不多”的思想。有的單純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工會任務,不推不動,缺乏積極進取精神。

4、對工會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不夠,創新思維、手段不強等等。

四、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的建議

1、深化對新時期工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緊迫感。工會組織應從全局的高度,對工會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特點以及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有一個清醒而深刻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推動工會工作,更好地發揮工會組織作為黨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紐帶作用、職工利益代表者和維護者的作用,發揮廣大職工在經濟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

2、繼續加大組建力度,不斷擴大工會組建工作的覆蓋面。目前,隨着公用事業改制步伐的加快,民營企業、私營企業應運而生,建會工作任務很重,尤其是在民營企業、私營企業組建工會仍有不少認識誤區,還會遇到不少阻力。對此,應把自上而下推動建會與自下而上發動建會結合起來進行,積極推進黨工共建工作深入開展,努力做到黨建帶工建,黨建工建雙豐收;強力推進工會經費税務代徵制度,通過地税代徵工作的不斷深入和完善,促進非公企業單位儘快建會,夯實工會組建工作的經濟基礎。

3、切實履行基本職責,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要進一步推動和完善工會的各項工作,堅持以職工為本、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完善維權機制,提高維權水平,增強維權效果;加大源頭參與力度,表達好職工合法權益,充分反映職工羣眾的意願,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製度,完善困難職工幫扶體系,發揮好工會作為黨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不斷增強黨的羣眾基礎。

4、創新工會組建方式,不斷提升工會組建工作水平。針對工會工作的對象、領域、內容、方式和環境的新變化,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總結新時期工會工作經驗,探索新時期工會工作理論,加大組建工會工作的力度,力爭在組建的思路、方式等方面有所創新,取得更大突破。總之,只要是能把職工吸納到工會中來的做法,都是可行的,都是應該鼓勵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