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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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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城管調研報告

為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推動“創建全省文明城”的順利開展,我根據局的工作安排,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進行了調研和座談,廣泛聽取了城管工作者及有關職能部門對城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對城區主要幹道、公廁、居民住宅區的市容衞生及公眾服務站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實地察看。現將這次調查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成績

(一)通過“創建省級文明城”活動,市容環境衞生秩序有了明顯改善和提高。近幾年來,我縣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對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視,在深入開展“創建楚天杯”和“省級文明城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將加快縣城基礎設施建設、以治理髒亂差、主次幹道綠化、美化、亮化、户外門頭廣告標牌為突破口,進行了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改造。通過全縣上下“省級文明城創建’活動的開展,城市品位進一步提高,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秩序、城市亮化、園林綠化、城區內交通、居民生活休閒娛樂環境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對此,羣眾十分滿意。

(二)為使城區市容環境秩序規範化管理有章可循,縣政府先後制定了規範性辦法方案,為全縣市容環衞管理工作逐步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奠定了基礎。

(三)出租車行業管理規範有序。近兩年來,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對出租車經營管理十分重視,在加強行業經費管理,嚴厲打擊查處無照黑車、摩的,確保出租車行業經營環境穩定的同時,加快了出租車的更新換代。開展了駕駛員培訓班,為我縣城市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對主次幹道、小街巷櫥窗、廣告、門頭招牌進行了清理整治和統一規範,新增設大型商業户外廣告170塊,門店招牌1000塊,各類公益廣告125塊。通過統一整治規範,使户外廣告門店招牌基本達到了整齊美觀,受到了省市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五)日處理垃圾110噸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正常運行,付家灣垃圾處理場工程正在施工建設。

(六)近幾年來,政府在城區投資興建了壩頭公園,鳳凰山鳳景區,在城區主幹道上按上了電子監控設備,開展了亮化工程,城區環衞設施、市政設施得到進一步的改造,通信、飲水、電力功能日益完善,廣大城管工作者為我縣連續三屆榮獲湖北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楚天杯”,並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和“國家園林縣城”等榮譽稱號作出了貢獻。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全民的宣傳教育還不夠廣泛深入

近幾年,縣政府為提高城市品位,投入大量資金,對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和美化,但由於少數人的不良行為,新安裝的公用電話、果皮箱、窨井蓋、新栽培的花草樹木,不斷遭到人為的破壞和偷竊,還有如亂扔果皮雜物、亂貼亂畫、隨地吐痰等等,這些極不文明的行為和習慣到處可見,直接影響了城市文明。也充分説明,在我縣少數羣眾中精神文明道德、社會公德意識還很差,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化水平,實現“省級文明城創建“離不開全體市民的支持和參與,深入開展城市精神文明道德宣傳教育任重道遠,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否則,光靠罰款,只是暫時手段,解決不了長遠和根本。僅靠城管部門管理制止髒亂差,而不少的人卻在製造髒亂差,到任何時候,城市管理也難以搞好。

(二)體制不順,職責交叉,責權利不統一

1、城市管理局是管理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門,可實際上許多執法管理權未到位或不在城管部門。管理權力劃分繁雜,由於管理不統一,造成目前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各自為政,有利的爭着管,無利的無人管或相互扯皮推諉,長期以來形不成合力,給城市管理和協調增加很多難度。

2、城管內部體制不順。一是城管機構管理職責不統一。城管局只對市容管理負責;市政管理,城區基礎設施建設又規建設局管理,市民不清楚情況投訴城管局。給工作造成被動。

(三)城區發展與目睹前的經濟發展速度還存在差距,滿足不了農民進城,外來經商人員的願望;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上學難、入廁難、賣菜難、停車難等問題得不到解決,羣眾意見大;保障性住房建的不夠,遠遠滿足不了人民羣眾“住有所居”;辦證難、收費多,企業和居民有意見。給市民生活帶來許多不便

(四)城管經費不足,城管、環衞人員工資待遇低

隨着城市框架的拉大,衞生清掃面積的增加,相應需投入的城管經費、城管隊員、清掃保潔員數量及工資也應逐步增加,但目前經費嚴重不足,造成一是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資金不足,城區基礎設施不能按計劃儘快改造和建設;二是因為經費不足,影響了工作的正式常開展。

三、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大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

城市管理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是一項極為艱鉅而又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實現“省級文明城創建”達標,使城管工作真正步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軌道,需要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全體市民的支持和參與,這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各級政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加強對全縣人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社會公德、法制意識的宣傳教育,繼續叫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秭歸人民愛秭歸”。“縣城是我家,人人都愛她”通過各種途徑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體市民的城市意識、文明意識、環境意識、法制意識,把人人關心愛護家園變成自覺行動。

(二)理順城管體制,合理調整劃分管理職能範圍,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諉扯皮以及重複交叉管理現象的發生,使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綜合管理、綜合執法軌道上來,建議借鑑外地經驗,一、切實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同時為了便於工作管理、協調和指導,成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二、合理劃分城管職責範圍,強化和發揮縣鎮一級政府、城管局、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與清掃保潔以塊為主,按所轄範圍繼續搞好門前三包工作,同時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和辦法,明確責、權、利相統一。縣城管部門主要負責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和垃圾清掃清運。三、改革管理運行機制,大膽嘗試外地改革的成功做法,以公開招標承包等形式,將公廁建設管理、道路清掃保潔放開搞活推向市場。四、加強城管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管理水平。

(三)增加城管經費投入,加快公廁建設步伐

為徹底杜絕亂收費、亂罰款現象的發生,改變城市髒亂差面貌,建議縣政府適當增加城管經費投入。一是按照建設部公廁建設的有關規定,加快主次幹道公廁配套建設,同時要指定專人加強公廁的日常管理,切實體現以人為本,為廣大市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二、適當增加城管經費,提高城管執法、園林綠化,垃圾處理,保潔人員的工資待遇,改變工資低的現狀。

(四)儘快採取措施,切實嚴格控制近郊鄉村民房無序建設

為儘快遏制近郊鄉村突擊建房之風,縣政府已採取緊急措施,成立了執法大隊,村幹部應擔當信息員,確保信息暢通,有效的遏制亂搭亂建的惡性循環。

當今城管執法現狀調研報告範文

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的十幾年,是中國經濟最為平穩、快速發展的歷史期間,隨着經濟的高速運轉,城鎮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規模急劇增大,城市流動人口急速增長,隨之而來的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矛盾也愈來愈多,越來越繁雜。然而,由於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滯後,加之各行政機關“為己爭利”的思想,多頭執法、重複處罰或執法空檔現象屢見不鮮,各部門“分兵把守,各管一攤”的行政管理體制已顯得力不從心。為了解決城市管理執法中存在的上述難題,國家根據行政處罰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原則,部署實施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現狀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後,以前存在的重複處罰、執法空檔、多頭執法的現象有了明顯改觀,但是,由於執法權力相對集中,矛盾也就相應集中,城管執法依據不足、城管執法手段單一、城管執法程序不嚴、城管執法責任脱節、城管執法隊伍不強、執法理念滯後等問題應運而生。以上問題產生的直接後果就是城管執法者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矛盾不斷、城管執法者隨意扣押相對人財物、不合程序執法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些都造成了城管執法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係緊張,大大損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時也制約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但是,我們所見到了上述現象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在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後,綜合執法機構的職能、責任發生了橫向轉移,但由於原有機關的工作人員、編制、經費和其他職能並未隨之轉移,這就導致了城管執法機構獲得的權力、人員編制和經費是有限的,而管理職責和義務卻是無限的,由於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和防護裝備,城管執法人員既沒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執法權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對違章停車貼罰單被車主暴力毆打,就見證了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會輿論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對城管執法過程中不當行為的無情指責、各種爭執的演變就成為了“最弱勢羣體”與“最委屈執法者”之間的“恩怨”糾纏。面對城管執法中的上述“兩難”局面,政府相關人物和部門、城管執法人員和社會廣大民眾是不是應該有所反思呢?

二、對城管執法現狀的幾點反思

(1)樹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從規律才能發展,城市管理者應當順應城市化的發展趨勢,摒棄“一刀切”、“簡單化”的管理理念,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網格管理。比如針對小商小販,可以根據不同的城市功能區域進行分類管理,設定不同層級的限制進行管理,比如分為禁止區、限制經營區和開放區,讓管理相對人在張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內自由選擇。事實上,很多國際化的大都市如倫敦、巴黎等城市中,街頭的小攤、小販和流浪者都作為一種獨特的風景在城市的縫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為他們也需要生存的空間,更何況管理者沒有這樣的權力,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2)反省執法對象與目的。在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暴力的強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剝奪公民財產的行為(如城管執法中不按程序沒收工具、扣押財物等),永遠應該受到最嚴格的限制,並依憲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應當明確,城管執法的目的不是與其他部門爭利,更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了使城市的運行更為流暢,使城市的環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夠感覺更加和諧;不是以暴力將小攤小販趕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進行管理,使管理者樂於按政府制定的規則活動。因為一個法治政府如果允許它的執法者可以隨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那麼這樣的執法行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與法治政府的目標也會越來越遠。

(3)建立執法新機制。現行的城管執法機構,其職能基本繼受於其他部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因而顯得殘缺不全,複雜繁瑣,影響了執法效果,所以,解決此問題就必須創新執法機制。如原有執法機構的有些職能由綜合執法機構行使會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應徹底交由城管執法機構。並且在職權轉移的同時應考慮到編制、人員的轉移與變動,否則就會導致機構的膨脹,從而加重社會的負擔,這也與綜合執法機構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時,還應重視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銜接。比如城管執法遇到暴力抗法時,可與公安部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進行“聯動式執法”。當然,機制創新的目標是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權威的綜合執法隊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個龐大複雜的系統工程,僅靠城管執法機構強制性管理是不夠的,各種配套社會政策都必須跟進。對無照商販流動經營問題,政府要考慮商業網點或者導入區的合理佈局和建設,如鎮海區有二十幾萬人口,但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型菜市場並不多,以致公路兩邊擺攤,菜販佔街賣菜的現象常常發生,這就與城市發展很不協調;同時,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照成本,為其辦理經營執照,最終將其納入城市管理的正常範圍。

總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經濟要發展,面對不同的價值取向,解決城市管理中的新問題必須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時,一個文明社會的秩序應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條件上的,而不能為了秩序而去剝奪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只有這樣,社會的運行才能和諧,法治社會的目標才能在正常的運行軌道上得以實現。

【第2篇】2022城管執法調研報告

我們從全省依法行政檢查中發現,___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創新理念,積極探索符合城市實際的運行機制和執法方式,變強制執法為剛柔相濟,靈活採用柔性執法手段,為尋找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新機制,實現執法者與執法對象的和諧,達到良好的行政執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嘗試。為了瞭解他們的具體做法,我們在_____市政府法制辦的協助下,對___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及分析報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點

1.創新執法理念,消除特權思想,樹立服務意識。

_____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自20xx年12月8日掛牌成立之始,_____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標準組建、高起點亮相、高素質執法的要求。市執法局的領導班子一致認為,要想實現高要求的目標,必須創新執法理念。他們通過外出學習和實踐總結,形成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確立了把城市管理與為人民服務統一起來,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的執法工作指導思想,並以此衡量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兩年多來,他們通過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督機制,聘請有社會影響的人士和政協委員監督執法隊伍和執法活動,使執法隊伍中傳統的特權觀念受到重重製約,並完全轉變為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為實行柔性執法,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化行政執法的親和力。

城管執法涉及到市容環衞、規劃、建築市場、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運政、房屋拆遷等方面,執法對象的廣泛性和複雜性,給執法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一些城市的城管執法單位為完成執法任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掃蕩式、封殺式、鐵面式執法,有的甚至臨時聘用能打會武的社會人員參與執法,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的社會形象。其結果是執法環境遭到破壞,抗法事件不斷髮生,反而給執法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難。_____市城管執法局通過學習考察和實踐,認識到要落實依法行政,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必須改善執法環境,樹立新型的城管執法形象。他們及時提出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隊伍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公務員的標準和執法資格條件進行人員錄用,解決清理和解聘原各類協管員和其他臨時人員。他們還適時組建了女子執法隊,着重招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進入執法隊伍,增強執法隊伍的親和力和專業素質。其次局黨組制定了每週一學、每月一題、每季一講、每年一訓的學習培訓制度,通過聘請專家、教授講課,執法現場觀摩,典型案例剖析,軍事化訓練等方法,提升執法隊伍的素養,樹立親民、愛民和執法為民的理念,培養隊伍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精神。目前,_____城管執法隊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較為良好的親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實行行政服務,慎用行政處罰,增強執法的人性化。

___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城管執法的特點,提出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要求執法三先一慎,即處理違法違章前先敬禮、先説教、先幫忙,慎處罰。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只要判斷能用服務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絕不使用強制方式去解決,寧可多跑幾趟路,多受一些麻煩,多做幾次服務也要讓問題和諧解決。如在治理佔道經營零散攤羣點的執法中,他們不是簡單地取締封殺或罰款處罰,而是積極提供服務。首先從便民出發,聯繫場地,尋找市場空閒資源,或新開市場,或對佔道攤點統一規範,搞好服務後在引導佔道經營户進店面、進居民小區、進市場(超市)規範經營。既實現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經營户的經營權益。通過服務把取締變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針對城市建築垃圾清運中治理難的問題,他們專門成立了建築垃圾處置服務中心,幫助建築工地制定建築垃圾處置方案,合理制定拉運線路,指導建築工地設置洗車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還適時提供清掃人員和沖洗設施,同時輔以動態巡查,使垃圾渣土清運管理大為改善。為了擴大服務範圍,他們於去年三月開通了統一的12319服務熱線,調動了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執法管理活動。

4.實行行政指導,減緩執法的對抗性。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範圍內,依據國家法律或政策,對特定相對人運用勸告、説服、建議、示範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相對人遵守或服從法律,以實現預期的行政目的的行為。行政指導是市場經濟國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趨勢,是對傳統的行政強制的有益補充。

_____城管執法局在日常執法中,事事以勸導為先,規定了小商販首次違法違章接受勸告立即糾正不予處罰;農民臨時進城銷售農副產品違法違章只勸導不處罰;殘疾人員及下崗職工違反城管規定勸告幫助不處罰;警告有效,不再處罰。他們還印製了《不再違章保證書》,違章人員承諾不再違章並簽了保證書的,也不再處罰。再如,在處理藏族羣眾在市區繁華路口叫賣刀具飾品的過程中,公安部門不便管,他們積極承擔起管理職責,採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導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並請來當地民族學院的老師和同學當翻譯,與藏族羣眾溝通和交流。

首先對藏族朋友來_____經商表示熱情歡迎,同時宣傳_____市開展創衞活動的情況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他們規範經商,並想方設法為他們經商活動提供幫助。藏族商販深受感動,上百名在街頭遊蕩的藏族商販有的進入市場,有的自願撤離街道。在治理馬路攤點中,執法隊在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出台指導性新舉措,倡導居民住宅小區和醫院、公園等公共場所積極設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攤點,引導夜間不營業的院內市場,吸納周邊佔道夜市。通過靈活運用行政指導方式,大大減少了執法的對抗性,緩解了社會矛盾。我們在_____市街道隨機詢問了一位正在執法的隊員平日是如何進行執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個字勸導、宣傳.可見在_____市柔性化的執法方式已成主導。

5.實行行政契約,建立執法的互動性。

行政契約,又稱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據法律和政策與相對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行政契約同樣不象行政命令那樣強硬,也不同於民事合同表達的是自由意願。它是一種彈性靈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遷和建築垃圾管理中,他們與建築工地或拆遷單位簽訂《市區建築垃圾管理責任書》,針對居住區野廣告治理難的問題,他們與小區物業或管理單位簽訂《居民居住區野廣告治理責任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執法任務轉變為相對人的合同義務,增強了相對人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使執法主體與相對人之間形成了一種良性的互動關係,保障了執法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6.實行行政獎勵,調動執法的公眾參與性。

行政獎勵作為國家和政府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手段,在調動和激發公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上發揮了重要的行政作用。_____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行政執法中嘗試使用行政獎勵,使市民積極支持城管執法,共同營造出執法的良好社會效應。他們制定出《有獎投訴辦法》,與公示電話一併製成卡片向公眾散發,對制止或舉報違反城管法規行為的人員均給予100至150元的獎勵。同時對在城管執法工作中表現好的單位和個人還給予各種精神獎勵。通過獎勵,樹立榜樣,弘揚正氣,既激勵了公眾的參與熱情,又彌補了執法力量不足的實際困難。

【第3篇】物業與城管協同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隨着城鎮化腳步不斷推進,各地新興小區如雨後春筍般圈地而起,五花八門的物業公司也有了巨大的發展空間,物業的品牌價值也成為了房地產商手裏越來越重要的籌碼。物業對小區的管理與城管對於城市的管理如出一轍,同時也有着包含關係。物業管的不光是小區整體環境,還要解決每個業主日常所遇到的問題。當小區內住户的某些行為觸犯到城市管理相關法規時,就進入了城管管轄範圍,要解決好這些物業、城管均可介入的問題往往需要雙方開展協作。

在現實中,諸多問題使得原本可以開展協作的部分反而成了城管執法過程中的瓶頸。由於物業平時與業主關係密切,有的物業管理人員與業主幾乎如親友般熟悉,出於感情層面以及日後相處考慮,物業在遇到業主有違法行為時往往容易採取迴避乃至包庇業主的措施,以使自己脱離干係。甚至還有一些不顧及品牌效益的物業,管理不好就直接撒手不管了,這就使得執法人員在期望通過物業與業主溝通時吃到了無數閉門羹。

而如果物業管理者們更深層地思考下業主的違法違規問題,不難發現,只要有一户業主帶頭不遵紀守法,並且被縱容和默許,就會有更多家業主來鑽法律漏洞以謀私利。這些業主行為最後往往影響到周邊業主的共同利益,造成其他業主的不斷投訴,將物業置於眾矢之的。物業若能配合執法力量做好嚴管嚴打工作,及時先行溝通處理並主動反應上報業主違規行為,那麼日後的管理將輕鬆很多,同時也能得到更廣大業主的好評。

物業與城管開展協作應有效地發揮雙方的獨有優勢,互相填補不足。物業掌握着業主的基本信息,對整個小區有更深的瞭解和更綜合的考量,擁有更多與住户的溝通技巧,更便於作一些溝通調解工作,也能為城管執法過程中需落實的細節問題提供更多綜合的建議,以儘量減少執法過程所產生的其他負面影響。城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當物業的人情牌、管社區管理辦法行不通時,就需要城管介入,以更明確的行政職權來對業主行為作約束。城管借物業之巧勁,物業借城管之利劍,兩者協作方可攻堅克難。

城管與物業協作需要在平時就建立起一致思想,統一戰線,在關鍵時刻才能口鋒一致。這些磨針活不是一日兩日就能練就的,需要在兩者間先搭起人員、信息、政策的橋樑,多開展交流活動,落實現行政策,分析潛在問題,及時做好準備,提前給業主打好預防針。

新形勢下物業與城管打交道會越來越頻繁,有團結協作的心,運用好方式方法,才能夠化矛盾為橋樑,逐步優化物業城管協同管理格局。

【第4篇】城管執法局執法工作調研報告

我們從全省依法行政檢查中發現,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創新理念,積極探索符合城市實際的運行機制和執法方式,變強制執法為剛柔相濟,靈活採用柔性執法手段,為尋找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新機制,實現執法者與執法對象的和諧,達到良好的行政執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嘗試。為了瞭解他們的具體做法,我們在xx市政府法制辦的協助下,對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及分析報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點

1.創新執法理念,消除特權思想,樹立服務意識。

xx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自xx年12月8日掛牌成立之始,xx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標準組建、高起點亮相、高素質執法”的要求。市執法局的領導班子一致認為,要想實現高要求的目標,必須創新執法理念。他們通過外出學習和實踐總結,形成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確立了“把城市管理與為人民服務統一起來,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的執法工作指導思想,並以此衡量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兩年多來,他們通過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督機制,聘請有社會影響的人士和政協委員監督執法隊伍和執法活動,使執法隊伍中傳統的特權觀念受到重重製約,並完全轉變為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為實行柔性執法,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化行政執法的親和力。

城管執法涉及到市容環衞、規劃、建築市場、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運政、房屋拆遷等方面,執法對象的廣泛性和複雜性,給執法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一些城市的城管執法單位為完成執法任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掃蕩式”、“封殺式”、“鐵面式”執法,有的甚至臨時聘用能打會武的社會人員參與執法,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的社會形象。其結果是執法環境遭到破壞,抗法事件不斷髮生,反而給執法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難。xx市城管執法局通過學習考察和實踐,認識到要落實依法行政,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必須改善執法環境,樹立新型的城管執法形象。他們及時提出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隊伍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公務員的標準和執法資格條件進行人員錄用,解決清理和解聘原各類協管員和其他臨時人員。他們還適時組建了“女子執法隊”,着重招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進入執法隊伍,增強執法隊伍的親和力和專業素質。其次局黨組制定了“每週一學、每月一題、每季一講、每年一訓”的學習培訓制度,通過聘請專家、教授講課,執法現場觀摩,典型案例剖析,軍事化訓練等方法,提升執法隊伍的素養,樹立親民、愛民和執法為民的理念,培養隊伍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精神。目前,xx城管執法隊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較為良好的親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實行行政服務,慎用行政處罰,增強執法的人性化。

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城管執法的特點,提出“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要求執法“三先一慎”,即處理違法違章前先敬禮、先説教、先幫忙,慎處罰。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只要判斷能用服務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絕不使用強制方式去解決,寧可多跑幾趟路,多受一些麻煩,多做幾次服務也要讓問題和諧解決。”如在治理佔道經營零散攤羣點的執法中,他們不是簡單地取締封殺或罰款處罰,而是積極提供服務。首先從便民出發,聯繫場地,尋找市場空閒資源,或新開市場,或對佔道攤點統一規範,搞好服務後在引導佔道經營户“進店面、進居民小區、進市場(超市)”規範經營。既實現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經營户的經營權益。通過服務把“取締”變“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針對城市建築垃圾清運中治理難的問題,他們專門成立了“建築垃圾處置服務中心”,幫助建築工地制定建築垃圾處置方案,合理制定拉運線路,指導建築工地設置洗車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還適時提供清掃人員和沖洗設施,同時輔以動態巡查,使垃圾渣土清運管理大為改善。為了擴大服務範圍,他們於去年三月開通了統一的12319服務熱線,調動了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執法管理活動。

4.實行行政指導,減緩執法的對抗性。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範圍內,依據國家法律或政策,對特定相對人運用勸告、説服、建議、示範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相對人遵守或服從法律,以實現預期的行政目的的行為。行政指導是市場經濟國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趨勢,是對傳統的行政強制的有益補充。xx城管執法局在日常執法中,事事以勸導為先,規定了小商販首次違法違章接受勸告立即糾正不予處罰;農民臨時進城銷售農副產品違法違章只勸導不處罰;殘疾人員及下崗職工違反城管規定勸告幫助不處罰;警告有效,不再處罰。他們還印製了《 不再違章保證書》,違章人員承諾不再違章並簽了保證書的,也不再處罰。再如,在處理藏族羣眾在市區繁華路口叫賣刀具飾品的過程中,公安部門不便管,他們積極承擔起管理職責,採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導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並請來當地民族學院的老師和同學當翻譯,與藏族羣眾溝通和交流。首先對藏族朋友來xx經商表示熱情歡迎,同時宣傳xx市開展創衞活動的情況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他們規範經商,並想方設法為他們經商活動提供幫助。藏族商販深受感動,上百名在街頭遊蕩的藏族商販有的進入市場,有的自願撤離街道。在治理馬路攤點中,執法隊在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出台指導性新舉措,倡導居民住宅小區和醫院、公園等公共場所積極設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攤點,引導夜間不營業的院內市場,吸納周邊佔道夜市。通過靈活運用行政指導方式,大大減少了執法的對抗性,緩解了社會矛盾。我們在xx市街道隨機詢問了一位正在執法的隊員平日是如何進行執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個字“勸導、宣傳”。可見在xx市柔性化的執法方式已成主導。

5.實行行政契約,建立執法的互動性。

行政契約,又稱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據法律和政策與相對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行政契約同樣不象行政命令那樣強硬,也不同於民事合同表達的是自由意願。它是一種彈性靈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遷和建築垃圾管理中,他們與建築工地或拆遷單位簽訂《市區建築垃圾管理責任書》,針對居住區“野廣告”治理難的問題,他們與小區物業或管理單位簽訂《居民居住區“野廣告”治理責任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執法任務轉變為相對人的合同義務,增強了相對人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使執法主體與相對人之間形成了一種良性的互動關係,保障了執法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6.實行行政獎勵,調動執法的公眾參與性。

行政獎勵作為國家和政府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手段,在調動和激發公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上發揮了重要的行政作用。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行政執法中嘗試使用行政獎勵,使市民積極支持城管執法,共同營造出執法的良好社會效應。他們制定出《有獎投訴辦法》,與公示電話一併製成卡片向公眾散發,對制止或舉報違反城管法規行為的人員均給予100至150元的獎勵。同時對在城管執法工作中表現好的單位和個人還給予各種精神獎勵。通過獎勵,樹立榜樣,弘揚正氣,既激勵了公眾的參與熱情,又彌補了執法力量不足的實際困難。

7.實行行政扶助,提升執法的感召性。

行政扶助是國家和政府對社會困難羣體和成員給予物質或非物質幫助和支持的行政行為。它體現了國家的責任和關愛。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履行行政扶助義務,推動行政執法的開展。去年三月,殘疾人員宋國漢因不滿拆遷賠償規定,拒不搬離其在人行道上開設的廢品收購站。執法隊員利用平日與其建立起的感情,多次與其溝通談心,瞭解其生活情況後,通過多方協調籌措了3000多元資助於他,並一處一處為其尋找新的經營場所,直到其滿意。在關愛和誠心的感召下,宋國漢終於同意搬遷,執法隊員又利用休假日,幫其將堆積如山的廢品徹底清運,過後又多方協調幫其解決再就業問題,使這一有名的問題户成為城管執法的支持者和擁護者。轄區某村道路改造,需要大量磚石回填路基,他們得知後,立即尋找拆遷工地,指導工地將建築渣土拉運過去,變廢為寶,節省了村裏的開支,村民代表送來錦旗和感謝信,感謝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他們還積極組織為災區捐款,許多羣眾親切地稱執法隊員是他們的貼心人。

8.實行行政調解,促進執法的和諧穩定性。

調解是我國民間解決紛爭的傳統方式,它有利於各方當事人在和諧的氣氛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和矛盾,促成社會的穩定發展。實踐中,調解方式越來越多地引入到了行政管理活動中。xx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處理城市拆遷補償、夜市及施工工地噪聲擾民等糾紛中,積極採用行政調解,平等對待各方當事人,努力溝通各方意見,通過積極疏導協調,尋找共同點,解決分歧點,主持達成共識,化解紛爭,使城管中的糾紛反覆率大為降低,有力地促進了執法的和諧穩定。

9.規範執法,剛柔相濟,確保執法的嚴肅性。

過去,剛性執法一統形勢,講嚴格執法就產生簡單粗暴,講文明執法又導致執法不作為。為走出執法不是過嚴就是過寬的怪圈,他們提出“規範執法”,將規範執法作為城管領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有效抓手,要求堅持嚴格執法,靈活採用柔性方式,實現執法效果和執法目的的有機統一。他們認為,只有規範執法,才能既落實嚴格執法,又體現文明執法,促成兩者的統一。他們建立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制定《行政執法過錯追究暫行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暫行規定》、《規範執法流程圖》,印製了《執法人員紀律規定》卡,實行“一崗雙責”。通過制度建設,他們明確了從隊員到局長的職權責任範圍,規範了行政執法的程序、法律文書以及自由裁量行為。重大案件必須集體討論表決,對不屬職權範圍內的案件必須及時移交,確保了執法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二、實際效果和影響

通過引入柔性執法方式,在xx市各行政執法機關和廣大市民中樹立起了具有親和力和感召力的嶄新形象,城管執法的社會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執法工作也相應地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並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讚揚。兩年多來,全局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行政訴訟;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傷害事件。xx年人大、政協會議期間,該局共收到32份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沒有一件是反映該局執法人員紀律作風的。實踐證明,行政強制並不是保證法律貫徹實施的唯一手段,靈活採用柔性的執法方式,剛柔相濟,規範執法,是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提高城管執法水準的一條科學發展之路。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柔性執法方式還僅停留在創新探索階段,有時僅是因案件需要而為之,未能形成完整的體系和制度。應當廣泛開展信息收集和調研工作,制定出系統的程序和辦法,確立其在行政執法中應有的法律地位。

2.對柔性執法缺乏專門的和系統的宣傳,未能產生連慣性影響效應。應當抓好典型,有針對性地對適易採用柔性執法的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試點和推廣,以適應現代文明社會發展的需要。

3.缺乏指導性意見和鞏固措施。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和宏觀方向性指導,就有可能使已經樹立起的執法形象和形成的經驗成果得不到持續性地改進和發展。

4.城管執法來源於《行政處罰法》,它是一種新型的執法制度,涉及部門較多,對於這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設立,其立法本意是解決行政執法體系中存在的多頭執法、職權交叉、重複處罰、執法擾民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但是權力的集中也導致了執法主體之間和執法主體與執法對象的矛盾集中。如何正確界定職能,協調權力重新分配後的矛盾,保障行政執法運轉暢通,急需國家和省級政府通過制定規範,以建立一套科學合理、責任明晰、關係協調、運轉有效、監督有力的城管執法制度體系。

【第5篇】城管執法現狀調研報告

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的十幾年,是中國經濟最為平穩、快速發展的歷史期間,隨着經濟的高速運轉,城鎮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規模急劇增大,城市流動人口急速增長,隨之而來的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矛盾也愈來愈多,越來越繁雜。然而,由於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滯後,加之各行政機關“為己爭利”的思想,多頭執法、重複處罰或執法空檔現象屢見不鮮,各部門“分兵把守,各管一攤”的行政管理體制已顯得力不從心。為了解決城市管理執法中存在的上述難題,國家根據行政處罰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原則,部署實施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現狀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後,以前存在的重複處罰、執法空檔、多頭執法的現象有了明顯改觀,但是,由於執法權力相對集中,矛盾也就相應集中,城管執法依據不足、城管執法手段單一、城管執法程序不嚴、城管執法責任脱節、城管執法隊伍不強、執法理念滯後等問題應運而生。以上問題產生的直接後果就是城管執法者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矛盾不斷、城管執法者隨意扣押相對人財物、不合程序執法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些都造成了城管執法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係緊張,大大損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時也制約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但是,我們所見到了上述現象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在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後,綜合執法機構的職能、責任發生了橫向轉移,但由於原有機關的工作人員、編制、經費和其他職能並未隨之轉移,這就導致了城管執法機構獲得的權力、人員編制和經費是有限的,而管理職責和義務卻是無限的,由於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和防護裝備,城管執法人員既沒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執法權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對違章停車貼罰單被車主暴力毆打,就見證了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會輿論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對城管執法過程中不當行為的無情指責、各種爭執的演變就成為了“最弱勢羣體”與“最委屈執法者”之間的“恩怨”糾纏。面對城管執法中的上述“兩難”局面,政府相關人物和部門、城管執法人員和社會廣大民眾是不是應該有所反思呢?

二、對城管執法現狀的幾點反思

(1)樹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從規律才能發展,城市管理者應當順應城市化的發展趨勢,摒棄“一刀切”、“簡單化”的管理理念,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網格管理。比如針對小商小販,可以根據不同的城市功能區域進行分類管理,設定不同層級的限制進行管理,比如分為禁止區、限制經營區和開放區,讓管理相對人在張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內自由選擇。事實上,很多國際化的大都市如倫敦、巴黎等城市中,街頭的小攤、小販和流浪者都作為一種獨特的風景在城市的縫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為他們也需要生存的空間,更何況管理者沒有這樣的權力,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2)反省執法對象與目的。在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暴力的強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剝奪公民財產的行為(如城管執法中不按程序沒收工具、扣押財物等),永遠應該受到最嚴格的限制,並依憲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應當明確,城管執法的目的不是與其他部門爭利,更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了使城市的運行更為流暢,使城市的環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夠感覺更加和諧;不是以暴力將小攤小販趕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進行管理,使管理者樂於按政府制定的規則活動。因為一個法治政府如果允許它的執法者可以隨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那麼這樣的執法行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與法治政府的目標也會越來越遠。

(3)建立執法新機制。現行的城管執法機構,其職能基本繼受於其他部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因而顯得殘缺不全,複雜繁瑣,影響了執法效果,所以,解決此問題就必須創新執法機制。如原有執法機構的有些職能由綜合執法機構行使會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應徹底交由城管執法機構。並且在職權轉移的同時應考慮到編制、人員的轉移與變動,否則就會導致機構的膨脹,從而加重社會的負擔,這也與綜合執法機構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時,還應重視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銜接。比如城管執法遇到暴力抗法時,可與公安部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進行“聯動式執法”。當然,機制創新的目標是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權威的綜合執法隊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個龐大複雜的系統工程,僅靠城管執法機構強制性管理是不夠的,各種配套社會政策都必須跟進。對無照商販流動經營問題,政府要考慮商業網點或者導入區的合理佈局和建設,如xxx區有二十幾萬人口,但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型菜市場並不多,以致公路兩邊擺攤,菜販佔街賣菜的現象常常發生,這就與城市發展很不協調;同時,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照成本,為其辦理經營執照,最終將其納入城市管理的正常範圍。

總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經濟要發展,面對不同的價值取向,解決城市管理中的新問題必須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時,一個文明社會的秩序應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條件上的,而不能為了秩序而去剝奪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只有這樣,社會的運行才能和諧,法治社會的目標才能在正常的運行軌道上得以實現。

【第6篇】城管局協管員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黨中央在xx屆三中全會中提出,要推進户籍制度的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機制,提出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要明顯改善。而龍灣區作為温州城市的副中心,近年來加大了城市建設投入,正處於從農村向城區轉型階段。xx年10月22日全市環境衞生工作現場會在龍灣區召開。區委區政府決定再掀環境衞生整治新高潮,努力建設一個整潔、有序、文明的現代化濱海新城區。這勢必將帶來龍灣城市管理範圍的不斷延伸和城市管理任務的不斷加重,再加上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規範化要求,急需大量的管理資源和執法力量投入,而受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限制,這些管理資源和執法力量無法立即到位,藉助協管員等輔助性力量將是必然趨勢。作為龍灣區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門之一,應該未雨綢繆,對出現的新情況、新要求有所準備。

關於協管員一詞,我想大家並不陌生,如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顧名思義,協助管理人員。而城管協管人員就是直接協助國家在編城管執法人員履行各種職能的輔助力量,它是當前城管執法力量不能滿足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務而產生的特定歷史產物,在全國多數城市都比較普遍存在。作為一個新生事物,我國目前協管員隊伍在管理上還存在很大空白,到底哪些部門可以聘協管員,應該聘多少,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定,而隊伍經費來源、人員招錄辭退、福利待遇、法律責任也都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循。但協管員必竟是政府僱用人員,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以如何正確聘用、使用和管理協管員就變得非常重要。

一、龍灣城市管理協管員的現狀

龍灣現有協管人員20餘人,基本上每個中隊都設有協管員,他們在協助執法人員管理城市的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問題:

(一)這些協管員基本上是從保安公司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招聘而來,基本操作模式是由分局或轄區街道與保安公司簽訂僱聘協議,由保安公司統一調度,安排人員到我們單位。這樣會造成三個問題,1、對協管員的個人素質瞭解不夠,對他們沒有作進一步深入的瞭解;2、我局付出的行政成本與協管員的收入不對稱,據瞭解,現在保安公司都會在我局付出的勞務報酬中每月扣除幾百元的管理費,比如我局付給保安公司每位協管員的每月報酬為1800元,保安公司會扣除500元的管理費,協管員實際拿到手的就只有1300元,這樣也容易使他們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造成這支隊伍的不穩定;3、管理不順,不便於考核,容易形成幹多幹少一個樣的不良氛圍。

(二)缺乏規範與完善的管理制度。1、沒有統一的用人標準,如思想狀況、身體狀況、學歷情況、心理狀況、道德修養等方面;2、日常的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服裝統一問題、着裝管理、車輛駕駛、紀律約束、請銷假等方面;3、缺乏必要的考核激勵機制,工作熱情參差不齊,幹多幹少一個樣,不利於調動積極性;4、職責定位不明確,如協管員的工作範圍,哪些工作可以由其承擔,哪些工作不能由其承擔而只能協助沒有統一的規定;5、沒有必要的培訓機制,如法律法規培訓、文明執法培訓、作風紀律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對協管員“重使用,輕教育”;6、與協管員的溝通機制不完善,不能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一些工作上的建議;7、沒有統一的人數配備標準,一箇中隊應該配備多少協管員沒有標準可循。

(三)協管員自身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工作熱情不高,業務知識較差,工作方法簡單,服務意識不強,有潛在的權力意識。

二、對策及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使協管員這支隊伍能在今後的城市管理中揚長避短,發揮更好更大的作用,現就如何使用和管理協管員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統一人員入口

首先,改變招聘模式。這裏有兩種模式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是自己單位直接向市場公開招聘,擇優錄用,這樣就可以對聘用的協管員的個人素質進行直接把關,也有利於對協管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獎懲。目前,像杭州等較多城市均已採用自主招聘的模式聘用協管員。但這種模式肯定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的同意,還要解決經費來源問題,而且這種模式受勞動合同法的限制較多(如《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所以目前不宜採用這種模式。另外一種模式也是比較可行的模式,就是採取以轄區的鎮、街道的名義招聘協管員,由我局負責培訓和日常管理的雙重管理模式。目前,各鎮、街道越來越重視市容市貌的管理,要求我們加強市容市貌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而且他們也有這方面的專項經費。所以可以由他們進行招聘協管員,協管員的勞動人事管理、經費保障都由他們負責,而協管員的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日常工作的指揮、調度由我局負責。但要注意,在招聘過程中一定要有我局一起參與(如聘用條件的制定、考試的命題),對擬聘用的人員經過我局的全面考察才能最終錄用。

其次,嚴格用人標準,嚴把進人關。考慮到龍灣的實際和工作的性質特點,作為協管員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較強的法制意識;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行政辭退、開除記錄;3、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達到一定身高;4、國中以上文化,並達到一定年齡要求;5、能適應室外工作,事業心、責任心強,有一定城管經驗者優先(如志願者)。之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綜合考察後擇優錄用,錄用後採用合同制,合同一年一簽,首籤合同試用期一個月。

(二)統一工資待遇

要適當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解決留得住的問題,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龍灣的實際,考慮考核激勵的需要,可以將工資待遇分為四部分: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福利補貼、保險,除保險外,合計年薪1.8元左右。

1、基本工資:根據《温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温政發[xx]69號)的規定,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960元/月,所以可以將基本工資定為1000元/月比較適宜。

2、考核工資:結合考核結果,可以定為在200—400元之間浮動。

3、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政府和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一樣應給勞動者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以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三)明確其地位

1、準確把握“執法力量的協助和補充”的內涵。協管員的“協助性”應體現在方式上,他們可廣泛地從事市容市貌領域“鞏固執法成果”和“維護正常秩序”方面的工作,如守點布控、動態巡查、勸導等;在地域上,可負責相對邊緣地帶、重要部位等區域;在內容上,可具體協助執法人員的工作,如駕駛執法車輛、搬運和管理暫扣物資、信息採集、宣傳教育等,配合和協同整體執法工作。

2、依法明確界定協管員的權力範圍,確立“作為”的標準。就目前依據的城管執法相關法律而言,城管執法大體可分為“管理性執法”和“處罰性執法”兩類。“管理性執法”不要求執法者具有狹義與嚴格的身份,是協管員應當履行的責任,也是其最主要的工作範圍;“處罰性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必須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協管員應嚴格避免單獨涉及罰款、暫扣等工作,更不能粗暴執法,侵犯羣眾合法權益。只有在法律範圍內明確界定其行為權限,才能確立其行為座標,規範其執法行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和濫用權力的現象。

3、正確處理協管員隨執法隊員參與執法和獨立執法的關係。在規定的權力範圍,即“管理性執法”範圍內,協管員能夠獨立執法,也應該儘可能獨立執法,這與交通管理協管員獨立守控重要道口、公安戰線的安保隊員獨立巡查小區治安相類似,不僅達到了效果,還節省了執法力量,整合了執法資源,有利於全局性工作。但需注意,上述的“獨立執法”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執法,如在管理過程中發現違章則可以進行勸導,如當事人不聽勸導,則要及時上報中隊。不屬權力範圍內的工作即“處罰性執法”,協管員絕對不能獨立執法,只能隨同執法隊員做好參與協助工作,履行自身責任。這樣才能使整個協管與執法工作既合法合規、行為規範又有機結合,發揮最佳功能。

(四)建立健全規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1、建立協管員工作績效考核制度,確定並實施精神和物質相結合的獎懲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讓,平者下的工作格局,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對協管員的發展進行統籌規劃。要給年輕人以進步的空間,給工作努力者以褒獎平台,給要求上進者向組織(如團組織)靠攏的機會,注重創造精神文明的良好氛圍,讓協管員在協管工作中有精神上的歸屬感,從而保證其廉潔奉公、勤懇工作。

2、出台日常的工作規章制度,對他們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制式服裝並着裝上崗,嚴格上下班、請銷假管理,嚴格執法車輛駕駛、作風紀律管理。

3、統一人數配備標準,標準可以考慮中隊轄區大小、亂點難點數量、季節性管理需要、中隊人數等因素。可先由中隊上報,再由分局核定,統一調度。

4、完善協管員使用機制,提高使用效率。具體的使用模式可由每個中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日常的考核管理也由中隊具體負責,考核結果上報分局,作為其工資發放和年底是否續簽合同的依據。

5、建立培訓機制,對他們定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文明執法禮儀教育、服務意識教育、法律法規(如市容環境方面)的培訓和管理方式方法等的培訓。

6、完善溝通機制。首先要充分尊重協管員,把他們當成我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消除他們的牴觸情緒;其次,有些中隊例會可以讓他們參加,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用的予以採納和實施;最後,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管員專題會議,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要在平時使用協管員的過程中防止執法隊員出現“貴族化”傾向,防止他們只坐在辦公室裏動動嘴,就像協管員給他們打工,他們則自動“升級”為查辦案件、開具罰單的“包工頭”、“二掌櫃”,這樣既加重了行政成本,更給管理帶來了混亂。

未來社會治理結構的發展方向是“小政府、大社會”,一些西方國家也採用市場機制聘用政府僱員,一般不增加公務員編制,這對我們是個啟示。而協管員參與城市管理也並不是洪水猛獸,關鍵是協管員參與城市管理的同時,執法部門如何對協管員隊伍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對協管員的職業身份定位是非常重要的,應該通過法律法規對其職權範圍、權利義務加以明確界定,以對其“準執法”行為進行必要的規範和約束,另外,也使公眾加深對協管員的瞭解和認可,提高社會管理的效率。

【第7篇】城管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推動“創建全省文明城”的順利開展,我根據局的工作安排,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進行了調研和座談,廣泛聽取了城管工作者及有關職能部門對城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對城區主要幹道、公廁、居民住宅區的市容衞生及公眾服務站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實地察看。現將這次調查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成績

(一)通過“創建省級文明城”活動,市容環境衞生秩序有了明顯改善和提高。近幾年來,我縣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對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視,在深入開展“創建楚天杯”和“省級文明城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將加快縣城基礎設施建設、以治理髒亂差、主次幹道綠化、美化、亮化、户外門頭廣告標牌為突破口,進行了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改造。通過全縣上下“省級文明城創建’活動的開展,城市品位進一步提高,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秩序、城市亮化、園林綠化、城區內交通、居民生活休閒娛樂環境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對此,羣眾十分滿意。

(二)為使城區市容環境秩序規範化管理有章可循,縣政府先後制定了規範性辦法方案,為全縣市容環衞管理工作逐步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奠定了基礎。

(三)出租車行業管理規範有序。近兩年來,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對出租車經營管理十分重視,在加強行業經費管理,嚴厲打擊查處無照黑車、摩的,確保出租車行業經營環境穩定的同時,加快了出租車的更新換代。開展了駕駛員培訓班,為我縣城市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對主次幹道、小街巷櫥窗、廣告、門頭招牌進行了清理整治和統一規範,新增設大型商業户外廣告170塊,門店招牌1000塊,各類公益廣告125塊。通過統一整治規範,使户外廣告門店招牌基本達到了整齊美觀,受到了省市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五)日處理垃圾110噸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正常運行,付家灣垃圾處理場工程正在施工建設。

(六)近幾年來,政府在城區投資興建了壩頭公園,鳳凰山鳳景區,在城區主幹道上按上了電子監控設備,開展了亮化工程,城區環衞設施、市政設施得到進一步的改造,通信、飲水、電力功能日益完善,廣大城管工作者為我縣連續三屆榮獲湖北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楚天杯”,並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和“國家園林縣城”等榮譽稱號作出了貢獻。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全民的宣傳教育還不夠廣泛深入

近幾年,縣政府為提高城市品位,投入大量資金,對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和美化,但由於少數人的不良行為,新安裝的公用電話、果皮箱、窨井蓋、新栽培的花草樹木,不斷遭到人為的破壞和偷竊,還有如亂扔果皮雜物、亂貼亂畫、隨地吐痰等等,這些極不文明的行為和習慣到處可見,直接影響了城市文明。也充分説明,在我縣少數羣眾中精神文明道德、社會公德意識還很差,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化水平,實現“省級文明城創建“離不開全體市民的支持和參與,深入開展城市精神文明道德宣傳教育任重道遠,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否則,光靠罰款,只是暫時手段,解決不了長遠和根本。僅靠城管部門管理制止髒亂差,而不少的人卻在製造髒亂差,到任何時候,城市管理也難以搞好。

(二)體制不順,職責交叉,責權利不統一

1、城市管理局是管理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門,可實際上許多執法管理權未到位或不在城管部門。管理權力劃分繁雜,由於管理不統一,造成目前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各自為政,有利的爭着管,無利的無人管或相互扯皮推諉,長期以來形不成合力,給城市管理和協調增加很多難度。

2、城管內部體制不順。一是城管機構管理職責不統一。城管局只對市容管理負責;市政管理,城區基礎設施建設又規建設局管理,市民不清楚情況投訴城管局。給工作造成被動。

(三)城區發展與目睹前的經濟發展速度還存在差距,滿足不了農民進城,外來經商人員的願望;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上學難、入廁難、賣菜難、停車難等問題得不到解決,羣眾意見大;保障性住房建的不夠,遠遠滿足不了人民羣眾“住有所居”;辦證難、收費多,企業和居民有意見。給市民生活帶來許多不便

(四)城管經費不足,城管、環衞人員工資待遇低

隨着城市框架的拉大,衞生清掃面積的增加,相應需投入的城管經費、城管隊員、清掃保潔員數量及工資也應逐步增加,但目前經費嚴重不足,造成一是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資金不足,城區基礎設施不能按計劃儘快改造和建設;二是因為經費不足,影響了工作的正式常開展。

三、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大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

城市管理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是一項極為艱鉅而又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實現“省級文明城創建”達標,使城管工作真正步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軌道,需要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全體市民的支持和參與,這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各級政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加強對全縣人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社會公德、法制意識的宣傳教育,繼續叫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秭歸人民愛秭歸”。“縣城是我家,人人都愛她”通過各種途徑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體市民的城市意識、文明意識、環境意識、法制意識,把人人關心愛護家園變成自覺行動。

(二)理順城管體制,合理調整劃分管理職能範圍,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諉扯皮以及重複交叉管理現象的發生,使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綜合管理、綜合執法軌道上來,建議借鑑外地經驗,一、切實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同時為了便於工作管理、協調和指導,成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二、合理劃分城管職責範圍,強化和發揮縣鎮一級政府、城管局、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與清掃保潔以塊為主,按所轄範圍繼續搞好門前三包工作,同時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和辦法,明確責、權、利相統一。縣城管部門主要負責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和垃圾清掃清運。三、改革管理運行機制,大膽嘗試外地改革的成功做法,以公開招標承包等形式,將公廁建設管理、道路清掃保潔放開搞活推向市場。四、加強城管隊伍自身建設,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管理水平。

(三)增加城管經費投入,加快公廁建設步伐

為徹底杜絕亂收費、亂罰款現象的發生,改變城市髒亂差面貌,建議縣政府適當增加城管經費投入。一是按照建設部公廁建設的有關規定,加快主次幹道公廁配套建設,同時要指定專人加強公廁的日常管理,切實體現以人為本,為廣大市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二、適當增加城管經費,提高城管執法、園林綠化,垃圾處理,保潔人員的工資待遇,改變工資低的現狀。

(四)儘快採取措施,切實嚴格控制近郊鄉村民房無序建設

為儘快遏制近郊鄉村突擊建房之風,縣政府已採取緊急措施,成立了執法大隊,村幹部應擔當信息員,確保信息暢通,有效的遏制亂搭亂建的惡性循環。

【第8篇】和諧城管執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和諧城管執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按照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統一部署,4月初,宋國勝局長帶領局學習實踐活動辦公室有關同志,就“如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自身建設”深入到聯繫單位和城管執法一線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局城管執法隊伍的現狀

我局現有

一、

二、

三、四和機動大隊共五個直屬執法大隊,均為正科級建制,執法人員編制119名,其中,20xx年組建城建監察支隊時公開招錄90人,20xx年成立城管執法局時從市政、園林部門劃轉28人。為了進一步充實管理力量,20xx年,通過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社會公開招聘了30名城管協管員。城管執法人員中,大專以上文化的超過95%,30名城管協管員都是退伍軍人。一直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城管執法隊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的要求,在“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上狠下功夫。一是狠抓教育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集訓活動,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進行政治理論、法律知識、組織紀律、隊列訓練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每週五組織機關全體人員和各大隊主要負責人進行政治業務學習;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有關法制培訓。通過學習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學習制度》、《信訪制度》、《行政許可項目全程代理服務制度》、《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和《業務例會制度》等一系列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每月組織直屬各大隊開展一次執法案卷互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執法案卷檢查。每週五召開業務例會,集體研究重大行政許可事項,通報督察考評情況。特別在執法活動中,嚴格堅持了持證上崗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考評制度。對進入一般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嚴格實行調查權、審查權、決定權三權分離。編印局《規章制度彙編》,發放全體執法人員人手一冊,定期對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三是自覺接受監督。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擔任城管執法特邀監督員。認真、高效地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堅持政務公開,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設置電子觸摸屏,將執法依據、辦事程序、服務時限等公開,方便羣眾查詢;實行行政許可“兩集中、兩到位”,提高審批效率;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做到應公開的信息及時全面公開。四是加強督查考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組建聯合督察組,制定督察考評細則,對城管執法和市容管理實行全天候督察,編髮《督察通報》,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跟蹤督辦,整改到位,並按項扣分,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同時,我們還積極參加“作風教育月”、“解放思想、科學發展”主題教育實踐等活動,隊伍自身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城管部門的社會形象明顯改善,得到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設廳、省法制辦表彰,全體城管執法隊員都能自覺做到遵紀守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至今未發生一起違法違紀事件。

二、當前城管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雖然我們在城管隊伍自身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方面,我們還存在認識上不到位、能力上不適應、作風上不紮實、體制上不完善等問題和差距,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作風不紮實。少數同志責任心不強,態度消極,遇到問題和矛盾繞道走,工作被動應付,辦事效率低下。二是創新意識不夠。習慣於憑經驗辦事,面對城市管理中的難點問題,辦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地加以解決。三是科學發展的能力不強。有的幹部視野不開闊,大局意識不強,工作上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對科學發展觀一知半解,不能結合工作實際,靈活運用;有的缺乏爭先創優的意識,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平庸自滿,裹足不前。這些問題不同程度的存在,影響了城市管理工作科學發展的水平。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觀方面也有客觀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管理對象法制觀念淡薄。城市管理的對象大多為社會弱勢羣體,城管法制意識不強,對城管執法人員的工作不以為然,經常跟執法人員打“游擊戰”,甚至暴力抗法,阻礙城管工作的正常開展。二是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少數市民對城管執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當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其利益時,就不斷舉報,要求嚴管,但是當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實施必要的處罰時,又經常有一大幫圍觀羣眾,出於“同情弱者”的簡單心理,亂打抱不平,亂起鬨,喝倒彩,甚至還指責執法人員欺侮老百姓,欺侮外地人或者無根據地指責城管執法部門把罰沒款物拿回去私分等,不僅給執法人員造成嚴重的心理壓力,而且給城管執法部門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三是城管執法缺乏法律依據。目前,全國還沒有一部獨立、完備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現有的法律法規也只是散見於其它法律法規中,而且這些法律法規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只有禁止性條款,卻沒有強制性規定或處罰種類單一 ,強制執法權限不足,在執法過程中,許多執法人員的人身遭受傷害,給執法人員身心帶來了極大創傷,造成了執法工作的被動。四是日常教育培訓不夠。城管工作突發性、反覆性強,需要執法人員時刻堅守工作崗位,實施持續性的監管,這就使得執法人員集中教育培訓的時間受到限制,不能開展系

統性的教育培訓,對工作中存在的難題,也不能集中研討解決辦法。五是個別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城管隊伍中,個別人員原則性不強,業務水平不高,對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和領悟水準參差不齊,辦案質量不高。總之,雖然我們在城管隊伍建設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績,但是對存在的這些問題,決不能忽視,要對照科學發展觀要求,找差距、析原因、訂措施、建機制,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工作方式,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高踐行科學發展觀的能力,努力建設一支作風硬、業務精、管理嚴、服務好的城管執法隊伍。

三、加強隊伍建設的對策措施

城管事業的發展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隊伍。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對城管執法隊伍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把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實施人才戰略,不斷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努力建設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拼搏,特別能忍耐,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城管執法隊伍。

(一)全面加強思想建設,不斷增強隊伍的創造力。思想建設是班子隊伍建設的關鍵,也是先進性建設的重點。加強思想建設,要努力做到“ 三個到位

”:一是政治理論學習到位,用先進的理論武裝人。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學習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不斷增強政治敏鋭性和政治鑑別力,始終保持政治上清醒、立場上堅定。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高尚的精神,始終是共產黨人保持先進性的精神動力。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改革創新精神激勵鼓舞廣大幹部職工,實現城管事業更快更好地發展。三是教育培訓到位,用豐富的知識塑造人。要引導和教育幹部職工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把學習當成一種責任,一種精神境界,一種人生追求,自覺堅持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要按照分級管理、分類培訓的要求,大力開展多層次、大規模的教育培訓,重點是加強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不斷完善幹部職工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激發整個幹部隊伍的創造活力。

(二)全面加強組織建設,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組織建設是隊伍建設的保障,也是提高執政能力的核心。“為政之要,首在用人”。城管事業的興衰成敗,關鍵在選人用人。因此,加強組織建設,要努力做到“兩個加大”:一是進一步加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繼續實行幹部競爭上崗制度,建立良好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要按照“德、能、勤、績、廉

”的要求,選好、配強各級領導班子,真正把堅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幹部充實到各級領導班子,為城管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深入一線,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以自身的行為感染和調動隊伍整體的工作積極性,要堅持調查研究,集思廣益,解熱點、破難點、出實績、見實效。二是進一步加大考核獎懲力度。繼續堅持城管執法、市容環衞和創建工作聯合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獎懲機制,要將考核與獎懲緊密掛鈎,在精神鼓勵上分開層次,在物質獎勵上拉開檔次,在幹部使用上體現差別。力求更加切合實際、科學合理,切實解決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全面加強作風建設,不斷增強隊伍的戰鬥力。加強作風建設是班子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加強作風建設,要努力做到“三個強化”:一是強化宗旨意識。要按照

“兩個務必 ”和“

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切實做到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要繼續保持謙虛謹慎的工作態度,虛心學習,改進工作;繼續弘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勵精圖治、艱苦創業;繼續弘揚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二是強化工作調研。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決策權。要繼續堅持領導幹部基層聯繫點制度,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執法一線,圍繞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加強對策性研究,切實做到領導在一線指揮,幹部在一線出力,問題在一線解決。三是強化工作落實。落實是決策的歸宿,也是決策的生命。要把握重點抓落實,將工作任務逐項逐條進行細化、分解,突出重點中的重點,把握關鍵中的關鍵;要強化督查抓落實,對照各項工作目標和時限要求,通過明查暗訪、追蹤督辦等形式,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提高效率抓落實,廣泛開展“比、學、趕、幫、超”活動,在全系統形成一個你追我趕、競相發展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加強廉政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的公信力。按照“有權必有責,有責受監督,侵權要賠償”的原則,強化城管隊伍的自律意識,堅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廣開言路,建立監督制約網絡。要通過大力推行政務公開、聘請城管執法監督員、認真辦理羣眾投訴以及召開管理服務相對人代表座談會等形式和途徑,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廣泛徵求意見,根據意見和建議查找問題,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措施,改進工作方法,改善隊伍形象。二是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強化廉潔自律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方案》、《局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廉政談話實施辦法》等廉政建設制度,不斷提高隊伍的拒腐防變能力和廉潔自律意識。三是堅持文明執法。日常工作中,執法人員的語言要規範文明,着裝要統一整齊,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時,要堅持説服教育為主、宣傳勸導在先,嚴禁與相對人發生肢體衝突,羣眾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釋。對各種不規範執法行為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違法違紀的,要依法依紀予以處理。四是堅持秉公執法。嚴禁違法行使職權或濫用職權,不得從事與執法工作相關的經營活動,堅決查處“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違法行為。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對越權執法、違背法定執法程序等現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9篇】城管部門內外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城管部門內外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為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的方法治理城市髒、亂、差,推進科學管理,提升城市品位,近日我局就如何搞好城市管理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現就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概況

我局成立於20xx年,20xx年3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行使城市管理領域中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工作。現有公務員6人,下設三股(法制監察股、市容管理股、綜合協調股)、一室(辦公室),二個執法大隊(城管大隊,城警大隊),一個環衞所。城管大隊屬差補事業單位,定編16人,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現有執法隊員26人,經費由財政差額補助,下設二箇中隊,管理城區10.5平方公里。城警大隊定編5人,現有3名幹警,實行雙重領導。環衞所為財政全供事業單位,現有人員16人,負責城區的環境衞生工作。

二、市容城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礎管理工作簿弱

1、管理制度不健全。現有的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強,制度的執行力度不夠,有令不行政令不暢。一是未建立外部管理長效制度,如具體路段沒有創建執行標準和辦法,“四旁三包”責任制尚未建立。二是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考勤制度缺乏操作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首問責任制度、服務承諾制度、獎懲激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尚未建立。

2、機制不順,人手不足。

(1)管理機制不順,經常造成管理缺位和越位。我局在08年對環衞作業進行了市場化運作,執法大隊的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解決了環衞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但環衞所管理人員沒有徹底從以往的管理模式解脱出來,管理員還和以前一樣督察到環衞工人,弱化了對保潔公司的管理,這樣督察員又成了保潔公司的管理員,造成了管理越位,結果該管的不該管的都沒有管好。執法大隊通過內設機構的調整,戰鬥力和應急能力得到了加強,由於沒有建立有效的巡查制度,經常造成管理缺位。

(2)部門之間的配合不夠默契,造成工作上推諉扯皮。一是環衞所和大隊之間的配合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就以渣土和亂扔亂倒的治理來説,兩家相互扯皮的事情時有發生,降低了辦事效力。二是部門職責沒有履行到位,造成部門職責不清。因為大隊要以收費、罰款維持運轉,造成股室職能被佔,職能股室沒有發揮應有作用。三是沒有建立起統一的獎勵約束機制,因利益分配不公經常引起部門之間的矛盾。

(3)管理任務與執法力量嚴重失衡,造成管理質量不高。目前我局執法隊僅有26人,一線管理隊員不到20人,卻要管理10多平方公里的整個城區,執法力量嚴重不足,管理水平低。

3、底子不清,基礎工作差。我局成立已將近七年,有些基礎工作還是一片空白,主要表現在執法台帳、行政許可管理台帳、環衞收費台帳、攤點羣管理台帳等尚未建立,行政許可具體情況不清,執法檔案不符合標準。

4、裝備、設施配套不夠。

(1)執法裝備投入少,造成管理效率低。一是取證工具配備不足,僅有兩台相機和一台攝像機。二是無通訊設備,信息不通。三是執法車輛僅有一輛能夠運行,隊伍的機動性差。

(2) 基礎設施投入不足。一是規劃滯後。近10平方公里老城區未設停車場,城區主幹道無公廁、垃圾中轉站、果皮箱。二是城區道路網絡不暢。如人民路與孚玉路僅靠15米寬的園林路連通。且城區泥巴路較多,“雨天是池州,晴天是徽(灰)州”。三是道路地下管線建設滯後。如電信、電視、供水、燃氣、電力等沒有配套到位,造成天上“蜘蛛網”,地下隨意挖的現象。

(二)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環衞管理方面。一是底子不清,造成收費上的隨意性,如在環衞收費中,收人情費、面子費等,都沒有及時嚴肅查處,導致收費秩序混亂。二是執行制度不力,如在環衞督察中不能按《督察辦法》兑現獎懲。三是放鬆對清掃、保潔的管理,“髒”的問題突出。

2、執法管理方面。一是重收費,輕管理。“以收代管,以罰代管”嚴重。收費定任務,管理靠自覺,為解決經費問題,大隊對中隊定收費罰款任務,但對管好市容未定目標任務,中隊收費積極性高,管理熱情低。二是巡查機制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靠領導,解決問題要批示,對違章行為,往往要等局長髮現才解決,要等羣眾投訴,局長批示才處理,後來發展到縣長、局長批示的信訪案件都長期得不到解決。三是沒有建立考核責任追究機制。責任在隊長,自己不負責,出了問題,有中隊長和大隊長兜着,隊員不用負責。在這種粗放式管理模式下,經常出現管理缺位,有事無人管的現象十分突出。

(三)外部環境存在的問題

1、執法環境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一個新生事物,社會和市民認知度不高,認識上不同程度帶有較強的片面性和侷限性。在管理過程中難以贏得社會和市民的理解、支持。

2、部門職責不夠明確,職能劃分不科學。一是“管罰分離”引起的“管罰脱節”現象較為普遍,最典型的要算城市道路挖 掘,經常是批而不管,當我們對擅自挖掘者給予處罰時,審批部門違規補辦許可,並將許可日子提前,導致矛盾集中到城管局,而很多問題要徹底解決並非城管局一家可以做到。二是 “管罰分離”後,管理部門容易將責任推給城管局,造成管理“缺位”。三是職能劃轉不徹底。按照國務院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規劃執法必須劃轉,我縣卻沒有劃轉,造成管理上的失控。四是責任範圍劃定不科學,從體制上忽略了鎮黨委政府以及社區的責任與作用,主要表現在門前三包的責任主體不明確,衞生責任區的劃分不科學,如綠化帶的管理,建設局在整理綠化帶時,產生的污染從來都沒有清理過,經常造成路面污染。

3、保障不力機制不全。一是人身安全無保障,由於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廣泛性和複雜性,城管本身無強制手段,雖然我縣成立了公安執法大隊,但沒有獨立辦案的權力,導致暴力抗法事件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二是執法經費無保障,城管執法大隊(差補),現有職工26人,各項支出75.9萬元,財政補貼只有27.6萬元,環衞運行支出210萬元,總收入只有129.8萬元,機關支出49.81萬元。全局支出335萬元(不包括財撥工資),總收入192.1萬元,資金缺口142.9萬元。我們只能靠罰款、收費活命,這樣能保證執法的公平、公正嗎?

4、缺乏科學的協調機制。要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水平,需要建設、經濟、政法、宣傳等多個部門的積極支持和配合,同時又涉及公安、工商、環保等部門,因此需要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而我縣尚未建立有效協調機制。

面對存在的問題,我們進行了深入剖析,認真研究,我們認為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從客觀上説:一是領導重視不夠,主要表現在不能持之以恆,措施不能落實到位。二是經費投入不足,保障不力,為保運轉,只能採取重收費,輕管理的政策,導致管理效能低下。三是設施不配套,規劃滯後,如全城無停車場、城區主幹道無公廁,無垃圾中轉站、果皮箱。四是各職能部門配合不力,履行自身職能不到位,大家都是好事爭着做,難事都不管,相互推諉扯皮踢皮球。五是社會認知度不高,城市管理對象成分複雜,矛盾比較集中,管理相對人牴觸情緒大,在管理過程中難以得到社會和市民的理解、支持。從主觀上説:一是職工對做好城管工作缺乏信心,工作無目標,認為這項工作沒有前途,做事沒有成就感。二是工作缺乏主動性。工作拖沓能胡就胡,得過且過。三是缺乏責任感,相互推諉扯皮,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四是制度缺乏執行力,造成管理混亂,政令不通。

三、搞好城市管理措施與對策

(一)摸清底子,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開展全城髒亂差摸底行動,建立管理台帳。四月份我們:一是對全城的店外經營、洗車、修車場地、建材市場、馬路市場等進行摸底登記,建立台賬。二是對城區的衞生死角、建築垃圾的分佈進行排查摸底,建立檔案。三是對各類攤點進行登記,建立檔案。

2、開展環衞收費摸底調查,建立收費台賬。一是對08年的收費情況進行清理登記。二是對08年未交環衞費的居民户進行排查完善台賬,查明欠費原因,做到應登盡登、應收盡收。

(二)建立高效的管理機制。

一是在大隊和環衞所實行路段長負責制,推行“責權利”一體化管理模式,對城區區主要路段和管理的重點部位集中整治後,頒佈質量標準,進行科學劃分,責任到人,實行徒步或騎自行車巡查。

二是建立多層次的督察機制,包括社會和媒體監督,重點查人員到崗和工作質量,擬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知名人士做城管監督員,動員一批熱心市容、城管工作的退休老人和市民加入城管行列當協管員,既當監督員又當管理員,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

(三)建立堅強有力的保障機制。

建議縣政府:一是賦予城警大隊獨立辦案的權力,對暴力抗法的行為要及時查處,打擊到位。二是保障市容城管經費供給,首先要解決執法大隊財供問題,才能杜絕執法、收費養人現象的發生。此次要把城管執法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三是執法裝備投入基本到位,形成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執法公平、公正。四是改變上門收費方式,適時調整環衞收費標準(目前執行的還是96年標準,物價、工資已翻了2倍),提高環衞工人待遇。

(四)建章立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一是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一要強化目標考核,按照“責任目標化、目標數字化”的要求,將考核從定性型向定量型轉變,建立數字化的量化考核體系,採取多種手段和形式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考核,將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結合起來,對城市管理的實際效果進行客觀評價。二要嚴格獎懲措施,把激勵機制貫穿於各項工作之中,無論是日常管理,還是重點工作,都要有考核 、有獎懲,以考核為依據,通過物質、精神等多種手段進行獎懲,鼓勵先進,鞭策後進,激發活力。二是建立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如財務管理制度、考勤請假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三是建立有效的外部管理制度。主要是要研究制定“四旁三包”責任制、城市容貌標準等。

(五)適當調整職能,建立科學領導和協調機制。

建議縣委政府對沒有劃轉到位的職能劃轉到位,對不科學的職能設置要進行調整。成立縣級層面上的協調機構。對“管罰分離”的職能要建立部門信息互通機制,實行許可備案制度。

(六)着力加強城市規劃,儘快完善城市公益設施。

在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要抓緊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網絡、供水排水、環境衞生、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分區規劃的編制工作。特別是要抓緊城區停車場、環衞設施、公廁等公共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同時要做好專業市場的規劃。

【第10篇】當今城管執法現狀調研報告範文

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的十幾年,是中國經濟最為平穩、快速發展的歷史期間,隨着經濟的高速運轉,城鎮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規模急劇增大,城市流動人口急速增長,隨之而來的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矛盾也愈來愈多,越來越繁雜。然而,由於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滯後,加之各行政機關“為己爭利”的思想,多頭執法、重複處罰或執法空檔現象屢見不鮮,各部門“分兵把守,各管一攤”的行政管理體制已顯得力不從心。為了解決城市管理執法中存在的上述難題,國家根據行政處罰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原則,部署實施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現狀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後,以前存在的重複處罰、執法空檔、多頭執法的現象有了明顯改觀,但是,由於執法權力相對集中,矛盾也就相應集中,城管執法依據不足、城管執法手段單一、城管執法程序不嚴、城管執法責任脱節、城管執法隊伍不強、執法理念滯後等問題應運而生。以上問題產生的直接後果就是城管執法者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矛盾不斷、城管執法者隨意扣押相對人財物、不合程序執法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些都造成了城管執法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係緊張,大大損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時也制約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

但是,我們所見到了上述現象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在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後,綜合執法機構的職能、責任發生了橫向轉移,但由於原有機關的工作人員、編制、經費和其他職能並未隨之轉移,這就導致了城管執法機構獲得的權力、人員編制和經費是有限的,而管理職責和義務卻是無限的,由於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和防護裝備,城管執法人員既沒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執法權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對違章停車貼罰單被車主暴力毆打,就見證了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會輿論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對城管執法過程中不當行為的無情指責、各種爭執的演變就成為了“最弱勢羣體”與“最委屈執法者”之間的“恩怨”糾纏。面對城管執法中的上述“兩難”局面,政府相關人物和部門、城管執法人員和社會廣大民眾是不是應該有所反思呢?

二、對城管執法現狀的幾點反思

(1)樹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從規律才能發展,城市管理者應當順應城市化的發展趨勢,摒棄“一刀切”、“簡單化”的管理理念,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網格管理。比如針對小商小販,可以根據不同的城市功能區域進行分類管理,設定不同層級的限制進行管理,比如分為禁止區、限制經營區和開放區,讓管理相對人在張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內自由選擇。事實上,很多國際化的大都市如倫敦、巴黎等城市中,街頭的小攤、小販和流浪者都作為一種獨特的風景在城市的縫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為他們也需要生存的空間,更何況管理者沒有這樣的權力,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2)反省執法對象與目的。在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暴力的強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剝奪公民財產的行為(如城管執法中不按程序沒收工具、扣押財物等),永遠應該受到最嚴格的限制,並依憲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應當明確,城管執法的目的不是與其他部門爭利,更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了使城市的運行更為流暢,使城市的環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夠感覺更加和諧;不是以暴力將小攤小販趕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進行管理,使管理者樂於按政府制定的規則活動。因為一個法治政府如果允許它的執法者可以隨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那麼這樣的執法行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與法治政府的目標也會越來越遠。

(3)建立執法新機制。現行的城管執法機構,其職能基本繼受於其他部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因而顯得殘缺不全,複雜繁瑣,影響了執法效果,所以,解決此問題就必須創新執法機制。如原有執法機構的有些職能由綜合執法機構行使會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應徹底交由城管執法機構。並且在職權轉移的同時應考慮到編制、人員的轉移與變動,否則就會導致機構的膨脹,從而加重社會的負擔,這也與綜合執法機構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時,還應重視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銜接。比如城管執法遇到暴力抗法時,可與公安部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進行“聯動式執法”。當然,機制創新的目標是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權威的綜合執法隊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個龐大複雜的系統工程,僅靠城管執法機構強制性管理是不夠的,各種配套社會政策都必須跟進。對無照商販流動經營問題,政府要考慮商業網點或者導入區的合理佈局和建設,如鎮海區有二十幾萬人口,但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型菜市場並不多,以致公路兩邊擺攤,菜販佔街賣菜的現象常常發生,這就與城市發展很不協調;同時,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照成本,為其辦理經營執照,最終將其納入城市管理的正常範圍。

總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經濟要發展,面對不同的價值取向,解決城市管理中的新問題必須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時,一個文明社會的秩序應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條件上的,而不能為了秩序而去剝奪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只有這樣,社會的運行才能和諧,法治社會的目標才能在正常的運行軌道上得以實現。

範文二

我們從全省依法行政檢查中發現,**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創新理念,積極探索符合城市實際的運行機制和執法方式,變強制執法為剛柔相濟,靈活採用柔性執法手段,為尋找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新機制,實現執法者與執法對象的和諧,達到良好的行政執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嘗試。為了瞭解他們的具體做法,我們在**市政府法制辦的協助下,對**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及分析報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點

1.創新執法理念,消除特權思想,樹立服務意識。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自20xx年12月8日掛牌成立之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標準組建、高起點亮相、高素質執法”的要求。市執法局的領導班子一致認為,要想實現高要求的目標,必須創新執法理念。他們通過外出學習和實踐總結,形成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確立了“把城市管理與為人民服務統一起來,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的執法工作指導思想,並以此衡量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兩年多來,他們通過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督機制,聘請有社會影響的人士和政協委員監督執法隊伍和執法活動,使執法隊伍中傳統的特權觀念受到重重製約,並完全轉變為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為實行柔性執法,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化行政執法的親和力。

城管執法涉及到市容環衞、規劃、建築市場、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運政、房屋拆遷等方面,執法對象的廣泛性和複雜性,給執法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一些城市的城管執法單位為完成執法任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掃蕩式”、“封殺式”、“鐵面式”執法,有的甚至臨時聘用能打會武的社會人員參與執法,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的社會形象。其結果是執法環境遭到破壞,抗法事件不斷髮生,反而給執法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難。**市城管執法局通過學習考察和實踐,認識到要落實依法行政,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必須改善執法環境,樹立新型的城管執法形象。他們及時提出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隊伍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公務員的標準和執法資格條件進行人員錄用,解決清理和解聘原各類協管員和其他臨時人員。他們還適時組建了“女子執法隊”,着重招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進入執法隊伍,增強執法隊伍的親和力和專業素質。其次局黨組制定了“每週一學、每月一題、每季一講、每年一訓”的學習培訓制度,通過聘請專家、教授講課,執法現場觀摩,典型案例剖析,軍事化訓練等方法,提升執法隊伍的素養,樹立親民、愛民和執法為民的理念,培養隊伍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精神。目前,**城管執法隊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較為良好的親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實行行政服務,慎用行政處罰,增強執法的人性化。

**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城管執法的特點,提出“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在服務的過程中實現管理目標”。要求執法“三先一慎”,即處理違法違章前先敬禮、先説教、先幫忙,慎處罰。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只要判斷能用服務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絕不使用強制方式去解決,寧可多跑幾趟路,多受一些麻煩,多做幾次服務也要讓問題和諧解決。”如在治理佔道經營零散攤羣點的執法中,他們不是簡單地取締封殺或罰款處罰,而是積極提供服務。首先從便民出發,聯繫場地,尋找市場空閒資源,或新開市場,或對佔道攤點統一規範,搞好服務後在引導佔道經營户“進店面、進居民小區、進市場(超市)”規範經營。既實現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經營户的經營權益。通過服務把“取締”變“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針對城市建築垃圾清運中治理難的問題,他們專門成立了“建築垃圾處置服務中心”,幫助建築工地制定建築垃圾處置方案,合理制定拉運線路,指導建築工地設置洗車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還適時提供清掃人員和沖洗設施,同時輔以動態巡查,使垃圾渣土清運管理大為改善。為了擴大服務範圍,他們於去年三月開通了統一的12319服務熱線,調動了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執法管理活動。

4.實行行政指導,減緩執法的對抗性。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範圍內,依據國家法律或政策,對特定相對人運用勸告、説服、建議、示範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相對人遵守或服從法律,以實現預期的行政目的的行為。行政指導是市場經濟國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趨勢,是對傳統的行政強制的有益補充。**城管執法局在日常執法中,事事以勸導為先,規定了小商販首次違法違章接受勸告立即糾正不予處罰;農民臨時進城銷售農副產品違法違章只勸導不處罰;殘疾人員及下崗職工違反城管規定勸告幫助不處罰;警告有效,不再處罰。他們還印製了《不再違章保證書》,違章人員承諾不再違章並簽了保證書的,也不再處罰。再如,在處理藏族羣眾在市區繁華路口叫賣刀具飾品的過程中,公安部門不便管,他們積極承擔起管理職責,採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導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並請來當地民族學院的老師和同學當翻譯,與藏族羣眾溝通和交流。首先對藏族朋友來**經商表示熱情歡迎,同時宣傳**市開展創衞活動的情況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指導他們規範經商,並想方設法為他們經商活動提供幫助。藏族商販深受感動,上百名在街頭遊蕩的藏族商販有的進入市場,有的自願撤離街道。在治理馬路攤點中,執法隊在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出台指導性新舉措,倡導居民住宅小區和醫院、公園等公共場所積極設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攤點,引導夜間不營業的院內市場,吸納周邊佔道夜市。通過靈活運用行政指導方式,大大減少了執法的對抗性,緩解了社會矛盾。我們在**市街道隨機詢問了一位正在執法的隊員平日是如何進行執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個字“勸導、宣傳”。可見在**市柔性化的執法方式已成主導。

5.實行行政契約,建立執法的互動性。

行政契約,又稱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據法律和政策與相對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行政契約同樣不象行政命令那樣強硬,也不同於民事合同表達的是自由意願。它是一種彈性靈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遷和建築垃圾管理中,他們與建築工地或拆遷單位簽訂《市區建築垃圾管理責任書》,針對居住區“野廣告”治理難的問題,他們與小區物業或管理單位簽訂《居民居住區“野廣告”治理責任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執法任務轉變為相對人的合同義務,增強了相對人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使執法主體與相對人之間形成了一種良性的互動關係,保障了執法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6.實行行政獎勵,調動執法的公眾參與性。

行政獎勵作為國家和政府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手段,在調動和激發公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上發揮了重要的行政作用。**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行政執法中嘗試使用行政獎勵,使市民積極支持城管執法,共同營造出執法的良好社會效應。他們制定出《有獎投訴辦法》,與公示電話一併製成卡片向公眾散發,對制止或舉報違反城管法規行為的人員均給予100至150元的獎勵。同時對在城管執法工作中表現好的單位和個人還給予各種精神獎勵。通過獎勵,樹立榜樣,弘揚正氣,既激勵了公眾的參與熱情,又彌補了執法力量不足的實際困難。

7.實行行政扶助,提升執法的感召性。

行政扶助是國家和政府對社會困難羣體和成員給予物質或非物質幫助和支持的行政行為。它體現了國家的責任和關愛。**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履行行政扶助義務,推動行政執法的開展。去年三月,殘疾人員宋國漢因不滿拆遷賠償規定,拒不搬離其在人行道上開設的廢品收購站。執法隊員利用平日與其建立起的感情,多次與其溝通談心,瞭解其生活情況後,通過多方協調籌措了3000多元資助於他,並一處一處為其尋找新的經營場所,直到其滿意。在關愛和誠心的感召下,宋國漢終於同意搬遷,執法隊員又利用休假日,幫其將堆積如山的廢品徹底清運,過後又多方協調幫其解決再就業問題,使這一有名的問題户成為城管執法的支持者和擁護者。轄區某村道路改造,需要大量磚石回填路基,他們得知後,立即尋找拆遷工地,指導工地將建築渣土拉運過去,變廢為寶,節省了村裏的開支,村民代表送來錦旗和感謝信,感謝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他們還積極組織為災區捐款,許多羣眾親切地稱執法隊員是他們的貼心人。

8.實行行政調解,促進執法的和諧穩定性。

調解是我國民間解決紛爭的傳統方式,它有利於各方當事人在和諧的氣氛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和矛盾,促成社會的穩定發展。實踐中,調解方式越來越多地引入到了行政管理活動中。**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處理城市拆遷補償、夜市及施工工地噪聲擾民等糾紛中,積極採用行政調解,平等對待各方當事人,努力溝通各方意見,通過積極疏導協調,尋找共同點,解決分歧點,主持達成共識,化解紛爭,使城管中的糾紛反覆率大為降低,有力地促進了執法的和諧穩定。

9.規範執法,剛柔相濟,確保執法的嚴肅性。

過去,剛性執法一統形勢,講嚴格執法就產生簡單粗暴,講文明執法又導致執法不作為。為走出執法不是過嚴就是過寬的怪圈,他們提出“規範執法”,將規範執法作為城管領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有效抓手,要求堅持嚴格執法,靈活採用柔性方式,實現執法效果和執法目的的有機統一。他們認為,只有規範執法,才能既落實嚴格執法,又體現文明執法,促成兩者的統一。他們建立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制定《行政執法過錯追究暫行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暫行規定》、《規範執法流程圖》,印製了《執法人員紀律規定》卡,實行“一崗雙責”。通過制度建設,他們明確了從隊員到局長的職權責任範圍,規範了行政執法的程序、法律文書以及自由裁量行為。重大案件必須集體討論表決,對不屬職權範圍內的案件必須及時移交,確保了執法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二、實際效果和影響

通過引入柔性執法方式,在**市各行政執法機關和廣大市民中樹立起了具有親和力和感召力的嶄新形象,城管執法的社會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執法工作也相應地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並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讚揚。兩年多來,全局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行政訴訟;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不當引起的傷害事件。20xx年人大、政協會議期間,該局共收到32份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沒有一件是反映該局執法人員紀律作風的。實踐證明,行政強制並不是保證法律貫徹實施的唯一手段,靈活採用柔性的執法方式,剛柔相濟,規範執法,是實現良好的執法效果,提高城管執法水準的一條科學發展之路。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柔性執法方式還僅停留在創新探索階段,有時僅是因案件需要而為之,未能形成完整的體系和制度。應當廣泛開展信息收集和調研工作,制定出系統的程序和辦法,確立其在行政執法中應有的法律地位。

2.對柔性執法缺乏專門的和系統的宣傳,未能產生連慣性影響效應。應當抓好典型,有針對性地對適易採用柔性執法的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試點和推廣,以適應現代文明社會發展的需要。

3.缺乏指導性意見和鞏固措施。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和宏觀方向性指導,就有可能使已經樹立起的執法形象和形成的經驗成果得不到持續性地改進和發展。

4.城管執法來源於《行政處罰法》,它是一種新型的執法制度,涉及部門較多,對於這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設立,其立法本意是解決行政執法體系中存在的多頭執法、職權交叉、重複處罰、執法擾民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但是權力的集中也導致了執法主體之間和執法主體與執法對象的矛盾集中。如何正確界定職能,協調權力重新分配後的矛盾,保障行政執法運轉暢通,急需國家和省級政府通過制定規範,以建立一套科學合理、責任明晰、關係協調、運轉有效、監督有力的城管執法制度體系。

【第11篇】關於城管局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而所謂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走依法管理與和諧管理相互結合的新路子。

一、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

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就是圍繞建設美好萬源的總目標,適應城市前進發展的步伐,時刻更新觀念,革除因循守舊的陳腐意識,結合萬源實際,有所超前,有所創新,有所突破。

1、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首先是要堅持以城市發展為中心。

作為城市管理部門,必須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個長遠戰略目標,牢固樹立“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觀念,立足增加城市亮點、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區域環境的“強磁場”效應,凸現地方投資新優勢,進而匯聚人力、物力、智力和財力,助推地方經濟發展。

2、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其次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城管理念。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所在,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貫徹以人為本的城管理念,就是要在堅持以人為主體、以人為前提的基礎上,着力解決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問題,尤其是弱勢羣體的就業、謀生等問題。作為紮根本土的“弱勢經濟”,其在活躍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是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須要考慮其存在的合理性,決不能一味強調取締、清理,要進行規範管理,做到市容與繁榮的協調統一。

3、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最後是要因時、因地制宜。

當前,隨着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人口集聚城區,隨之帶來的人流物流量也集聚增大,不可避免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這就迫切需要適時適地的在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以及人員配置上進行調整,做到與時俱進、同步發展,決不能脱離地區實際和時代發展的要求搞“效仿管理”和“超前管理”。

二、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社會任務,只有起點、沒有終點,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想真正實現“全面覆蓋、長效管理”這個目標,必須在治標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運行機制、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標本兼治。

1、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廣泛性、經常性、長期性、動態性、複雜性等特點,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從現實和科學的角度出發,堅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聯合執法機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齊心協力、多管齊下打好總體戰。首先是作為地方政府要將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明確城市管理部門的“帶頭”地位,賦予其市容管理的指導權和監督權,避免“看得見的管不着”情況的發生和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其次是各單位、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抽調人員全面參與城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便於統一指揮調度;三是要聯合各單位、部門,經常性開展各類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形成市容常抓不懈、環境居高不下的良性管理局面。

2、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剛柔並濟、管教結合。

首先必須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為原則,在管理過程中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就是幫助的思想,要通過柔性的執法方式將問題解決。但是在進行人性化管理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保障在堅持法制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和諧,絕不能降低管理標準、淡化法律的嚴肅性,更不能讓少部分善於“鑽空子”、只圖私利、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經常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的不法分子逃避法律的懲處,尤其是對肆無忌憚而又無視城管法規的個別人員,絕不能講情面,必須要嚴懲重處,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

3、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全面統籌、協調管理。

全面協調可持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主線,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內容。所以,城市管理必須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相一致,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相協調。一是要處理好點面、內外之間的關係。在管理過程中既要提高主次幹道、繁華地段等窗口區域的城市品位,同時也要兼顧背街後巷、城郊結合部以及農村環境衞生的改善。二是要處理好市容與繁榮之間的關係。繁榮與市容相互促進、和諧統一,對佔道經營、設置門頭廣告這些有利於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但又或多或少會對市容造成影響的行為,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結合實際情況分類管理、區別對待。三是要處理好短期行為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對符合部分人眼前利益、能帶來短期效益,但影響城市長效管理的短期行為,要正確分析、堅決制止,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減少城市管理的成本,實現城市的和諧發展。

三、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

1、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要講究語言執法藝術。語言接觸是執法活動的第一接觸,更是同當事人進行溝通、取得當事人理解配合和獲得周圍市民支持的一種有效手段,恰當的文明用語,不但是個人素質與修養的集中體現,而且可以增進與相對人之間的距離,所以要切忌使用有傷當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語言,要和風細雨、有理有節的進行教育引導,化解執法矛盾。二是要講究行為執法藝術。冷靜的態度、耐心的聽講、細緻的分析,是避免矛盾激化、保證執法活動有序進行的重要方法,要善於從當事人的爭辯、陳述中分析當事人的心理想法,進而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或者情感感化,或者説理教育,或者依法強制處理。三是要公平公正辦案。在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對各類各種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結果要把握適當,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尺度的把握,要牢牢掌握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必須得到改正這一原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果斷作出處理,以保證執法效果的實現,在執法活動中忌濫用權力,忌處罰隨意性。

2、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提高市民整體素質。

人是城市活動的主體,也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市民素質(衞生習慣、文明意識、法制觀念)的高低直接決定城市管理方式、水平和成效,所以必須在提高市民法治觀念和城管意識上狠下力氣。一是要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培訓制度,有步驟地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深入廣泛的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二是要在環境中陶冶。要通過加強城市管理,營造優美的生活環境和文明氛圍,使人們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春風化雨,點滴入土,逐步告別不文明行為和習慣;三是要在參與中養成。要廣泛開展羣眾性的精神文明活動,使人們在參與中逐漸形成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增強公德意識、責任意識;四是要在約束中強化。要通過加大各種法規的執法力度,查處不文明行為和違章行為,使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和行為,通過管理和約束得以規範、鞏固和強化。

3、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宣傳是增進理解、加強溝通的途經,耳聞目染的宣傳勢必會起到潛移默化效果。所以必須充分利用媒體和多種宣傳形式,構建立體化宣傳格局,利用圖像、聲音、文字宣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典型經驗以及先進人物和先進單位的先進事蹟,將城管工作社會化、公眾化,增進與羣眾之間的距離,消除隔閡與誤解。同時要開闢電視、報紙、網絡曝光專欄,對違規違章行為進行公開曝光,根據相關條例指出存在問題,尤其是對惡性的違規違章案件和屢教不改的違規者,要狠抓狠管,加以懲戒,增強城管法規的權威性。

【第12篇】城管局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而所謂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走依法管理與和諧管理相互結合的新路子。

一、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

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就是圍繞建設美好萬源的總目標,適應城市前進發展的步伐,時刻更新觀念,革除因循守舊的陳腐意識,結合萬源實際,有所超前,有所創新,有所突破。

1、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首先是要堅持以城市發展為中心。

作為城市管理部門,必須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個長遠戰略目標,牢固樹立“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觀念,立足增加城市亮點、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區域環境的“強磁場”效應,凸現地方投資新優勢,進而匯聚人力、物力、智力和財力,助推地方經濟發展。

2、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其次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城管理念。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所在,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貫徹以人為本的城管理念,就是要在堅持以人為主體、以人為前提的基礎上,着力解決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問題,尤其是弱勢羣體的就業、謀生等問題。作為紮根本土的“弱勢經濟”,其在活躍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是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須要考慮其存在的合理性,決不能一味強調取締、清理,要進行規範管理,做到市容與繁榮的協調統一。

3、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最後是要因時、因地制宜。

當前,隨着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人口集聚城區,隨之帶來的人流物流量也集聚增大,不可避免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這就迫切需要適時適地的在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以及人員配置上進行調整,做到與時俱進、同步發展,決不能脱離地區實際和時代發展的要求搞“效仿管理”和“超前管理”。

二、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社會任務,只有起點、沒有終點,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想真正實現“全面覆蓋、長效管理”這個目標,必須在治標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運行機制、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標本兼治。

1、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廣泛性、經常性、長期性、動態性、複雜性等特點,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從現實和科學的角度出發,堅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聯合執法機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齊心協力、多管齊下打好總體戰。首先是作為地方政府要將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明確城市管理部門的“帶頭”地位,賦予其市容管理的指導權和監督權,避免“看得見的管不着”情況的發生和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其次是各單位、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抽調人員全面參與城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便於統一指揮調度;三是要聯合各單位、部門,經常性開展各類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形成市容常抓不懈、環境居高不下的良性管理局面。

2、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剛柔並濟、管教結合。

首先必須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為原則,在管理過程中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就是幫助的思想,要通過柔性的執法方式將問題解決。但是在進行人性化管理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保障在堅持法制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和諧,絕不能降低管理標準、淡化法律的嚴肅性,更不能讓少部分善於“鑽空子”、只圖私利、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經常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的不法分子逃避法律的懲處,尤其是對肆無忌憚而又無視城管法規的個別人員,絕不能講情面,必須要嚴懲重處,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

3、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全面統籌、協調管理。

全面協調可持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主線,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內容。所以,城市管理必須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相一致,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相協調。一是要處理好點面、內外之間的關係。在管理過程中既要提高主次幹道、繁華地段等窗口區域的城市品位,同時也要兼顧背街後巷、城郊結合部以及農村環境衞生的改善。二是要處理好市容與繁榮之間的關係。繁榮與市容相互促進、和諧統一,對佔道經營、設置門頭廣告這些有利於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但又或多或少會對市容造成影響的行為,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結合實際情況分類管理、區別對待。三是要處理好短期行為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對符合部分人眼前利益、能帶來短期效益,但影響城市長效管理的短期行為,要正確分析、堅決制止,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減少城市管理的成本,實現城市的和諧發展。

三、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

1、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要講究語言執法藝術。語言接觸是執法活動的第一接觸,更是同當事人進行溝通、取得當事人理解配合和獲得周圍市民支持的一種有效手段,恰當的文明用語,不但是個人素質與修養的集中體現,而且可以增進與相對人之間的距離,所以要切忌使用有傷當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語言,要和風細雨、有理有節的進行教育引導,化解執法矛盾。二是要講究行為執法藝術。冷靜的態度、耐心的聽講、細緻的分析,是避免矛盾激化、保證執法活動有序進行的重要方法,要善於從當事人的爭辯、陳述中分析當事人的心理想法,進而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或者情感感化,或者説理教育,或者依法強制處理。三是要公平公正辦案。在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對各類各種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結果要把握適當,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尺度的把握,要牢牢掌握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必須得到改正這一原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果斷作出處理,以保證執法效果的實現,在執法活動中忌濫用權力,忌處罰隨意性。

2、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提高市民整體素質。

人是城市活動的主體,也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市民素質(衞生習慣、文明意識、法制觀念)的高低直接決定城市管理方式、水平和成效,所以必須在提高市民法治觀念和城管意識上狠下力氣。一是要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培訓制度,有步驟地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深入廣泛的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二是要在環境中陶冶。要通過加強城市管理,營造優美的生活環境和文明氛圍,使人們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春風化雨,點滴入土,逐步告別不文明行為和習慣;三是要在參與中養成。要廣泛開展羣眾性的精神文明活動,使人們在參與中逐漸形成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增強公德意識、責任意識;四是要在約束中強化。要通過加大各種法規的執法力度,查處不文明行為和違章行為,使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和行為,通過管理和約束得以規範、鞏固和強化。

3、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宣傳是增進理解、加強溝通的途經,耳聞目染的宣傳勢必會起到潛移默化效果。所以必須充分利用媒體和多種宣傳形式,構建立體化宣傳格局,利用圖像、聲音、文字宣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典型經驗以及先進人物和先進單位的先進事蹟,將城管工作社會化、公眾化,增進與羣眾之間的距離,消除隔閡與誤解。同時要開闢電視、報紙、網絡曝光專欄,對違規違章行為進行公開曝光,根據相關條例指出存在問題,尤其是對惡性的違規違章案件和屢教不改的違規者,要狠抓狠管,加以懲戒,增強城管法規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