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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精選多篇)

欄目: 黨建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2.31W

第一篇:2014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精選多篇)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xx年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羣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築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劃和相關制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一是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定。二是關於人民法院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定;三是其他關於領導幹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行《法官法》關於“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範》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領導幹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鑑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要加強對部屬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彙報,瞭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xx年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第二篇:2014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

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羣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築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劃和相關制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一是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定。二是關於人民法院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定;三是其他關於領導幹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行《法官法》關於“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範》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領導幹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鑑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要加強對部屬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彙報,瞭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2014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第三篇:2014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xx年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羣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築牢拒腐防(更多請關注)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劃和相關制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一是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定。二是關於人民法院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定;三是其他關於領導幹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行《法官法》關於“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範》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領導幹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鑑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要加強對部屬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彙報,瞭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xx年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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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年度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年度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

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羣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築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劃和相關制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一是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定。二是關於人民法院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定;三是其他關於領導幹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行《法官法》關於“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範》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領導幹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鑑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要加強對部屬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彙報,瞭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2014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第五篇: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法院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副院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風廉政責任制》、《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責任制》,實現“三辦”目標,爭創一流隊伍,特簽訂本責任書。

1.根據黨組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積極協助院長、黨組書記抓好本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對所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2.按照本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部署,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3.教育和督促分管部門幹警自覺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教育,對重大違法違紀線索應主動向院長報告,並及時通報紀檢監察部門。對分管部門幹警發生的違法審判行為和違紀事件不護短,積極支持和督促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

4.年度內所分管部門幹警發生貪贓枉法案件,應向院長檢討責任。同時按照本院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罰。

5.抓好分管部門爭先創優活動,力爭在各項創建活動和集體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以保證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培養尖子人才。

6.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和審判紀律,不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近親屬謀取利益,不參加下屬單位或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用公款安排旅遊活動,不在自己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活動,不收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

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不斷提高全院幹警廉潔自律意識,嚴肅執法水平,防止枉法裁判及各種腐敗問題的發生,確保優質高效地完成各項審判任務,樹立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形象,爭創一流隊伍,特建立各部門黨風廉政責任制度。

1.廉政責任分工。按照“一崗雙職”、“一崗雙責”的原則,院長對全院廉政建設總負責和對分管部門負責;副院長及黨組成員對分管部門廉政建設負責;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廉政建設負責,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責任人在抓本責任範圍內廉政建設中,要堅定不移地貫徹院黨組的指示精神,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模範帶頭。

3.抓好廉政建教育。堅持每月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理想、宗旨、“三講”、“四職”教育,提高政治素質,增強抵制腐敗的能力。

4.教育監督本責任範圍內人員做到以下幾點:

①嚴格執行《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八不準”以及本院有關規章制度,切

實落到實處。

②不接受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律師及其親友提供的宴請、娛樂、旅遊或贈送的錢物。

③不得亂收訴訟費,亂拉贊助費(包括錢物),嚴格財務制度,不得截留訴訟費私存,不設小金庫。

④不準依仗職權打罵、欺壓羣眾,不準違法使用械具。

⑤不準泄露案件,保守案件祕密;

⑥不辦冤、假、錯案;

⑦在審判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着裝整齊,文明禮貌,遵守紀律; ⑧不得私自使用車輛和侵佔公家財物;

⑨積極開展爭優創先活動,爭創文明庭室和先進集體。

5.堅持每月檢查1次廉政執行情況。一旦發現本部門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要嚴肅對待,及時報告,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一查到底,從嚴處理。知情不報,包庇護短,要從重追究責任人責任。

6.實行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凡本部門幹警發生不廉潔問題受查處被追究責任後,該部門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幹警個人黨風廉政目標責任書

為實現我院“三力”目標,爭創一流隊伍,我堅決擁護院黨組關於在全院簽訂廉政目標責任書的決定,嚴格執行《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八不準”以及本院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執法執紀、勤政為民的意識,保證優質高效完成審判任務和其它各項任務,爭創人民滿意的法官。為此,特與

院、部門領導簽訂廉政目標責任書,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堅決抵制拜金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和影響,不斷增強廉政執法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2.不接受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律師與案件有關人員的錢物、宴請以及娛樂、旅遊;

3.不託當事人辦私事,自覺抵制人情風;

4.堅決克服話難聽、門難進、事難辦、拖拉散漫的不良作風,做到工作嚴肅認真,積極主動,緊張有序,保持應有的法官形象;

5.保密機密,不泄露案件祕密;

6.克服特權思想,不打罵、欺壓羣眾;

7.文明執法,不濫用械具;

8.秉公執法,不徇私違法辦案;

9.不私自使用車輛和侵佔公家財物;

10.在審判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着裝整齊,遵守紀律,展示法官良好風貌;

11.積極參與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創衞創模等爭先創優活動;

12.對以上條款,做到經常檢查,接受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院有關規定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