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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微信公眾平台在學校管理中的應用精品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3.23W

淺談微信公眾平台在學校管理中的應用精品多篇

微信公眾號管理制度 篇一

一、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微信號:xxxxx1951)是中南民族大學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建設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將以資訊推送、信息查詢等方式向廣大師生、校友和社會各界展示學校發展成就、體現學校辦學特色、傳播特色校園文化,努力構建符合師生髮展需要,適應社會進步的校園文化建設新平台,使之成為師生溝通的新渠道、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陣地、優化學生服務的新載體,打造“篤信好學自然寬和”的校園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發佈信息,必須首先擬定信息內容(文字、圖片、音頻等),報經黨委宣傳部領導審核、簽發後方可發佈。

四、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保密法》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內各單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上發佈信息,需向黨委宣傳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報黨委宣傳部審核。

六、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發佈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發佈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範性文件有關規定的信息;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杜絕發佈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各種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用户(粉絲)應嚴格遵守國家信息發佈的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學微信公眾平台上發佈、傳播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規定的信息。

八、校內各單位若申請開通微信公眾平台,需向黨委宣傳部提交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的報告,以便備案。各單位微信公眾平台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九、本辦法由中南民族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微信公眾號管理制度 篇二

為規範學校各單位微信公眾號的開設和運行,維護網絡思想輿論陣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網絡文化氛圍,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在教學、科研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微信公眾號名稱包含“北京大學”、“北大”、“Peking University”、“PKU”、“燕園”、“未名”等與學校相關字樣的,須得到學校授權並經相關部門審批備案。

二、經北京大學官方認證的微信公眾號應代表學校正式成立的具有長期性、穩定性的組織、機構,而不代表個人或課題組、學術會議等臨時性團體。

三、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學校各職能部門、院(系、所、中心)、直屬附屬單位、校級羣團組織等二級實體單位提出申請,單位黨政負責人對微信公眾號的合法運營履行監管責任,賬號具體負責人、運營人負直接責任。教職工及學生組織、研究基地、虛體研究機構等須經由所掛靠單位提出申請。

四、騰訊公司對各單位運營公眾號實行總量控制。校內各單位新申請微信公眾號或對原有微信公眾號進行年審時,須對現有賬號進行清理、排序,進行統籌考慮、實行總量控制。

五、申請官方認證公眾號時須填寫《北京大學開設官方微信公眾號審批表》,經所在單位黨委、行政負責人審核並親筆簽字後,至學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簽署《保密責任書》、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備案;公眾號直接運營機構為研究基地、虛體研究機構的,根據機構性質先報科學研究部或社會科學部審批。

六、每個公眾號須明確賬號具體負責人和賬號運營人。其中,賬號負責人須為我校在職教職工,一般應為對應機構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對微信公眾號的基本信息、發佈內容等審核負責;運營人可為我校在職教職工或在讀學生。

七、公眾號名稱、負責人、運營人等有關信息變更時,須及時到保密辦、黨委宣傳部備案。

八、各微信公眾號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微信公眾號信息安全管理。

九、公眾號發佈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不得發佈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範性文件的信息;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杜絕發佈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各種不健康信息;未經學校許可不得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十、停止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應向騰訊公司申請關閉,並將關閉結果向黨委宣傳部報備。

十一、公眾號運營中因違反本規定而產生不良影響的,由黨委宣傳部或保密辦提請人事部、學生工作部根據《北京大學教職工處分暫行條例》或《北京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對賬號負責人、運營人等進行追責或處理。單位管理不嚴、屢次發生的,暫停該單位申請微信公眾號資格,並追究所屬單位黨政負責人責任。

十二、本管理辦法經2017年1月13日第915次校長辦公會審議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微信公眾號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衢州市衢江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本聯社”)微信公眾平台的管理,確保微信公眾平台健康、安全、高效、穩定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聯社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微信公眾平台是本聯社微信公眾平台。衢江農村信用社微信公眾平台賬號:xxxx。

第三條 本微信公眾平台是本聯社面向社會、面向公眾展示企業整體形象,提供信息和服務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 職責管理

第四條 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實行統一規劃、共同管理的原則,由科技科、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及網點共同參與,共同管理。

第五條 科技科是微信公眾平台的技術支持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的技術支持、功能保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計算機運行環境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系統安全有效運行;

(二)負責收集、處理微信公眾平台技術性需求及問題,並做技術分析及開發;

(三)負責微信公眾平台功能完善及系統升級;

(四)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的。安全管理,發現微信公眾平台存在事故隱患、安全漏洞、網站內容被篡改等重大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必要時可暫時關閉微信公眾平台;

(五)負責用户及權限的分配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六)負責做好微信公眾平台相關程序、數據的備份工作;

(七)負責微信公眾平台信息數據的錄入及技術培訓。

(八)科技科設專職或兼職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負責微信公眾平台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郵箱:xxxxx@。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職責:

1、負責微信公眾平台日常運行管理。主要負責每天檢查微信公眾平台運行是否正常、內容有無被篡改等情況,發現異常應與科技科聯繫及時採取措施,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

2、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的信息發佈管理。主要負責微信公眾平台企業風采,業務公告等欄目內容的審核及更新。

3、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的推廣應用,並提出功能性需求。

4、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需完成的相關事項。

第六條 辦公室是微信公眾平台的配合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負責蒐集、整理、修改全轄擬發佈的新聞信息和綜合類信息,經聯社監事長審批同意後,將發佈內容發至微信公眾平台網站管理員郵箱。

(二)辦公室提供擬發佈信息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按微信公眾平台企業風采,企業公告等信息更新週期,每月提供一次,原則月末最後一星期前發送,其他重要信息根據實際情況可隨時通知發佈。

第七條 其他各職能科室和網點是微信公眾平台的公共管理者。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由科室主發的業務及相關通知,並填制發佈審批單,經聯社監事長審批後發微信公眾平台網站管理員郵箱,同時負責本科室發佈相關內容信息的更新上報;

(二)負責微信公眾平台的對外宣傳及應用反饋。發現文字、數據、圖片等各種信息差錯,應及時與網站管理員聯繫;發現網站功能問題、程序漏洞等情況,應及時與科技科聯繫。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條 微信公眾平台信息主要為公眾信息,包括企業風采、企業公告、個人業務、公司業務、電子銀行、網點分佈、黃金業務、理財業務及其他相關信息欄目。公眾信息面向社會公眾開放,只需關注本聯社微信公眾平台。公眾信息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反映本聯社地位、作用和改革成果,介紹本聯社業務和服務功能;

(二)為提高本聯社社會形象或增強工作透明度,需要向社會公佈的其他資料、信息。

第九條 微信公眾平台信息應符合國家有關微信、網絡安全規定。凡涉及本聯社商業祕密,不能公開的工作和經濟信息一律不得發佈。上網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二)損害國家、集體榮譽和利益的;

(三)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四)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五)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六)其他含有本聯社有關規定禁止性內容的。

第十條 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微信公眾平台要建立規範的信息採集、審核、發佈、更新機制。

(一)微信公眾平台信息實行審核制度,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佈;

(二)微信公眾平台應注重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 日常運行管理

第十一條 用户管理。管理員用户由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做好用户密碼的保密工作,用户密碼每三個月至少修改一次。

第十二條 信息發佈管理。利用本聯社微信公眾平台發佈、調整、變更信息,必須填寫《衢州市衢江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微信公眾平台上網材料審核單》,並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要求填寫一式兩份《衢州市衢江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微信公眾平台上網材料審批單》,經部門或網點負責人審核、聯社監事長審批後將電子文檔及書面材料遞交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

(二)辦公室負責全轄擬發佈的新聞信息和綜合類信息的初審;其他科室主發的業務及相關通知,由科室負責人初審,初審通過後報聯社監事長審批。

(三)各科室指定專人負責將審批後的材料電子文檔發至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郵箱。

(四)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員根據審核單及需上網材料,對系統內提交的信息進行仔細審核後正式對外發布。

(五)對欄目內容或結構進行變動調整需填寫《衢州市衢江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微信公眾平台欄目變動審核單》,並按上述流程審批後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微信公眾平台安全管理。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健全微信網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微信公眾平台安全運行。

(一)加強安全技術和手段的應用,要對微信公眾平台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和應用系統進行安全加固等。

(二)加強微信公眾平台病毒、黑客安全防範措施,運用並使用入侵檢測、病毒防護查殺等技術手段,防止微信公眾平台被攻擊和非法篡改。

(三)保證微信公眾平台7×24小時正常運轉,故障12小時內修復(包括硬件),如遇重大安全問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衢州市衢江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負責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淺談微信公眾平台在學校管理中的應用 篇四

內容提要:"互聯網+"時代,微信公眾平台具有交互性與即時性、海量性與共享性、多媒體與超文本、個性化與社羣化等優勢,是真正的互動新媒體。在學校管理中應用微信公眾平台,將成為學校宣傳的新媒體,師生成長的新空間,家校溝通的新橋樑。

關鍵詞:學校管理  微信公眾平台  應用

"互聯網+"時代,伴隨着智能手機的普及,微信已經超越微博、QQ、人人網、短信等,成為使用最廣泛的移動通訊工具。微信公眾平台是在微信個人用户基礎上,針對政府、企業、社團等機構設立的宣傳平台,更加註重目標人羣的精準性,以及線上線下的溝通性,是真正的互動新媒體。

近年來,在教育領域,一些學校也開通了微信公眾平台。如何有效應用微信公眾平台創新學校管理呢?這是"互聯網+"背景下校長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筆者認為:學校微信公眾平台可以設立魅力學校、成長空間、家校溝通等三個板塊,每個板塊設立三至五個欄目,讓微信公眾平台成為學校宣傳的新媒體、師生成長的新空間、家校溝通的新橋樑。

一、學校宣傳的新媒體

宣傳辦學優勢,彰顯辦學特色,展示辦學效益,擴大學校影響,都離不開宣傳工作。與校園廣播、宣傳櫥窗、校報、橫幅等傳統媒體相比較,微信公眾平台具有交互性與即時性、海量性與共享性、多媒體與超文本、個性化與社羣化等優勢,將成為學校宣傳的互動新媒體。學校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向教師、學生、家長及一切關注學校的人羣,主動推送信息,介紹學校概況,展示教師風采,宣傳教育政策,反映校園動態。

1、學校概況

通過瀏覽學校網站查看學校概況,是人們瞭解一所學校的主要途徑。學校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向目標人羣主動推送學校簡介、機構設置、領導分工、校園風光、學校榮譽、未來規劃等方面的信息,幫助人們瞭解學校的發展歷程、辦學理念、學校特色、學校規模、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學校願景等。

2、教師風采

將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績效一流、愛崗敬業、學生愛戴、家長信賴、社會滿意的優秀教師作為宣傳對象,在微信公眾平台每月宣傳一名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蹟,也可以在每年的教師節前集中展示一批先進人物風采,樹立行業榜樣,激勵廣大教師爭先創優,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3、政策速遞

目前,由於缺乏系統、全面、快捷的教育政策發佈渠道,造成教師、學生、家長對教育政策瞭解不夠及時、掌握不夠全面、領會不夠透徹,不能及時享受到相關的惠民政策。學校利用微信公眾平台,及時發佈最新的招生政策、教育收費政策、學生資助政策、教師職稱評審政策等教育政策及相關解讀,便於人們及時瞭解、全面掌握、透徹領會國家教育政策,從而受益於惠民政策。

4、校園快訊

學校開展的。許多教育教學活動,如開學典禮、德育活動、科技活動、體育比賽、文藝匯演、讀書徵文、演講比賽、師生獲獎等,都可以作為校園新聞的內容,以簡潔的文字、圖片形式,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及時推送給目標人羣。人們只要接受到這些資訊,就可以及時瞭解學校動態,共同分享學校成果。

二、師生成長的新空間

成長空間板塊可以設立成長導航、班級社區、研修之窗、書香校園等欄目,讓學校微信公眾平台成為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健康成長的新空間。

1、成長導航

成長過程中的青少年學生猶如一條行使在大海中的小船,他們有勇氣接受挑戰與風浪,他們需要自我跋涉與歷險;但同時也需要及時的引導與護航,幫助他們認識大海、躲過暗礁、學會駕馭與自我定位。學校可以利用微信公眾平台,根據不同的時間節點,適時推送專題教育知識,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防艾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禮儀教育等,為學生健康成長導航。

2、班級社區

學校可以在微信公眾平台建立班級社區。可以通過分年級、分班級的建立自己的班級社區。在班級社區裏,可以擬定班級介紹、班主任寄語、發佈班級通知、創建班級相冊、展示班級活動等。學生和家長可以通過班級社區跟老師進行交流,老師也可以通過班級社區羣發信息。

3、研修之窗

研修之窗是學校應用微信公眾平台開展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新空間。在本欄目,可以發佈培訓通知,下載培訓資料,交流培訓心得;可以開展集體備課,觀摩課堂視頻,線上線下評課;可以展示校本課程,開展課題研究,交流教研成果。

4、書香校園

中國小生期待在閲讀中全面發展、快樂成長、幸福生活。這一期待既包括要有書讀,又包括要有適合的好書讀,還包括要有正確的閲讀方法、能力和習慣,更包括要有書香四溢的讀書環境。通過學校微信公眾平台開展好書推薦、經典誦讀、讀書徵文、親子共讀、書香班級評選等活動,推動全民閲讀活動在學校大力開展,積極營造書香校園,努力讓閲讀成為師生的日常習慣。

三、家校溝通的新橋樑

學校微信公眾平台真正實現了家校聯繫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為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的新橋樑。

1、校長信箱

校長信箱是學校領導溝通、聯繫全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各界的橋樑,也是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向學校反映情況、建言獻策的渠道。學校可以在校長信箱發佈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假期安全管理等。家長也可以通過校長信箱向校長投訴舉報、諮詢政策、求助幫扶、提出意見建議等。校長要本着實事求是、及時高效、解決問題的原則,對來信內容給予及時答覆,妥善處理家長反映的意見和建議。

2、家長學堂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工作開展的如何,關係到孩子的終身發展,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家長學堂"是學校利用微信公眾平台,對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欄目。通過舉辦家長培訓講座、諮詢服務、經驗交流、親子活動等,指導家長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嚴格遵循孩子成長規律,不斷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營造良好的家校關係和共同育人氛圍。

3、公告公示

學校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佈公告公示,是"互聯網+"時代學校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新途徑。要將學校工作的重點、難點、教職工羣眾和社會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作為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努力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如教育收費文件、會考招生政策、學生資助政策、教師職稱評審文件、學校經費預決算、教師職稱評審結果、申請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學生名單、會考優錄學生名單、優秀教師評選名單等,都應該向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羣眾監督。

4、評校評教

為加強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學校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放問卷調查表,讓學生家長參與評校評教活動。廣泛徵求家長意見建議,有利於學校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提升人民羣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

綜上所述,"互聯網+"時代,微信公眾平台有效應用於學校管理,將成為學校宣傳的新媒體,師生成長的新空間,家校溝通的新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