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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學教研考核評價辦法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23W

國小教學教研考核評價辦法

國小教學教研考核評價辦法

國小教育是打好人生底子的關鍵階段,它不僅決定孩子以後的學習力及成績,甚至可以説影響孩子的一生。因此,國小段的考核評價應從原來重視知識掌握轉變為注重能力、習慣、興趣的培養上。通過考核評價,引領學校、教師把“提升國小生的綜合素養”作為評價的終極目標。因此,特制訂本評價辦法。

一、考核指標(總分450分)

(一)課程實施水平(20分)

主要考核學校開全、開足、開好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情況,開發特色校本課程情況。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思品、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研究性學習、心理健康等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學科拓展、閲讀、德育、藝體、校園文學、傳統文化、生命教育、社團建設等特色校本課程。

具體考核辦法:

指標內涵:①國家課程、地方課程開齊上好且校本化實施。②校本課程研發與實施規範(含課程綱要、評估等必備要素),內容設計基於學校課程體系且符合實際;校本課程實施有課時、師資和場所保障,且實施效果納入師生評價體系;學生全員參與自主選課,過程組織有效。③課程建設成果明顯,體現學科核心素養,有特色課程且成效明顯(含課程類評選,學生的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技能、大閲讀及書寫、英語書寫及口語能力、文學作品、弘揚傳統文化研究成果等相關競賽成績)。

統計範圍:全縣各國小、特殊教育學校。

統計方法:實地查看現場、查閲材料。

計算方法:課程開設(8分)+課程實施(10分)+課程建設成果(2分)。

評分辦法及評分標準:①課程開設(8分):國家、地方課程未按要求開設扣4分(學校與班級課程表不一致扣2分,隨意增加或縮減規定課程及課時扣2分);校本課程研發與實施不規範無特色扣4分(校本課程研發無課程綱要等必備要素扣1分,內容設計未成校本課程體系扣1分,無開設校本課程的課時、師資和場所扣1分,特色不凸顯的扣1分。)②課程實施(10分):校本課程實施未納入師生評價體系扣1分,學生自主選課參與率不達100%,每少1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2分為止;學校不重視閲讀教育扣3分(無可操作的管理機制扣1分,必讀選讀書目無足夠的資源保障扣1分,圖書利用率不高、學生閲讀活動開展無實效、參與面不廣扣1分);學校不重視實驗教學扣2分(無可操作的管理機制扣1分,實驗開出率未達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1分為止)。③課程建設成果(2分):根據相關課程建設比賽成果的證書及成績通報計分,市級及以上加1.5分,縣級加0.5分,累計加滿2分為止(教研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其他部門安排的另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