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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應急預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43W

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應急預案

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對出現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全力迅速組織救治和集中管理。

(二)屬地管理,快速反應。校內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採取應急響應措施,快速、妥善學校突發疫情。

(三)聯防聯控,科學應對。突發新冠肺炎疫情,學校領導要立即深入現場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啟動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快速有效的處置工作流程。

(四)即時監測,強化預防。學校建立即時監測制度,全面掌控開學後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落細各項防範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盡力避免學校突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五)嚴格檢測,迅速隔離。嚴格把好入校“關”;遇有身體感冒發燒症狀,立即進入隔離室、臨時留觀室,進行專業檢測,經檢測有疑似症狀時,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按照“邊處置,邊報告”的原則,迅速報告120救護中心,儘快將症狀人員送往醫院發熱門診進行救治。

(六)高度重視,迅速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發熱病人或突發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主觀臆斷。在按照疫情流程處置的基礎,需在2小時內“成文”報告教體局。

二、應急處置職責

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內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校長(法人)為總負責人,與分管校領導具體抓的疫情工作的落實,並將責任分解到各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具體實施對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對處置,配合上級進行救治、隔離等工作;及時向上級等報告處置工作進展與結果,配合進行症狀原因調查。

三、應急處置

(一)第一時間隔離。校內出現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須在第一時間採取隔離防護措施,啟用所在場所隔離觀察室,由120救護專業人員或專業醫療機構作進一步檢測處置(確定性質)。

(二)進行終末消毒。由學校保潔對病例停留過的教室、走廊等所有室內、外場所進行全面消殺,停止使用空調,及時清除消毒劑殘留。

(三)迅速排查密接。配合上級領導立即摸清病例在發病前14天的接觸史,協助確定密切接觸人員初步名單;通過發佈排查通告等方式,進一步排查潛在的密接人員,協助確定密接人員最終名單。密接人員須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離、檢疫等防控工作。

(四)調整工作安排。根據教體局疫情防控指揮中心要求和安排,可果斷採取臨時停課、放假、校內局部或整體封閉管理等有針對性的工作調整安排。

(五)做好家校溝通。及時與病例近親屬(家長)取得聯繫,如實告知發病情況和處置措施,做好安撫、慰問工作,積極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六)加強輿情應對。根據教體局疫情防控指揮中心疫情通報和要求,學校要提前研判涉及學校疫情的熱點問題,準備迴應口徑,密切監測輿情動向,及時迴應公眾關切和平抑社會不實傳言,有效引導社會預期,確保學校穩定。

(七)疫情處置程序。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接到發病人員信息後,按下列程序處置。

1.立即通知負責人陳孟帶發病人到隔離室等待檢測處置;通知留觀室負責人陳新路帶發病學員前後左右4人到留觀室觀察;

3.立即向學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值班校長報告;

4.立即向120救護中心報告,120救護車迅速趕到學校檢查核定病情性質,進行專業處置;

5.根據120初步核定性質,對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由120救護中心聯繫,迅速轉移到醫院檢查、診治;

6.任課教師根據學生髮病情況和學校疫情處置領導小組意見,向學生家長通報學生髮病情況,取得家長理解和配合。

7.保安、諮詢師協助任課教師組織班內其他學生,迅速帶離至一樓大廳,對學生進行防控知識再教育和心理情緒安撫疏導;

8.保潔人員迅速對所在班級進行消毒和通風處理,對所在樓層、樓梯、走廊、各種扶手、飲水機、衞生間等進行全面消毒殺菌處理。

四、處置流程

(一)自感身體不適或檢測異常的處置。在校內任何教室或室外場所,一旦自感不適或檢測發現師生員工體温≥37.3℃,應由所在場所負責人員,立即將異常人員帶至就近的臨時留觀點,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確認佩戴規範),並進行陪護、安撫,同時報告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異常人員帶離後,場所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登記現場師生員工個人信息(如果人員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記),提醒在場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注意規範佩戴口罩,勤洗手,減少人員接觸,注意觀察自身狀況,然後繼續正常在校學習生活。沒有接到明確的排除病例信息前,有關現場人員不得離開學校。

(二)臨時留觀點的處置。在臨時留觀點,由學校向上級報告,由120專業救護人員到學校對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再次進行體温檢測(應使用水銀體温計檢測腋温)和簡單詢問,如果確認體温≥37.3℃或有咳嗽、腹瀉等症狀,則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如有境外或省外重點疫區旅居史或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的,應參照疑似病例處置,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如果體温<37.3℃,由120救護中心聯繫醫院定點檢測醫院根據實際,決定是否繼續觀察還是返回學校恢復正常學習生活。

(三)轉運與診治。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後,按照聯防聯控機制,由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報告新泰市人民醫院,通知120救護車到校,轉運指定的定點發熱門診進行診治。患病人員是學生的要通知家長(不允許家長自駕運送)。學校隔離室工作人員應在做好個人防護後(二級防護,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隨行赴醫療機構予以協助,並做好記錄。

1.定點醫療機構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則上須由醫院提供診斷證明,症狀消失(發熱患者症狀消失48小時,嘔吐腹瀉患者需症狀消失72小時後),身體痊癒再返校,嚴禁帶病返校。學校要及時將排除信息通知現場登記的師生員工,提醒其仍需做好個人防護和觀察。

2.師生被診斷為確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第一時間按要求上報市教體局疫情防控指揮中心,並告知患病人員家長(家屬)。

(四)確診後處置與善後處理。在上級領導統一組織下,疾控機構第一時間進校指導學校共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篩查、確定集中醫學隔離人員範圍、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等工作;如需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為未成年學生的,學校要配合做好相關學業輔導與心理安撫工作,其他善後處理可參照《山東省高等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辦法》。

(五)學校留觀室安排。學校在教室三設置為臨時留觀點,留觀點需避開必經通道,相對遠離師生集中活動場所。如多人同時出現異常時,應各自單間隔離。

(六)疫情防控期間,以班級為單位管理。不得組織跨班級的聚集性活動,師生學習軌跡相對固定。師生員工以家庭為單位每日監測、上報健康狀況、旅行史、接觸史等情況,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第一時間快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置。

(七)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聚集性疫情(3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學校向教體局疫情防控指揮中心報告,視情可同時直報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報告時限及程序

(1)初次報告。學校出現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發病第一時間向學區疫情防控辦公室報告。

(2)進程報告。在突發疫情處置過程中,學校每天應將疫情發展情況報告學區領導。

(3)結案報告。突發疫情結束後,應將疫情防控結果報告學區領導。

5.報告內容。初次報告: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症狀、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指施等。

6.進程報告內容。病例診斷與治療情況、病情變化情況、密接人員排查及隔離情況、疫情控制情況、造成疫情的原因、進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7.結案報告內容。疫情處理結果(包括疫情性質與發生原因)、防控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八)工作保障

1.組織保障。學校要堅持底線思維,主要負責人員要靠前指揮、主動擔當,依法依規統籌抓好學校開學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緊制定完善學校應急處置預案,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

2.信息保障。學校要完善突發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

3.物資保障。學校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包括口罩、測温槍、隔離服、消毒液、洗手液等防護用品。為妥善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資保障。

4.人員保障。學校要組建應對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工作隊伍,以衞生室為主,一旦啟動應急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強對應急工作人員防護知識、救治技術的培訓。會同衞生健康部門,組織應急工作人員開展應急演練。

5.善後恢復。學校要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患病師生的善後工作,對疫情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研究整改,嚴防疫情復發;因突發疫情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須對校內有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並根據疫情形勢科學研判,有序安排復課。因疫情隔離或住院的師生,須在恢復健康並經衞生健康部門確定無傳染性後方可返校。

、追責問責

春季是各種感冒及疾病多發季節,37.3度以上發熱病情,一般感冒發燒是很普遍。但在疫情期間,首先按疫情處置原則報告、留觀和處置,等待120救護人員檢測後再進行對症處置。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全體教職工本着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發現疑似病情要及時報告。熟悉疫情防控工作分工、責任和處置流程。不怕錯報,就怕不報、瞞報、更不能謊報,否則追究相關人的責任。防止貽誤病情診治,造成更大的被動和羣體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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