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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5.16K

為妥善處置學校發現的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校園安全穩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根據教育部編寫《中國小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渝教體衞藝發〔2020〕21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國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教委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為學校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按照區委、區政府及區教委“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預防為主,規範處置;堅持科學應對,協調合作”的原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和蔓延,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全面統籌做好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準備

(一)物資準備組(     )

負責準備充足的醫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藥械、測温儀、醫用外科手套、防護服、等防控物資,並建立庫存和使用台賬。負責學校、幼兒園設置“二室”即:衞生室、隔離觀察室(校內)、並配備必要的防護和消殺物資設備。

(二)醫療保障組( )

負責聯繫屬地醫務人員、疾控人員、安排專門應急醫療保障車輛,隨時待命,負責對發熱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轉送。

(三)建立“日報告、零報告”機制。()

復學後,各村校向中心校報告,學校、幼兒園施行“日報告”與“零報告”制度,即無疫情也應零報告。中國小、幼兒園應於每日向教委體藝衞科上報前1日0-24時學校疫情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出現可疑症狀人員處置。

1.晨午檢排查

①第一類情況:一旦發現有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學生、教職員工,或學生、教職員工自感不適,應立即將可疑人員帶入校衞生室,進行初步診斷,不能排除及時由醫療保障組通知屬地醫院。

②第二類情況:在每日體温監測中,如果發現體温≥37.3℃,但無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者的學生、教職員工,或學生、教職員工自感發熱,應立即將患者帶入校內隔離室。休息15-30分鐘,再次測量體温,如體温仍≥37.3℃,醫療保障組應安排專人陪同派專車送醫院排查。

③第三類情況:如體温≥37.3℃,並伴有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學生、教職員工,無需再次測量體温,醫療保障組應立即送校內隔離室隔離,同時儘快安排專人派專車送醫院就診。

2.報告

出現第一類情況需要送醫的,應急醫療保障組應立即將相關信息(包括出現症狀時間、地點、班級、姓名、症狀、人員屬性等)報告校領導,同時聯繫學生家長或教職員工家人。

出現第二、三類情況,應急醫療保障組應立即將相關信息(包括出現症狀時間、地點、班級、姓名、症狀、人員屬性等)報告校領導、屬地疾控中心、上級主管部門,同時聯繫學生家長或教職員工家人。

3.處置

①送診期間:可疑症狀者轉離後,應急醫療保障組應按相關要求對隔離場所、所在班級或辦公室或其他相關區域、轉運車輛等做好消毒消殺、健康教育、風險溝通工作。可疑症狀人員為學生或教師,所在班級可以開展正常教育教學,但儘量減少班級人員流動,應急醫療保障組應密切關注可疑人員同班或同辦公室所有人員健康狀況。

②排除新冠:保持常態消毒工作,所在班級正常教育教學;可疑人員為學生或教師,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經學校應急醫療保障組認可後,才能復課復教,同時應急醫療保障組應將排除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二)輿論引導

嚴厲打擊造謠生事等行為,積極引導輿論。學校要適時告知學生家長和社會,並積做好溝通和思想疏導,化解家長疑慮和社會焦慮,對被集中隔離人員實施關懷關愛。準確的對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報送。

Xxx中心國小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