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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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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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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自查報告

一、概述

為深入推進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縣土壤環境質量,安化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資江流域益陽段銻污染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紮實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根據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20〕24號)和《益陽市農業農村局益陽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益陽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農聯〔2020〕2號)文件要求,我縣認真開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並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標任務。

(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我縣暫無污染建設用地地塊,根據《關於印發〈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8號)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縣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視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根據《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要求,我縣開展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一是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方案》要求,我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已由省農業農村廳進行了統一部署安排,已經形成了鄉鎮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分佈圖、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評價單元信息彙總表和耕地土壤環境治理類別劃分評價點位信息表等相關成果。

二是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安全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0〕77號)文件要求,我縣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的工作佈置和進度安排,配合信息採集單位將轄區內已採集的基礎信息反饋給企業做進一步複核確認,特別是對無主關閉搬遷企業地塊的信息複核確認。對企業信息填報不準確的地塊,收集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已完成了重點行業企業信息採集和風險篩查工作。

(二)源頭預防

1.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

一是開展了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單位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對清單內企業進行核實,最終核實我縣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查內企業8家。

二是開展了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的排查整治。

根據涉鎘等污染源整治清單,按照“一源一檔、邊查邊治、以治為主”原則,對列入整治清單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我縣涉鎘污染源整治清單中有11家涉鎘企業,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單及動態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時上報進展情況。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務。

三是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涉重企業治污與清潔生產改造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放與偷排漏排,規範企業無組織排放與物料、固體廢物堆場堆存,穩步推進重金屬減排工作。全年未發生涉重金屬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2.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轉移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按照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實行動態管理,加大督查頻次和力度。開展我縣危險廢物大調查大排查專項行動,對發現問題建立了問題清單,督促企業立行立改並跟蹤檢查,指導企業建立管理檔案,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對環境產生新的影響。

3.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

2020年我縣化肥使用實物總量60441.11噸,比2019年減少1358.63噸,畝平減少0.72公斤,減少折純總量434.9噸,畝平減少0.23公斤,減幅2.21%;全縣計劃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174萬畝,實際完成178.06萬畝,完成計劃任務的102.3%,主要農作物應用面積達到95%以上;經水稻、玉米試驗比對,肥料平均利用率達40%以上;同時,通過茶葉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項目與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化肥減量增效項目的實施,輻射帶動全縣推廣有機肥施用量52.46萬噸,茶葉有機肥替代化肥項目區有機肥用量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縣農藥商品折百用量總計138.32噸,較去年144.94噸減少了4.57%。其中國家禁用農藥使用量為0,限制型農藥使用量5.6噸,佔全年農藥使用的4.04%,較去年下降了14.37%。殺蟲殺蟎劑39.36噸,佔全年農藥使用量的28.44%,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機磷類殺蟲劑減少了15.22%。殺菌類農藥全年使用34.17噸,佔全年農藥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減少了0.29%。各類除草劑今年總用量64.06噸,佔全年農藥使用量的46.32%,較去年下降了7.52%。

4.廢棄農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縣農膜總使用量為417.26噸,總回收量為340.43噸,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噸,回收量110.48噸,回收率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噸,回收量229.95噸,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為網點回收和農民自行回收。經調查,目前全縣農膜回收企業0個,回收網點34個。全縣主要農膜銷售主體81個,2019年共銷售67.22噸,2020年全縣銷售主體共銷售79.84噸,同比增加18.77%;主要農膜使用主體131個,2019年購買使用197.87噸,2020年購買使用345.46噸(其中外地購買265.62噸),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

我縣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在全縣大力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決城鎮垃圾“上山下鄉”問題。2018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聘請第三方技術公司制定了安化縣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方案,組織對清塘鋪鎮(袁桃社區、清塘鋪社區)、梅城鎮、仙溪鎮、大福鎮、龍塘鄉、羊角塘鎮、滔溪鎮、小淹鎮、柘溪鎮、古樓鄉、長塘鎮等11個鄉鎮12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逐一進行實地勘察,按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位置、主要成分、規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類制定了整治計劃,明確了責任人員、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因地制宜對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點採取了挖轉運、原地封場、覆土綠化三種技術整治,同時做好排水溝、擋土牆修建和防滲處理,恢復地表生態。2019年12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並組織環保等部門完成了聯合驗收。2020年無整治任務。

(三)農用地分類管理

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

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評估考核規定》要求,對照説明是否完成全省類別劃分,並按照《省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報送規範》(農辦科〔2020〕11號),成果報送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

一是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我縣洞庭湖流域化肥農藥農業廢棄物污染整治EPC項目分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工程、地表徑流污染治理工程、農業廢棄物無害化和資源化工程、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個部分。該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涉及柳坪村、巖坡新村和楊林社區3個行政村,區域總面積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豬養殖規模4900頭,雞、鴨養殖規模47000羽,耕地11500畝。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徑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巖坡新村單户四格淨化池系統基坑開挖200套,成品化糞池88套和玻璃鋼水池200套已進場,生態塘改造完成6個,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磚鋪貼及綠化帶土壤回填;農業廢棄物無害化和資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農業投入品廢棄物收集池32座、田間堆漚池15座,有機肥加工車間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儲糞棚16個,格柵池10個,厭氧池16個。二是認真開展受污染耕地入户調查,土壤詳查嚴格管控區調查,安全利用區調查;三是穩步推進安全利用區治理,超額完成上級下達治理任務。

(四)建設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建立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要求,建立了安化縣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平台並與上級部門聯網,及時上傳至全國污染地塊信息系統並動態更新。完成對轄區內同級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部門“全國污染地塊信息管理系統”賬號的分配,並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經核查,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

2.污染地塊名錄建立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要求,按時填報和更新了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同時在市生態環境局官網上公佈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經核查,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

3.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有關要求,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無相關風險管控任務。

(五)試點示範

1.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是安化縣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重金屬污染防治(一期)項目,該地塊為林業用地,項目2017年獲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100萬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顯。

安化縣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重金屬污染防治(一期)項目是益陽市爭取的第一個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陽市將其作為一個標杆型工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施工。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三項,一是對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內的36800m3廢棄廢渣及渣土混合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運至新建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並對填埋場進行生態恢復;二是對項目範圍內6840 m3污染土壤清運至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並對該區域約3969m2進行生態恢復;三是建設庫容約44661m3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用於填埋穩定化處理後的廢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後再進行生態修復。

項目的成功實施,在當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一是項目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與改善;二是重金屬消減量顯著;三是示範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縣土壤、水體中重金屬各項指標,大幅提高全縣環境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消除或減輕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的危害,提高羣眾生活質量,而且能及時化解由於環境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和保障羣眾權益。通過重金屬污染防治的廣泛宣傳,不斷提高人民羣眾生態環境意識,將有力推進全縣的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2.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

安化不涉及。

3.鼓勵地方創新和先行先試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縣土壤環境質量,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7〕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並於2018年1月7日頒佈實施。該方案明確了以縣政府為責任主體,各縣直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對土壤污染防治的各個領域分工負責。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加大執法力度。重點監測土壤中鎘、銻、汞、砷、鉛、鉻等重金屬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

三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遺留石煤礦環境污染問題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縣人民政府下達關閉6家礦山的決定,根據《益陽市石煤礦山關閉治理工作方案》(益辦〔2019〕4號)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其採礦許可證依法予以公告註銷。2018年6家石煤礦關閉企業開始場地調查報告編制、實施方案編制,並通過了場地調查報告評審、實施方案評審、環評批覆、發改立項批覆、掛網招標、中標公示、施工圖設計、圖審、工程概預算、財評。施工單位進場後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進,按時按質量均完成整治工作,於10月22日通過了縣相關部門組織的工程驗收,11月2日均通過了市級相關單位和專家的項目管控驗收。

(六)落實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

1.部門協調配合《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和工作職責,壓實了責任。建立了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2.環境信息公開

根據《土十條》等有關要求,區域內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並將結果向社會公開、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行政區域內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並向社會公開,湖南安化渣滓溪礦業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在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台公佈了企業基本信息和監測方案。

3.宣傳教育

為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建設良好人居環境、宣傳土壤污染風險防控知識,特邀湖南省環保廳宣講團來對各鄉鎮進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貫培訓,同時訂購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貫資料,通知各鄉鎮來領取併發送到村上組織村民學習。我分局組織編制宣傳手冊,印發至各相關部門、鄉鎮、重點監管企業,並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樹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牌,宣傳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義。此外,區環保分局制定了有獎舉報辦法,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台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縣全年無因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超標或人居環境安全事件等情況。

四、地方開展的特色工作、經驗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台了《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壓實了責任。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二是加強監管,嚴格准入,預防土壤環境污染。對經開區和高明循環經濟工業園嚴格項目准入,嚴管環境污染。確定重點排污企業名單,加強對企業的監管。根據益陽市2020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裏,我縣要求15家重點排污企業開展土壤與地下水自行監測,並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同時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取締一批污染嚴重、羣眾反映強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亂污”企業和集散地。

三是統籌兼顧,綜合施治,開展土壤修復治理工作。今年紮實有序的推進了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最快有效地確保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治理。其中金華銻礦歷史遺留治理項目主體工程已完工,並組織了驗收評審會;大福鎮木溪村場地污染綜合治理應急工程主體工程已完工,正在準備驗收工作;安化縣奎溪鎮木榴村原松溪銻礦廢礦坑環境污染風險管控項目和安化縣馬路鎮金正銻冶煉廠遺留場地風險管控項目均已完成了發改立項、技術方案編制、招投標,工程建設正在緊鑼密鼓的實施中。通過治理項目的實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斷其繼續污染周邊環境的途徑,阻止污染地塊擴大。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困難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我縣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由淺入深,由點到面,逐步推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突出問題。

1、土壤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缺失,給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困難。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傳少,還沒有引起各級政府的足夠重視,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也不夠清晰。

3、土壤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土壤環境保護工作沒有專項資金來源,市場化投資渠道不夠暢通。

4、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復工作進展緩慢,已經開展的一些治理項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區和較小範圍進行實驗。

5、隨着國家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顯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斷擴寬,土壤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專業性強,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未能適應全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難度大,治理經費短缺。

(二)下一階段打算:我局將進一步加強領導,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紮實做好土壤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確保土壤環境保護落到實處。

1.嚴格土壤環境監管。以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和排放重金屬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行業企業為重點,強化工礦企業環境監管;以肥料、農藥、地膜和養殖飼料的生產使用為重點,加強農業生產過程環境監管;以危險廢物收集、貯運和處理處置為重點,嚴管廢物處理處置活動,嚴厲打擊隨意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行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

2.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負總責,明確工作任務,落實部門分工,嚴格目標考核;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損害、誰賠償”的原則,落實企業治理土壤污染的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力度,接受社會監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建立土壤污染責任終身追究機制,對於因違規審批、違規建設項目等原因造成土壤嚴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責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導、企業擔責、社會參與” 的原則,拓寬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資金渠道,積極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財政投入和科技研發力度。

4.加強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安全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為出發點,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和公共服務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

益陽市生態環境局安化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