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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5.69K

第一篇:公司治理自查報告

公司治理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一,特別提示

公司自1994年上市以來,一直努力致力於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並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了嚴格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運作制度,及明晰的決策授權體系.同時公司也加強了對內部各項制度的建設,為公司的內部控制與治理提供了基礎的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總體來説比較規範,但也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公司章程》尚未完全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訂)》修改;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已在xx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章程》中股東大會召開通知等內容作了部分修改,但是還有大部分條款未進行修改.公司將在情況明瞭後對《公司章程》進行全面修改,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公司部分制度尚待修訂與完善;

(1)公司需要對內控制度進行完整的評估並形成自我評估報告;

(2)公司需建立《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3,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完成.

由於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東與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改方案未達成一致意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出的兩次股改方案都未獲通過.公司將促進大股東之間加強溝通,儘快就股改方案達成一致意見,以啟動第三次股改.

4,期權激勵工作尚未開展

由於公司未完成股改,無法實施有效的期權激勵.董事會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台期權激勵方案,待股改完成後實施.

為了向廣大投資者全面扼要地揭示公司的治理架構,使投資者能更全面地瞭解公司治理情況,公司對治理情況進行了自查,並擬訂了該份治理報告.針對上述幾方面的問題,公司已制訂了整改計劃.並將自查報告全文刊登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公司網站,誠摯希望廣大投資者對公司治理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促進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以更持久,更健康,更穩健的發展回報投資者.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要求,不斷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獨立運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下:

股東大會方面:股東大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公司股東大會依據相關規定認真行使法定職權,嚴格遵守表決事項和表決程序的有關規定.公司歷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均由律師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股東大會合法,合規的法律意見.

董事與董事會方面:公司共有9名董事,其中獨立董事3名,董事會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和《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公司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選聘程序選舉董事.公司各位董事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在召開會議前,能夠主動調查,獲取做出決議所需要的情況和資料,認真審閲各項議案,為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重要決策做了充分的準備工作.能夠積極參加有關培訓,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瞭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監事與監事會方面:公司共有5名監事,其中職工監事2名,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結構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監事能夠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能夠本着對股東負責的態度,對公司財務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

與控股股東的關係方面:公司與控股股東嚴格執行"五分開",公司與控股股東基本上實行了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及其控股子公司,附屬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企業也沒有擠佔,挪用本公司資金.公司通過積極採取措施降低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日常關聯交易.控股股東提出並保證切實履行股東的職責,確保與公司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在機構,業務方面獨立,不越過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重大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根據政策要求和自身經營情況需求,制定了各項內控制度,並得到較好的落實.公司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總經理工作細則》,使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在運作中,總經理在工作中嚴格按照上述規則執行;公司制定了涵蓋公司各營運環節的內部管理制度;公司明確各部門,崗位的目標,職責和權限,建立相關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的制衡和監督機制,並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為公司信息披露的報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並主動,及時地披露所有可能對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信息,保證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信息.

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公司已經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與激勵約束機制,並逐步加以完善.由於公司未完成股改,無法實施有效的期權激勵.

相關利益者方面:公司能夠充分尊重和維護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實現股東,員工,社會等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公司按上市公司規範要求制定了較為完善,合理的內控制度,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實行,公司治理總體來説比較規範,但是針對公司過去幾年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以下幾方面需要做出改進:

1,《公司章程》尚未完全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訂)》修改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已在xx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章程》中股東大會召開通知等內容作了部分修改,但是還有大部分條款未進行修改.主要原因為公司股東未就股改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公司股改工作未完成.公司股權結構,選舉董事,監事時是否採取累計投票制,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經營層權限設置等方面還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希望能在情況明瞭後對《公司章程》進行全面修改.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訂)》,公司已準備了《公司章程》草稿,待相關事宜明確後再對草稿進一步修訂,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公司部分制度尚待更新與完善

目前公司建立了比較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公司還需要對內控制度進行完整的評估並形成自我評估報告.公司將督促職能部門儘快完成對內控制度的檢查監督,作出自我評估報告.

通過本次自查發現,公司未制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司財務部與董事會辦公室將盡快建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對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

3,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完成

由於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東與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改方案未達成一致意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出的兩次股改方案未獲通過.公司將促進大股東之間加強溝通,儘快就股改方案達成一致意見,以啟動第三次股改.

4,期權激勵工作尚未開展

由於公司未完成股改,無法實施有效的期權激勵.董事會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台期權激勵方案,待股改完成後實施.

四,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公司的規範治理是一個循序漸進與不斷完善的過程,針對本次治理自查結果,近階段我公司主要對下列問題進行重點整改:

在情況明瞭後對《公司章程》進行全面修改.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訂)》,公司準備了《公司章程》草稿,待相關事宜明確後再對草稿進一步修訂,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比較積極的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明確投資者關係管理事務的第一責任人為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祕書為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事務的業務主管,董事會辦公室為公司的投資者關係管理職能部門.具體有以下方面:

(1)在(一篇好範文帶來更多輕鬆)公司網站上設立了投資者關係專欄,設立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會議事項等子欄目.網站上還開設了投資者論壇,提供一個投資者之間以及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交流平台.安排專門人員對投資者關心的問題及時予以解答,並將一些問題彙集提交給公司經營層.

(2)積極,認真地接待投資者的來訪來電.在百貨業日益被市場看好的情況下,機構投資者的調研要求也有所增多.公司予以積極接待,希望公司能更多的被投資者瞭解.對電話諮詢的股東則予以耐心解答,並作來電記錄.考慮逐步設立股東數據庫,為公司股票全流通的管理打好基礎.

2,公司對企業文化建設非常重視,將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到戰略規劃的高度.關於企業文化建設,公司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第一是對公司的企業文化進行了梳理,找出了百大企業文化的"優秀基因".第二是對公司核心理念體系進行了設計.第三是對企業文化進行整合,結合公司現狀,對設計的核心理念體系進行貫徹並調整.結合以上三方面工作,公司形成了關於企業文化建設的專門報告.其中對企業精神,公司宗旨,核心服務理念等進行了列示.具體如下:

(1)企業精神:團結 創業 求實 創新(1989年)

(2)公司宗旨:以"一流的設施,一流的服務,一流的管理"滿足社會各界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努力將公司辦成多層次,多功能,全方位,現代化的大型企業集團,向國際市場邁進,為公司積累資金,為全體股東和公司職工謀取利益.(1992年)

(3)經營理念:信譽恆一,服務第一,品質如一(1995年)

(4)二十六條服務理念(1997年)

(5)核心服務理念:百分之百為大家(1997年)

(6)企業生命線:誠信(1998年)

(7)四大品牌:企業品牌,服務品牌,員工品牌,商品品牌(xx年)

3,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從公司經營層到基層員工都有相應的考核體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其年薪與公司職工人均應發工資,淨資產收益率,利潤指標完成情況掛鈎並根據董事會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結果發放.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具體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於各分公司人員,都有相應的經營指標及其他指標.在年終由各部門進行綜合考核後予以發放薪酬.

六,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篇: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自查報告

xx年3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證監公司字【xx】28號《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後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發佈了《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廣東證監[xx]48號)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廣東證監[xx]57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也發佈了《關於做好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就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及相關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根據通知的要求和統一部署,珠海中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珠海中富")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對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內部規章制度進行自查,情況如下:

一、特別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自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本公司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東證監局對治理專項活動的要求進行了認真自查後認為,公司在治理上還存在以下幾方面不足,需要繼續完善。

(一)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運作需要提高。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已於xx年初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於成立時間不長,故運作經驗有待積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關規定製訂了一系列制度,並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規要求,對公司制度進行增補完善。

(三)公司的激勵機制不夠。公司已建立了績效考核機制,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並應考慮引入股權激勵機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

(四)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不夠。一直以來公司專注於主業的經營,為投資者帶來穩健的回報,但作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仍需探索學習積極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自上市以來,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規範運作,在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監管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認同,其主要體現在:

(一)公司與大股東珠海中富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分開。

(1)業務方面:公司具有獨立的供、產、銷系統,業務機構做到了分開設置,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

(2)人員方面:上市公司獨立聘用員工,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做到完全獨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專職在公司工作並領取報酬,不存在雙重任職;

(3)資產方面:公司擁有獨立完整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以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資產,所有權清晰;

(4)機構方面:公司機構設置是根據上市公司規範要求及公司實際業務特點需要設置,獨立於大股東,與大股東的內設機構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

(5)財務方面: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部門並配備相應的財務專職人員,根據上市公司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獨立核算,獨立進行財務決策,擁有獨立的銀行賬户,依法獨立納税。

(二)"三會"制度健全,運作規範。

公司建立完善了"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的系列制度,並按相關制度規範運作。

(1)關於股東與股東大會:公司能夠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公司制訂完善了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嚴格按照股東大會規則的要求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公司關聯交易公平合理,表決時關聯股東放棄表決權,並對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2)關於董事與董事會:公司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選聘程序選舉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建設趨於合理化,董事會決策專業化、科學化;制訂完善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董事會,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瞭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董事會的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

(3)關於監事與監事會:公司監事會嚴格執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制訂完善了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

(三)信息披露公開、透明。

公司嚴格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了信息披露,積極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指定董事會祕書負責信息披露工作,並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有關信息。

(四)積極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

公司建立了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並通過電話、網絡及登門訪談等多種溝通方式與投資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動關係,對投資者的諮詢,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詳盡地予以答覆,最大程度地滿足了投資者的信息需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

公司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內部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和其他有關制度中,明確規定重大關聯交易、對主要股東和關聯方的擔保,均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所有關聯交易均須獨立董事審議並發表獨立意見,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均放棄表決權;對濫用股東權利侵害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進行了相應規定,可有效防止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侵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運作需要加強。

xx年初,公司董事會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要求設立了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專業委員會中獨立董事佔多數並擔任主任委員。但成立時間較晚,運作經驗欠缺,需要提高委員會的專業運作水平,更好的達到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目的。

(二)公司制度需進一步增補修訂。

公司雖已按證監會、深交所有關規定製定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等一系列公司制度,但公司還需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廣東證監局的最新規定的要求進一步地制定、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關控制制度。

(三)公司激勵機制還需完善。

公司在員工的考核、績效掛鈎、獎懲方面已制訂了薪酬考核辦法,對員工進行了獎懲掛鈎,實施了績效考核。但在激勵方式和獎懲力度上還不夠,僅靠目前的激勵辦法還不能夠充分地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積極性。因此,在如何進一步充分發揮公司管理層和骨幹人員的積極性方面,公司還需探索新的辦法,比如對公司的管理層和核心人員予以持股或實施期權、股權等激勵機制等。

(四)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還不夠。

公司自上市以來主要是以穩健經營來進行持續發展,在生產經營上,雖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但作為一家公眾的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方面還做得不夠。為求得更快的發展,公司應適當加快在資本市場的發展步伐,充分利用和發揮資本市場的作用和功能,不斷地把公司做大做強,為投資者創造更好的回報。

四、公司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針對上述自查存在的差距、問題和不足,公司擬定以下整改計劃和措施。

(一)董事會將借鑑其他上市公司的成熟做法,並認真積累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專業運作水平,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該項整改措施在xx年9月30日之前落實,由董事長、董事會祕書負責。

(二)公司將按照規定製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並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該項整改措施在xx年6月30日之前落實,由董事會祕書負責。

(三)在激勵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上,公司將借鑑其它上市公司的成功經驗,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積極探索,處理好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關係,適時地推出適合公司特點的激勵機制,更好、更有效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該項整改措施在xx年底前力爭展開前期工作,由公司董事長負責。

(三)在今後的工作中,公司將在抓好生產經營的同時,積極重視資本市場的巨大作用,及時瞭解和掌握資本市場的新政策、新動向,加強資本經營,促進實體產業的發展,不斷地將公司做大做強。

該項整改措施在xx年落實,由公司董事會和公司經營管理層共同負責。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為確保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項制度的要求規範運作,有效防範風險,在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及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的作用外,專設審計部,直接向董事會彙報,定期對分、子公司進行專項審計,不定期地對公司人員和下屬公司進行稽核、監督、檢查,並對可能產生漏洞的環節進行專人負責監督整改。

(二)根據公司規模大、下屬分子公司多、區域分佈廣等實際情況,設置五大管理區(華北、東北、西南西北、華東華中及華南),配備區總經理、財務總監、生產技術總監及人事總監,加強對各分、子公司的監管指導。在內部管理上,為了強化財務監督,明確由公司財務部進行直線職能式垂直管理(包括財務人員的任免、調動、業務培訓、考核等)。

六、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無。

公司通過一系列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資產安全,及時地解決了生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了公司持續穩健發展。未來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以此次治理專項活動為契機,增強公司董、監事及高管人員的規範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搞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積極提高公司質量,不斷地將公司做大做強。

第三篇: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自查報告

xx年3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證監公司字【xx】28號《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後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發佈了《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廣東證監[xx]48號)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廣東證監[xx]57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也發佈了《關於做好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就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及相關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根據通知的要求和統一部署,珠海中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珠海中富")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對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內部規章制度進行自查,情況如下:

一、特別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自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本公司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東證監局對治理專項活動的要求進行了認真自查後認為,公司在治理上還存在以下幾方面不足,需要繼續完善。

(一)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運作需要提高。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已於xx年初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於成立時間不長,故運作經驗有待積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關規定製訂了一系列制度,並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規要求,對公司制度進行增補完善。

(三)公司的激勵機制不夠。公司已建立了績效考核機制,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並應考慮引入股權激勵機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

(四)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不夠。一直以來公司專注於主業的經營,為投資者帶來穩健的回報,但作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仍需探索學習積極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自上市以來,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規範運作,在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監管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認同,其主要體現在:

(一)公司與大股東珠海中富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分開。

(1)業務方面:公司具有獨立的供、產、銷系統,業務機構做到了分開設置,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

(2)人員方面:上市公司獨立聘用員工,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做到完全獨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專職在公司工作並領取報酬,不存在雙重任職;

(3)資產方面:公司擁有獨立完整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以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資產,所有權清晰;

(4)機構方面:公司機構設置是根據上市公司規範要求及公司實際業務特點需要設置,獨立於大股東,與大股東的內設機構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

(5)財務方面: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部門並配備相應的財務專職人員,根據上市公司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獨立核算,獨立進行財務決策,擁有獨立的銀行賬户,依法獨立納税。

(二)"三會"制度健全,運作規範。

公司建立完善了"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的系列制度,並按相關制度規範運作。

(1)關於股東與股東大會:公司能夠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公司制訂完善了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嚴格按照股東大會規則的要求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公司關聯交易公平合理,表決時關聯股東放棄表決權,並對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2)關於董事與董事會:公司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選聘程序選舉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建設趨於合理化,董事會決策專業化、科學化;制訂完善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董事會,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瞭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董事會的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

(3)關於監事與監事會:公司監事會嚴格執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制訂完善了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

(三)信息披露公開、透明。

公司嚴格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了信息披露,積極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指定董事會祕書負責信息披露工作,並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有關信息。

(四)積極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

公司建立了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並通過電話、網絡及登門訪談等多種溝通方式與投資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動關係,對投資者的諮詢,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詳盡地予以答覆,最大程度地滿足了投資者的信息需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

公司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內部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和其他有關制度中,明確規定重大關聯交易、對主要股東和關聯方的擔保,均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所有關聯交易均須獨立董事審議並發表獨立意見,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均放棄表決權;對濫用股東權利侵害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進行了相應規定,可有效防止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侵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運作需要加強。

xx年初,公司董事會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要求設立了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專業委員會中獨立董事佔多數並擔任主任委員。但成立時間較晚,運作經驗欠缺,需要提高委員會的專業運作水平,更好的達到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目的。

(二)公司制度需進一步增補修訂。

公司雖已按證監會、深交所有關規定製定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等一系列公司制度,但公司還需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廣東證監局的最新規定的要求進一步地制定、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關控制制度。

(三)公司激勵機制還需完善。

公司在員工的考核、績效掛鈎、獎懲方面已制訂了薪酬考核辦法,對員工進行了獎懲掛鈎,實施了績效考核。但在激勵方式和獎懲力度上還不夠,僅靠目前的激勵辦法還不能夠充分地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積極性。因此,在如何進一步充分發揮公司管理層和骨幹人員的積極性方面,公司還需探索新的辦法,比如對公司的管理層和核心人員予以持股或實施期權、股權等激勵機制等。

(四)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還不夠。

公司自上市以來主要是以穩健經營來進行持續發展,在生產經營上,雖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但作為一家公眾的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方面還做得不夠。為求得更快的發展,公司應適當加快在資本市場的發展步伐,充分利用和發揮資本市場的作用和功能,不斷地把公司做大做強,為投資者創造更好的回報。

四、公司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針對上述自查存在的差距、問題和不足,公司擬定以下整改計劃和措施。

(一)董事會將借鑑其他上市公司的成熟做法,並認真積累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專業運作水平,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該項整改措施在xx年9月30日之前落實,由董事長、董事會祕書負責。

第四篇:公司治理的自查報告分享

公司自1994年上市以來,一直努力致力於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並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了嚴格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運作制度,及明晰的決策授權體系.同時公司也加強了對內部各項制度的建設,為公司的內部控制與治理提供了基礎的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總體來説比較規範,但也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公司章程》尚未完全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訂)》修改;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已在xx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章程》中股東大會召開通知等內容作了部分修改,但是還有大部分條款未進行修改.公司將在情況明瞭後對《公司章程》進行全面修改,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公司部分制度尚待修訂與完善;

(1)公司需要對內控制度進行完整的評估並形成自我評估報告;

(2)公司需建立《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3,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完成.

由於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東與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改方案未達成一致意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出的兩次股改方案都未獲通過.公司將促進大股東之間加強溝通,儘快就股改方案達成一致意見,以啟動第三次股改.

4,期權激勵工作尚未開展

由於公司未完成股改,無法實施有效的期權激勵.董事會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出台期權激勵方案,待股改完成後實施.

為了向廣大投資者全面扼要地揭示公司的治理架構,使投資者能更全面地瞭解公司治理情況,公司對治理情況進行了自查,並擬訂了該份治理報告.針對上述幾方面的問題,公司已制訂了整改計劃.並將自查報告全文刊登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公司網站,誠摯希望廣大投資者對公司治理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促進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以更持久,更健康,更穩健的發展回報投資者.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要求,不斷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獨立運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下:

股東大會方面:股東大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公司股東大會依據相關規定認真行使法定職權,嚴格遵守表決事項和表決程序的有關規定.公司歷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均由律師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股東大會合法,合規的法律意見.

董事與董事會方面:公司共有9名董事,其中獨立董事3名,董事會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和《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選聘程序選舉董事.公司各位董事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在召開會議前,能夠主動調查,獲取做出決議所需要的情況和資料,認真審閲各項議案,為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重要決策做了充分的準備工作.能夠積極參加有關培訓,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瞭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監事與監事會方面:公司共有5名監事,其中職工監事2名,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結構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監事能夠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能夠本着對股東負責的態度,對公司財務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

與控股股東的關係方面:公司與控股股東嚴格執行"五分開",公司與控股股東基本上實行了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及其控股子公司,附屬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企業也沒有擠佔,挪用本公司資金.公司通過積極採取措施降低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日常關聯交易.控股股東提出並保證切實履行股東的職責,確保與公司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在機構,業務方面獨立,不越過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重大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根據政策要求和自身經營情況需求,制定了各項內控制度,並得到較好的落實.公司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總經理工作細則》,使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在運作中,總經理在工作中嚴格按照上述規則執行;公司制定了涵蓋公司各營運環節的內部管理制度;公司明確各部門,崗位的目標,職責和權限,建立相關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的制衡和監督機制,並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為公司信息披露的報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並主動,及時地披露所有可能對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信息,保證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信息.

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公司已經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與激勵約束機制,並逐步加以完善.由於公司未完成股改,無法實施有效的期權激勵.

相關利益者方面:公司能夠充分尊重和維護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實現股東,員工,社會等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公司按上市公司規範要求制定了較為完善,合理的內控制度,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實行,公司治理總體來説比較規範,但是針對公司過去幾年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以下幾方面需要做出改進:

第五篇:移動公司綜合治理自查報告

確保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生產,現將xx縣分公司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落實責任,全力做好維護穩定和安全生產、安全保衞工作。

1、xx縣分公司緊急召開了由班組長參加的專題會議,強調安全問題。併成立了由經理鍾蘭濤為組長,副經理張兆勇為副組長,各班組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督察小組;公司把安全生產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規劃,有安排,做到思想重視,組織落實,目標明確。

2、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及時召開員工大會,公司領導要求全體員工要高度重視特殊時期的通信保障工作,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嚴格執行市分公司的各項指令和要求,確保通信安全、暢通,防止各類案件和事故發生;車輛要加強安全管理,要確保車輛安全、正常行駛,車輛停放要做到定點定位定時;對營業廳、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實行封閉式管理,保安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值班,嚴防各種人為因素的破壞,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營業帳款要及時上交銀行,嚴格執行公司財務制度及安全規範,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營業資金的安全;全體員工的手機24小時要開機,切實做好重要通信期間的保障工作,確保人身、設備、車輛、資金和卡的安全。

二、嚴格安全管理,加強安全防範,確保重要設施、重點要害部位萬無一失。

1、要對自辦營業廳的安全防範,通過加大保安力量、增加巡邏頻次等方式加強守護,確保營業廳消防設施、電視監控等技防設施的完好,確保疏散通道暢通。要堅決防止人員密集場所因突發事件造成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要防止人為將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險品帶入營業場所或滯留在營業場所。

2、加強用電安全管理,辦公樓要做到無人燈滅、微機、空調、電風扇等設備關閉電源。要嚴格檢查用電是否超負荷、電線是否老化、電源插座是否串接、是否存在電線裸露、接電不規範等情況,堅決杜絕用電安全隱患,堅決消除違章用電、超負荷用電的現象。

3、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注意各方面的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地點、時間、故障性質,及時向公司領導和市公司值班人員彙報並及時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點

領導親自帶領維護人員到各基站、營業廳檢查地線、電源、空調的安全情況;鐵塔、塔基和通信設備的防雷裝置、接電裝置的測試情況以及採取的防護措施,檢查各基站機房的門、窗防雨、防漏等情況,對重點部位逐一進行排查,做到心中有數、嚴格防範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安全生產重於泰山”,我們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當前的安全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我市移動通信的正常運營,為廣大移動用户提供暢通、高效、優質的移動通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