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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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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房屋安全證明

房屋安全證明

房屋安全證明

房屋安全證明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4年9月21日製定,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4年11月30日批准,現予公佈,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2月5日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2014年9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4年11月3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使用過程中的修繕、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和房屋白蟻防治管理。

法律、法規對軍隊、宗教團體和文物保護單位的房屋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白蟻防治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相應的日常管理工作。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建工、市容、公安、消防、物價、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四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宣傳房屋安全使用知識,加強對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保障房屋的整體結構安全,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安全。

第六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拆改承重樑、柱、板和基礎結構;

(二)拆除承重牆或者在承重牆上開挖壁櫃、門窗洞口;

(三)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

(四)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

(五)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標高;

(六)拆改商嘗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建築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前款行為,依法應當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申請許可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許可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屬登記證明,申請人是使用人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房屋結構變動的證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應當提供共用人同意變動的證明;

(五)房屋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方案。申請許可拆改事項不涉及建築主體的樑、柱、板等支撐結構和基礎結構且又沒有設計方案的,可以提供由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設計單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應當對其出具的方案負責。

第八條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許可。

第九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區、縣報送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結構變動核准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第十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準予許可的房屋拆改活動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制止,責令糾正、採取補救措施。

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準予許可的方案施工。

第十一條售房單位應當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購房人,並按規定將房屋建築資料移交前期物業管理企業。

前期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建築資料妥善保管,並依法將房屋使用中需要經過許可的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或者物業管理企業發生更換時,應當依法將建築資料移交。

房屋再次轉讓或者出租時,轉讓人或者出租人應當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裝修房屋前,有權向售房單位、物業管理企業、出讓(租)人或者城建檔案機構查詢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被查詢人有義務配合查詢。

第十二條房屋產權單位應當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進行檢查和修繕,做好房屋安全檢查記錄,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檔案。

物業管理企業或者居民委員會發現違法使用和裝修房屋的,應當予以勸阻,並及時向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房屋有幕牆的,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幕牆進行檢查、修繕,並將檢查修繕結果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等重點單位和商嘗影劇院、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房屋進行安全普查或者抽查。

第十四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違法使用或者裝修房屋的報告、投訴後,應當及時受理、查處,並將處理結果答覆報告人或者投訴人。

第三章房屋安全鑑定和危險房屋管理

第十五條房屋安全鑑定應當由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進行。

從事房屋安全鑑定的機構應當具有相應的設施設備,鑑定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資格。

第十六條下列房屋,應當及時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進行安全鑑定:

(一)遭受自然災害出現異常後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

(二)遭受人為破壞出現異常後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

(三)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房屋;

(四)進行隧道和樁基工程,開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區周邊可能被損壞的房屋;

(五)無報建手續或者無施工許可證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前款第一項的鑑定由房產部門委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的鑑定,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委託;第四項的鑑定由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委託。經鑑定,施工影響周邊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應當及時將鑑定結論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採取安全措施,消除隱患。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所列房屋,應當及時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建設單位提出鑑定委託。

第十七條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

(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產權證或者與被鑑定房屋有相關民事權利的有效證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條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出具鑑定報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在接受委託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鑑定的程序、方法和鑑定報告的製作,應當符合國家、行業的標準和規範,鑑定結論應當客觀、真實反映房屋安全狀況。

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及其鑑定人員對其作出的鑑定結論負責。

第十九條房屋安全鑑定有國家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尚未頒佈國家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對工業建築、公共建築、高層建築、文物保護建築等安全鑑定的,還應當參照有關專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

第二十條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應當及時將鑑定報告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並同時將鑑定報告報送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應當及時向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並提出限期治理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根據鑑定報告,對危險房屋分別採取下列治理措施:

(一)觀察使用。適用於採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二)處理使用。適用於採取適當技術措施後,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適用於已無維修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築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體拆除。適用於整幢危險且已無維修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毗連危險房屋的各所有人,應當依法共同履行危險房屋的治理義務。

第二十二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時治理危險房屋,並對危險房屋修繕加固和排險的結果進行檢查、記錄。

第二十三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使用危險房屋,必要時可以作出強制治理決定,採取加固、修繕、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相關費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房屋出現險情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採取安全治理措施。房屋出現重大險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及時報告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排除險情。

第二十五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房屋防治的監督檢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成片房屋或者經鑑定為危險房屋並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具體處理方案,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排除險情。

第四章房屋白蟻防治管理

第二十六條房屋建設工程施工前,應當實施白蟻預防處理。白蟻預防費用應當納入工程費用,不得減免。收取的白蟻防治費用應當實行財政預算管理。

建設單位辦理房屋銷(預)售和產權登記時,應當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該項目經過白蟻預防處理的證明文件,並告知購房人。白蟻預防質量保證內容應當載入《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二十七條已使用房屋的白蟻防治應當由依法設立的白蟻防治單位負責實施。設立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條件。白蟻防治單位防治白蟻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藥物,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二十八條新建房屋白蟻預防的包治期限為十五年,已使用房屋白蟻滅治的包治期限為兩年。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低於前述包治期限。

在包治期限內發生蟻害的,應當免費予以滅治。

第二十九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白蟻防治質量及藥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時向社會發布蟻情蟻害預報。

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發現白蟻危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委託白蟻滅治單位進行滅治。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單位應當配合白蟻防治機構進行白蟻危害檢查和滅治。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法定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不依法受理、敷衍拖延的;

(二)不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的;

(三)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處理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在監督檢查中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者對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不如實記錄、歸檔的;

(五)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六)利用職權牟取部門或者個人利益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未經許可進行房屋拆改或者未按許可的方案施工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責令限期辦理許可手續,採取糾正措施,對當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提供虛假鑑定報告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沒收非法所得,並可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購房人,或者未按規定將房屋建築資料移交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責令改正,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拒不委託房屋安全鑑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責令限期辦理房屋安全鑑定。逾期仍不委託鑑定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安全鑑定,鑑定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並可對當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因拒不委託鑑定造成後果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建設工程施工前,不實施白蟻預防處理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責令改正,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辦理房屋銷(預)售和產權登記時,未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白蟻預防處理的證明文件,並告知購房人,或者白蟻預防質量保證內容未載入《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不使用國家規定的藥物或者不按規定使用藥物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依法應當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二篇:房屋證明

證明

茲證明位於的建房為其產權歸所有,現由做生意所用。

以此證明。

村委會

第三篇:房屋證明

房屋證明

房屋證明

一、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規範房屋權屬證書的印製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印刷業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二、房屋權屬證書是房屋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三、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四、各級建設(房地產)、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負責房屋權屬證書的印製管理。

五、房屋權屬證書由建設部監製。承印房屋權屬證書的印刷企業應是已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門核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公安部門核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並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印刷企業經建設部統一確定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六、各盛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轄區內的市、縣房屋權屬登記發證機關名稱統一報建設部,由建設部統一編制註冊號。

七、房屋權屬證書的委託印刷單位為盛自治區建設廳及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八、委託印刷單位必須持建設部出具的委託印刷證明到建設部確定的印刷企業印刷房屋權屬證書。

九、承印房屋權屬證書的印刷企業必須驗證建設部出具的委託印刷證明,以備查驗。印刷企業不得將接受委託印刷的房屋權屬證書再委託他人印刷。

十、承印房屋權屬證書的印刷企業不得保留房屋權屬證書樣本、樣張,確因業務參考需要保留樣本、樣張的,應當徵得委託印刷單位同意,在所保留房屋權屬證書上加蓋“樣本”、“樣張”戳記,並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十一、印刷企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二、各級地方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擅自委託非建設部確定的印刷企業印刷併發放房屋權屬證書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三、本辦法由建設部、新聞出版總署、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房屋產權證明書上只登記了一方名字的情況下,根據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屋應為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的當事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前另一方當事人也為該房屋出資,並可以提供相關出資證明,應視為婚姻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離婚時,另一方可以主張成立債權債務關係,要求對方償還其婚前為購買房屋而出資的同等金額。但是,如果房屋升值,另一方則無權要求按目前的市場價進行分割。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的,應在房屋產權證上將雙方的名字進行登記,若沒有登記,就要對這共同出資這部分金額進行約定,這樣才能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

茲證明座落在台州市椒江區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況如下:

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的土地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1)內容填寫必須真實。

(2)用黑或藍黑鋼筆填寫,塗改無效。

(3)本證明適用於農村私有房屋。

(4)房屋的所有權人是指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大權能的人。不一定是全部家庭成員,可能是個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或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人。

第四篇:房屋證明範文

房屋證明範文

房屋產權證明範文模板格式及寫法

房產證明是房屋產權證的簡稱,房屋產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業主辦理房產證首先需要開發商確權。即開發商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必須辦理確權登記手續。購房者必須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辦理初始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俗稱大產權)的基礎上,才能申請辦理所購房屋的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無論其是否出讓,產權最後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均是直接將全部產權登記在開發經營企業名下的。

房產證明格式:

事業單位名稱

地址

房產使用情況服務

場所面積

(平方米)

倉儲面積

(平方米)

產權歸屬

使用期限

使用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有關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專用基金和其他資金構成情況及申請其出具資信證明目的説明:

申請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公章)

填表人:

範文:

房產證明

******有限公司租賃(無償提供)給*****有限公司的位於*****房屋,屬合法建造,可安全使用,房屋產權歸屬於******有限公司所有,產權證正在辦理中。

特此證明

年月日

1此事的風險較大。

2原創範文。可以修改。

房屋產權證明

在年月日,出全資在購買住房(或者其他房)一套(或者幾套),因為特殊原因,取得的同意,暫時以的名字,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非經同意,不得擅自處分者房產。

非經同意,擅自處分者房產的,應當賠償的該房產在被處分時的所有損失及該所有損失的50%的懲罰性賠償。

註明:

1本證明的紙上,不得再添加任何文字符號。

2本證明,一式兩份,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年月日

產權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是貸款買房,建議你們謹慎一點,因為可能涉及到還款的及時性(有什麼事情銀行都會找你們,因為是你們夫妻籤的名,另外如果連續三期不還款還會影響你的信用)、貸款次數(如果你們還沒買房、今後要買房就是二次房貸)、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主要內容:應該將房屋的產權無條件轉讓或出售給你家的親戚。。包括一切費用和糾紛都要寫清楚。在到公正處公正就可以~~呵呵都是親人很少出現產權糾紛呵呵遇到你這樣的親人算幸運的。

第五篇:房屋證明的格式

房屋證明的格式

產權證明

----------------------的經營場所由------------------償提供,地址位於----------------。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產權屬----------所有,因-------------暫時不能提供房產證明,租賃期間如因房屋產權發生糾紛,其責任由-------------承擔。

產權單位蓋章

年月日

***房產證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公司**分公司,因經營需要,營業地址由原“**區**大道**號”搬至“**區**大道**號”,其他經營範圍、經營方式不變,現申請予以變更登記,請貴局核實辦理為感!

特此證明!

附:公司《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壹份

**公司**分公司(章)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

無房證明

茲證明我單位同志,身份證號碼屬無房户。

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公司

(公章)

年月日

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茲證明座落在台州市椒江區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況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土地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證明單位蓋章……

產權證明

xxx的經營場所由------償提供,地址位於------。租賃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產權屬-xxx所有,因-------------暫時不能提供房產證明,租賃期間如因房屋產權發生糾紛,其責任由xxx承擔。

產權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1此事的風險較大(請收藏本站)。

2原創範文。可以修改。

房屋產權證明

在年月日,出全資在購買住房(或者其他房)一套(或者幾套),因為特殊原因,取得的同意,暫時以的名字,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非經同意,不得擅自處分者房產。

非經同意,擅自處分者房產的,應當賠償的該房產在被處分時的所有損失及該所有損失的50%的懲罰性賠償。

註明:

1本證明的紙上,不得再添加任何文字符號。

2本證明,一式兩份,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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