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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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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寓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公寓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精選多篇)

公寓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學校有關安全的規定及要求,現就教師公寓有關安全問題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反規定一經查出嚴肅處理。處以經濟處罰____-____元,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及做飯,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置的垃圾箱內。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查出房產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房間內的暖氣、水、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到房產科或後勤物業公司修繕中心報修。

6.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報房產科批准,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二篇:公寓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學校有關安全的規定及要求,現就教師公寓有關安全問題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反規定一經查出嚴肅處理。處以經濟處罰____-____元,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及做飯,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置的垃圾箱內。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查出房產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房間內的暖氣、水、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到房產科或後勤物業公司修繕中心報修。

6.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報房產科批准,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三篇:公寓式酒店房屋租賃協議書

公寓式酒店房屋租賃協議書

編號:酒店租字(201)第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xxx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xxx時代綜合樓第層第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託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簽定並付清xx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税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税費款項並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於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税後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户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曆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税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去税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為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並完成將委託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佔用委託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 1

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承擔酒店開業所必須的水、電、線路分户、改造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的全部税費。

第12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經營房間所產生的水、電、環衞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營運費、通信費(包括電話費、上網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委託物業,應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甲方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保證受讓方接受本協議書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4條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5條 乙方在對承租物業進行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前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對甲方出租的物業進行任何的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

第16條租賃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或單方解除協議的,以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扣除已履行的協議期後的剩餘租賃期的物業免費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作為甲方違約對乙方的賠償,乙方保留向委託物業停止的供應水、電、電梯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的權利,同時,甲方還應承擔如下義務:

(1)與乙方辦理委託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並遵守酒店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所有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2)向乙方支付物業單元水、電設施改造為獨立供應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交納按面積分攤相關水、電費用及物業維護費用(單獨水電錶等)。

(3)每月應按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酒店經營管理費(該收費標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交納)。

(4)向乙方支付熱水供應費50元/立方米(該標準經核定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支付)。

協議期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方不再承擔上述義務。

第17條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的,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物業;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再與甲方續約的,則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30內將甲方的出租物業恢復原狀,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8條 本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或甲乙雙方還未就協議履行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協商期間繼續履行協議。

第19條 乙方(或乙方入股的集團股份公司)在做上市ipo準備的適當時機,甲方同意在乙方進行ipo準備時(證監會審批時)按市場評估價(第三方資產管理評估公司評估價)入股(委託託管股份)或市場評估價賣與乙方。

第20條 租賃期間,若發生戰爭、暴亂、動亂、地震、水災、火災(火災應承擔責任)、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無法執行的,則雙方均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它各方。

第21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都應首先通過協商解

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22條 本協議書有關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協議並組成本協議書的有機部分,均具協議書同等效力。

第23條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4條乙方違約責任:

(1)為保證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先預付二年的租賃費給乙方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乙方超過當月10日支付上一月的租賃費的,每超過一天須另外加付月租賃費的20%的滯納金給甲方。

(3)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者經營不善造成酒店倒閉、停業、停產的,須支付年租賃費的五倍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4)在租賃期間,第三方(旅客、房客、酒店工作人員)在房間內財物丟失、被搶、被盜、損壞和造成他們自己人身安全、傷害、死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5)在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被處理或要求承擔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6)酒店土地使用證使用權為四十年,乙方交付甲方的《土地使用證》必須是從乙方接手酒店時的使用權為四十年,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2年的收益作為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對甲方的賠償。

(7)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的水、電、線路分户到户(包括水錶、電錶、數字電視、寬帶網線),改造的全部

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交給甲方,房間應有(電視、牀、櫃、衞浴應寫明廠牌、規格、標準)。

第25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26條 本協議書於

(以下無正文)

年月xxx簽署。日在

第四篇: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xx房屋租賃給乙方,租期從xx年至xx年,租金為xx元每月。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是甲方與乙方的共同責任,本着雙方能夠順利的履行合約,保證租户的各項安全權益,(本站:)現與各租户簽訂如下協議:

1,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內的水電設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設備,使用煤氣爐等明火設

備需在屋外進行並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2, 乙方在租期內在租住房屋內需時刻注意防火,防盜,放觸電,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

活動,身為監護人的乙方人員有義務對其被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應時刻注意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內由於自身疏忽而導致本人或其被監護人的人身造成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

3, 乙方在租期內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內財產安全的責任,如發生遺失,損壞的,甲方不

負責任。

4, 乙方必須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險品和違法物

品,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甲方如詢問乙方在租住房屋內所存放可疑物品或從事可疑活動時,乙方需如實作答,如有所隱瞞而被公安機關查處的,甲方不負責任。

5, 乙方需保證所租房屋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6, 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實際行動損害到甲方的權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其簽訂的房屋租

賃合同。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第五篇: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規範房屋租賃行為,加強房屋租賃安全管理,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協議安全管理是指房屋的使用性能、消防、治安及衞生管理。

二、房屋出租人應當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三)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而未經批准的;

(四)被鑑定為危險房屋和違章建築的;

(五)房屋內部結構擅自改動、重新分割的,不單獨成間的;

(六)房屋安全存在隱患(無窗或門窗過小、電線老化、室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劇毒品或液化氣桶等)的;

(七)走廊、過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治安管理規定,人員疏散困難的;

(八)不符合有關安全、環保、衞生規定的條件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況。

三、房屋出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一)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的房屋證明、身份證明等方可向乙方出租房屋;

(二)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房屋出租人不居住本地的應指定委託管理人;

(三)與非出租的房屋應實行分門進出或者採取分割措施;

(四)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當依法納税;

四、房屋承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一)房屋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

(二)房屋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五、安全使用管理

對於租賃房屋的居住使用,承、出租雙方都應具有安全使用意識。對於房屋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要求是:

(一)出租房每層公共部位和房間的門廳,應張貼逃生示意圖。出租房不得改變原建築分隔及隔斷,應保證建築樓梯和疏散逃生通道的安全暢通。

(二)出租房每層公共部位應配置一組滅火器材(清水泡沫滅火器或abc乾粉滅火器);三層及三層以上的磚木結構建築,提倡安裝簡易水噴淋滅火設施,增設逃生緩降器。

(三)出租房的配電量應當與承租人的用電量相符;電氣線路須穿管敷設,電源插座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基材上;

(四)房屋出租人應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排除治安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對於房屋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包括:

(一)不得在承租的居住房屋內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加工、配製等生產作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加熱器具,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二)掌握基本防火、滅火常識,熟悉住處的疏散逃生通道,會報警,

會使用滅火器材;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

(三)房屋承租人發現房屋內部存在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出租人並要求其消除。

六、公共部位的管理

房屋若發現相鄰或同幢房屋中的公共部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應當立即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通知相關單位或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七、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新華區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