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法定計量單位符號及其正確寫法

欄目: 素材及寫作指導 / 發佈於: / 人氣:2.47W

法定計量單位符號及其正確寫法(勘誤)

法定計量單位符號及其正確寫法

〈一〉、質量、重量和重力

1.在檢測過程中,使用質量、重量與重力的地方很多。如汽車質量、制動力等等。質量單位:單位名稱是千克(公斤),單位符號是kg

重量與重力單位:單位名稱是牛〔頓〕,單位符號是N

牛〔頓〕是使一千克質量的物體產生1米每二次方秒加速度的力。1N=1kg.m/s2

2.錯誤寫法: kg 寫成 Kg 、KG ,

t 寫成 T ;

N寫成 n ,

仍用kgf這個淘汰單位表示力

3. 原因分析: ⑴ M以下詞頭均應小寫

⑵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應大寫

⑶ 不能使用淘汰的計量單位

在檢定、校準、檢測過程中,經常要同質量、重量和重力的概念和名詞術語打交道。因此徹底弄清楚質量、重量和重力的概念是非常必要的.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對質量、重量和重力的認識經歷了幾個大的過程和變化。特別是對重量一詞的變動最大。

在1959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中,確定國際公制為我國當時基本的計量制度,並在當時公佈的《統一公制計量單位中文名稱方案》的表格中表明質量與重量單位相同;

在1984年的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以及相繼於1986年發佈的國家標準GB3100~3102,取消了對重量一詞的定義;

然後,又在1993年發佈的國家標準GB3100~3102恢復了對重量一詞作為力來定義的。而作為教科書,從新中國成立之七年級直到1990年都是將重量一詞作為力來定義的,而且質量與重量是作為兩個不同的概念出現的,但是卻很長一段時間都將重量的單位與質量的計量單位等同使用。直到1990年10月以後出版的教科書乾脆取消了重量一詞,才基本上同1984年、1986年公佈的的法律法規保持了一致; 1993年新的國家標準發佈後,教科書又將重量一詞作為力來定義。以至於很多人剛剛才接受“重量是質量在生活、貿易中的別名;凡在指力的場合下,重量應改用‘重力’一詞。”這一概念,現在轉過來又要接受重量是力的概念,確實一時還接受不了。甚至説不定很多人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新標準已經對質量、重量和重力的概念作了重要的修改。在這種情況下,質量、重量和重力使用豈不更容易引起混亂。

*由此可見,由於法律法規的變更,以及教科書的不及時同步,再加上計量單位的使用混亂,以及我國人民長期以來,在生活和貿易中,將質量稱為重量的習慣,造成了對質量、重量和重力的概念和使用長期混亂的狀況。給教學、科研、國防、生產以及國際交往,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從我們前面所舉的幾個例子就充分地説明了這點。現在是到了應該統一、規範的時候了。

*應該説,新標準GB3100~3102-93對質量、重量和重力的概念是同國際接軌的,闡述也是比較清晰的、人們也是比較容易接受的。儘管在新標準中保留了一句:“人民生活和貿易中,質量習慣稱為重量。”但是不要忘了,新標準中還有一句:“‘重量’一詞按照習慣仍可用於表示質量;但是,不贊成這種習慣。” 客觀地説,在人民生活和貿易中,將質量稱為重量的習慣一時還改不了;但像本文引言中所舉的幾個非人民生活和貿易方面的例子,仍將力或重量同質量混同使用;這種國家標準GB3100~3102-93所“不贊成”的做法,就是不

應該的了。如果,自1993年之後我們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規、我們編寫的所有教科書、我們生產的所有產品等都不再將重量與質量混同使用了,這樣,也許再過兩、三代人,我國質量、重量和重力使用混亂的現象就可能會徹底地消除了。

由以上的分析可得出結論:

國家標準GB3100~3102-93再次將重量作為力的概念出現,因此,重量同質量已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物理量,不能再將重量與質量等同,儘量不用重量一詞表示質量。重量與重力雖然同屬力的範疇,但是不能認為重量就等於重力。只有當參考系為地球時,物體的重量常稱為物體所在地的重力。

〈二〉、壓力

1. 其單位名稱是帕〔斯卡〕 ,單位符號是Pa

1Pa=1N/m2

1MPa=106Pa=1000kPa=1N/mm2

2. 在汽車檢測行業還經常用到以下兩個單位:

hPa(百帕)、bar(巴).

巴這個單位在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雖保留了,但我國法定計量單位未予保留,屬淘汰單位。Bar不能寫作b。

1 hPa=100Pa

1 bar=0.1MPa=100kPa

3. 錯誤寫法: MPa 寫成 mpa、Mpa 、mPa、 MPA

kPa 寫成 KPa、kpa

hPa 寫成 HPa 、hpa

4. 原因分析:⑴ M及M以上詞頭均應大寫

⑵ 只有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才大寫

⑶ 不能使用淘汰的計量單位

〈三〉、力矩、功、能〔量〕

1. 力矩:力同力臂的乘積。

其單位名稱是牛〔頓〕米 ,單位符號是N.m

2. 功、能〔量〕

其單位名稱是焦〔耳〕 ,單位符號是J

焦〔耳〕是當1牛頓力的作用點在力的方向上移動1米距離所作的功。

1 J= 1N.m

3. 錯誤寫法:

N.m 寫成 mN、.M ,

kN.m 寫成 KN.m

J寫成 j ,

kJ寫成 KJ

4.原因分析: ⑴ 力矩單位應將N放前面,以防混淆

⑵ M及M以上詞頭均應大寫

⑶ 只有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才大寫

⑷ 不能使用淘汰的計量單位

〈四〉、功率

1. 其單位名稱是瓦〔特〕 ,單位符號W。

瓦〔特〕是在1秒時間間隔內產生1焦耳能量的功率。

1W=1J/s

2. 錯誤寫法: W寫成 w、kW 寫成 KW、kw

3. 原因分析:

⑴ M以下詞頭均應小寫

⑵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應大寫

〈五〉、旋轉速度

1. 其單位名稱是轉每分,單位符號是r/min。

2. 錯誤寫法: r/min 寫成 rpm

3. 原因分析: 使用了淘汰的計量單位

〈六〉、速度

1. 其單位名稱是米每秒,單位符號是m/s.

2. 錯誤寫法: m/s 寫成 M/s 、m/S;

km/h 寫成 Km/h

3. 原因分析:⑴ M以下詞頭均應小寫

⑵ 正確的使用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

〈七〉、側滑

1. 其單位名稱米每米 ,單位符號是m/m.

2. 錯誤寫法: m/km 寫成 m/Km

3. 原因分析:M以下詞頭均應小寫

〈八〉、發光強度

1. 其單位名稱是坎〔德拉〕 ,單位符號是cd.

2. 錯誤寫法: cd 寫成 CD 、Cd

3. 原因分析: 沒正確的使用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

〈九〉、温度

1. 分為熱力學温度和攝氏温度。

2. 熱力學温度其單位名稱是開〔爾文〕 ,單位符號是K.

攝氏温度其單位名稱是攝氏度,單位符號是℃

3. 錯誤寫法和讀法: K 寫成 k, 20 ℃讀成攝氏20度(應讀為20攝氏度)

4. 原因分析:⑴ 正確的使用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

⑵ 不能將計量單位拆分開來讀

〈十〉、體積、容量、流量

1. 體積的單位名稱是升,單位符號是L ,(l)

容量的單位名稱是升,單位符號是L ,(l)

流量的單位名稱是升每分,單位符號是L/min

2. 錯誤寫法:mL寫成 ML,

L/min 寫成 L/Min,

m3/h寫成 M3/H, M3/h

3. 原因分析:⑴M以下的詞頭均應小寫

⑵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⑶升這個單位比較特殊,既可大寫也可小寫,但有時為了不致混淆,最好大寫,如1升,最好寫為1 L,而不寫為1 l 。

〈十一〉、頻率

1. 其單位名稱是赫〔茲〕 ,單位符號是Hz

2. 錯誤寫法: Hz 寫成 HZ, hz

3. 原因分析: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十二〉、噪聲

1. 在法定計量中,其“噪聲”這個量的名稱叫“極差” ,其單位名稱是分貝 ,單位符號是dB

2. 錯誤寫法: dB 寫成 DB, db

3. 原因分析: ⑴ 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⑵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才大寫

〈十三〉、輻射強度

1. 其單位名稱是瓦〔特〕每球面度 ,單位符號是W/sr

2. 錯誤寫法: W/sr 寫成 w/sr 、w/Sr

3. 原因分析:⑴ 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⑵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才大寫

⑶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只有一個字母的必須大寫

〈十四〉、濃度

1. 其單位名稱是摩〔爾〕每立方米、摩〔爾〕每升,單位符號是mol/m3,mol/L

2. 錯誤寫法:mol/m3 寫成 Mol/M3,

mol/m3寫成 moL/m3 ,

mol/L 寫成 Mol/L,

μmol/L 寫成 umol/L

3. 原因分析: ⑴ 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⑵ 以科學家命名的計量單位的第一個字母才大寫

⑶ 錯誤地認為升既可用 l 又可用L表示,那麼mol也可寫成moL⑷ 詞頭的書寫應規範

〈十五〉、濕度

1.濕度是表示空氣中水蒸汽含量的物理量。

濕度分相對濕度和絕對濕度。

絕對濕度指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水蒸汽的質量;絕對濕度這個概念在日常生活中意義不是很大,常用於工程和科學計算中。相對濕度(英文縮寫為RH)指空氣中實際所含水蒸汽的分壓(pw)和相同條件下飽和水蒸汽的分壓(PN)的百分比,即RH=(PW/PN)×100%。相對濕度這個物理量在工作生活中有較強的實用意義。 相對濕度低,説明空氣乾燥,摩擦產生的靜電容易聚集,導致的後果是靜電產生的高電壓容易損壞電子元件。相對濕度高,説明水蒸汽容易凝結成水,導致的後果是容易引起電子元件短路或在計量器具上形成水珠。所以在國家標準、國家檢定規程中常對計量器具的使用、檢定環境的相對濕度有一定的要求。儘管相對濕度並不是法定計量單位,但是在檢定、校準檢測過程中使用太頻繁,而且錯誤也多,故在此提出。

2.相對濕度的正確表示: “相對濕度:60%”, “濕度:60%RH”。

要強調的是這裏RH並非是一個物理量,而是一個相對濕度的英文縮寫。

3.錯誤寫法:錯誤寫成“相對濕度60%RH”,“濕度:60%”

如:國家標準GB/T17993-2005《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的11頁,濕度計的測量範圍為0-100%、分辨率2%等表示都是不妥的。

4.原因分析:第一個錯在“相對”重複了,第二個錯在缺少“相對”。

結束語:

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是我們每個中國公民應該遵守的職責,特別是作為出具第三方公正數據的檢測機構更應該十分嚴謹地正確的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否則我們所出具的報告就失去了它的嚴肅性、科學性和公正性;有時還可能輸掉官司,造成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