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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醫療推廣方案【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9W

百萬醫療推廣方案【新版多篇】

百萬醫療推廣方案 篇一

為了進一步深化醫院內部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立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和使用幹部機制,加強對中層幹部的管理、監督、激勵與約束,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科學公平原則。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3、工作業績為主原則。

二、考核對象:

各臨牀科室科主任(正、副職)、護士長(正、副職),醫技、藥劑科室主任,行、財、後職能科室主任(正、副職)。

三、考核指標:

考核指標詳見附頁。

四、考核組織與方法:

1、中層幹部考核由院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臨牀科室科主任(正、副職)、護士長(正、副職)及醫技、藥劑科室主任分別由醫務科、質控科、護理部、人事科組織實施;行、財、後職能科室主任(正、副職)由院績效考導小組和分管領導進行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組根據考核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各小組報醫院績效考核辦公室,最後由考核領導審核。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優秀分值為:88分以上(包括88分)

稱職分值為:80-87分

基本稱職分值為:70-79分

不稱職分值為:69分以下

考核結果與幹部個人榮譽掛鈎,與職務津貼掛鈎,與幹部選拔、使用掛鈎,與科室年終評選先進掛鈎。

六、反饋:

院辦以適當方式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被考核人,以便不足問題得到及時整改。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者,由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給予免職,不能參加下一輪同級及以上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向院考核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複議申請。

百萬醫療推廣方案 篇二

醫療質量是醫院工作的生命線,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是醫院永恆的主題,在最近幾年的醫院管理年活動中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院醫療質量的提高得到了明顯提高,為保證我院醫療環節不斷規範,醫療質量持續提高,現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過科學的質量管理,不斷優化醫療環境,建立正常嚴謹的工作秩序,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減少醫療差錯,杜絕醫療事故,提高廣大醫務人員業務素質,促進醫院醫療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二、目標

通過全院醫療質量控制方案的推行,提高全體醫務人員質量意識,建立明確的職責權限,相互監督與制約,相互協調與促進的質量保證體系,使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工作達到法制化、標準化、制度化、設施規範化,提高醫療質量和效率,使我院醫療質量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水平。

三、健全質量管理及考核組織

1、成立院科兩級考核管理組織和三級質量控制體系,醫院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成立醫療質量控制科,臨牀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及質控員組成科室質量控制小組;由業務院長負責,醫務科、護理部、質控科、控感科等組織負責制定全院各相關專業的質量管理目標和考核標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及各級各類人員職責,各科結合本科業務工作實際制定診療護理常規和操作規範,並督促貫徹執行。對醫療、護理、醫技、功能、病案質量實行全面綜合管理。

2、建立三級質量監督考核體系,成立醫院醫療質量檢查小組,由業務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醫務科、質控科、控感科、護理部等職能科室主任組成,對臨牀科室醫、技、護監督考核,各科質控小組對本科醫療質量進行指導考核,形成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院質量檢查考核小組,科室質控小組三級質量管理考核體系。

3、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建立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感染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醫療事故預防及鑑定委員會,分別負責相關事務工作。

四、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1、嚴格依法執業,建立准入制度,對人員、器械特別是置入性器械、新業務、新項目的准入管理,規範各類人員職業範圍,嚴禁跨科、跨專業、超範圍執業。

2、嚴格執行各種診療護理操作規範,加強醫療環節管理,各科主任、護士長及質控小組要認真負責,嚴把醫療每一個環節質量關。3、嚴格各項醫療、護理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重點對核心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執行。

五、健全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控感科堅持下科室瞭解情況,檢查衞生標準監測結果,認真落實醫療垃圾的收集與銷燬工作,核對傳染病上報情況,檢查各種感染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見。

六、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衞生法規,學習業務知識,抓好繼續教育和人才培養工作,嚴抓“三基”“三嚴”強化訓練,達到人人過關,將“三基”“三嚴”的作用貫徹到各項醫療業務活動和質量管理的始終。

七、建立缺陷管理制度,各個醫療環節嚴把質量關,科主任和護士長分別是科室醫療、護理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建立業務人員技術缺陷檔案。各醫技科室應嚴格標準,規範操作,操作人員是直接負責人。

百萬醫療推廣方案 篇三

一、救助對象

(一)持有縣級民政部門發放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

(二)持有縣級民政部門發放的《農村五保供養證》的農村五保户(包括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户);

(三)持有縣民政部門發放的《安徽省定期定量撫卹補助證》的重點優撫對象;

(四)持有縣民政部門發放的《社會定期救濟證》的重點社會救濟對象。

二、救助病種

(一)惡性腫瘤或再生障礙性貧血;

(二)急性腦中風;

(三)腎功能衰竭(尿毒症);

(四)嚴重心臟病;

(五)重型肝炎;

(六)艾滋病;

(七)重症精神病。

三、救助標準

(一)惡性腫瘤或再生障礙性貧血,一次性救助XX元;

(二)腎功能衰竭(尿毒症),一次性救助XX元;

(三)重型肝炎,一次性救助1500元;

(四)艾滋病,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五)急性腦中風,一次性救助1000元;

(六)嚴重心臟病,一次性救助1000元;

(七)重症精神病,一次性救助1000元。

四、救助辦法

經審核符合本《方案》救助病種的救助對象,住院期間先按救助標準給予及時救助。救助對象在按規定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仍然過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根據醫療救助資金總量情況,原則上個人負擔5000元以上的,可實施二次救助,且同一救助對象一年中累計享受救助總額不超過1萬元。對五保供養對象患病住院的優先救助且不受病種限制。

五、醫療服務

(一)縣政府確定縣醫院、中醫院為我縣城鄉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指定醫院(以下簡稱指定醫院)。

(二)指定醫院應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病種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為救助對象提供治療服務。

(三)救助對象需要轉院治療的須由指定醫院醫務科出具轉院證明,否則不予救助。

(四)農村救助對象患病時需持《嶽西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五保證供養證》、《定期定量撫卹補助證》、《定期定量救濟證》、户口簿和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就診。

六、救助的申請、審批程序

患重大疾病的農村低保對象需要醫療救助的,須持有關證明(身份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定期定量撫卹補助證、定期定量救濟證等)向户籍所在地民政辦提出書面申請,鄉鎮民政辦在接到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派人入户調查,對符合條件同意上報待批的申請人,由所在村委會進行公示,報縣民政局,同時如實上報下列材料:

1、《嶽西縣特困羣眾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

2、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分別出具(低保證、五保供養證、定期定量撫卹補助證、定期定量救濟證)複印件;

3、縣級以上醫院(含縣醫院、中醫院)本年度開出的《嶽西縣城鄉醫療救助對象患病診斷證明書》;

4、正式醫療費用發票複印件。

縣民政局接到申報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書面通知鄉鎮民政辦,由鄉鎮民政辦通知申請人。

七、救助資金的籌集與管理

醫療救助資金通過財政安排、專項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渠道籌集。

(一)縣財政按不少於省級財政上年度安排補助資金總量的10%安排配套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並列入當年財政預算。

(二)財政部門要建立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專户,對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用於資助救助對象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金,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負責填寫醫療救助對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證》。用於醫療救助資金,由縣民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批並送縣財政部門複核後,鄉鎮民政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資金由財政局在3個工作日內,直接打入指定醫院。

(三)堅持“量入為出、年度平衡”的資金管理原則,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

八、組織實施

(一)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由民政部門管理並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共同抓好落實。

(二)民政部門應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會商有關部門共同制定農村醫療救助政策,加強對醫療救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三)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民政部門研究制定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籌集並及時撥付醫療救助資金。為保障醫療救助工作正常開展,各級財政應安排必需的工作經費,並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四)衞生部門負責做好醫療救助資金資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工作。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五)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與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工作。

(六)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醫療救助資金按時撥付和合理使用。

九、有關要求

(一)醫療救助工作堅持公示制度。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要如實提供所需情況,配合醫療救助工作的調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規定、營私舞弊者,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騙取醫療救助資金的,通過行政、法律手段如數追回,並取消其享受醫療救助的資格。

(四)鼓勵和支持紅十字會、慈善協會等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各種形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十、實施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