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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4.78K

廢物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廢物管理制度 篇一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00--5:00時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南側樓梯走道送至醫療廢物暫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廢物暫存間。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mg/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廢物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身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

(五)《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環保部總局令第27號)

(六)《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

(七)《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 第5號)

(八)《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

(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的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等活動。

二、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度

1.管理部

組長: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是危險廢物管理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危險廢物管理負全面的領導責任,並引導危廢管理穩步向前發展。

①對公司危險廢物管理部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指導和監督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②審查和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經營和污染防治計劃,並監督其實施;

③審查、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④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危險廢物管理部

設立以總經理為組長領導各部門的危險廢物管理,對公司的各項危廢管理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①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危險廢物管理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瞭解公司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和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

③審批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④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⑥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管理成員職責:

具體負責公司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整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負責與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聯絡轉移工作。組織企業員工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危險廢物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收集、貯存、轉移和綜合利用具體情況,建立建全檔案、台帳。組織編制和修定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定期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參與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計劃、應急演練方案、操作規程等文件。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現場專職人員職責 :

1.負責將外來危險廢物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利用場所,並登記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檔案。

2.落實危險廢物接收、利用、貯存的種類、數量,協助運輸單位裝卸事宜。

3.危險廢物儲存點的日常檢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識。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不得有泄漏和流失,發現問題,按照技術要求及時處置。

4.負責公司危險廢物利用設施的日常運行及處理台賬的記錄。

5.落實管理部門分配的其他相關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關部門

1、後勤部

負責環保設備,儀器、藥品和備件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運輸、貯存和發放時逸散泄漏污染環境。

負責按各責任單位制訂的採購計劃及時採購勞防用品,核實所採購的勞防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合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

2、保安部

負責運輸危險廢棄物車輛進出入管理與登記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廠區。通過全廠監控系統實時對進出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進行不間斷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現場保護、車輛管理和人員的疏散工作。

三、標識管理制度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2.收集、貯存、運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危險廢棄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損、蓋子損壞或其它可能導致廢棄物泄漏的隱患。廢棄物收集容器應粘貼危險廢棄物標籤,明顯標示其中的廢棄物名稱、主要成分與性質,並保持清晰可見。

3.危險廢物的標識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及《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要求。

附1:危險廢棄物貯存場所警示牌樣式:

附2:危險廢棄物包裝、容器標識樣式:

四、管理計劃制度

1. 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門負責人根據危險廢物收集、產生、貯存、轉移台賬彙總年度的公司的危險廢物情況,總結上年度危險管理工作進展及存在的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廢中心的要求填寫《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經公司危廢管理部門簽字蓋章,交區環保局備案。

五、申報登記制度

1. 公司接收、庫存,以及危廢利用過程產生的次生危險廢物種類、性質、數量、轉移(或綜合利用)去向、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如實進行申報登記。

2. 每年年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統計整年接收量,如實填寫年度固廢申報登記表並交至區環保局。

六、分類管理制度

1.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結合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對危險廢物進行識別並分類,防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轉移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2.貯存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廢棄物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並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綜合處理。

3.職責

3.1 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2 生產部負責車間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折控制和處理工作。

3.3 檢驗室負責實驗過程產生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3.4 各辦室負責各自辦公區域內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3.5 倉管員負責倉庫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處理工作。

4.管理辦法

4.1 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和危險棄物分類存放和標識。

4.2 公司的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分類如下:

(1)辦公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包裝材料、廢舊紙張和報紙,辦公垃圾。

(2)生產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棄包裝物、廢舊設備零部件,生產垃圾。

(3)質檢活動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廢玻璃瓶、廢液等實驗垃圾。

4.2.2 危險廢棄物:

(1)辦公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和電池。

(2)生產活動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廢機油及其沾染物,廢舊危險化學品,廢液包裝物。

(3)質檢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

4.3 原材料倉、成品倉應做好防潮、防曬、防鏽、防變質等工作,避免廢品、廢料的'形成。

4.4 生產車間在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工藝文件,合理使用包裝材料,儘量減少廢料、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

4.4.1 各辦公區的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企不定期部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的監控。

4.4.2 生產車間由機器的維修等產生的廢部件、廢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廢料區,達到一定數量後由倉管員進行處理。

4.4.3 檢驗室在檢驗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分門別類放置在相應的廢棄物區和危險物區,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品、廢料、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應集中分類存放在廢品廢料區和危險廢棄物區,達到一定數量後,由生產部將危險廢棄物交有資質的回收商回收處理,並作好記錄。

4.4.4 生產、辦公、檢驗、生產活動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廢舊設備零部件、生產垃圾、實驗垃圾、辦公垃圾和生產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倉管員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並作好記錄。

4.4.5 機修產生的廢機油應單獨存放,標誌清楚,定期送有資質的化學危險回收公司處理。

4.5 生產部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廢物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安全供氣”的生產、供應方針,使煤氣管道在各區域內時時處在安全狀態,進一步規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的檢查、操作環節,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從而使外送煤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為公司正常連續生產和安全供氣提供保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部頒發的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2、煤氣管道的結構與施工

2.1煤氣管道和附件的連接可採用法蘭、螺紋,其它部位應儘量採用焊接。

2.2煤氣管道的垂直焊縫距去座邊端不小於300mm,水平焊縫應位於支座的上方。

2.3煤氣管道應採取消除靜電和防雷的措施。

3、煤氣管道的敷設

3.1煤氣管道應架空敷設,若架空有困難,可埋地敷設。

3.2煤氣管道敷設應遵守下列規定: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柱或橋架上;不應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場)和倉庫區域敷設;煤氣輸送主管管底離地面距離不宜低於6米,煤氣分配主管不宜低於4.5米。

3.3地下煤氣管道的敷設:煤氣管道應視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設置排液裝置,應在地面上設有明顯標誌。

3.4嚴禁在煤氣設備和管道附近設置易燃及有腐蝕液體的管道。

4、煤氣管道的日常管理

4.1架空的橋架煤氣管道,安裝完畢後應在外表塗刷防鏽塗料,定期做防腐處理。

4.2煤氣設備、管道、閥門應有定期檢修,按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3煤氣及附屬設備,每班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得拖延時間,煤氣區域維修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4.4冬季對煤氣設備、煤氣排液管道進行保温。

5、煤氣管道的檢修

5.1煤氣管道發生凍結或堵塞時,可用蒸汽加熱管道,絕對禁止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發生起火或爆炸。

5.2凡處理煤氣設備內部時,要取樣進行氧含量分析。

5.3在有煤氣的管道上,抽、堵盲板時,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並且要有監護人員。

5.4凡處理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時,當放散管開着時,不準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災或爆炸。

5.5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並將內部煤氣吹淨,長期檢修或停用煤氣設施,必須打開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設施內的自然通風。

5.6煤氣管道、設備嚴禁用鐵器敲打,以保證設備完好並防止產生火花引起煤氣着火或爆炸。

5.7煤氣檢修高空作業時,一定要繫好安全帶,注意安全。

5.8煤氣管道動火檢修時,應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監護人員要在現場監督指導。

6、煤氣管道應急處置

6.1搶救煤氣事故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現場應劃出危險區域。

6.2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後,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殘餘煤氣處理乾淨。

6.3煤氣管道、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公司生產調度中心,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7、煤氣巡線工職責

7.1在工段長的領導下,承擔外線煤氣管道的安全運行工作。

7.2熟悉管道系統位置和結構,掌握安全操作規程

7.3執行崗位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外線煤氣管道巡查工作。

7.4按時巡檢,及時抽水、放液,防止凝水缸積水堵塞、管道泄露,排查安全隱患,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7.5加強沿線煤氣控制閥及凝水缸的維護,保證閥門靈活好用,並監護野外煤氣管線周圍嚴禁取土、挖坑等。

7.6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吸污車的使用和保養。

7.7按時認真填寫巡檢工作日誌。

7.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巡線工排放煤氣冷凝液注意事項:

8.1排液時不要將煤氣放出,以防煤氣中毒;

8.2經常定期排放,以保證煤氣質量及安全,排放完後應及時將閥門關閉。

8.3非工作人員嚴禁開動煤氣管道閥門。

廢物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規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檢驗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避免或減少實驗室內感染或潛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環境和公眾造成危害。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物安全實驗室產生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

3.定義

3.1醫療廢物

指醫院實驗室在進行相關的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包含實驗廢棄物。

3.2實驗廢棄物

指醫院生物實驗室在實驗活動或實驗活動有關的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棄物。實驗廢棄物屬於醫療廢棄物。

4 職責

4.1總務科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的管理。

4.2實驗室生物安全員負責組織檢查本科室實驗廢棄物消毒、處理工作。

4.3實驗工勤人員負責實驗內實驗廢棄物的消毒、處理工作。

4.4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負責責任範圍內實驗廢棄物的收集、運送、消毒、貯存,並負責貯存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的維護、消毒及處理。

4.5實驗室生物安管理小組負責實驗廢棄物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

5.管理規定

5.1實驗廢棄物處理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標》、《醫療廢物管理條件》、《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按照“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進行妥善處理。

5.2醫院廢物回收中心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任範圍內的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實驗廢棄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5.3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實驗廢棄物,並按照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類別分別放置於防滲專用包裝容器(袋)或者防鋭器穿透密閉容器(可以是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內。

5.4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實驗廢棄物放入包裝容器後不得取出。

5.5嚴禁使用破損的包裝容器,嚴禁包裝容器超量盛裝,達到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動或送過程中發現容器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採取重新封裝等措施並作相應消毒處理。包裝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7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外表面應有生物危險警示標誌和中文標籤,標籤內容包括:實驗廢棄物產生機構名稱、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物別説明等。

5.8 潔淨的破損手套、口罩、帽子、隔離衣、廢物包裝容器等,不得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應與實驗廢棄物一同處置。

5.9嚴禁將實驗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5.10實驗廢棄物中含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劑處理後,再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11應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中心實驗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後應當在中心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清潔,指定專人負責。

5.12嚴禁在貯存設施以外堆放實驗廢棄物;不得露天存放實驗廢棄物。

5.13設專人管理實驗廢棄物暫存設施和設備,配備適宜的防護用品和器材,並定期的消毒。對接收的實驗廢棄物進行核查、登記並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5.14實驗廢棄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宜超過2天,冷凍貯存時間不宜超過7天。

5.15從事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管理等工作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持證上崗。

5.16從事實驗廢棄物運送、貯存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防護;並進行必要的體檢和免疫接種。

5.17在進行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時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隨意丟棄,應作為實驗廢棄物處置。

5.18發生污染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並及時採取消除污染和影響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實驗廢棄物在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之前,必須在實驗室內進行壓力蒸氣滅菌,並放置化學指示條監測滅菌效果。

6.處理要求

6.1處理原則

6. 1.1科室應指定人員定時負責危險性廢棄物收集、運送工作。有特殊需求應及時報辦公室,安排適宜的收集頻率和實踐,提供必要設備、特定容器和標識方式等。

6.1.2實驗室內和實驗台上必須設置收集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建議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選方法為壓力蒸汽滅菌。需要進行壓力蒸汽滅菌的'實驗廢棄物,應放置在無滲漏、耐壓力蒸汽並能夠被蒸汽穿透的包裝容器中。滅菌處理後,用專門運輸工具運送至暫存地點。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實驗廢棄物時,應使其與廢棄物充分接觸,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氣泡阻隔,並保證足夠的作用時間。

6.1.5使用週轉箱運送實驗廢棄物時,週轉箱應加蓋、密閉。運送實驗廢棄物的週轉箱應能夠防滲漏、遺撤,使用後應進行清潔、消毒。

6.1.6記錄實驗廢棄物處理情況並存檔備查,處理記錄必須保存3年。

6.2處置程序

6.2.1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包括培養基、標本和菌(毒)種保存液、血液、血清、臨牀標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過的試管、吸管、移液器吸頭,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及實驗器械等攜帶或可能攜帶病微生物的實驗廢棄物。

②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應進行蒸汽滅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於20xxmg/L消毒劑中浸泡4小時;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的,應在包裝外粘貼指示標記(以便分辨是否經過高壓),標明壓力蒸汽處理要求及實驗廢棄物處理責任人姓名(實驗室內高壓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驟)。滅菌或消毒處理後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2 損傷性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損傷性廢棄物包括採血針、採血器、試驗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廢棄的實驗利(鋭)器。

② 所有損傷廢棄物(不論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實驗還是非感染性實驗)都必須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專用盒裏(可以使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容器裝滿3/4後封蓋,(先進行壓蒸汽滅菌處理),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方標籤,運送到暫存地點貯存。

6.2.3 藥物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藥物性廢棄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診斷試劑、血液製品等。

② 少量的藥物性廢棄物可以按感染性廢物處理。大量藥物性廢棄物,使用防滲漏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4化學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② 強酸、強鹼等腐蝕性廢液應分開收集,在質量監督員監督下及時進行中和處理後排放下水道;對低濃度的酸、鹼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後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質的診斷試劑,原則上確保消除生物危險後,再按按試劑説明妥善處理。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儘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運送至指定的暫存在點貯存。

6.2.5 實驗廢棄物的處置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及時將集中的實驗廢棄物,交由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理單位處置,並做好廢物交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