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健康檢查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35K

健康檢查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一

為落實學院《關於進一步嚴格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學院四校區內體育館、教室、圖書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自即日起,教務處對學院教室、實驗室、實訓室及校內實訓基地等教學場所實行巡查日報制度。各系(部)/校區做好本單位所屬上述場所巡查工作,從疫情防控的大局出發認真檢查,實事求是上報,出現瞞報、漏報、誤報等情況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清河校區、北苑校區還需要填報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況。具體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對本單位管理的教室或實驗(訓)室進行日常巡查,根據要求填寫巡查報表,做好每天巡查記錄。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區管理的實驗(訓)室,目前未使用的,進行封停,上貼封條。

三、使用申請

疫情防控期間,教室、實驗(訓)室必須經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試驗(訓)室公用物品、教學品須根據學院《北京農業職業學院疫情防控期間衞生消毒工作方案》進行消毒,做好每日衞生消毒記錄;每天至少通風兩次,每次通風30分鐘;到崗人員一天兩次進行體温檢測並做好台賬記錄,全面掌握人員行動軌跡,確保“兩點一線”上下班模式。

職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本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2、適應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特殊崗位的職業健康體檢。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職業病目錄》。

4、職責:

人事行政科:組織進行特殊崗位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建立健全的職業健康檔案。

5、定義:

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特殊崗位:工作時會接觸到有害物質的崗位(詳見:附件二)

6、管理內容

6.1人事行政科每年對公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進行排查並公佈。

釋義:人事行政科每年定期對全廠職業病危害的崗位進行評估,並做成“特殊崗位職業病危害一覽表”。新增或變更職業危害崗位時,人事行政科對“特殊崗位職業病危害一覽表”進行及時變更。“特殊崗位職業病危害一覽表”如發生變更,須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總經理)核准,並向全公司公示。

6.2 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由人事行政科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性健康檢查。

職業健康檢查由省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衞生機構(以下簡稱體檢機構)承擔。

6.2.1上崗前檢查:

擬聘員工在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時,由公司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並知會員工本人,在上崗十五個工作日內自行至體檢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逾期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者,公司不予錄用。

釋義:

(1)在擬聘員工確定崗位之後,由人事行政部根據“職業病危害崗位一覽表”確定需參加上崗前體檢人員名單,並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

(2)員工本人在收到《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後15個工作日內自行至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並自行取回體檢報告。以上體檢費用需由員工先行墊付。

(3)逾期未參加體檢的,公司不予錄用。

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者,公司予以錄用,並簽訂《勞動合同》和《職業危害崗位合同》。相關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在上崗三個月後由本人憑發票至財務部報銷;若體檢不合格者,公司將不予錄用,相關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員工承擔。

釋義:

(1)擬聘員工在入廠時,由人事行政科確認是否從事職業病危害崗位,發果是,則體檢合格後才簽訂《勞動合同》和籤職業病危害崗位附加合同。(《勞動合同》最後一款須備註:本合同適用於一般性崗位,職業病危害崗位尚須簽訂職業病危害崗位附加合同,方可正式錄用)

(2)經體檢合格的員工,憑體檢合格報告予以錄用,職業健康體檢報告作為附件,由人事系將此附件與員工合同一起存檔備案。

(3)相關的體檢費用,員工憑體檢發票於上崗後3個月交人事行政科,由人事行政科簽字後,至財務部報銷。3個月之內員工因各種原因離職的,體檢費用不予報銷。

(4)體檢不合格者,公司不予錄用,相關的體檢費用不予報銷。

6.2.2在崗期間檢查:

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與上崗前的體檢滿1年後由公司組織至體檢機構進行上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

釋義:

(1)根據“特殊崗位職業病危害一覽表”,由人事行政科確定當年度進行在崗體檢的人員,並於每年年初排定當年度體檢計劃。

(2)依據年度體檢計劃,由人事行政科每月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人事行政科統一請款支付。

(3)員工體檢報告,由人事系統一歸檔備案。

6.2.3離崗時體檢:

經過上次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崗前、在崗期間及其他應急性體檢)滿三個月的員工,在提出離職申請經本單位核准後,由公司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至體檢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體檢費用先行墊付。

釋義:

(1)從事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離職時,在距上次體檢滿三個月之後,須進行離崗體檢。距上次體檢未滿三個月的,以上次體檢報告結果作為離職體檢的數據。

(2)員工提出離職申請,經本單位主管核准後,由單位主管確認是否屬於職業病危害崗位。如發現屬於職業病危害崗位時,應知會人事行政科,由人事行政科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員工本人憑體檢相關文件自行至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先由員工本人墊付。

(3)為防止未參加體檢而離職現象發生,員工離職單須經人事行政科簽字確認。經人事行政科簽字確認後,於離職單上標註體檢結果,體檢單由人事行政科存檔備案。

經體檢合格者,體檢合格報告辦理離職手續,其體檢費用憑體檢發票附於離職單之後,於本人薪資中補發。符合離職職業病檢查的員工,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者,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釋義:

(1)經人事行政科簽字確認,體檢合格者,由人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單未經職業病檢查確認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

(2)經體檢合格,予以辦理離職的員工,體檢費用憑體檢發票附於離職單之後,於薪資中補發。

(3)不符合離職時職業病檢查條件的員工,申請離職職業病檢查的,公司不予支持。員工可自行到省級以上職業病認定機構檢查,如果確定是由我公司引起的職業病,其檢查費用、治療費用憑發票由公司承擔或辦理社保報銷手續,否則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6.2.4應急性檢查:

員工調離原工作崗位,當發現接觸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由公司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並知會員工本人,在上崗十五個工作日內自行至體檢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包括原工作崗位及新的工作崗位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體檢。體檢費用參照處理。逾期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者,公司不予換崗。

釋義:

(1)員工在進行崗位異動時,由擔當單位主管對員工異動崗位進行確認,當發現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時,聯絡人事行政科出具《職業健康體檢委託書》,由員工本人於15個工作日內自行至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程序參照5.2.1處理。

(2)體檢合格者,予以辦理調崗。體檢合格報告附於調動材料之後,由人事存檔備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調崗。

當員工本人被醫生診斷為疑似患有職業病時,可要求公司進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體檢費用先行墊付。當體檢結果確認患有職業病時,憑體檢發票,體檢費用由公司協助辦理社保報銷手續,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釋義:

(1)如有員工被醫生診斷為疑似患有職業病時,由人事行政科或擔當單位主管陪同進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體檢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當體檢結果確認患有職業病時,憑體檢發票,由公司協助辦理社保報銷手續,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6.3以上體檢結果應及時知會員工本人,並要求其簽字備案。

釋義:

(1)由體檢機構出具體檢報告,並由人事行政科及時知會員工本人。主要為在崗期間體檢結果的告知。

(2)員工須在體檢報告上簽字確認,必要時,員工可複印體檢報告。

6.4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

釋義:

(1)根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結果,分為正常、異常但與工作無關、異常但與工作有關三種情形。

(2)公司只負擔與工作有關的體檢異常人員的情形,且協助醫療費用社保報銷手續。根據體檢機構的建議,對體檢異常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6.5發現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應立即向惠州市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釋義:當發現職業病患者,依照相關法規程序進行申報處理。

6.6經確診為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的員工,公司負責辦理工傷治療及費用報銷手續,配合有需求的勞動者辦理勞動能力鑑定手續。職業病患者就醫期間不能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合適的崗位給職業病治療期的員工。

6.7人事行政科應及時更新接觸職業危害崗位員工的名冊,並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的相關資料。

釋義:對從事職業危害崗位的員工,由人事行政科建立員工名冊,並對體檢狀況進行紀錄。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三

為保證我校師生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擬定本制度:

一、聯防聯控負責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家校聯防:

1、學校主動與家庭、社會聯繫,爭取校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幫助,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2、每學期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並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家長宣傳素質教育、基礎理論,提高家長素質。

3、公佈本校電話號碼,及時解答家長詢問。

4、學校做好校務公開工作,做難度較大的工作時要向學生家長髮放通知單,爭取取得學生家長的理解與支持。

5、班主任、任課教師對經常遲到、早退、曠課或出現思想問題的學生進行教育,並與其家長進行溝通,有必要時進行家訪,應及時與家長聯繫,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

三、聯防聯控:

校所聯防是指學校與派出所的聯合防範、打擊、處理校外干擾和預防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學校與交警隊大隊共同建設交通安全規範學校,衞校聯防是指學校與衞生部門相結合,專門處理和預防衞生事件的發生。

1、學校領導要知道自身職責,安排學校部門與有關政府部門做好溝通,校所聯防工作由政教處負責,警校共建工作由團委負責,衞所聯防工作由後勤處負責,每個學校部門要與相對應的政府部門多溝通、多交流,確保事件發生能得到有效的救援。

2、學校每年邀請有關政府部門對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講座。

3、當學校老師發現公共衞生事件時,如食物中毒、傳染病、暴力等事件,老師要及時上報學校負責人,同時疏導其他學生散開,等待救援的到來,學校負責人立即聯繫有關部門,並維持好現場,配合好有關部門到來後的'後續工作。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四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僅開放校園正大門人行通道閘,校內通勤車和校領導及教職工自駕車全部由國際交流中心大門進入,並一律停放在國際交流中心停車場(開門時間為早7:40具體根據通勤車到校時間,晚16:20離校),其它大門一律關閉,正式開學後視情況開啟其它校門。

二、校門口設置檢測點,每日配置保安對出入人員進行逐一核查、體温檢測、登記。

三、安保人員須佩戴口罩,對入校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登記報告,無湖北接觸史和發熱、咳嗽、呼吸不暢、腹瀉等症狀登記,且體温不超過37.3℃,方可進入校園。

四、開學前師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確需返校的教職工一律憑有效證件(身份證、校園卡等)進入校園,進校前必須進行體温檢測,體温超37.3℃不得進校。

五、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校,凡需入校辦理有關業務的外來人員,須事先聯繫好學校有關部門,並經有關聯繫部門確認、出示有效證件、履行登記手續、測温後方可進入校園。

六、駕車進入校園的教職工,車上乘員均須出示相關證件,如有校外人員隨行的,應出示有效證件並履行登記手續、測温後方可進入。

七、外來無關車輛、出租車、網約車、共享單車等一律禁止進入校園。

八、校園封閉管理期間,一律不舉辦大型活動;加強公共區域管理,體育館、圖書館一律不對外開放;校內所有自動販賣機、公用吹風機、公用洗衣機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強宿舍樓門禁管理,學生在開學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學生進校報到後,原則上禁止離開校園。如需離開校園應向本學院負責人報備,並憑有效證件出入,測試體温。

十一、師生在校園內需隨身攜帶紙巾,用於手部清洗後擦拭;外出途中須佩戴口罩,進校時要接受檢測人員測温,檢查有無發燒等症狀,必要時進一步確診(體温檢測超過37℃的人員,實行記錄跟蹤,同時進行二次檢測,超過37.3℃的人員採取校內隔離觀察措施)。

十二、學校服務單位將服務人員名單報備,由保衞處負責按人員信息每日放行入校,並進行晨檢,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提高校內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職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 篇五

XX電源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六條、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公司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第八條、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條、本公司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週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條、公司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二條、公司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三條、員工有權查閲、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健康檢查制度 篇六

1、食堂所有人員每年必須在縣衞生專業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堅持先培訓後持證上崗制。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有傳染病或家族有傳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從業人員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時,須立即脱離工作崗位,等治癒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4、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等相關衞生和業務知識,增強衞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5、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二次(16小時)以上,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並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6、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有計劃地提高業務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烹調技藝。

7、堅持每訓必測制,凡培訓後都應及時組織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七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九年級、高三開學方案》和《教育局高三九年級開學準備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職工考勤制度》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新型冠狀病毒對我校師生員工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從即日起,校園實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門管理

(一)前門口

正常開放

(二)後門口

全天封閉,原則上不對外來人員和教職工開放。

二、車輛管理

禁止校外、教職工車輛進入校園,因公來校或物資採購、運輸貨物的,請對接部門與政教處聯繫,車上所有人員須下車接受體温檢測和安全檢查。

三、人員管理

(一)教職員工、教工家屬、後勤服務人員、施工人員入校,應該主動接受體温檢測和向門衞出示健康碼、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並佩戴口罩。

(二)因公來校人員,均需佩戴口罩,登記身份證件信息和入校原因,並由相關校內人員迎接。

(三)教職員工帶非本校人員進入校園的,進校前必須主動進行登記,隨同人員須進行體温檢測。

(四)學生未經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離校。

(五)無有效證件或體温異常者,謝絕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謝絕校外人員入校遊玩、鍛鍊等。

(七)禁止外賣進入校園。

所有入校人員應服從安保人員的統一管理,登記相關信息,接受體温檢測和安全檢查。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八

一、各班主班教師為本班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報告第一責任人。

二、制定晨檢、午檢工作記錄表,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信息完整和登記準確,規定審核和彙總晨檢、午檢信息的責任人、時間和內容。每天進行晨午檢和健康觀察,及時掌握幼兒健康狀況。幼兒每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晨、午檢,由教師負責檢查本班幼兒出勤及健康情況,並將晨、午檢情況填寫好,報給保健醫。

三、晨午檢中一旦發現師幼中有發燒(體温達到或者超過37.3℃)、頭痛、咳嗽等異常可疑症狀者時:

1、立即報告幼兒園保健醫,並將身體狀況異常幼兒送至隔離室

2、由教師立即通知幼兒家長送往醫院就診,做到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3、教師及時做好晨、午檢台賬。

四、如班級發現傳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醫根據具體情況給幼兒送到幼兒園隔離室進行隔離,並報告給幼兒園園長,立即啟動應急處理程序,同時安排對相關的教室和場所進行消毒、清潔工作。

五、各班級若不及時報告,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責任。

六、如發現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教師應及時報告幼兒園,立即啟動疫情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健康檢測制度 篇九

為增強學校新冠病毒肺炎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疾病在校內的傳播,保證復課學生的身體健康,結合當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式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病人,杜絕傳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進行傳染病病癒返校復課醫學證明查驗制度。做到對教師和學生既嚴格常規的管理,又全面關愛,以保障教師和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一、各班主任要堅持晨午檢制度,班主任老師應認真檢查班內學生健康情況,做好因病缺勤學生的病因追蹤,並將相關信息每日上報給學校。配合衞生部門進行疫情追蹤調查和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在校學生出現發熱等症狀,應及時到醫院檢查,疑似傳染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有關要求暫時隔離,不得再回班上課,及時通知家長接送醫院進一步診治。

三、學生一經確診傳染病後,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聯繫,及時通知學生科,學生科及時上報並記錄。

四、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並做好消毒預防措施。

五、學生病癒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學生科複檢後,方可回班復課。學生科應將學生的診斷證明和復課證明歸檔,以備查驗。

2月16日,廣東省教育廳發佈《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學校傳染病防控相關制度》等文件。根據規定,如發現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牀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必要時學校可採取班級或全校停課等措施;托幼機構每天兒童入園進入班級前,衞生保健人員做好體温檢測和晨檢工作,中國小校在入校前完成體温檢測。

必要時採取班級或全校停課等措施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指出,如發現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牀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學校應立即啟動新冠應急預案應急響應。校醫發現可疑病例時,應立即引導病例到隔離留觀室進行留觀,聯繫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初步排查後,聯繫120車輛送轄區定點醫院診治。

啟動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衞生健康部門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必要時採取班級或全校停課等措施。

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後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衞生部門評估,由疫情防控領導組決定終止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