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健康教育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21W

健康教育制度多篇

健康教育制度 篇一

一、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滲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育課題實驗教師要認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課,並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

三、教師要為人師表,言傳身教,要求學生做到的教師必須首先做到。

四、班主任工作要紮實,要成為學生髮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在指導班集體和團隊工作中,要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意識,培養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輔導室輪值人員要熱情接待學生和家長來訪,進行個別輔導,隨時保密,並做好記錄。

六、切實開展好諮詢信箱心理熱線,接受不願當面諮詢的學生的諮詢,並做好記錄。

七、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去提高認識,全面促進心理素質。

八、搞好宣傳板報,用黑板報集中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

九、定期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並做好家長學校心理教育工作。

十、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健康教育制度 篇二

1、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國小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結合實際滲透到德育工作學科中去。

2、心理健康教育輔導員要認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課,並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

3、教師要為人師表,言傳身教,要求學生做到的教師必須首先做到。

4、班主任工作要紮實,他是成為學生髮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在指導班集體和少先隊工作中,要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意識,培養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心理輔導室要熱情接待學生和家長來訪,進行個別輔導,隨時保密。

6、切實開展好各項活動,公佈心理輔導員(或班主任)心理諮詢熱線(家庭電話),接受不願當面諮詢的學生的諮詢。

7、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去提高認識,全面促進心理素質。

8、搞好宣傳版報,通過紅領巾廣播站逐一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

9、定時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

10、建設好校園環境建議,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健康教育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教思政廳[20xx]1號)文件精神,健全我校校級、院級、班級三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進一步優化大學生的心理品質,促進當代大學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發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x農業大學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實施細則。

第二章宗旨、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第二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

為全體學生提供科學有效的幫助和指導,促進其心理健康成長和自我潛能的充分發揮。

第三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總體要求。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學生心理髮展規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諮詢工作,提高學生心理調節的能力,培養良好心理品質,促進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協調發展。

第四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教育相結合。既要幫助大學生優化心理素質,又要幫助大學生培養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

(二)堅持普及教育與個別諮詢相結合。既要開展面向全體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據學生不同情況,開展個體心理諮詢與團體心理輔導工作。

(三)堅持課堂教育與課外活動相結合。既要通過課堂教學傳授心理健康知識,又要組織大學生參加陶冶情操、磨練意志的課外文體活動,不斷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堅持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學生心理調適能力。

(五)堅持解決心理問題和解決現實問題相結合。既要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為大學生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第三章機構、人員和經費

第五條x農業大學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檢查和考核工作。學生工作部(處)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與協調工作。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機構,掛靠學生工作部(處)。

第六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由學校黨政主管領導任名譽主任或顧問;設一名主任全面負責中心的發展和業務工作;設副主任和辦公室主任各一名,負責中心日常事務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隊伍專職進行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工作。

第七條各學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輔導站。輔導站掛靠學院分團委,至少選配一名心理輔導員,負責本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個班級選拔心理委員一至兩名,協助輔導員開展本班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實行專、兼職相結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備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專職心理諮詢師,並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職心理諮詢師。

第九條努力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諮詢隊伍專業化的原則,通過專、兼、聘等多種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幹專職教師為骨幹,專、兼職結合,相對穩定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

第十條確保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專項經費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心理健康教育機構的正常運轉,心理健康普查,心理諮詢設備添置,組織專題輔導、講座、報告,徵訂報刊、書籍、雜誌以及師資培訓等項目。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

第十一條要根據大學生的心理特點,開展心理輔導或諮詢活動,幫助大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優化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和社會生活的適應能力,預防和緩解心理問題。幫助學生處理好環境適應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際交往障礙、交友戀愛挫折、考試緊張焦慮、求職擇業矛盾、人格發展缺陷、情緒調節失衡、經濟困難壓力等心理問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十二條要不斷完善和健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機制,豐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級”聯動機制,形成課內與課外、預防與干預、諮詢與自助、教育與科研相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

第十三條要不斷完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機制,保證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經費和條件,確保工作順利開展。要加強對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研究和督促檢查,定期總結工作經驗和研究成果,為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論支持和決策依據。

第十四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規劃;

(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三)通過各種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四)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課、選修課及講座;

(五)開展團體心理輔導與個別心理諮詢;

(六)實施心理危機干預,鑑別並轉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診的學生;

(七)選拔並培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

(八)組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討;

(九)協助國家、省級心理健康教育部門和各學院做好相關的各項工作;

(十)面向社會開展心理健康諮詢服務,為促進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綜合素質服務。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環節

第十五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學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同時也是全體教職工,特別是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教師要結合教學工作過程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輔導員不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發揮作用,而且要在增進學生心理健康、提高學生心理素質中積極開展工作、發揮作用。

第十六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課堂教學、課外教育指導為主要渠道和基本環節,形成課內與課外、教育與指導、諮詢與自助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

第十七條在新生入學的第一學期開設一門“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在其他學期開設相關的公共選修課程,形成系列課程體系。要根據師資條件逐步增開與大學生素質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有關的選修課程。通過課堂、講座等形式傳授心理調適的方法,介紹增進心理健康的途徑,使大學生學會自我調適;使大學生掌握科學、有效的學習方法,自覺開發智力潛能、培養創新務實精神;培養學生堅強的意志品質和戰勝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調節情緒和情感的能力,從而消除心理困惑。

第十八條科學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普查,進行科學規範的心理測試,運用心理測試量表、心理測量軟件建立、健全學生心理檔案,加強跟蹤輔導,並對心理測試結果做出科學評價和利用。

第十九條建立學生危機干預預警機制。加強自殺預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心理諮詢熱線、網絡諮詢等形式為全校師生提供緊急援助服務。通過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針對性地開展危機預防工作。

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範圍和方式

第二十條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區分學生的思想道德問題和心理問題,要善於對學生的心理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或諮詢,遇到有疑難問題時及時主動地與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溝通聯繫,以便給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礙的學生以及時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一條要嚴格區分學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礙與精神疾病等特殊問題的界限。必要時要與專業衞生機構取得聯繫,邀請專家進行會診,特殊學生要及時轉介到醫院診治。

第二十二條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積極組織參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與學術交流活動,為大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問題提供理論依據、有效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三條心理輔導或諮詢工作要通過個別諮詢、團體諮詢與輔導活動、心理行為訓練、書信、電話、網絡等多種形式開展,有針對性地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輔導。

第二十四條要充分利用學校廣播站、校刊、校報、櫥窗、板報等宣傳媒介及第二課堂活動,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強化學生的參與意識;通過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積極、健康、高水準的氛圍,陶冶學生高尚的情操。

第二十五條通過提高廣大學生的認知水平,掌握心理應激規律,完善個性品質,幫助大學生對現實生活和自我成長的各種問題做出正確的、適度的心理反應。

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隊伍

第二十六條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的培養。專職教師的培訓工作要納入學校師資培訓計劃,通過培訓不斷提高他們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工作所必備的理論水平、專業知識和技能。各學院心理輔導員要定期參加專業培訓和學習,爭取在1-2年內實現心理輔導員持證上崗,確保心理輔導員的專業化。對班主任、輔導員及其他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幹部、教師進行有關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訓。

第二十七條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師的培訓,經過培訓提高,專職心理諮詢師和兼職心理諮詢師要逐步達到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心理輔導員是指專門負責所在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輔導員。心理輔導員由所在學院根據學校相關要求選拔並與學生工作部(處)共同管理。擔任心理輔導員的老師應符合規定的基本素質和任職條件,必須遵守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項規定,履行工作職責,完成本職任務。

第二十九條心理輔導員的任職條件為熱愛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工作,有高度的愛心、責任心和奉獻敬業精神。具有心理學、教育學或醫學背景的教師或專職輔導員優先選用。

第三十條心理輔導員的主要職責:

(一)遵守保密原則。心理輔導員對自己所從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須遵守保密原則;

(二)定期參加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培訓和督導,能夠識別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並能恰當處理各類心理問題;

(三)參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日常值班與心理諮詢工作,協助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進行相關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工作;

(四)策劃、組織及實施學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參與選拔並指導本院各班心理委員開展工作,督促其履行職責;

(五)瞭解本院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及心理髮展水平,對有一般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諮詢,推薦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到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協助專業人員做好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的心理預防、轉介及治療工作;

(六)協助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委員培訓和新生心理普查、建檔及心理干預工作;

(七)每學期初對掛科生、有生活變故、貧困生等特殊羣體學生進行心理排查及心理幫扶;

(八)每月定時彙總整理本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相關信息,及時報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

(九)每月定期蒐集本院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及時反饋到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尋求專業解答;

(十)認真建立本院學生個人心理檔案,並進行專項管理。心理健康信息不列入學生考評指標,每屆學生畢業後及時銷燬所有材料。

第三十一條心理輔導員的選聘。

各學院依據自身情況與學校要求,確定人選,填寫《心理輔導員情況登記表》提交到學生處,經審核批准並進行專業培訓後上崗。

第三十二條心理委員是協助學校開展各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學生幹部的統稱。班級心理委員由所在學院選拔並統一管理,在業務上接受學生工作部(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的督導,自動成為大學生健康心理自助協會成員。擔任班級心理委員職務的學生應符合規定的基本素質和任職條件。全體心理委員必須遵守學校與學院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

第三十三條心理委員任職條件:

(一)思想素質好,學業良好,熱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能夠熱情為同學服務;

(三)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和人際溝通能力,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

(四)關心他人,富有愛心,觀察敏鋭;

(五)個人心理健康的普查結果符合擔任心理工作學生幹部所具備的心理素質;

(六)能夠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加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各項活動,包括培訓、宣傳、諮詢室值班等,參加心理學相關培訓(含心理學課程)累計不少於40學時;

(七)無成績不合格現象、無違紀行為;正在任職的心理委員,如有上述行為,應予以調整。

第三十四條心理委員工作職責:

(一)心理委員需積極參加各類心理知識普及講座及專業培訓,不斷提升自身心理素質;注重維護自身的心理健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心理委員應充分了解學校為學生提供的各類心理服務(個體諮詢、團體輔導等)的內容及方式等。當所在班級同學需要心理幫助時,能夠及時、準確提供幫助信息。自己遇到問題能積極主動地尋求心理幫助,在廣大同學中發揮良好的示範引導作用;

(三)心理委員應面向廣大學生宣傳普及心理健康基礎知識。通過各種形式,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並積極探索提高所在班級學生的心理素質、創新能力等的途徑和方法;

(四)心理委員要有針對性地、有計劃地協助學校、學院組織開展心理素質教育活動及所在班級的心理建檔工作;

(五)心理委員要能夠與老師、同學保持良好的關係;本着真誠、熱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則,瞭解同學心理狀況,傾聽同學心聲;儘早發現學生中出現的心理危機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給班主任、輔導員、學院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各學院心理委員要形成月報告制度;。

(六)心理委員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不得泄露同學隱私。

第三十五條班級心理委員選拔、培訓與考核程序。

(一)班級心理委員應包含1-2名心理委員(男女各一人)。

(二)班級心理委員的選拔由所在學院按自薦、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完成。

(三)心理委員均需參加心理委員培訓。培訓分兩次:第一次為新生入學第一學期的入職培訓;第二次為大二第一學期校選課“大學生朋輩心理輔導”的系統培訓。

(四)班級心理委員每屆任期一般兩學年(含試用期),可連任。試用期一般為一個學期,在試用期內,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對其任職條件進行評定,並向其所在學院反饋評議意見。

(五)心理委員產生後,須及時報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備案,接受相應的培訓和專業評議。

(六)心理委員接受所在學院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章考核評比和表彰獎勵

第三十六條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評優制度,定期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展突出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第三十七條專職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的教師納入教師崗位序列,承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學、科研和參加心理諮詢的工作量,納入年度考核工作,並根據崗位需要和本人承擔的工作任務、工作量及具備的任職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兼職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人員的工作要給予一定的工作報酬或計算工作量,並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十八條每學年,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對各院心理輔導員的工作情況做出考核意見;心理輔導員的工作情況及教育成效,將作為各學院學生工作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三十九條班級心理委員的表彰和獎勵。每年於“5·25”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月期間評選校級優秀心理委員,進行表彰並頒發優秀心理委員證書,並對其中成績表現突出的優秀心理委員授予“心靈使者”稱號。各學院對此項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進行評選,促使評選活動切實起到促進心理健康教育三級網絡體系建設的作用,要通過這項工作達到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的目的。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細則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nd --

健康教育制度 篇四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廣大師生的健康意識,提高師生的健康水平,爭創我校市文明衞生學校,結合我校工作,特制定學校健康教育制度。

一、學校把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按照教學計劃上好《體育與保健》、《食品衞生教育》等課程。健康教育開課率達100%,健康知識考核及格率達100%,健康行為形成率達90%以上。

二、成立健康教育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有主管健康教育老師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三、教育學生認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課外活動,堅持按時作息,注意勞逸結合,保證每日睡眠時間不少於九個小時。

四、搞好健康宣傳工作,教育學生用眼衞生,讀寫時眼要離書本一尺,胸離書桌一拳,指離筆尖一寸,讀寫四十五分鐘要休息十分鐘。不要躺着或乘車、走路時看書。不要在闇弱光線下看書,教育和督導學生積極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視眼患病的發病率。

五、組織好每年學生體檢工作,體檢率達到95%以上,做好學生健康檔案建設工作和體檢反饋工作。

六、上好健康課,提高學生自我保健能力,預防各種傳染病、胃腸病、蠕蟲感染、近視、齲齒和牙周疾病、貧血、沙眼、營養不良的發生。

七、嚴格執行每天晨檢制度,檢查學生的個人衞生,班主任要每天檢查自己班級學生的個人衞生及健康衞生行為形成情況。

八、學校總務處要利用假期積極做好教室黑板、學生課桌椅、教室的採光照明等整改工作,要達到有關規定的標準。

九、學校每學年利用宣傳廚窗、家長會、黑板報、班隊會、做好健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