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常見的急救方法【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97W

常見的急救方法【精品多篇】

應急處置方案 篇一

第一章 處置原則

第一條 本預案所稱火災包括因燃燒、電器故障、爆炸、地震、雷擊等原因造成的火災。

第二條 本預案所指工作事項包括火災發生後初始火災的撲救、火警發佈、組織撤離、善後處理等項工作。

第三條 火災處置應當堅持下列原則:

(一)必須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

(二)統一指揮、各司其責,協同作戰。

(三)自我救助和消防專業部門救護相結合。

(四)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和保護國家財產相結合。

(五)控制事態發展、減少火災損失與影響。

第四條 火災發生時,所有人員必須服從公安消防和火災救護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嚴格按照本預案的各項規定做好工作。

第二章 指揮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省局機關設立火災救護指揮部(簡稱指揮部,下同)。指揮部設指揮長一名,由省局陳春禹組長擔任;副指揮長兩名,由辦公室主任劉德忠、機關直屬黨委專職副書記劉天強擔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AB角,以保證緊急情況下指揮部成員準時到位和行使職能。

第六條 指揮部辦公位置根據火災指揮的需要確定,一般情況下,設在綜合樓一層消防控制室。火災發生時,指揮部成員應立即到指定的辦公位置報到並指揮火災救護。

第七條 指揮部下設協調聯絡組、撲救疏散組、後勤保障組。各組人員組成(見附件)和職責是:

(一)協調聯絡組:由辦公室艾文華副主任任組長,人員若干。其職責是:

1.協助指揮長協調各組之間的工作,保障指揮長與一線人員、指揮部與各處室的通訊聯絡。

2.及時做好與公安消防和周圍友鄰單位的聯繫。

3.及時與地方黨委、政府和傳播媒體聯繫,做好有關工作。

(二)撲救疏散組:由辦公室周曉洪任組長,人員若干。其職責是:

1.組織義務消防隊和工作人員做好初始火災的撲救。

2.根據事發現場的具體情況,提出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保護好現場。

4.掌握火災現場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5.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物資的疏散。

6.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事故報告。

(三)後勤保障組:由辦公室董亞瑾任組長,人員若干。其職責是:

1.負責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所需器材的保障和物資供應。

2.檢查疏散和救護通道通行情況,保障通道照明和道路暢通。

3.組織搶救傷員、醫療救護以及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等工作。

4.負責大樓機電設備的保護,保障應急用水、用電和應急設備的正常運行,保證自動消防系統的啟用。

5.組織火災後的恢復工作。

第八條 各處室負責消防責任區內的火災撲救工作(包括初始火災的撲滅、責任區內人員和財產的疏散),由各處(室)長(主任)擔任火災撲救指揮(處長、主任不在位時由主持工作的負責人代行職責)。

第九條 檔案室、機要室、財務室、計算機中心機房、消防監控室、局領導辦公區列為火災撲救的重點部位,各處室負責人為消防第一責任人。

第三章 火災初始撲救和火警發佈

第十條 根據火災的發生、破壞程度和事態發展程度,火災分為一 、二、三個等級。

(一)三級:確認為火災,本樓層男性輕壯年人員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利用放置在本樓層的移動滅火器滅火。其他工作人員應迅速從樓梯撤離(嚴禁乘電梯),撤離時不要貪念財物返回辦公室(如有特重要需轉移的文件,必須由公安消防人員護送保護下方可返回)。其處置狀態為:現場滅火人員要遵循能滅就滅,滅不了應迅速撤離。

(二)二級:火勢蔓延,事發層各處義務消防員利用大樓消火栓裏的水槍控制火勢蔓延掩護人員撤離。消控中心啟動自動滅火系統撲滅。其處置狀態為:事發層和事發上層、下層由消防廣播通知工作人員迅速撤離,消防控制室發出火警通報,大樓工作人員應冷靜迅速帶領重要文件、物品撤離。

(三)一級:火勢較大,難以控制,而撤離通道被火勢或煙霧堵死時,其處置狀態為:應撤到防火避難間緊閉防火門,由消控打開正壓風口送風。消控中心發出火警通報,並協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滅火工作,各處室協助組應保障道路暢通、水源充足、消防電源能用。

第十一條 各級火警通報的發佈經指揮長決定後,由消防控制室通過消防廣播或其它通訊工具通知處室和人員,通訊中斷時由指揮部派專人口頭通知。

第十二條 火警通知的內容如下:某層某區域(房間)因發生火災,請各處室立即按照處置預案實施撤離。

第十三條 當發生火災時,人員應就近使用移動滅火器撲滅初起火災,同時立即撥打值班室電話(0505)和報告消控中心。

第十四條 發生火災後,根據火災的不同等級組織撲救和報警:

(一)三級火災的撲救和報警:

1.現場人員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撲滅,並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火勢有蔓延的可能,除電話報警外,可摁動牆上消防手動按鈕報警開關玻璃片報警。

2.消防控制室根據報警電話和火災探測器報警,應立即派人帶着滅火器到現場確認。如系火災,消控中心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並通知義務消防隊趕赴火災現場撲救。

3.消防控制室啟動自動滅火系統,並用消防廣播發布火情通報。

4.處室接火警通報後,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1)人員接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用對講機與消控中心聯絡或電話聯繫請求援助。各處室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立即到位。

(2)消控中心立即切斷樓層主電源並啟動事故電源,用消防廣播引導人員疏散。

(3)撲救疏散組派人檢查消防疏散和救護通道照明和通行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打開所有出入通道,並派人值守。

(4)後勤保障組,準備疏散和救護的物資。信息中心負責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保障人員應攜帶急救箱到一層安全地帶待命。

5.火災未能撲滅並有可能蔓延時,撲救疏散組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6.消防控制室向119報警並通報火警,保安派人引導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並負責接警任務。

(二)二級火災的撲救和報警

確定為火災後,在三級火災已開展工作的基礎上,做好下列事項:

1.指揮部所有成員就位,部署搶救工作。

2.消防控制室啟動自動滅火系統進行滅火,發佈火災通報。

3.撲救疏散組增派人員到失火現場進行滅火救護。

4.組織着火樓層和相鄰上層及相鄰下層的人員疏散。

5.做好大樓全部人員和財產的疏散準備。

6.後勤保障組確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照明和暢通。

7.辦公室組織人員把守各通道口,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8.救護所需的主要人員和物資到達現場。

9.火災仍未能撲滅並有可能形成重大火勢時,撲救疏散組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並立即開展全體人員和財產疏散工作。

(三)一級火災的撲救與報警:

1.經消防控制室發佈火災通報。

2.指揮長負責現場指揮,消防控制室啟動全部滅火設備,物業人員應立即切斷該樓電源,消防控中心組織到達現場人員應打開消火栓接好水帶、水槍投入滅火。同時消控中心人員立即啟動消防水泵給消火栓增壓。

3.保障消防電梯運行,停止客運電梯運行,除消防通道照明和保證消防用電外,關閉電力設備。

4.各處室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消控中心人員用廣播通知該樓層以上各處室義務消防員組織本處室人員沿安全通道撤離到安全地帶,最好撤到地面一層。當撤離通道被火勢或煙霧堵死時應撤到防火避難間緊閉防火門打開正壓送風口,由消控中心送風。

5.辦公室組織人員加強各通道口的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好火災現場,應協同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6.指揮部和各小組全面行使職責,啟動各項撲救、疏散方案。

7.保障救護通道暢通,當公安消防官兵趕到時,門衞值班人員(北大門、西大門)應協助維護現場秩序,安保人員協助消防官兵介紹水源、道路及樓層分佈以及起火層情況。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撲救。

第十五條 遇火警,處室人員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應注意講明綜合樓名稱、路名門牌號、所處於交叉路口、起火樓層、燃燒物品、報警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第四章 人員及財產疏散

第十六條 疏散通知由消防控制室通過消防廣播或電話通知,通訊中斷時由指揮部派專人送達。

第十七條 疏散通知內容如下:在某層某區域(房間)因發生火災,請立即疏散人員和財產。

第十八條 人員及財產疏散,由防火責任區的處室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按本預案和指揮部的部署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各處室組織人員按照疏散指定路線立即離開大樓。人員和財產疏散時應按照下列先後次序進行:

(一)着火樓層和區域。

(二)着火樓層相鄰及以上樓層和區域、放有重要物品的樓層及區域。

(三)着火樓層以下樓層及區域。

(四)着火大樓以外的區域。

各層樓的疏散路線為:辦公區 步行梯 底層 大樓外指定的集結地(綜合樓北面廣場)。

第二十條 疏散時要做好以下事項:

(一)後勤保障組清理疏散和滅火通道的障礙物,保持疏散和運送滅火人員、物資道路的暢通。

(二)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到達本部門疏散中心位置,指揮疏散。

(三)消防控制室人員將客梯自動關閉降至首層並鎖住。

(四)保障人員帶好急救用品到達火災現場外圍,準備救治傷員。

(五)應急車輛到達指定位置,準備運送重傷員。如情況緊急,現場人員可直接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求助。

(六)搶救人員通過專門的搶救通道進入失火現場實施救護。

(七)各處室負責人組織指揮各自防火責任區域內所有人員立即離開大樓或失火區域,到指定安全地點集合。

(八)到達指定安全地點後,各處室負責人要及時組織清點人員和物品,並將情況報告指揮部。

(九)疏散時攜帶的公用物品要集中安全地點保管,並派人看護,嚴防丟失或盜竊。

第二十一條 人員疏散時的操作

(一)沉着冷靜,儘快判斷出最近的疏散通道的位置。

(二)聽從指揮疏散人員的指揮,按消防指示燈箭頭所指及消防廣播提示的線路快速離開,禁止乘坐客梯,一般情況下也不得乘坐消防電梯疏散。

(三)疏散時遇煙霧,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屏住呼吸,要弓着腰頭部儘可能貼近地面離開現場。

(四)無法向下撤離時,向上撤至樓頂安全區域等待救援。

(五)被困在火場無法撤離,要保持鎮靜,爭取利用一切條件自救最好到有水地方(如衞生間、洗簌間)防止煙火侵襲,等待救援。

(六)撤離時要團結、互助,防止擠壓和跌傷或重入火場,遇有救護人員通行,要主動避讓。

(七)疏散後到指定地點集合,不得在火災現場或大樓內部滯留。

第二十二條 幾種特殊情況的疏散

(一)就餐時的疏散:就餐時發生火災,餐廳人員從餐廳兩側疏散通道撤離。撲救疏散組組織義務消防隊和有關人員參加滅火,守護疏散通道口,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二)集會時的疏散:集會時發生火災,組織會議的部門和會議組織人應控制事態,防止會場混亂,組織會場人員有序地從安全門疏散,通知消防控制室和有關人員立即到達現場,組織疏散和滅火。

(三)安裝氣體滅火裝置的計算機房疏散:當計算機房發生火情時,區域內所有人員必須在30秒內全部撤出,通知消防控制室和有關人員立即到達現場,組織疏散和滅火。

(四)停車場的疏散:火災發生後,安保人員制止車輛進入,打開出入口,車場管理人員疏通道路,有關司機要立即將車開走,無人開走的車輛,由車輛管理部門採取措施疏散車輛。疏散的車輛,不準停放在停車場通道及消防閥門井周圍,以免影響消防車的通行和滅火人員和物資的運送。通知消防控制室和有關人員立即到達現場,組織疏散和滅火。

第五章 善後處理

第二十三條 火災發生後,辦公室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第二十四條 指揮部組織辦公室和有關消防責任部門人員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事發原因和責任人員並提出事故報告。

第二十五條 經公安消防機關同意,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清理事發現場,搶修設備、辦公用具,恢復樓內供水、供電和空調通風和通訊系統,做好恢復辦公的各項準備。

第二十六條 滅火結束後,各種器材應及時歸位,安保人員負責滅火器配置(重新換藥充氣)。

第二十七條 具備正常辦公條件後,經指揮部同意後,恢復正常辦公秩序。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省局辦公室及其相關部門應按本預案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搞好調研,適時改進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本預案自2012年2月27日起正式實施。

應急處置方案 篇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現場應急救援機構及責任

2.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提高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效率,增強應急搶險過程中的協調和管理力度,決定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現場搶救小組的職責: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根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施救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設立安全警戒線,維持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並立即開展施救工作和搶險、排險工作。

2.3設立項目部安全生產報警電話,安排專人負責,確保24小時開通服務。

3、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的措施:

3.1 工程技術措施:根據生產作業要求及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每月組織人員對生產設備進行一次例行檢查,以排除設備安全隱患,使其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和使用狀態。

3.2保障措施:要求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不具備規定素質和資質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3.3教育措施:定期通過培訓學習、班前教育等方式,使廣大職工掌握安全方面應有的知識和操作技能,提高生產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作到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

3.4管理措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根據工程特點,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確保這些制度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予以貫徹落實。

4、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基本程序:

4.1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事故及後果的嚴重性,撥打119、120、110急救電話,獲取社會救援。

4.2企業及時組織救援和搶救工作。

4.2.1發生安全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同時按照先人員、後設備的原則開展救援工作。

4.2.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接報後,即按照預定的職責劃分,在組長的指揮下,迅速落實搶險所需資金、物資、設備、器材、運輸車輛等,並同時組織制定應急搶救方案。

4.2.3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小組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立即安排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設立安全警戒線,維持現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一道實施搶險、排險工作。

4.2.4在首先將傷員送往醫院搶救後,隨即對現場的機械設備和四周建築物、構築物採取補救措施,以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險情進一步擴大。

4.3嚴格保護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發生安全事故時,現場人員和後續施救人員必須切實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壞有關證據。與此同時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4.4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搶險工作結束後,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牽頭,成立本單位的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就現場管理提出整改意見。並認真總結事故教訓,教育廣大職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4.5切實作好善後安撫工作。待傷亡人員、設備搶救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做好有關傷員治療、死者賠償、機械設備恢復運行等一切善後協調工作,千方百計保證傷員、家屬人員的人心穩定,確保生產、生活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

5、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1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救援措施:

5.1.2為急救人員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達傷員處。

5.1.3 高空墜落不僅產生外傷,可能還產生內傷,因此不可急速移動或搖動傷員身體。

5.1.4 應多人平託傷員身體,緩慢將其放置於平坦的地面上。

5.1.5 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

5.1.6 發現出血現象,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附近綁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組織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5.2 塔機裝、拆遇險應急處置措施:

5.2.1 突遇停電應急處置措施:塔機升降或降塔拆卸標準節過程中,當爬升套架被頂空突遇停電時,應立即採用預先準備好的兩塊楔鐵將回轉機構輸出小齒輪與迴轉支承大齒輪之間的兩側側隙牢固楔住,防止此時因重臂旋轉而導致塔機套以上部份結構失去平衡,進而導致塔機傾斜或坍塌。

5.2.2 突遇陣風應急處置措施:按照塔機使用説明書的要求,風力超過4級時嚴禁升(降)塔作業。若塔機在升塔或降塔作業過程中爬升套架被頂空時突遇陣風,應立即採取預先準備好的兩塊楔鐵,將回轉機構輸出小齒輪與迴轉支承大齒輪之間的兩側側隙牢固楔住,然後把起重臂尖部、平衡臂尾部、塔帽頂部用纜繩與建築物固定起來,防止風吹動起重臂旋轉使塔機上部結構失去平衡,進而導致塔機倒塌。

5.2.3 突遇頂升油缸密封圈泄漏、液壓泵站故障應急處置措施:塔機在升(降)塔作業時,突遇頂升油缸密封圈泄漏、液壓泵站故障等原因時,應立即將頂升踏步支撐塊或撐杆迅速安放於最近的標準節踏步凹槽內,並將迴轉輸出小齒輪與迴轉支承大齒輪之間的兩側側隙用預先準備好的兩塊鍥鐵牢固鍥住,然後逐一排除頂升油缸及液壓泵站故障。

5.3安拆塔機附着裝置時的安全措施:

5.3.1塔機標準附着裝置的安裝或拆卸必須嚴格遵照廠家使用説明書進行作業。安、拆作業前應檢查塔機的自由高度,確保其處於規定範圍之內。所有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且持證上崗。

5.3.2超長、超重、特殊非標的塔機附着裝置,必須由經過國家認可的生產廠家進行設計及製造;超長、超重、特殊非標塔機附着裝置的安裝或拆卸,應在廠家技術人員指導下嚴格遵照預定的安、拆方案或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塔機傾斜或倒塌事故救援措施:

5.4.1塔機發生傾斜或倒塌事故後,應先檢查未傾斜或倒塌處是否還存在可能倒塌危險,當確認無危險後,方可實施搶救,如還可能發生進一步傾斜或倒塌時,則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

5.4.2受傾斜或倒塌傷害的人員可能造成內傷、脊柱傷害和骨折,因此也不可急速搖動或拖動傷員,應由專業人員搬動傷員身體,緩慢地將其放置於平坦的地面上。

5.4.3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

5.4.4發現出血現象,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員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組織壞死。動脈出血應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5.5觸電救援措施:

5.5.1使觸電人員脱離帶電體時,搶救人員必須先保證自己不被傷害。如在附近有電源開關,應首先採取切斷電源的方法;如附近無電源開關,則應尋找乾燥木方、木板等絕緣材料,挑開帶電體;如可以迅速呼喚到周圍電工,電工可以利用本人絕緣手套、絕緣鞋齊全的條件,迅速使觸電者擺脱帶電部份。

5.5.2急救:觸電者擺脱帶電體後,應立即就地對其進行救護,除周圍狹窄、潮濕,不具備搶救條件,可將其轉移到另外的地方。急救步驟如下:

使觸電者仰面平躺,檢查有無呼吸和心臟跳動。

若觸電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無明顯呼吸起伏,應立即給其作口對口的人工呼吸。

若觸電者脈搏微弱,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心臟按摩,在心臟部位不斷按壓、鬆開,頻率為60次/分鐘,幫助觸電者復甦心臟跳動。

鑑於觸電的不良影響不是一下子表現出來的,因此,即使觸電者自我感覺良好也不得繼續工作,應使其平躺,保持安靜,同時保證周圍空氣流通,有醫生來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

5.6機械傷害救援措施:

5.6.1現場人員應迅速切掉機械電源。

5.6.2將人員救出後,應立即檢查可能的傷害部位,發現出血現象,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組織壞死。動脈出血應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5.6.3如有切斷傷害,應尋找切斷的部份,並將其妥善保留,並迅速送往治療傷員的醫院,由其醫院進行存放。

5.7易燃氣體爆炸救援措施:

5.7.1在急救車未到之前,對搶救出來的傷員,應使其平躺在地上,周圍要通風良好。對呼吸窘迫者,搶救小組成員對其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5.7.2立即儘快切斷電源。

5.7.3用衣服堵住口鼻,彎下腰,以最低姿勢迅速撤離失火地點。

5.7.4打開就近的消火栓蓋,接通水龍頭帶滅火。

5.7.5迅速開啟預備的滅火器,用滅火器滅火。

5.7.6根據現場情況,使用消防桶提水、用鐵鍬鏟上砂子滅火。

6 應急救援或處置聯繫電話:

組長:

電話:

成員:

電話

其他常用電話如下:

醫療急救:120

火險報警:119

緊急報警:110

電話查詢台:114

應急處置方案 篇三

1總則

為了預防和應對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對防止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及設備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處置方案。

2概況

XXX包含兩期風機,其中XXX一期總容量48MW,安裝直驅式永磁風力發電機組,單機容量2MW,共24台,二期裝機容量49.52MW,安裝東氣風機33台。

本應急處置方案的中心內容是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後的應急處理,重點是防止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發生後的事故擴大。重點在於發現風機着火的情況下,如何進行風力發電機組事故處理,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擴大。在發現風力發電機組着火事故後,必須按本應急處置方案範文要求迅速而有效地組織起事故搶修隊伍,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把風力發電機組火災的經濟損失控制在最小。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

3.2指揮部人員職責

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風力發電機組火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值長職責:彙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現場工作人員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做好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安監人員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3.3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3.1在風力發電機組事故發生後,立即按本應急處置方案範文規定的程序,組織全公司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使損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復變壓器送電和其它設備正常運行。

3.3.2負責向XXX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3.3應急救援隊在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組織事故處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原則,保障需要停運的風機安全停機,避免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其次要立即與調度聯繫溝通,及時調整系統運行方式。

3.3.4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絡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規範,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3.3.5組織和提供事故恢復所需要的備品備件。組織事故恢復所必需的車輛。組織實施事故恢復所必須採取的臨時性措施。

3.3.6完成風力發電機組着火事故(發生原因、處理經過、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3.3.7負責宣佈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的啟動和終止。

3.4應急救援隊組成及職責:

3.4.1運行應急救援隊:變電站運行人員即為應急救援隊員,由當班負責人任隊長,休班運行人員作為補充力量,根據運行應急救援隊要求進入現場增援。

職責:熟悉掌握本應急處置方案範文危急事件的應對內容,事故發生時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立即進行事故處理,確保不造成事故的擴大,保證設備的安全,恢復站用系統供電。保證消防設備正常完好,消防通道無堵塞,並做好的隔離措施。對現場存在的危險,組織運行和維護人員做好安全措施,保護好現場,事故處理結束後召集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3.4.2維護應急救援隊:變電站維護人員即為應急救援隊員,由當班負責人任隊長。

職責:接到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的通知後,隊長立即召集應急救援隊成員進入現場,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及時更換損壞或消除設備缺陷。瞭解保護裝置動作情況,對繼電保護設備進行檢查和修復。保證通訊聯繫不間斷。做好設備恢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的處理準備,對事故處理提供人力支援。設立警戒線,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疏散人羣,防止變壓器着火後發生爆炸,危及人員生命。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

3.4.3後勤保障應急救援隊

職責:接到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的通知後,隊長立即召集應急救援隊成員進入現場,瞭解物資的需求情況,隨時做好提供物資和設備備件的準備工作,保證物資的及時供應。聯繫對負傷人員進行救治,和運送傷員轉院,組織車輛進入現場待命,搶修單位需要時,立即配合工作,直到事故處理結束。

3.5應急通訊

XXX場管理人員:

變電站控制室:

XX中心醫院急診:

XX縣醫院:

3.6危急事件的預防

3.6.1基建階段預防

(1)防止風力發電機組火災事故的發生,應逐項落實《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各項規章制度、應急處置方案範文,並定期組織火災應急處置方案範文演練,堅持設備定期巡視檢查,巡檢項目中應包括風機防火檢查。

(3)在風機內醒目部位懸掛“嚴禁煙火”的警示牌

(4)XXX機組廊道內,每60米劃分防火隔段;XXX機組豎井每8米劃分一個防火隔段;控制XXX機組和動力XXX機組分層佈置;控制XXX機組和動力XXX機組分豎井佈置;控制XXX機組和動力XXX機組間應設置耐火隔板;XXX機組的敷設應整齊;XXX機組的彎曲半徑應符合工藝規程要求;敷設過程中,XXX機組不應存在損傷;XXX機組溝應留出足夠人行通道。

(5)所有XXX機組孔洞和盤面之間的縫隙,採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XXX機組封堵厚度不小於8釐米。

(6)多個XXX機組頭並排安裝時,XXX機組頭間應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7)XXX機組頭製作安裝應符合工藝標準要求,XXX機組頭應用耐火防爆盒封閉。

(8)XXX機組刷塗防火材料,XXX機組防火塗料厚度應達到1~2毫米。

3.6.2運行中預防XXX機組着火的措施

(1)應建立全站XXX機組清冊,XXX機組清冊應標明XXX機組接頭位置。

(2)XXX機組溝不積水,XXX機組夾層安全電壓照明充足,不堆放雜物。

(3)加強XXX機組感煙、感温火災報警系統維護、試驗,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4)定期開展XXX機組温度的紅外線檢測工作,重點對XXX機組接頭處進行監測,尤其在高温大負荷期間加強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按規程規定定期開展動力XXX機組的絕緣試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逐步對混敷部分XXX機組進行整理或改造。

(7)每半年對XXX機組溝道、每季度對XXX機組架進行清掃。

3.6.3物資儲備

(1)每季度進行一次通信設備、站內房消防報警系統的檢查維護。

(2)每季度進行XXX機組場所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及時清點補充過期、丟失、損壞的消防器材。

(3)加強車輛維護,隨時保證有應急備用車輛。

(4)儲備部分動力XXX機組、XXX機組接頭製作材料,放置在變電站備件庫房內準備搶修時急用。

(5)儲備部分保護XXX機組、保護元件,放置在變電站備件庫房內準備搶修時急用。

4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方案範文啟動

4.1.1本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的啟動以值班員和其他現場人員檢查確認XXX機組着火為啟動條件。

4.1.2應急報告和指揮

(1)生產現場人員發現XXX機組冒煙、着火後,應立即報告值班負責人,並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2)值班負責人接到報告但未發現異常信號,不能明確判斷是否着火的,應立即安排值班員到現場進行確認,並同時緊急通知其它人員待命。

(3)發現明顯着火現象,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撲救,並向救援指揮部報告。

(4)總指揮接到報告後,根據現場情況宣佈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①各崗位人員接到指令後,按照本應急處置方案範文處理要點進行處理。

②應急救援隊人員接到指令後,及時進入現場按應急處理要點進行處理。

4.2危急事件應對

4.2.1值班負責人應急處理要點:

(1)緊急調集2名運行人員現場查找着火點;判斷着火部位的XXX機組類型和走向;檢查着火部位XXX機組對應的開關是否跳閘,未跳的應將其手動跳開。採取措施切除着火部位電源進行滅火。

(2)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報告情況。如火勢增強,需要將着火設備進行停電隔離的,應事先聯繫調度,按調度命令迅速隔離設備,如果XXX機組火勢較大,無法撲滅,則使用緊急逃生裝置逃生。

(3)着火範圍明顯時,故障設備一經隔離,即可恢復其它設備送電;

(4)滅火人員應穿絕緣鞋、工作服,用滅火器對着火部位進行滅火。並注意因着火部位的電源可能未完全切除,人員應與XXX機組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將部分XXX機組系統停電,有漏電危險處掛地線。

(5)對受傷人員,除在現場進行臨時處理外,應及時聯繫救護車送醫院治療。

(6)應急處理以滅火和人員救護完成為終結點。

4.2.2滅火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

4.2.3組織制定事故設備檢查方案,確認XXX機組損壞程度。

4.2.4組織制定事故XXX機組搶修方案,調集資金、物資、人力開展XXX機組搶修工作。

4.2.5組織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和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在運設備安全運行。

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5.1安排加強XXX機組溝道、夾層的供風和抽風,排除XXX機組溝道、夾層的有毒有害氣體,搞好XXX機組溝道、夾層的工作環境。

5.2滅火完成並恢復XXX機組溝道、夾層的環境後,恢復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5.3XXX機組搶修完畢,應制定完善的XXX機組恢復後的試驗、操作方案,開展XXX機組的恢復工作,避免在恢復過程中造成設備損壞。

常見的急救措施介紹 篇四

1、異物入眼的急救辦法

任何細小的物體或液體,哪怕是一粒沙子或是一滴洗滌劑進入眼中,都會引起眼部疼痛,甚至損傷眼角膜。急救辦法:首先是用力且頻繁地眨眼,用淚水將異物沖刷出去。如果不奏效,就將眼皮捏起,然後在水龍頭下衝洗眼睛。注意一定要將隱形眼鏡摘掉。絕對禁止:不能揉眼睛,無論多麼細小的異物都會劃傷眼角膜並導致感染。如果異物進入眼部較深的位置,那麼務必立即就醫,進行處理。

2、扭傷的急救辦法

當關節周圍的韌帶被拉伸得過於嚴重,超出了其所能承受的程度,就會發生扭傷,扭傷通常還伴隨着青紫與水腫。急救辦法:在扭傷發生的24小時之內,儘量做到每隔一小時用冰袋冷敷一次,每次半小時。將受傷處用彈性壓縮繃帶包好,並將受傷部位墊高。24小時之後,開始給患處換為熱敷,促進受傷部位的血液流通。

3、包紮的急救辦法

傷口包紮繃帶必須清潔,傷口不要用水沖洗。如傷口大量出血,要用摺疊多層的繃帶蓋住,並用手帕或毛巾(必要時要撕下衣服)紮緊,直到流血減少或停止。

4、碰傷的急救辦法

輕微的碰傷,右將冷濕布敷在傷處。較重的碰傷,應小心把傷員安置在擔架上,等待醫生處理。

5、骨折的急救辦法

手骨或腿骨折斷,應將傷員安放在擔架上或地上,用兩塊長度超過上下兩個關節、寬度不小於10——20釐米的木板或竹片綁縛在肢體的外側,夾住骨折處,並紮緊,以減輕傷員的痛苦和傷勢。

6、灼燙傷的急救辦法

用清潔布覆蓋傷面後包紮,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創面感染。傷員口渴時可給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經現場處理後的傷員要迅速送醫院治療。

7、煤氣中毒的急救辦法

立即將中毒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讓其仰卧,解開衣服,但勿使受涼。如中毒者呼吸停止,則施行人工呼吸搶救。

?蛇這種動物,極具攻擊性,也兼具致命性。但是,如果不幸被毒蛇咬傷,那被毒蛇咬傷後的急救措施是什麼呢?

應急處置方案 篇五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指南》

二、可能造成安全事故類型

1、本工程有機械使用、機械施工、橋樑施工、雨水管施工、模板支架搭設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類型。

2、本工程有臨時用電、機械作業等,可能造成觸電等安全事故類型。

3、本工程有基坑作業、箱管涵施工作業、臨水作業、泥漿池等,可能造成坍塌、淹溺等安全事故類型。

4、本工程有電焊作業、危險品使用等,可能造成火災、灼傷、爆炸等安全事故類型。

5、本工程有橋樑施工、鑽孔樁鋼筋籠焊接作業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等安全事故類型。

三、應急救援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範,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快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四、引發事故的重大風險源

五、責任人和報告程序

1、責任人

項目部成立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搶險救援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項目經理葉朝昀擔任;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張文貴和項目技術總工朱勇擔任。組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工區負責人以及安全事故類別對口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報告程序

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必須以最迅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重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總指揮及項目安全部門,項目部安全部門按規定及時上報。(見附件)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現場施工位置;

(2)事故發生的時間;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坍塌、淹溺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當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發現土方有裂紋時,應立即報告給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下令停止作業,同時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當土方發生坍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或人員溺水、掉入泥漿池後,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疏散危險區域的職工,組織人員搶救傷者和被困員工。上報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根據事故情況求助當地救助部門(社會救助電話110,急救電話120),立即啟動本方案。

土方坍塌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快接觸到人身時應採用手刨。挖掘出整體人身後抬出,不得在不明被壓人情況下盲目採取拖拽受困人肢體。搶救中不得采用掏挖,防止再次坍塌造成二次傷害。被搶救出來的傷員,應採取現場臨時處理(檢查傷情、清理呼吸道、止血包紮)後,送往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救治。

人員泥水救援措施:

施工人員掉入水中或泥漿池中,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自身穿救生衣,採取保護措施,在岸邊繫好繩子,方可下水救人。被搶救出來的傷員情況輕微,可送往休息;情況嚴重,應採取現場臨時處理後,送往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救治。

2、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施工現場及其它與有關的工作場所火災、爆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彙報事故發生的原因、地點、傷亡情況。在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未到來前,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發展趨勢、可能後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決定啟動本方案。

如火勢不大且沒有蔓延跡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使用本部位消防設施滅火。

如火勢有發展趨勢,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在組織進行火災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報警電話119報警要點:火災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及大約數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並派人迎接。同時將火災情況向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彙報。

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在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未到火災現場前,首先要查明或核實火勢發展方向、火場是否有人員被困、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貴重設備是否受到火勢威脅等。

滅火工作應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集中力量切斷火勢蔓延途徑,將火勢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人員集中場所等蔓延。

滅火工作應堅持“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火勢圍困人員,救治火場受傷人員,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發生電氣火災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根據火場實際情況、火災撲救對象和現場可用滅火劑情況,正確選擇滅火方法。

應急處理中應加強對重要建築、主設備、文件檔案的保護,做好對火災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的防護和隔離清除,對便於疏散的物資設備應首先疏散至安全地帶。

火災現場應及時劃定警戒範圍,維護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重要設備、重要物資的監護;火災撲救後,及時保護好事發現場,必要時可請求當地公安機關給予支持;對帶有破壞性的火災,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監控,注意保存證據;對火災撲救情況爭取做到全過程、全方位、多角度地跟蹤錄像,保留第一手資料。

3、觸電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施工現場及其它與有關的工作場所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