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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保安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4W

工廠保安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一

1、安全保安巡邏隊人員應本着為保護廠的安全及利益而工作的原則,處處為廠的利益和聲譽着想。

2、在巡邏值班時間定為當應xxx時至次日早上xxx時,巡邏人員巡邏值班時間不準逗留在宿舍裏,違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罰。身體不適或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向隊長請假,經同意並安排妥頂班人員後方可離崗。

3、每晚巡邏人員為xxx人,分兩組,每組xxx人,負責厂部和各分廠的安全。每組巡邏人員交替進行,交替次數暫定為xxx次,每小時交替一次,特殊情況另定。

4、在巡邏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隊長報告,並及時處理。

5、若對壞人壞事不敢管理以及在巡邏過程中擅自離崗,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如發現值班門衞在值班時間內睡覺的應提醒其注意,並進行登記,第二天早上上班時報廠行政科。

6、不論巡邏到任何一間廠,到達及離開該廠時,所有巡邏隊員及值班門衞必須在值班登記簿上簽名並記錄時間。

7、若違反以上門衞管理制度的,按有厂部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或開除出廠。

工廠保安規章制度 篇二

為保證營業區域的正常運作,各餐區領班以上各人員必須對所屬工作部位進行定時檢查、巡視,具體實施如下:

一、上崗前對交接班的檢查

1、上班次遺留問題。

2、本班出勤率。

3、預訂情況及預定的菜單,有關vip客人的情況。

4、營業用品的準備情況。

5、有關貴重物品的移交。

6、上級交辦,關照的特別事宜。

二、對本班營業前的檢查。

1、工作人員到崗情況。

2、當餐準備情況(即營業備料、推薦菜、酒水的配備,調味品準備)。

3、備用餐具、用具準備情況。

4、用餐設備完好程序(照明、電源開關、空調、服務車等)。

5、營業場所的清潔程度。

6、營業傢俬的的完好。

7、對管轄區域的整體形象檢查。

三、對本班營業當值的巡視。

1、客流量及其分佈。

2、當區員工的工作狀況。

3、當區客人的就餐反應。

4、保證服務的標準化。

5、及時處理客人的投訴和突發事件。

6、服從上級臨時調配。

四、對本班營業後的巡視。

1、營業後的收尾工作。

2、對貴重物品的清點的回收、存放。

3、營業後人員作息狀況及值班安排。

4、檢查電、煤氣、火、水、門鎖等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5、做好工作記錄,考勤記錄,員工工作評估。

6、當日報表的編制。

注意事項:

1、對巡視須有書面記錄。

2、待處理事宜若超越本崗位職權範圍,必須及時上報上級,不得延誤時間或隱瞞事實。

3、對投訴或突發事件必須詳細填寫有關報告。

4、上述巡視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按事實如實記錄。

工廠保安規章制度 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庭院保安工作的管理,規範其行為,明確其職責,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間,保安值班人員應增強責任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脱崗、漏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時睡覺、辦私事,不準酗酒,否則發生事故應追究當班人的直接責任,不得在值班室內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娛樂活動。

二、保安值班人員對進出大院的車輛和人員出入情況要做好登記、檢查制度,確保內部安全,管好車輛的進出、停靠,確保車輛停放有序。

三、在節假日及下班期間,保安值班人員必須逐樓層進行檢查,確認無事後,方可關門落鎖;要勤巡邏勤檢查,加強夜晚巡邏,禁止閒雜人員進入院內,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安全。

節假日、雙休日期間以及工作日下班後,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限制,禁止外單位車輛進入過夜停放。

四、保安值班人員值班時按規定着裝,做到儀表端莊,衣帽整齊,標誌齊全。

五、保安值班人員要及時做好郵局報刊、信件收、分、登記手續,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時轉交。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範文之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三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四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五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六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工廠保安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衞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衞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着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保持門衞室環境衞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後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衞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閒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衞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行為準則

第六條、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3、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繫部門及人員等,門衞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後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衞核對註銷後,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並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並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衞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衞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衞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門衞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門衞核對物資無誤後方可放行。

2、外來物資

a、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衞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XX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b、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衞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後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並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b、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

110、消防單位

119或救護單位120。

d、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並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繫當地派出所;事後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後即進行首次巡邏,並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如發現火警應立即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四章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b、發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b、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通知後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後做好記錄。

2、聯繫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取證。

第五章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消息並簽名確認。

3、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説明,確認無誤後方可完成交接。

4、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並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繫,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並賠償公司損失。

6、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未履行門衞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未按要求執行門衞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違反門衞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章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六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週六、週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准,班長請假須內保批准;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員、車輛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員。

第三條權責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保安人員按照相關內容嚴格執行。

第二章工作時間及主要工作內容

第一條工作時間

公司保安人員每日工作實行兩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時(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門衞崗、巡邏崗各1名)。

第二條主要工作內容

執勤期間嚴格執行我司各項規章制度,對人員、車輛和物品的出入嚴格管理,對發生在當班期間、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及時制止並採取控制措施,對發生的颱風暴雨等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應及時上報行政部並協助處理。同時根據巡邏相關規定日夜不間斷對廠區內部各點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災等工作。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崗位職責

第一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崗位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協助行政部嚴格管理公司內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公司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隊長與隊員一樣輪崗值班,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公司行政部聯繫。

3.熟悉公司範圍內的大小、廠房編號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繫,每天不定時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每日查勤內容:保安儀容儀表;值班日誌、交接班記錄、巡邏記錄;物件簽收記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完善安全防範措施,檢查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正常使用。

6、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7.做好對保安人員的管理、訓練與考核。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做好保安人員的值班安排,出勤統計,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8、做好保安工作期間各項文件記錄資料的整理歸檔;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9.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的門崗崗位職責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並做好來訪登記工作。人員到訪保安人員應起立主動上前諮詢其來意及受訪人等相關信息,並電詢受訪者得到確認後由受訪者將人員帶入廠區。對送貨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機要熱情接待,與庫管人員確認後引導進入倉庫待檢區待驗收。

2、負責檢查、登記進入廠區人員和車輛,凡發現有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攜帶污染性物品人員或車輛的,一律嚴禁駛入廠區(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

3、負責報刊、書信的簽收工作,並及時送至辦公室。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員的巡邏崗崗位職責

1、不定時對廠區進行巡邏,多看、多聽、多問,發現疑點仔細追查並及時報告和記錄,發現警情應立即上報公司行政部或報警,並協助處理。

2、對廠區消火栓、雨水井蓋、安全警示標誌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有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應及時上報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記錄。

3、輔助廠區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對廠區用電用水、辦公安全進行不定時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安全檢查與防控工作。對廠區內外進行巡檢,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行政部,杜絕治安及安全事故的發生。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第四章行為準則

第一條儀容儀表

1、統一工作服裝,且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2、頭髮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3、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4、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5、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6、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7、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第二條禮節禮貌

1、站姿: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坐姿: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敬禮: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成立正姿勢。

4、規範用語:您好、請問、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第三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客户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條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五條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4號】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未經許可擅自調班,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五章人員及車輛出入門禁管理準則

參照車輛及人員出入管理規定嚴格執行。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條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公司

1、員工進入公司不得攜帶槍、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員工上班期間出入放行條未經主管核准,不得隨意進出。

3、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第二條業務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業務人員來訪洽談,應在門衞室辦妥登記手續並經受訪部門前來接洽才可進入。

2、來賓車輛進入公司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貨運車輛進入公司時,需出具送貨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貨運車輛駛出公司時,應出具出門放行條,並有倉管員審核: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於規定後,方可放行。

第三條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入廠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車輛及人員進出按公司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受訪部門全權負責跟進,嚴禁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若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受訪部門應負連帶責任。

3、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後,相關部門開具放行條,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無問題後方可離開。

第六章每日安全事項巡邏主要內容

第一條廠區巡邏

1、防盜紅外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及巡更系統的使用。

2、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3、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核。

4、異常人員、事件的巡邏檢查。

第二條消防系統檢查

1、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誌。

第三條安全專案檢查

1、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車輛出入檢查。

3、員工下班後的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秩序的維護

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行政部處理。

第七章交接班及保密管理

第一條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應在當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鐘進行,接班人員提前到崗,提前交接。

2、交接班內容應儘可能詳細,包括上一班的待辦及注意的事項,人員車輛進出、巡邏、警械安保器材等情況,接班人員必須瞭解清楚,並在交接班表上簽字確認,方可完成交接。

3、接班人員未到達交接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級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第二條保密管理

1、在工作期間,按照公司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機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確要求保密的事項等涉密信息。

2、對監控設備與系統形成的影像資料和報警記錄,不得向外擴散,不得隨意複製、傳播、查閲,不得供無關人員觀看,不得向媒體提供,更不能通過網絡等途徑對外擴散。

3、對於公司的安防系統、工作規律、崗位設置、防控措施、管理規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機密的事項須嚴守祕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談論。

4、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來訪人員登記的個人信息或單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隨意談論和泄露。

5、不得私自開拆信件、快遞。

第八章信件包裹的管理

第一條保安室值班人員只對行政部指定的:掛號信、發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確、外包裝是否有損壞,無誤後簽收。

第二條個人包裹及快遞,將由快遞公司自行聯繫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門衞處驗收並領取,若收件人不在園區無法領取的,可聯繫同事代其驗收領取,或與保安員溝通確認後由保安室代收做暫時保管,但不對包裹做驗收簽收責任。

第三條保證信件包裹安全存放,嚴禁私自拆閲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郵件門衞室通知收發管理員統一處理。

第四條信件包裹簽收後應及時在《快遞包裹收發記錄表》中做好記錄,公告於公告欄,並通知收發管理員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簽收領取,及時發放。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延誤或遺失。

第五條如信件包裹沒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門衞處可拒絕簽收,由快遞公司自行按照相關投遞制度進行處理。

第九章保安室管理

第一條保安室紀律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場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入內。

2、禁止在保安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玩手機、看電影、聽歌等,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保持保安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室內衞生由當班保安員負責清掃,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5、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6、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由當班保安員負責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嚴禁在未發生不法侵害時使用管制器械。

2、保安器械實行誰當班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當班人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3、保安員交接班時,對保安器械應清點檢查清楚。有異常及時記錄並上報行政管理部門。

4、保安器械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進行操作。

5、保安器械歸公司所有,任何人員不能帶離公司。

6、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第四條門前三包

“門前三包”是指包衞生、包綠化、包秩序。

1、包衞生,做到門前無垃圾雜物、無污水、無污垢、無油漬或嚴重積塵。

2、包綠化,即協助清潔員管理好門前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及時清理門前花壇內的垃圾雜物,不得在樹幹樹枝上釘釘子和亂掛雜物等

3、包秩序,即禁止亂掛曬、亂佔道、亂堆放、亂張貼等影響市容秩序的行為,對其他行為人的亂停、亂靠、亂擺、亂挖掘等行為進行監督、勸説和舉報的責任等。

第十章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對緊急突發事件,參照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安排及時響應處理。如:

第一條火警事故

1、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並做好相關工作。

2、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2.1火速打電話至119報警,並上報公司應急小組負責人,火速啟動應急事件處理程序。

2.2協助、引導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2.3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2.4派人至大門處等待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至火災現場。

2.5火勢熄滅後按相關領導部門安排,清查人員及物品情況,封鎖現場,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2.6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2.7若於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並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條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公司的安全維護除值班人員外,保安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將散置於室外易於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於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並報告主管。

第三條打鬥事件

1、公司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保安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打鬥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或致電公安部門處理。

3、打鬥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4、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5、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6、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主管,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第四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4、將情況報告行政部主管人員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打劫被盜事件

1、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聯繫行政部主管人員,並一人監視。

2、發現公司物資被盜,立即報警並及時與行政部聯繫。

3、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遇意外事件時,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語言簡要説明現場情況,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3、及時報備主管或行政部。

第七條緊急電話

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

工廠保安規章制度 篇八

1.目的:

公司員工管理、考勤監督,安全、衞生及物資、車輛出入管理。

2.作業內容:

2.1保安必須認真學習並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規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定》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覺遵守並負監督執行的責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廠區安全、衞生等監督管理。

2.3人員及考勤管理:

2.3.1輔導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秩序。

2.3.2公司規定員工上下班出入廠區必須及時打卡,保安負責管理員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負責監督員工打卡,禁止代替別人打卡,發現代打卡應及時記錄報告人事部。

2.3.4因機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應及時報告人事部,並配合人事部進行相應處理。

2.3.5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2.4出入管理:

2.4.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廠牌,對於無廠牌人員,保安可以拒絕進廠。如確實該員工忘帶廠牌,保安應記下其姓名並上報行政辦可以讓其入廠。員工上班時間外出時,需按規定填妥員工上班外出證明單,保安監督出廠時間,並在員工回廠時簽入回廠時間。

2.4.2有外來人員來訪時,保安人員應先詢問其是否有聯絡人。如有,電話確認後,按聯絡人員要求予以接待;否則一律請示行政部決定。

2.4.3外來人員來訪、外來車輛進出一律進行登記。

2.4.4節假日加(值)班人員或因事需進辦公室及車間、倉庫者,需進行登記後進入。

2.4.5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出門證明應有該部門主管出具,並由相關人員簽名,憑出門證明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2.4.6公司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應憑行政部開立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2.4.7物資出廠,保安如果有疑問不能決擇時,應及時報告上級。

2.4.8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非本公司人員及客户或未辦理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帶的違禁品入廠。

2.4.9對進入公司的。車輛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齊、美觀。

2.4.10負責對公司各種報刊、信件及郵件的簽收,並及時交給收件人。

2.5廠區安全衞生管理:

2.5.1除車間及辦公區外,保安人員有義務進行安全衞生監督管理。負責對公司監控的查看,並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2.5.2保安應安排巡邏路線,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廠區巡邏,深夜當班的人員還必須不定時對廠區各要點及宿舍進行巡查。處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打架鬥毆者;

生產車間內吸煙者;

食堂或宿舍區違規用火或用電者;

擅自處理、搬移、損壞公司財物者;

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違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為;

2.6緊急事件的處理

2.6.1發現盜竊時,在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的同時需注意防護個人的人身安全,立即報警並呈請上級處理。

2.6.2緊急事件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將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判斷情況若尚可消除時,應迅速採取行動,報告領導。

如事態有迅速擴大之勢,應迅速通報有關單位,請求協助解決。

3.保安工作守則

3.1着裝、佩戴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

3.2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3.3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損害公司利益。

3.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

3.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3.7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3.8保安應該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3.9維持廠區內、外周圍的環境衞生。

3.10對待同事或來訪者,態度惡劣,言行不端者,記大過。

3.11由於保安工作疏忽導致公司財產損失,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12保安帶頭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即予解僱。

3.13有未盡事宜者,參照其它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