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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08W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衞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鈎。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着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繫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着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衞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衞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衞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衞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衞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户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等。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要本着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税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後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着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着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着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四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衞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户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温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衞生環境。

5、上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後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祕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衞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煙區吸煙,載貨電梯只准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鬥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己刷卡,不得委託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務必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務必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週六和週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週六和週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願為基礎,並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並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後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五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温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着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衞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衞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户資料、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户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閲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衞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衞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籤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台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台、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塗改,故意製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鈎。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着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繫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着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衞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衞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衞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衞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衞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户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八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九

1、員工上班應着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靜電錶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6、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7、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8、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9、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0、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1、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制度好定落實難,我們公司為了讓制度落在實處,配合日事清管理工具將責任層層落實,增加相互之間的'透明度,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