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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5W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一

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崗位設置方案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通過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化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原則;堅持穩慎實施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我院共設崗位53個。其中,管理崗位3個,佔崗位總量的6%; 專業技術崗位48個,佔崗位總量的90%;工勤技能崗位2個,佔崗位總量的4%。主體崗位是醫、藥、護、技崗位,佔崗位總量的87%。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為醫、藥、護、技系列,設置數為46個,佔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95%。輔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分別為財務系列,崗位設置數為2個,佔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5%。

(一)管理崗位的等級、數量、名稱

管理崗位共設3個。其中,九級崗位3個。

具體設置如下:

1、領導崗位3個。其中:九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院長、副院長。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名稱

專業技術崗位共設48個(其中輔系列崗位2個)。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個。七級崗位1個

2、中級崗位10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九級崗位2個,十級崗位7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

3、初級崗位37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其中,十一級崗位5個,十二級崗位18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十三級崗位14個。

具體設置如下:

1、二門診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8個,其中,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十一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醫師;十二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三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藥士。

2、住院部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19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九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一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 ua 二級崗位7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三級崗位4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

3、急診部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14個,其中,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一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醫師;十二級崗位6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技師、藥師、檢驗師;十三級崗位5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技士、藥士、檢驗士。共設輔系列專業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會計師;十二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助理會計師。

4、藥庫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二級1個,崗位名稱為藥師;十三級1個,崗位名稱為藥士。

5、公衞科共設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二級1個,崗位名稱為公衞醫師;十三級1個,崗位名稱為公衞醫士。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名稱

工勤技能崗位共設2個。其中:技術工五級崗位1個,普通工崗位1個。

具體設置如下:

1、住院部共設工勤技能崗位1個,其中:技術工五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司機。

2、急診部共設工勤技能崗位1個,其中:普工崗位1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一)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管理崗位説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專業技術各個崗位説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工勤技能崗位説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五、競聘與聘用

(一)公佈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單位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報主管部門核准並送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備案後公佈,公佈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複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張,填寫並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户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每位報名者只可報名一個符合競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競聘資格。

(三)競聘。根據崗位的不同特點,採取個人自薦、組織推薦等方式,運用面試、民主測評或專家評議等方法進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結果,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擇優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單位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六)報批與核准。單位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一式三份並附電子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按崗位管理權限送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核准。

(七)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關於印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粵人社發【20**】58號)規定,由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與經核准的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領導、組織、管理本單位崗位設置工作。

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具體負責本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務。

七、實施步驟

我院崗位設置管理總體安排是:20**年7月底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20**年5月28日—20**年6月20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根據《廣東省衞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86號)、河源市人社部門核准的崗位設置方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聽取單位職工意見後,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縣衞生主管部門核准並送縣人社局備案。

(二)20**年6月1日—20**年6月20日,編制崗位説明書。根據《廣東省衞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86號)和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制崗位説明書,經我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縣衞生局核准並送縣人社局備案。

(三)20**年6月20日—20**年7月10日,組織競聘與聘用。

(四)20**年7月11日—20**年7月30日,向市、縣人社局申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結果認定。

八、實施工作中需要説明的其他問題

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並報市、縣人社局認定,於認定後的下月起兑現崗位工資待遇。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二

為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單位職務聘任制度,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轉發******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的方針,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任。

二、競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單位按需設置崗位,確定崗位等級,制定競聘條件,按照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有關規定擇優聘用人員,辦理聘任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組織領導

(一)崗位設置工作組織機構設置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    ****   ***

(二)工作小組工作職責

1、制定競聘方案。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單位競聘實施方案。

2、資格審查及量化評分。對申請競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照崗位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量化打分,確定單位擬聘人員名單。

3、協調和處理問題。對單位在崗位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進行協調並處理。

四、崗位設置及競聘細則

(一)崗位設置

根據上級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設置,本單位設置崗位總量**個,其中:管理崗位**個(七級職員*個,八級職員*個,九級職員*個);專業技術崗位**個(高級2個〈六級崗位1個,七級崗位1個〉,中級*個〈八級崗位*個,九級崗位2個,十級崗位3個〉,初級8個〈十一級崗位3個,十二級崗位3個,十三級崗位2個〉,工勤職能崗位38個(技術工三級10個,技術工四級15個,技術工五級13個)。

(二)競聘量化評分細則。

量化評分採用百分制辦法,各分值標準為本項的封頂分,各種年限的計算時間以競聘當年12月31日為準,各種年限均以整週年認定計算。

1、基本資歷(90分)

(1)工齡(50分):每年計2分(以人事檔案為準)。

(2)學歷(10分):按現有學歷,本科及以上計10分,專科計8分,中專計6分,高中計4分,國中及以下計2分。

(3)專業技術資格(10分):取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分別計10分、6分、2分。

(4)資歷(20分):聘任現崗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每年計1分。

2、綜合評價(10分)

(1)局班子考評(5分):根據競聘幹職工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從德、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評分辦法另行制定)。

(2)幹職工考評(5分):根據競聘幹職工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從德、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評分辦法另行制定)。

五、競聘程序

(一)崗位餘額。經縣人事部門核准,本年度單位崗位餘額情況如下:

1、七級管理崗位餘額1個,八級管理崗位1個;

2、六級專業技術崗位餘額2個,七級專業技術崗位餘額1個,八級專業技術崗位餘額1個,九級專業技術崗位餘額1個,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餘額3個。

(二)申請報名。由申請人根據自身條件填寫《****事業單位競聘申請表》交行政辦公室,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將該崗位任職所需材料(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聘任書等)一同上交。

(三)資格審查。崗位設置工作小組對提出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

(四)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同一層級崗位按崗位級別按高到低順序逐級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量化打分,同一層級高級別崗位落聘人員可參加低級別崗位的競聘,最後單位按崗位層次和級別確定各崗位擬聘人員名單。

(五)單位公示。對擬聘人員名單及擬聘任崗位層次、級別,單位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人事部門辦理聘任手續。

六、職務續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二)聘用人員在聘任期內,工作認真負責,年度考核必須稱職以上,單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續聘手續。

(三)職務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國家司法機關處理的;

(2)被行政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

(3)脱離專業技術崗位;

(4)年度考核不稱職或競聘上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或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單位根據情況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項

(一)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本次競聘晉升或崗位聘用:

1、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行為受到處罰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稱職或沒有參加考核者;

3、工作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影響極壞,羣眾意見很大者。

(二)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三八紅旗手、青年文明標兵等榮譽稱號者,在單位有職數時可不參與競聘,直接上崗。

(三)單位有職數,當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幹部職工,可不參與競聘,直接上崗。

(四)若得分相同則優先考慮年齡長的幹部職工上崗。

(五)幹部職工不在崗(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事假1個月以上)的年度不計算資歷加分。

(六)加分應提供原件,提供假證件,假材料,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崗資格,兩年內不予參加競聘。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局崗位設置工作小組。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三

根據原廣東省人事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人發〔20**〕27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根據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社會事業的需要,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重在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學合理、精簡高效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構建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政府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根據崗位設置的政策規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自主聘用各類人員。

(三)堅持與現行政策規定相銜接。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是現行人事管理體制和現有人員中開展的人事管理機制創新與機制轉換,既堅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舊政策的銜接,保證改革平穩過渡。

(四)堅持統籌協調發展。確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總量、各類崗位結構比例和人員聘用條件時,既要考慮崗位設置的基本比例標準,又要考慮歷史傳統和事業發展的實際,結合實際情況,統籌編制管理與崗位設置工作,拓寬職業發展通道,促進各類人才全面發展。

(五)堅持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相配套。崗位設置、人員聘用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緊密結合,崗位設置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基礎,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是落實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點完成崗位設置工作,隨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製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為主要內容,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着力健全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競爭、績效評價、分配激勵、人員退出、監督管理等七大機制,建立起有別於機關和企業,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有利於優秀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和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機制,為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提供製度保證,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法制化。

近期目標:20**年11月中旬前實行聘用制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簽訂的比例達到100%,20**年底前全市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管理和首次人員聘用工作。

四、實施範圍

(一)單位範圍

1、凡是我市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並列入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包括財政核撥、核補和自籌經費的事業單位;

2、行政類事業單位按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其他事業單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關係和工資關係的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參照執行;

4、各鎮(街道)屬事業單位。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已由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的單位,不列入本實施範圍。

(二)人員範圍

1、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和經過市人力資源局按照有關政策批准進入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建立正式人事關係的人員,均納入首次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

2、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批轉市委組織部關於東莞市幹部管理權限重新修訂及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東委發〔20**〕9號文)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有關規定執行。

五、實施內容

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點開展和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

(一)崗位設置工作。崗位設置是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和兑現收入分配製度的基礎,組織引導事業單位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各單位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結合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和自身實際情況,設置本單位的崗位類別結構比例、崗位等級結構比例、崗位基本條件,形成崗位設置方案和實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後組織實施。

1、崗位總量控制。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是核定崗位總量的基礎,崗位總量的控制標準,在市機編辦核定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範圍內確定。行政類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經費的單位)崗位總量,必須按核定的編制總數確定。其他事業單位(財政核補和經費自籌的單位)崗位總量,若現有人員超過編制總數的,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數量,結合事業發展需要,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把關確定,並報市人力資源局審核。確定的崗位總量不作為增加編制和財政撥款的依據。

2、崗位類別設置和結構比例。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在不同的事業單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資源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實施意見》規定的控制標準確定。領導崗位和內設機構領導崗位的數量,根據市機編辦核定的單位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設置,其他承擔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設置,應保持合理的結構比例。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結構比例按《實施意見》規定確定。

3、崗位最高等級。管理崗位根據我市實際,分為6個等級(東莞理工學院分為8個等級),現行的處級正職到辦事員分別對應五至十級管理崗位。最高等級按照市機編辦核定的機構規格確定。未核定機構規格的或已核定機構規格為股級的,最高等級一般定為九級職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按高級、中級、初級設13個等級,按照規定,市屬事業單位原則上可設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技術工崗位由高至低分為5個等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和技術工一級崗位按照全省總體控制標準,由事業單位按行政隸屬關係報市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報省人社廳核准確定。具體三類崗位等級設置按《實施意見》規定確定。

4、崗位任職條件。崗位任職條件分為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基本條件按《實施意見》規定執行,是最低的准入條件,具體條件由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崗位設置的原則、崗位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確定。

5、崗位設置方案的制定。各事業單位作為崗位設置的主體,根據有關的政策規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需要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按照按需設崗、科學合理和精簡效能的原則,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經上級核准。崗位設置程序按《實施意見》第37條規定執行。

6、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核與核准。崗位設置方案制定完成後,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力資源部門核准。市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鎮(街道)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鎮(街道)人事辦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

7、特設崗位的設置。特設崗位屬非常設崗位,主要用於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務後,按管理權限予以核銷。事業單位首次開展崗位設置工作時,原則上暫不設置特設崗位,待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入軌後,再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申請設置。在此期間,如單位急需引進高層次人才,則按特殊情況進行處理。

8、崗位總量等的集中調控。規模小、人員少的事業單位,可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審核後,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限額內集中調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工作需要,需對行業內各事業單位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等進行集中調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後實施。

(二)人員聘用工作。人員聘用制度是區別於機關公務員制度和企業勞動合同制度的標誌,是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關鍵。推行人員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後難,穩步實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實施範圍的所有事業單位和人員都要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和個人的人事關係,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各事業單位按照核准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進行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隨着改革的推進,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辭聘、聘用監督等制度。

2、首次崗位設置和聘用原則。事業單位首次開展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應使現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不得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崗位等級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已經超出核准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的,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准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的,不要突擊聘用,要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等情況,嚴格按照核准的崗位等級和崗位類別結構比例,有計劃地聘用人員,逐年逐步到位。首次開展崗位聘用,可以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用,也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採用單位與現有在職正式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辦法予以過渡。

3、做好新舊聘用政策的銜接。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和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對現有聘用人員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按規定程序備案,並處理好新舊聘用合同在有關內容上的銜接,變更合同相應的內容。

4、未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首次崗位聘用。未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按下列方法確定:從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現聘管理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職員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有博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0級崗位,有碩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1級崗位,有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2級崗位,大專和中專畢業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3級崗位。

5、現聘任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人身份人員的崗位聘用。凡符合相應職務(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及任職(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等級的,可直接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6、“雙肩挑”問題。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因行業特點確需兼任的,則按照該管理崗位是否確需專業技術背景,是否從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條件的人員中選聘,是否實際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是否確實按要求完成了專業技術崗位的職責任務等“四個原則條件”把握,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

7、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認定和工資待遇。各事業單位實施方案經核准後,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採取逐級簽訂的方式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正職領導由主管部門領導與其簽訂,副職領導和中層正職由單位正職與其簽訂,中層副職、一般人員可由副職領導(或中層正職)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國辦發〔20**〕35號和國人部發〔20**〕61號、〔20**〕6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由各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行確定。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後,報市人力資源局認定。完成認定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於認定時間的下月開始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8、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規定,從2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符合特殊情形規定的,全面實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在崗位空缺的前提下進行,做到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並實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規定免公開招聘人員,同樣實行崗位聘用制。

六、組織實施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我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從現在起全面啟動,20**年底前全市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從現在起至20**年6月下旬)

各單位、各部門和各鎮(街道)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家和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別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有關政策文件,把有關政策宣傳到全體人員,統一思想認識。要積極開展調研,切實掌握本部門、本單位的基本情況,分析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各事業單位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按照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或參照相近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於20**年6月底前完成報市人力資源局。

(二)組織實施(20**年7月上旬至20**年11月中旬)

1、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各事業單位根據核准的崗位設置方案,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製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通過後組織實施。

2、編制崗位説明書。崗位説明書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設置數量、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崗位條件等。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崗位説明書原則上要求於20**年8月底前完成。

3、組織崗位聘用。各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及崗位聘用程序,組織崗位聘用工作,確保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4、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結果認定。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後,寫出書面工作總結,填寫相關表格,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局核准。

行業單位較多的系統(如衞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選擇2-3個單位開展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試點,7月底完成,通過試點,積累經驗,以實現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允許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在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下,適當加快進度。

(三)檢查驗收(20**年11月下旬至20**年12月中旬)

各事業單位對照有關文件和實施方案,對本單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進行自查,主要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驗收確認,重點是崗位設置方案是否經過核准,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和簽訂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的規範性要求,崗位職責和崗位任務是否明確具體,崗位等級是否按程序經過認定,是否按認定的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人員對象是否為原正式在冊人員,進人手續是否規範。在自查的基礎上,市人力資源局將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後,市將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七、工作要求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是一項影響深遠、艱鉅複雜的重大改革,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大力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順利推進,成立東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組長由市有關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局,主要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實施的日常工作。各鎮街、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分工1名領導負責。建立目標責任制、情況通報制,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各結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二)強化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局是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實行宏觀調控,做好指導、協調、審核、監督和調查研究等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和不足,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各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是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的主體,要按照國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崗位設置方案,組織好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鉅性和複雜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點,逐步推進。今年着力抓好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首次人員聘用工作、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隨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會保障等制度。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各個環節的工作都很重要,環環相扣。各單位要抓好每個環節工作,特別要抓緊、抓實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編制崗位説明書和組織崗位聘用等環節。遵循“先入軌、後完善”的原則,先易後難,不斷完善。

(四)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文件,深刻領會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改革現狀、人員結構等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實施方案和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堅持積極穩妥、承認現實的原則,先建制、入軌運行,首次聘用不對現有人員結構進行調整,採取循序漸進的辦法逐步到位。在實施過程中,要廣泛聽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妥善研究處理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要嚴格政策,嚴肅紀律,及時糾正違規違紀行為,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