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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參考樣本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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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參考樣本多篇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參考樣本 篇一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和規範事業單位職務聘任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競爭上崗,擇優聘任。

二、競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單位按需設置崗位,按崗位工作要求制定競聘條件,崗位設置須羣眾公認,競聘條件兼顧競聘人員的能力水平、工作業績和學歷資歷等有關條件。

三、組織機構

(一)崗位設置工作組織機構設置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本單位崗位設置實施工作小組,小組在本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本單位崗位競聘有關工作。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姓名,職務

(二)工作職責

1、制訂競聘方案。實施工作小組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單位競聘上崗方案(草案),將方案提交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召開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最後形成本單位競聘方案。

2、資格審查。對申請競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照崗位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打分人員名單。

3、量化打分。組織對資審合格人員進行量化打分,確定單位擬聘人員名單。

4、協調和處理問題。對崗位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進行協調並處理,仲裁本單位崗位實施工作中存在的爭議。

四、競聘細則(量化打分方案)

XX學校競聘上崗量化打分方案(樣本)

量化計分採用百分制,加、減分5分封頂的辦法。各分值標準為本項的封頂分(各項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各種年限的終算時間以競聘當年12月31日為準(有具體要求的除外),各種以上以下年份均含本年份時間,各種年限均以整週年認定計算。

1、教、工齡(20分):教齡1分/年,工齡0.5分/年,教齡、工齡不重複計算(20分封頂)。

2、學歷(5分):本科以上5分,專科4份,中(師)3份,高中及以下2分。

3、資格(5分):取得國小高級教師資格一年0.5分。

4、年度考核(12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時間按人事部門規定)優秀一次計4分,稱職一次計3.5分,基本稱職計2.5分,不稱職計1分。

5、考勤(8分):近三年來,每學年出滿勤計1.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02分,事假一天扣0.04分,病假一天扣0.01分,查崗缺崗一次扣0.1分,以學期滿勤分為標準,扣完為止。

6、工作量(14分):近三年來,每人每學期每週工作量計2.45分,一學期均按18周計算,不足工作量每週少1課時扣0.2分,以此類推,以學期為單位扣完為止。各崗位標準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7、論文(5分):近三年來發表與教育教學、科研有關

(1)學術著作:在有國家正式書刊號獨著出版的書籍,國家級5分,省級3分,市級2分,縣區級1分,合作撰寫第一、二、三(及以後)作者分別按標準分的70%、50%、30%認定計分。

(2)論文發表、獲獎、交流按以下標準計分:國家級發表計5分,省級4分,市級別2分…………

8、業績(15分):近三年來教師本人受各級表彰的綜合獎或單項獎、完成課題研究、輔導學生獲獎、上示範課等,按以下標準計分。

(1)綜合獎國家級計5分,省級綜合獎3 分,市級綜合獎2分,縣區級1分,校級計0.3分。(注:綜合獎指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優秀德育工作者、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共產黨員等)

(2)個人業務競賽獲獎國家級計3分,省級計2分,市級計1分,縣級計0.5分,校級計0.2分。

9、教學質量(6分):具體計分辦法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10、單位領導及職工考評分(10分):具體打分辦法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注:競聘上崗不能以簡單的民主測評或投票的方式產生上崗人員,必須對競聘上崗人員實行量化打分或其他的考核考評手段。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的量化打分方案,方案須經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具體量化打分方案各單位自行制訂)

五、競聘程序

(一)崗位公告。經市人事局核准,現將本年度單位崗位餘額公告如下:

1、管理崗位 2個;

2、八級專業技術崗位3個,九級專業技術崗位2個;

3、三級工勤崗位2個。

(二)申請報名。報名由申請人根據自身條件填寫《萍鄉市事業單位競聘申請表》於XX年X月X日前交崗位設置辦公室xx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將該崗位任職所需材料(如資格證書、公共科目證書、計算機合格證、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學時等)一同上交,截止報名日期XX年X月X日。

(三)資格審查。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於XX年X月X日對提交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

(四)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同一層級崗位按崗位級別按由高到低順序逐級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量化打分,同一層級高級別崗位落聘人員可參加低級別崗位的競聘,最後單位按崗位層級和級別確定各崗位擬聘任人員名單。

(五)單位公示。對擬聘人員名單及擬聘任崗位層級、級別單位張榜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後報有關部門辦理聘任手續。

六、職務續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二)聘用人員在聘任期內,工作認真負責,年度考核必須稱職以上,單位在其聘任期限到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續聘手續;

(三)職務低聘、解聘。

1、在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

①解犯國家法律被判刑或勞動教養;

②受行政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③脱離專業技術崗位。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或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單位根據情況予以低聘,年度考核不稱職或競爭上崗中落聘的專業技術人員,單位可予以解聘。

本崗位競聘方案解釋歸xxxxxx單位

注:以上材料樣本和表格僅供參考

萍鄉市事業單位報送崗位設置方案時間安排表

日 期 部門或縣(市、區) 備 注

5月12日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人防辦公室

5月13日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

5月14日 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

5月15日 市婦聯、科協、文聯、殘疾人聯合會

5月18日 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委老幹部局、保密機要局

5月19日 總工會、市工商聯、城市管理局

5月20日 安全生產監督局、房產管理局

5月21日 外貿局、環保局、旅遊

5月22日 發改委、經貿委

5月25日 體育局、計生委

5月26日 人事局、科技局、財政

5月27日 統計局、城市規劃局、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6月1日 煤炭管理辦、公共政務管理局

6月2日 糧食局、中小企業局

6月3日 萍鄉日報社、商總會

6月5日 農業、林業

6月9日 交通、建設

6月10日 萍鄉高專、水務局、山口巖水庫

6月11日 衞生、文化

6月12日 廣電、國土

6月15日 民政、教育、其它

6月16日 新城區建設管委會、物質集團公司、機電行業管委會、建材行業管委會、輕化紡行業管理辦公室

6月17日 開發區、安源區、湘東區

6月18日 蘆溪縣、上栗縣、蓮花縣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參考樣本 篇二

主管部門核定崗位設置方案,統一收集材料報市人事局審核

1、崗位設置方案、情況説明和建議表;

2、編制手冊及相關文件;

3、所有工作人員工資審批表;

4、管理人員:學歷,組織任命文件;專技人員:資格證,前一聘任職務聘書,工勤人員:技工等級證書,學歷(工勤五級);

5、所有工作人員首次選擇崗位申報表;

6、《單位崗位類別設置表》、《單位崗位設置核准表》、《單位人員情況表》和計算機數據報盤主管部門統一收集材料報市人事局審核 1、崗位設置方案有關情況報送(有關問題和建議);

2、其它材料同上;

3、主管部門或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的崗位設置方案報批函 6月底以前省人事廳批准全市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各單位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時間另行安排主管部門統一彙總報市人事部門審核、備案 :

1、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含崗位説明書);

2、《單位崗位類別設置表》、《單位崗位設置核准表》。

崗位聘任 各單位按照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競聘,確定各崗位類別、各崗位等級擬聘人員:

1、公佈各崗位等級職數及任職條件;

2、競聘人員填寫《申請表》;

3、單位組織競聘,確定擬聘人員。 時間另行安排主管部門初審擬聘人員的條件,統一收集材料報市人事局審核

1、專技人員:外語(以考代評),公共科目和計算機合格證(首聘),繼續教育學時;

2、《單位崗位類別設置表》、《單位崗位設置核准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任彙總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備案表》及計算機數據報盤。

3、聘任證書

主管部門、市人事局按分級管理原則對聘任證書編號及驗印

1、《單位崗位類別設置表》、《單位崗位設置核准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任彙總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備案表》及計算機報盤。

2、聘任證書。

簽訂聘用合同及兑現工資 聘任證書、聘任合同

注:

一、崗位設置方案內容:

1、單位類型;

2、崗位總量;

3、主體崗位;

4、三類崗位基數及比例;

5、崗位説明書;

6、最高比例適用類型;

7、根據三類崗位基數及最高比例適用類型確定各崗位層級、各崗位等級職數。

二、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內容:

1、各崗位層級、各崗位等級職數餘額;

2、量化評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