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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薪酬激勵方案(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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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薪酬激勵方案(精彩多篇)

員工薪酬激勵管理制度 篇一

1. 總 則

1.1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導思想的原則

1.2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1.2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1.2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24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2. 正式員工工資制

2.1適用範圍。

2.11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12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能工資+津貼

2.2基礎工資。

2.21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22基礎工資以隱祕形式發放。

2.3 技能工資

公司技能工資按管理層分為3檔,按技能水平劃分為5級,以年終述職考評為調級主要依據;

2.4. 工齡工資。

2.4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42 工齡工資由轉正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

2.6. 津貼。

2.6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勞保津貼、加班補貼等;

2.6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 關於基礎工資。

3.1. 基礎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3.11 公司基礎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確定;

3.1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基礎工資標準。

3.2. 員工基礎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技能和級別,核定基礎工資;

4. 關於技能工資

4.1. 員工技能工資變更。

4.11. 技能工資於每一年末全體員工述職大會後,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相互打分評選(佔70%)及公司高層領導的考核意見(佔30%),為表現優異的若干員工統一調級。

4.12. 與公司做出卓越貢獻者,由董事會研究特批可隨時調整。

4.2員工技能工資等級表

5. 關於工齡工資。

4.1. 員工從轉正之日起工作滿一年的,由員工向綜合辦人事人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交由財務部落實;

4.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項。

5.1. 各類非法定假日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5.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7.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6.1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6.2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6.3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6.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8. 附 則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8.3 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年終績效制,即年底發年終獎金。

8.4 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8.5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員工薪酬激勵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凡保定市思達普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思達普”)的各級從業人員,除人力資源部另行的專案方式處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實施。

第二條新制度的特點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級別工資,員工檔案工資實行封存式管理,並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體系,使員工的薪酬與崗位和業績緊密結合。

第三條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於充分發揮薪酬的作用,對員工為公司付出的勞動和做出的績效給予合理補償和激勵。即:

(一)使薪酬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二)使薪酬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三)使薪酬與公司發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原則

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薪酬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導向。

競爭性原則:薪酬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