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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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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方案【精品多篇】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篇一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週一至週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週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週一至週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辦公室員工週六實行長短周制,長週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 ---- 12:00;

(三)每週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後作籤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籤卡處理的機會。之後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後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籤卡機會用完後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於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於當日向人事部説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説明表》,確認工時後,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准後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於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獲准後方可休假,並於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後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股權激勵方案 篇二

一、實施辦法

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教學業績,考核佔50%。

主要對教師所帶班級的考試成績,參照教學績效獎勵方案分為三個等次,分別為10分、7分,4分,帶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試算一次此項得分,最後取平均分。

2、教研成績,考核佔30%。

主要考查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及教學反思的獲獎及發表情況、參加教學比武獲獎情況、所帶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獲獎情況及參加學校集體備課情況等。

⑴鼓勵教師加強學習,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論文、教學反思等。在刊物上發表加5分,在省級刊物發表加3分,在市級刊物發表加1分,在學校網站發表加1分。

⑵鼓勵教師參與教學比武活動。獲省級一等獎加10分,省級二等獎加8分,市級一等獎加5分,市級二等獎或校級一等獎加3分,校級二等獎加1分。

⑶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研活動。各組進行集體備課,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中心發言人加1分;舉行集體備課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發言人加2分。

⑷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交流活動。在校際交流活動或教科院視導時主動講課,獲得好評,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加2分。

⑸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學校校本教材開發編寫。凡獲得立項,認真編寫,按時完成任務,主持人加4分,參與編寫加2分。

⑹鼓勵教師積極組織學生活動。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市級一等獎以上加1分;非文字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市級競賽,獲一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三名)加3分,二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六名)加2分,三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八名)加1分;指導學生進行新課改網上操作,按時完成任務,加3分。

⑺鼓勵教師舉行專題講座。舉行一次教學講座,加2分,並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⑻鼓勵教師積極設計題目。教師精選或精心設計的題目若被採納,加1分。

⑼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培訓。在學校組織的各項培訓活動中,考核通過加3分。

3、學生評教,考核佔20%。

教務處每學期組織兩次學生評教,評選班級學生歡迎的老師2-3名,得票居前三檔次的教師依次加6分、4分、2分(帶多班取平均分)。

非文字學科教師參照此方案單獨考核,考查教研成績與學生評教兩項,各佔50%。

二、其他事項

1、嚴守紀律。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一次扣1分、罰款20元;誤課扣1分、罰款50元;不經教務處批准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扣1分,罰款20元。

2、嚴格管理。教師因管理不力,課堂混亂,發現一次扣1分;對違紀學生教育要有耐心,若過度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一次扣2分。

3、關心學生。走近學生,真正關心學生的學習與生活,學期中途每流失一人,班主任扣1分。

4、積極教研。遲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罰款20元。累計三次,評優一票否決。

5、自覺坐班。教務處不定期抽查,一次缺勤扣0、3分,並將結果應用於學期末教師評價。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教師量化考核的最終分數作為學年獎金髮放的重要依據,也是年度考核等次、評先表模和教師任用的主要依據。

股權激勵方案 篇三

股權激勵的模式多達十餘種,哪種股權激勵模式最適合自己公司,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股權激勵的效果。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公司未來的戰略安排等來確定公司激勵模式的選擇。下面是小編帶來的20xx企業股權激勵計劃方案,雖然效果大,但是要謹慎使用哦。

股權激勵方案應當根據公司要求和盡職調查所得的詳盡情況,按照公司股東的長遠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思路等的不同,會導致方案內容的不同以及激勵效果的不同。但是,無論是哪一種設計方案,都會涉及八大模塊的內容:

一、激勵模式的選擇(定模式)

股權激勵的模式多達十餘種,哪種股權激勵模式最適合自己公司,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股權激勵的效果。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公司未來的戰略安排等來確定公司激勵模式的選擇。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定對象)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對激勵對象予以激勵,達到長期業績目標與短期業績目標的平衡,與工資薪金的短期激勵效果相比,股權激勵更側重於企業長期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在激勵對象的選擇上,應選擇對企業長期戰略目標最有價值的關鍵員工。

激勵對象的選擇應堅持公司、公正、公開的原則,不能因為個人好惡而漏選或者多選擇激勵對象,這將導致公司的內部員工情緒對立,不利於公司的經營。

三、股票股份的來源或者購股資金的來源(定來源)

股權激勵計劃是一種需要激勵成本的計劃,激勵成本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需要授予激勵對象股份或者股票,另一個是公司或者激勵對象需要為授予的股份或者股票支付購股資金。

股權激勵計劃的股份或者股票的來源包括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股票、增資擴股、購買公司股票、原有公司的公司轉讓股份等等。

激勵對象的購股資金來源包括自籌資金、銀行借款、公司借款、年薪轉化或者股東借款等等。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需要激勵對象實際出資購股的情況下,激勵對象的購股資金來源成為一大問題,也是在進行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要避免激勵對象的支付不能問題。

四、股權激勵涉及的股份總量以及單個激勵對象可獲上限(定激勵額度)

一般來説,上市公司全部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而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還特別規定了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總股本的1%以內。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對任何一名激勵對象授予的股權數量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總股本指最近一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總股本。

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權激勵涉及的股份總量沒有限制性的規定,從理論而言,原有股東可以為了實行股權激勵計劃而出讓任意數量的股權激勵份額,但是,對於股權激勵模式而言,股東最高可以轉讓股權應該以不失去自己對公司的控制權為限,如果失去了控制權,則類似於管理層收購模式了。對於非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而言,一般其累計獲得的股份總量最高不應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五、行權條件及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定約束條件)

在股權激勵方案中,行權條件的設計非常重要,其直接關係到股權激勵的效果,也是公司避免股權激勵可能存在的種種弊端的手段。關於等待期的約定、每次變現比例的約定、行權期間的約定、行權價格的確定、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等都非常重要。其中,對激勵對象的考核一定要與業績掛鈎,一個是企業的整體業績指標,一個是激勵對象個人崗位的業績考核指標,兩都要有機地統一起來。

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績效考核指標的設置須考慮公司的業績情況,原則上實行股權激勵後的業績指標(如:每股收益、加權爭資產收益率和淨利潤增長率等)不應低於歷史水平。

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績效考核指標設置應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如涉及會計利潤,應採用按新會計準則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益。同時,期權成本應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六、股權激勵標的價格的確定(定價格)

在需要激勵對象出資購買股份或者股票時,股權激勵計劃方案應該對激勵標的價格予以巧妙設計。一般而言,一方面激勵對象的購股成本應當低於社會公眾或者非股東第三人的購股成本,以體現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性質;另一方面,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而言,激勵對象的購股成本也不能太低,以免侵害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

七、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中時限的確定(定時間)

股權激勵計劃作為激勵對象的激勵手段,其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的月份工資或者年薪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其長期性,因此,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中對時間的設置也是至關重要的。股權激勵計劃的時間設置一方面要達到長期激勵的目的,激勵對象能夠行權的等待期一般不低於1年;另一方面,股權激勵計劃的時間設置也不能太長,以至於激勵對象感到激勵的妖不可及,這樣就會喪失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果。一般而言,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不應超過7年。

八、設計股權激勵計劃的調整與修改、變更及終止機制(定機制)

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並非從設計到實施一成不變,在實踐中,因為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需要採取進一步融資或者配股分紅等行為,這樣股權激勵計劃中約定授予激勵對象的股權激勵標的的數量應相應地進行修改,以保持實質上的公平。另外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過程中,如果激勵對象發生辭職,被公司開除或者調離崗位等等特殊情況情形,則其股權激勵的資格以及獲受的數量均應相應改變。對於這些情形,股權激勵計劃應當予以事先規定,以避免因上述特殊情形而產生股權激勵糾紛。

綜上,一份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一般應包括上述八大模塊的內容,其中每一個模塊均需要巧妙地設計。

股權激勵方案 篇四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3、存量配送,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淨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激勵股份才可提取獎勵基金。

二、執行與管理機構

設立股權考核與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彙報工作。

三、激勵對象

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範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

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標準。

激勵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

1、同時為控股股東或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於激勵對象範圍;公司上市以後,持有激勵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四、激勵形式

股票期權

1、定義

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

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3、定價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

1、定義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定價

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於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將激勵主體與客體合二為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淨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淨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五、激勵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激勵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激勵。

六、獎勵基金提取指標確定

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淨資產增值率為指標,在淨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淨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為:淨資產增值率=(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期初淨資產×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

七、激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1、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為_________,即當年的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_或_________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礎上,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

3、淨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八、獎勵基金轉換

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為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淨資產。

九、激勵條件

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授予時間

1、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30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3、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十一、股權激勵退出機制

激勵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後,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後賣出。

1、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錯誤而被解僱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瀆職、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並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勵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激勵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3、公司上市後已行權的激勵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

十二、股權激勵終止

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核會議提出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准,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十三、附則

1、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本方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篇五

集團公司全面預算管理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並遵循以下原則:

⒈以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為導向,圍繞經營目標實施;

⒉以財務控制為基本手段,力求積極穩健,加強風險控制;

⒊全面預算,全員參與,全方位實施,全過程控制;

⒋統籌安排,科學合理,效益優先,綜合平衡;

⒌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精打細算,挖潛增效;

⒍細化考核,有效監督,權責對等,激勵約束並重。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篇六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為,防範由於合同專用章管理使用不當所帶來的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簽訂、變更、解除合同(業務合同、勞動合同除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涉外、擔保、出資等合同,需要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必須經法律事務機構審核同意並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第四條 各單位只能刻制1枚合同專用章。除因特殊情況並經集團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同意外,合同承辦部門不得持有合同專用章。

第五條 公司合同專用章由戰略規劃部法律事務中心(以下簡稱“法律事務機構”)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所屬各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由法律顧問負責保管、使用。

第六條 合同專用章保管和使用人的責任:

(一)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並進行登記備案,不得丟失、損毀,一般情況下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或代管。

(二)除非確有必要,未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准,不得攜帶合同專用章外出,也不得攜帶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

(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的,須經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審核通過,並由公司領導書面授權後,方可用章;所屬各單位加蓋本單位合同專用章的,須經本單位法律顧問審核通過,並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公司機關各部室及所屬各單位的職能部門均不得以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應以公司或持有營業執照的單位名義進行,並加蓋公司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

第八條 合同專用章只限於簽訂合同時使用,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行政公章或部門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自行刻制合同專用章。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刻制,公司系統所屬各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由法律顧問所在的部門刻制,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條 公司系統所屬各單位如發生合同專用章被盜或遺失,應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務機構報告,並及時登報聲名作廢。

第十一條 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專用章不善,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利用合同專用章進行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對於違反本辦法,使用行政公章、部門印章或其他印章簽訂合同的,公司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各單位簽訂業務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加蓋業務合同專用章。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公司以往印發的有關合同專用章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於公司法律事務中心。

股權激勵方案 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股權激勵目的

為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創造一個激勵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倡導以業績為導向的經營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勵經營管理者為公司長期服務,並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參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激勵方案。

第二條 股權激勵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3、存量配送,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淨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激勵股份才可提取獎勵基金。

第二章 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

第三條 執行與管理機構

設立股權考核與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彙報工作。

第四條 激勵對象

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範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

(一)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標準。

(二)激勵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三)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

1、同時為控股股東或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於激勵對象範圍;公司上市以後,持有激勵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第五條 激勵形式

(一)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

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3、定價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定價

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_____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個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於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四)經營者持股

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五)員工持股計劃

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六)管理層收購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將激勵主體與客體合二為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七)虛擬股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八)業績股票

根據激勵對象是能夠完成並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指公司將部分年度獎金、股權激勵收入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為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户。在一定期限後,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淨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淨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第六條 激勵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1、本部分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激勵。

第七條 獎勵基金提取指標確定

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淨資產增值率為指標,在淨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淨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為:

淨資產增值率=(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期初淨資產×10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

第八條 激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1、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為_____,即當年的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或_____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礎上,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提取。

3、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條 獎勵基金轉換為獎勵股份指標

獎勵基金轉換為獎勵股份的指標為經審計的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十條 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為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

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十一條 激勵條件

(一)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於激勵對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適用股權激勵計劃:

1、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第十二條 授予時間

1、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30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完畢指所募集資金已經到位;資產注入實施完畢指相關產權過户手續辦理完畢。

3、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第十三條 股權激勵退出機制

激勵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後,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後賣出。

1、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嚴重錯誤而被解僱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瀆職、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並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勵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激勵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3、公司上市後已行權的激勵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

第十四條 回購價格

回購價格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賬面淨資產為準。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五條 股權激勵方案終止情況

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核會議提出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准。

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第十六條 本方案責任方

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十七條 本方案實施方案

本方案由公司 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激勵方案 篇八

1、酒店實行崗位工資制,即根據不同崗位、不同職務、不同工種的差別和技能的高低及對酒店的貢獻確定工資級別。

2、酒店對員工工資實行動態管理,以崗位要求制訂工資標準,以工作績效體現工資差別,即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和貢獻可升可降。

3、各級員工享受相應級別的工資,對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者經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可破格享受所擔任職務的最上線工資。

4、工資構成:月工資總額=崗位工資+考核工資+相關補貼+績效工資

1)崗位工資:是根據酒店各崗位的工作標準、崗位職責所設置,是員工的一項基本收入保障。崗位工資=工資總額×60%

2)考核工資:根據酒店整體效益、部門績效所設置,與員工的月度績效、日常獎懲掛鈎,發放額隨各部門每月的績效考核情況、人員崗位編制情況上下浮動。考核工資=工資總額×40%

3)相關補貼:

a)夜班津貼:根據部門排班情況,凡正常排班情況下在24:00以後下班的夜班人員(含實習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貼。

b)店齡補貼:自入職起每滿一年,每月補貼20元,並依次類推。

c)英語補貼:凡經省市級旅遊局考核認證,通過英語等級考核合格且取得相應級別證書者,按相應的英語等級,當年每月享受英語補貼——A級:10元,B級:8元,C級:5元。如再參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則取消。

d)技術補貼:酒店將對持有有關技術證(經勞動部門鑑定認可的)且得到酒店認可其技術(經酒店考核)的技術工種(如工程人員、廚師等)增加相應的技術補貼。由部門每年對試用期已轉正的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等級考核,並按照考核情況按比例評定出各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報人力資源部。酒店根據其技術等級當年每月發放技術補貼——A級:80元,B級:50元,C級:30元。(技術等級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術等級考核情況發放技術補貼)

e)醫療補貼:酒店每月為員工發放30元的醫療補貼。

f)交通補貼:酒店為非住店乘坐公交車上下班的員工提供交通補貼,單站往返的補貼50元,中轉一站以上的補貼80元。

4)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經營指標的完成情況,將部門超額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門,由部門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進行二次分配。

5、月實際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總額÷30天×實際出勤天數(含有薪假)

6、試用期工資:

1)員工入店須經三個月試用,工資標準在500元/月以上的試用期工資為工資標準的80%,工資標準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試用。

2)新招聘管理人員試用期工資享受所在職務最低工資標準的80%,試用期三個月。

3)內部晉升人員試用期工資增加增資額的50%,原則上逐級晉升,試用期一個月。

7、工資調整:

1)員工因試用期滿、職務升降需調整工資時,經部門同意,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2)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原則上從員工E級起逐級調資,調資間隔不少於三個月。計算公式:月工資總額=調整前月工資總額÷26天×實際出勤天數+調整後月工資總額÷26天×實際出勤天數

3)各級員工均享受相應級別的工資待遇,對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者由部門以業績報告形式進行推薦,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可破格提升一級工資並進行公開表彰;對出現重大失誤,連續兩次列為部門考核最差者,經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給予降薪一級直至開除處分。對員工工資的上調和下浮,原則上一年不超過三次,一次不超過兩級。

8、缺勤扣款:

1)事假不發薪。

2)病假期工資,五天內每天發日工資標準的40%,超過五天每天扣日工資額的100%。

3)婚假: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並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結婚證明,除按規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週歲、女23週歲)增加婚假7天(含週六週日),期間當日工資每天按12元發放,超過10天者按事假處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4)工傷期間工資:凡符合工傷條件的,假期均以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為準,按照崗位工資的100%標準發放當日工資。

5)產假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年假、公休假均不影響工資。

7)慰唁假工資:如員工之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內(三天)按工資標準的100%支付工資,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

8)遲到/早退:扣款辦法按《處罰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9)凡屬曠工性質,以曠工時間的總工資三倍予以扣款。

6、加班工資:根據行業性質,酒店實行綜合工時制,員工可在季度內跨月調休/補休,但不允許跨季度調休/補休,各部門必須根據經營管理情況做好每月排班並認真審核,季度內可調休/補休的,一律調休/補休。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休的,由部門總監/經理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規定發放加班工資。(原則上日常加班以補休形式進行安排,如確因工作需要,當日部門需安排加班的,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總監、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1)月工資合計在1500元以上的人員無加班工資(節假日除外),由部門根據情況安排補休。

2)其他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補休一天,或按有關規定計發加班費。非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

7、工資結算:酒店每月15日將上月工資總額存入個人銀行帳户,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8、離店工資結算:

1)正式員工:月工資總額÷26天×離店前出勤天數

2)新員工入職未滿一週離職者不享受工資待遇。

9、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