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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4W

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新版多篇

老舊小區改造方案 篇一

通過實地測量和對現狀的分析,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在現有小區綠化的基礎上,保留部分有價值的觀賞樹木,增加各類喬灌木及花卉,完善小區各項設施,提高小區整體綠化水平,改善小區環境質量,特制定小區綠化改造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綠地現狀

1、小區現有綠地總面積約2 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小,未能達到國家和省級園林式小區綠化標準要求的30%以上,需儘可能地增加綠化面積。

2、綠地內現有植物配置不合理,苗木品種單一,生長不良,枯枝死樹現象嚴重,存在“髒、亂、差”現象,影響整個小區的景觀效果,急需改善。

3、小區主要道路兩側均為硬化鋪裝,缺少行道樹。

二、改造方案

1、在現有綠地基礎上,保留觀賞價值較高的植物,沿路的小塊綠地將其抬高,修砌花壇;樓羣之間的綠地以草坪為底,適量栽植鳶尾、金山繡線菊、景天等宿根花卉,組成模紋圖案;增加紫薇、連翹、榆葉梅、櫻花、金銀木、丁香等花灌木,在小區主要道路兩側栽植行道樹;喬、灌、草、花合理配置,層次分明、疏密有致、色彩豐富,形成恬美、幽雅、變化的園林空間,提高小區整體化水平,改善人居環境。

2、鑑於小區綠化覆蓋率不達標,在主要道路兩側採用規則式栽植方式,每隔5米起除道板,栽植樹型優美的金絲垂柳、合歡、國槐等喬木作為行道樹,既增加了道路景觀效果,又增加了綠量。

3、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結合小區現有健身區,在小區空間較大的地方修建三、四處休閒廣場,花壇、石凳、小品等各項園林設施齊全,為居民提供集健身、休閒、娛樂為一體的小型休閒廣場。

4、充分利用小區現有綠化條件,本着“見縫插綠”的原則,在居民樓兩側及欄杆處栽植爬牆虎或五葉地錦等爬藤植物,適情進行立體綠化,不斷延伸綠化空間,增加綠量。

老舊小區改造方案 篇二

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建設品質,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改善民生為核心,以優化城市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羣眾居住品質為目標,統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環境整潔、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區, 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區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督導。區住建局作為老舊小區改造的實施主體,會同各街道做好本轄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產權單位、物業公司、業主參與小區改造決策和監督實施。

2、綜合改造,突出重點。結合區域特點和設施現狀,充分聽取小區居民訴求,實施老舊小區綜合改造,以安全設施改造和基礎設施改造為重點,鼓勵服務設施提升改造。

3、財政支持,多方共擔。結合實際合理確定改造費用分攤規則。通過居民合理分擔、單位投資、市場運作、財政獎補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老舊小區改造資金,確保改造工程順利實施。

4、整管結合,注重長效。改造與管理相結合。提前確定改造後小區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後期管理無縫銜接,建立老舊小區管理長效機制。

5、示範引領,全面推進。先行推進一批老舊小區改造示範項目的實施,總結推廣工作經驗,為全面推進全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提供樣板、標杆。

(三)工作目標

力爭用五年時間完成全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區老舊小區調查摸底的基礎上,xxxx年重點放在前期宣傳,熟悉情況,入户調查,試點推動等工作;根據實際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對一批條件成熟的老舊小區啟動試點示範項目建設改造;xxxx年——xxxx年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全區老舊小區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務。

二、改造範圍

重點改造城鎮和工礦區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設施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務及社會服務不齊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不包括已納入城鎮棚户區改造計劃、擬通過拆除新建實施改造的棚户區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後建成,但小區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物業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也可納入改造範圍。

三、改造內容

(一)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區內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安防、消防、綠化、照明、圍牆等設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包括小區內配套養老撫幼、無障礙設施、環衞設施、便民市場、物業管理等服務設施的建設改造。

(三)品質提升設施改造。包括小區內房屋公共區域修繕、建築節能改造、屋頂美化、補建停車位和充電樁、配置體育健身設施,有條件的居住建築加裝電梯等。

(四)小區周邊基礎設施改造提升。與小區直接相關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電、供排水、供氣、供熱、停車庫(場)、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改造提升。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

各街道組織對轄區範圍內老舊小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摸清符合認定標準的老舊小區數量及相應的户數、建築面積、產權性質、建成時間等基本情況,建立老舊小區改造台賬。

(二)制定年度計劃

區政府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按照實施一批、謀劃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老舊小區改造時序,科學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和改造任務。結合財政承受能力,優先安排各類基礎設施缺失或失養失修嚴重,特別是水電路氣等必要基礎設施亟需更新的老舊小區改造。

(三)組織實施

1、編制改造方案。各鄉街結合擬改造小區實際和業主需求,擬定老舊小區綜合改造菜單、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區管理模式初步方案,並在顯著位置公示,徵求居民意見。

2、審批改造方案。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審查老舊小區改造方案和投資預算,核准小區改造工程招標控制價格,並依法確定小區改造投資跟蹤審計機構。

3、依法招標採購。牽頭單位依法辦理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確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的施工、監理單位和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完成合同簽訂。

4、科學組織施工。牽頭單位與鄉街要做好老舊小區改造施工的組織協調,會同有關專業經營單位和專項改造實施單位,科學安排各分項工程與專業經營設施改造工程、專項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驗收

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竣工後,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專業單位、街道社區和居民代表進行綜合驗收。老舊小區改造中涉及的管線遷移改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加裝電梯等驗收工作由專業經營單位或相關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物業移交接管

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經驗收合格,移交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後期管理維護。要建立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評定製度,確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五、資金來源

區政府負責籌措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所需資金。根據小區實際,充分運用“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通過政府、業主、產權單位、社會力量共同出資方式籌措資金。積極爭取上級財政給予的資金獎補。水電氣暖等改造優先列入運營單位本系統工程改造計劃,按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應安排專項資金。居民出資部分可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費升級信貸等渠道落實,鼓勵居民個人捐資捐物參與老舊小區改造。未來可產生收益的改造項目可調動社會的積極性,引入專業機構、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

符合條件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積極申請中央補助支持資金。

六、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成立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公安xx分局分管負責同志,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城鄉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旅局等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具體負責老舊小區整治提升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相關政策制定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各相關街道:配合實施主體根據本方案開展工作;協調老舊小區物業、業主;入户調查摸底;處理突發矛盾;依法對老舊小區違建進行拆除。

區住建局:會同相關單位編制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內容清單、制定改造標準;制訂改造計劃、編制整治改造方案、組織實施和驗收;配合海綿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改造。負責老舊小區物業移交接管的指導、監督工作;為各街道健全老舊小區業主管理組織提供政策指導。

區發改局:會同區住建局辦理項目立項、申報等工作;負責爭取老舊小區改造上級資金補助。

區財政局:會同區發改局、住建局制定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財政資金使用辦法,做好各項獎補及財政資金的安排、撥付等工作。

區城鄉管理局:指導各街道開展“兩下、兩進、兩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類處理、綠化提升和綠地養護管理工作以及老舊小區有關管道與市政管道的對接改造和小區道路維修等工作; 協調相關企業按照改造內容對小區水、氣、暖設施及管道進行維護和改造。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指導及職責範圍的監管工作。

區工信局:負責協調移動、聯通、電信、有線等通信單位線纜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文旅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舊小區各類安全、市政、服務設施改造提升的指導、配合和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科學謀劃,狠抓落實,確保改造任務完成。區直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本部門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職責,指導、配合各街道開展工作,落實各部門、各專業經營單位在老舊小區改造中的工作任務。要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羣眾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主體地位,提高羣眾參與感、認同感,把羣眾滿意作為改造工作的重要標準。

(二)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台賬制度。區、街道要逐級建立老舊小區台賬, 實行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登記和銷號制度。

2、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掌握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改造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改造工作經驗。

3、建立聯審聯批制度。區政府結合市直部門出台的關於老舊小區改造的簡化優化審批程序,建立區老舊小區改造聯審聯批流程,建立老舊小區改造聯審聯批制度,以滿足小區居民實際需求為原則,加大工作推進力度。

4、建立工作專報制度。嚴格按照工作計劃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保證工程質量

嚴格工程招標,選擇資質等級高、管理能力強、信譽信用好的施工及監理公司實施老舊小區改造。強化現場管理,做好各項施工工程的統籌,落實專人負責,督導各施工單位規範管理,強化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確保工程質量。

(四)嚴格資金管理

老舊小區改造資金要專户存儲、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轉移、挪用。審計部門要跟蹤審計,加強資金監管力度。資金使用情況要向社會公開,確保財務透明,陽光操作。

(五)嚴格督導考核

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計劃制定、任務落實、工作進度進行定期督導考核,確保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六)注重長效管理

要根據老舊小區實際,落實整管結合的要求,理順小區管理體制,細化長效管理的具體措施,不斷提高專業化物業服務企業覆蓋率,提升人民羣眾滿意度。同時,進一步完善社區物業管理功能,持續推進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努力提高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水平。

老舊小區改造方案 篇三

一、工作目標

將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作為解決社會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過“一區一策”集中治理,全鎮老舊住宅小區按標準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解決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老大難”問題,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

二、治理對象

全鎮城區有規模的老舊住宅小區;同時對其餘小區進行摸排登記。

三、時間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四、治理內容

(一)明確標識化管理。各社區要加快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進行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規範化管理;對於無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所屬社區要發動業主委員會代為履行標識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車通道進行劃線、標名、立牌。根據要求,區房管部門負責支持老舊住宅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取劃線、標名、立牌等改造費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標識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將實行督辦整改。

(二)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對存在問題的老舊小區涉及標識化管理的問題事項由物業管理部門或所屬社區督促整改。在整改過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維修資金的,區房管部門將給予配合、指導,消防部門將就消防車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三)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指導、鼓勵老舊住宅小區充分利用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幫助周邊居民實現優惠便利停車,重點圍繞解決羣眾停車難和佔堵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的現實問題,積極推行、探索實行彈性停車、錯時開放、共享停車等創新方式,提高現有停車資源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統一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將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和為民辦實事項目。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全面開展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明確任務清單、整改時間和責任單位,確保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二)定期會商研判。鎮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溝通協作、密切配合,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定期彙總、分析、研判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問題,制定具體對策,全力推動老舊“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

(三)加強宣傳曝光。要利用媒體平台和社會資源,廣泛宣傳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加強對老舊小區管理人員、業主的宣傳培訓,指導開展滅火疏散演練,提升消防安全意識。要集中曝光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形成全民輿論監督。

(四)全面掌握,加強信息報送。鎮消安委將跟蹤掌握、及時收集彙總轄區內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請各單位將鎮城市小區消防通道治理情況摸排表於12月30日前報鎮安辦。

老舊小區改造方案 篇四

按照住建委要求,針對舊小區改造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改造工程不發生傷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單位必須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年5月30日印發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臵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瞭解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熟悉安全標準規範、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時發現、處臵和報告事故隱患,達到增強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工人自我防範能力,杜絕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目的。

三、工程監理單位應按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試行辦法》對工程實施監理。

(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編制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的安全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是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模,工程結構確定安全監理人員數量,明確安全監理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三)審查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的活動記錄及真實性。

(四)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安全強制性標準,並提出審查意見。

(五)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六)審查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和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超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和金屬焊割作業等特種人員資格。

(七)審查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管理協議或合同,督促總、分包施工單位落實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八)審查施工單位的逐級安全技術交底。

(九)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規作業。

(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重點進行安全巡查檢查,每天不少於一次。發現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簽署複查意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十一)檢查施工單位提供的起重機械設備、鋼管及扣件、漏電保護器、“三寶”的檢測檢驗報告。

(十二)督促施工單位開展安全自檢工作,複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驗收手續並簽署意見。

(十三)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單獨編制安全監理實施方案,並進行旁站監理。

四、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基本規定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且將該工程項目涉及到的所需防護料具列入施工計劃,經審批後組織實施。

(二)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分級負責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簽字交底。施工前應逐項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的落實情況,未經落實不得施工。

(四)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五)高處作業前,應由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杆均應塗刷防鏽漆和麪漆,且以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或紅色標示。

(六)施工中若發現高處作業存在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七)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放在臨邊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設施,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放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嚴禁拋擲。凡有墜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傷人。

(八)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及時清除水、冰、霜、雪,並應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暴風雪及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脱落等現象,及時修復或更換。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雷電等惡劣天氣,不應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九)高層建築和高聳構築物,應預先設臵避雷設施,高處

作業時有條件的,可設臵聯絡信號或通信裝臵。

(十)用於高處作業的防護設施,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實施。

(十一)防護棚、腳手架等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十二)高處作業安全設施應做到防護嚴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複使用。

五、臨邊作業的安全防護

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高度低於0.8m時,應搭設臨邊防護欄欄杆。防護欄杆由上、下兩道橫杆和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面高度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為0.6m。坡度大於1︰2.2的層面(坡度大於25°),防護欄杆上杆應高1.5m,下杆高0.75m,並加掛密目式安全網。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設臵欄杆立柱,欄杆立柱應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立柱距離不大於2m。防護欄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鋼管,鋼筋型材等多種。當使用不同材料作欄杆時,除需滿足力學條件外,其規格尺寸和連接方式應符合構造要求。鋼筋橫杆上桿直徑不應小於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於14mm,欄杆柱直徑不應小於18mm,採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紮固定。鋼管橫杆及欄杆均採用直徑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杆杆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